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复生产。F132.com精选阅读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关于**林地保护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通字〔2018〕52号),我县林地保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整改,其中有6个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由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为贯彻落实广州专员办的整改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批示,落实广州专员办督查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林地管理正常秩序。
二、行动目标和整治内容
(一)各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特别是政府各部门主导的建设项目。
(二)违法开展采石、采矿、旅游开发、交通、水电、风电等建设行为。
(三)其他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政办,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为期3个月,分宣传发动、清理排查、专项整治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5日)。根据**市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利用媒体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向外公布举报电话,收集案件线索。
第二阶段:清理排查阶段(2018年6月6日至6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和县国有西山林场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上报县林业局,做到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整改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8月25日)。根据清理排查的案件线索,由县林政办和县森林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取缔的一律依法取缔。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8月26日至8月31日)。认真分析清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乡镇林业站:负责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排查,非法占用林地范围面积的勾绘,每周一按时填报案件情况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上交县林政办。
(二)县林政办:负责协助县森林公安局办理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占用林地调查报告的编制,按时向市局上报排查和处置相关信息。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立案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二)制定方案,有序开展。我县要结合自治区林业厅2018年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工作,利用2016年度“林地一张图”变更调查疑是变化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完成清理排查工作,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协作,严明纪律。县森林公安局、县林政办和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得瞒报或不报,以罚代法,徇私枉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并按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度等信息材料。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从20**年**月份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整治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市容环境问题导向,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通过全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一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的市容市貌,使我市的市容环境面貌和长效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为“四个**”建设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广告店招、道板违停、违法建设、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力度,集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1、开展热点难点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以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市容环境秩序热点问题为重点目标,以主要道路、商业街区、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通过持续攻坚、长效监管等措施,逐个突破解决。年内全市完成42个热点难点的攻坚整治任务。
2、强化社区环境专项整治。结合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等工作,以整治社区环境脏乱差等薄弱点为重点,对社区实施环境连片整治。通过治脏治乱、完善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年内完成43个社区的整治任务,同时,全面抓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巩固,落实长效管理。
3、实施背街小巷专项整治。以攻薄弱、重长效、创示范为目标,深化背街小巷专项治理改造活动。通过整治占道经营、店外设摊、道板违停和设施改造、落实保洁等措施,确保达到整洁、有序、通畅的要求。年内完成59条背街小巷的专项整治,其中31条背街小巷做精做细、形成样板, 28条背街小巷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4、开展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超期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陈旧破损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遮阳蓬(伞)及条幅、布幔;清除沿街各类撑牌、立地式移动灯箱;加强“三乱”治理,确保主次干道沿线无明显“三乱”现象;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
5、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各级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建。对各类违法建设,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有力查处,坚决依法拆除,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6、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乱倒、偷倒装潢垃圾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整治和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的力度;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严防运输收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做好道路、广场、河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新建和改建公厕30座,对部分老旧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和改建。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月1日到**月10日。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明确整治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的意见、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摸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
第二阶段:**月10日到10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照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全面覆盖主要道路、广场、车站、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显现性市容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11月到12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年内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并落实“五定”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锁定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xx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涉及矿山、燃烧锅炉、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扬尘、道路运输、畜禽养殖污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按照“问题整治、属地负责、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依法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行动。到2016年6月底,全镇矿山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排土场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矿山均须通过市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覆盖区域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对天然气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的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确保使用单位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工业炉窑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计划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作业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使用环保盖封闭式运输及出场清洁制度,有效遏制货物脱落扬撒,防止扬尘污染;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不发生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齐春生态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美化旅游景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我镇旅游景区良好形象。
二、责任领导
(一)xxxx(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二)xxxx(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xxxx(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四)xxxx(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要开展所有在产矿山企业再督查行动,对久治不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治理。
2、关闭取缔违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符合环保审批的、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限期予以关闭。对纳入关闭的矿山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吊销其各类许可证及执照。
3、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督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取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淘汰开采和爆破粉尘产生的工艺;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矿区道路全程硬化,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其他扬尘产生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逐步建设封闭式料库,减少料堆扬尘。废渣、废料需集中规范堆存,修建挡土墙,并配置有效抑尘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矿区道路扬尘。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4、加强矿山开采废石监管。对产生的废石、废渣,应设置堆放场,堆放场应节约用地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未利用地、荒地和废弃地。应保持挡土坝稳固,采取防粉尘、防溢流和防渗透的措施。切实加强矿山风险防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环境风险。
5、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作。重点是采矿区或废弃场所实施复绿工作,有计划地恢复植被、植树绿化、整平采坑、护好边坡,使矿山达到复绿标准。积极推进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实施跟进式生态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的矿山企业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理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年度关闭名单。对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1、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面淘汰天然气覆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对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2、限期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改正,改造升级治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燃煤锅炉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镇工业集中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年检、登记并依法拆除。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业、生活锅炉和炉窑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集镇、村组清扫保洁体制机制。按照“户清扫、组收集、村清运、镇处理”运作模式,做到组有保洁员、村有保洁车、镇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村要切实履行村保洁职能,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洁员考核奖惩制度、卫生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河流整治。对淤塞水道进行清淤,对河面漂浮垃圾及沿河两岸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自然河流和饮水源的保护。
3、组织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对集镇、村庄、河流沟渠、省道公路沿线、县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要自我加压,包干到人。
4、组织开展有碍观瞻物品清理。对集镇街道、公路沿线、居户门前乱堆乱放的有碍观瞻物以及破旧畜圈、厕所、广告招牌、遮阳雨蓬等进行清理。各村要纵向到人、横向到边。
5、组织开展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发动各单位、村组集体和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改善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直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在本单位门前适当位置摆放两个以上高品位的果皮箱。
6、全面建立“户清扫、组归集、村清运、镇处理”农村垃圾管理体系。限期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农村环卫设施,每个村庄建设2至3处垃圾储存点,每个自然村(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确定8至10名垃圾清运专业人员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并配备垃圾运送专用车辆。镇政府将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处理设施。
7、完善垃圾治理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实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步伐。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场地采取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4)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材料,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洒。
(6)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7)外脚手架悬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高出作业面1.5米。
(8)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围挡高度符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执行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搭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作硬化处理。
(2)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
(3)散体物料应采取围挡和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4)施工时应控制土方挖运和存留时间,裸置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道路改造需切割、破碎石块时,应及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镇境内103省道以及县乡道从事运输矿产品、沙石、建筑材料、建筑渣土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货运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易产生扬尘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环保相关排放标准。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协助上级部门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全面整治禁养区外所有未经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3、对于经审批且位于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配合农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不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治理。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旅游景区和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基本达到景区周边及区划内无污染源(物),环境优美、协调美观。
2、景区厕所配套设施完善,标识醒目美观,干净、整洁、无异味;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清洁,车辆停放有序;游客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景区讲解人员、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各种引导标识完善,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突出造型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坚决杜绝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景区景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达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景区卫生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加强对旅游景区游步道、娱乐设施、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栏的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5、景区空气质量、噪声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及污水排放等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景区危险地段标识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依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照涉及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八大内容认真抓好整改和环境整治,使之与相对应的A级景区等级标准符合。
四、实施步骤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在产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督促引导在产矿山严格落实各项除尘抑尘和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整治阶段(2016年4月)。对在产的矿山企业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未完成市、县级验收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已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限期治理达标。
2、验收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根据矿山企业整治验收申请,对完成整治任务,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开展整治预验收。2016年6月底前,督促全镇在产矿山企业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未通过市县级综合整治验收矿山将依法处罚。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第一阶段。2015年完成所有中心村和5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0%以上。
2、第二阶段。2016年上半年要完成8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3、第三阶段。2016年底要完成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自查阶段(2016年4月)。重点自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厂区的各项具体整治标准要求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迎接全县大检查(2016年5月)。
3、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在建项目企业应及时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控尘工作机制,并将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宣传发动(2016年4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道路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政策、目的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
2、集中整治(2016年5月-7月)。
(1)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所有运送矿产品、沙石及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安装专用环保盖。已经安装环保盖,但环保盖出现闭合不严、破损等情况的货运车辆,要对环保盖相关部件进行维护保养与自行更换,并可安装密封条,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形成密闭式运输。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2)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我镇范围内货源单位必须加装车辆出场喷淋设备,配备专人在货运车辆出场时,对车辆全面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夹带泥土、污水上路,污染路面。货源单位要在车辆装载场地建立操作平台,方便货车驾驶员对车厢货物进行平厢处理,确保所有出场货运车辆做到环保盖闭合。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加大路面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区域、部门联动,对过往自卸货车装运、覆盖、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车找源,追究配载单位责任,突出路查重点,对车辆环保盖使用、泼洒扬尘、污染路面、渣土车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向县相关部门汇报,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信息交换制度、案件抄告制度和案件处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5月-6月)。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召开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关停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根据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签订关停协议。2016年7月1日至8月31日,纳入关停范围的养殖场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需关停但未自行拆除设施的养殖场,由各地组织依法强制拆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流域所有污染养殖场关停任务。
3、规范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4月)。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协议签订与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申报工作;2017年3月31日,各养殖场全面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治污设施改造升级,并通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养殖场依法组织拆除。
4、迎接核查阶段(2017年5月)。关停、整治完成后,迎接县联合督查组现场督查。
(六)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15日)。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制定完善方案,明确责任。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6日—9月10日)。在镇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展开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每月20日前书面上报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我镇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9月11日—9月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旅游景区内的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镇、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细则,具体实施整治工作。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村主要领导要负责抓,村“两委”干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协同,部门联动。镇村两级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要加强协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治之以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整治,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相关考核体系,对工作达到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力整治xxxx镇城乡环境;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现场督查,对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督查调度。并建立跟踪问责机制,确保督查发挥作用。
工程建设领域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领域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区政府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我区建筑领域生产企业监管,努力提高从源头抓质量的有效性,督促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依法组织生产,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提升我区建筑领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行为。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质监**分局成立建筑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共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刘继刚、严君担任,稽查队、业务股具体负责。
二、整治重点
重点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无证生产;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企业生产场所、必备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规定要求。
重点问题: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依法予以严处;对不再从事建筑领域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
重点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建筑领域产品。
三、时间安排
(一)质量抽查阶段(**月**日—**月**日)
充分利用监督抽查形式,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纳入重点抽查的对象,通过抽样检测、风险分析、监督把关,从源头上实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及时追查。对在抽样、检验、调查等环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向社会曝光,并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质量抽查的情况要分段向社会公布,实现及时预警,正确引导消费,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流通,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执法查处阶段(**月**日—**月**日)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督抽查的结果,集中开展建筑领域产品执法查处行动。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取缔违法企业和窝点,彻底根除非法生产的源头;涉嫌严重违法者要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对查处中发现的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对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密切司法衔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整治,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立即对本辖区内建筑领域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和非法生产小作坊、“黑窝点”,做到检查组织严密、检查过程细致、责任落实到位。
(二)务求实际效果。开展建筑领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的重要方式,要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建筑领域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报政府和市局,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领域产品质量状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对企业生产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又要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质量管理知识等,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严禁索取、接受企业的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边行动、边总结、边提升,结合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的严格审查、全面排查、联动抽查和打击查处手段进行集成和提升,建立适合本辖区的切实有效的建筑领域生产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 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
1、时间: 2015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15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集镇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党委政府决定对**集镇店外经营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2015年8月14日
二、整治重点:**集镇店外经营
三、人员安排: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下设三个小组:
(一)搬运组:
**
(二)稳控组:
**
派出所干警3名
(三)群众工作组:
**
四、工作要求:
(一)服从安排:
①时间要求全体成员8:30在政府二楼大会议室集合,不得迟到。
②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安排,不得无故中途缺席。
③总指挥下达撤离命令后,方可离场。
(二)文明执法: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
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务部门履职责任和监管责任,配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彻底进行整改,消除水环境风险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水环境安全,使我市水环境质量有一个根本的改善。
三、职责分工及整治内容
水务部门负责检查河渠、水源地水质情况,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环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水务局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河渠及水源地巡查制度,对境内河渠,特别是水源地及引水线路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河道畅通,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
四、时间步骤
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环境整治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2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2月1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按照整治内容,围绕本地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迅速开展全面排查。要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配合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三)督导检查及总结阶段(2015年2月1日至9月30日)
市局将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攻坚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或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王建华任组长,副局长常青山、樊永治任副组长,水资源科、工管科、水资源站、监察支队、水科所等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协调、指导水利系统整治工作。要加大督导力度,由党组成员带队,分别督导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督导小组分工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目标、限时和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水务局要立即行动,针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内容,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找准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切实提高认识,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明确规定,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部门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此,各县(市、区)水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水务部门的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格式”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