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工商商字[20xx]5号《关于印发××市工商局20xx年上海世博览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为20xx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现制定××分局20xx年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世博会标志保护;参展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保护;世博会组织机构赞助企业的商标保护;世博会期间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整治。
要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扎实开展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达到如下目标:深化对世博会商标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世博会商标的行为,使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得到全面保护;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标志)的保护。以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相关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
2、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世博会特许商品,带有世博会标志和世博会吉祥物形象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容易产生侵权行为的商品等为重点检查商品。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以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以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执法区域。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和广告宣传领域为重点监督环节。
(二)工作步骤
保护上海世博会商标专项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重点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侵权行为易发风险点的调查摸排工作,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的市场、路段和区域要有明确的执法计划、长效监管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重点是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市场环境。
各工商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确保主要乡镇商业区域的商业企业无假本文 冒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涉等窗口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窗口环境;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重点是落实监管力量,维护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组织力量,在重点市场、路段和区域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做好世博会期间世博会商标假冒侵权案件投诉受理、协调、处理和上报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世博会期间市场正常有序。
三、培训、宣传
(一)培训
分局在20xx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开展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工作,对世博会标志的权利情况、涉及内容、世博会标志保护政策原则、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重点是《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工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培训工作一是明确需严厉查处的侵犯世博会商标行为的情形;二是明确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和引导世博会商标使用行为的情形;三是明确世博会特许商品销售行为的管理要求。
(二)宣传
各工商所要大力宣传有关世博会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1、充分采用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庙会、集市,把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散发相关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2、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旅行社、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先期宣传工作达到告知、警示的目的,减少案件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
3、通过多种上途径及时宣传工商部门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相关做法、经验和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相关执法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
分局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格局。要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世博会商标保护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F132.com精选阅读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的总体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防控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努力营造中国20xx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镇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盛会,结合我镇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大联动)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和重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型、群体性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四个确保”(即确保重要警卫对象和其他重要贵宾绝对安全,确保运营期间城市交通安全保障井然有序,确保上海世博园区各项运营活动安全有序,确保运营期间全市社会面保持平稳)的总体目标,以平安世博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依托,以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为载体,以落实安保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社区防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社会面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防范控制为重点,坚持专群结合,在现有群防群治队伍基础上,广泛深入动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世博会期间本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治安平稳、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20xx年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任务,保障我镇社会面防控工作的有序运转,成立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略
三、组建志愿者队伍
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镇统一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招募数量和工作规范。在机关干部、村(居)委干部、万千百人就业人员、社区群众、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志于安保工作的人员中招募平安志愿者,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区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开展安全宣传,劝导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开展看家护院、邻里守望等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在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做到平安志愿者全覆盖。本镇平安志愿者按照全市规范要求,实行统一标志、统一标识、统一编号。
四、强化基层基础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和居(村)委具体落实的原则,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深入宣传发动社区群众,重点做好九项工作:一是做好实有人口登记管理;二是落实精神病患者监护措施;三是加强社区防范巡逻,防范、减少治安、安全案事件的发生;四是落实不安定因素排查、控制责任制,努力化解社会突出矛盾和闹事苗子,及时报告突发、可疑情况;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教育,组织必要的消防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楼宇水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八是调整充实物业保安人员,对物业保安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九是协助开展低空慢速小目标的排查工作,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全镇三个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机制建设,会同居(村)委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现有综治社保、社区综合协管、物业保安、社工等群防群治队伍,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世博安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落实重点防控
加强社会面重点区域防范控制工作。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商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广场、绿地、地铁站点、天桥等公共区域,组织平安志愿者协助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治安巡逻、城市管理等工作,使流浪乞讨、乱设摊位、强买强卖、色情服务、制假售假、非法散发(招贴)广告等有损上海城市形象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重要目标防范控制工作。本镇涉及闵行区区委、区政府机关和上海瑞金国际学校2家区级反恐防范重点目标,要按照反恐防范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内部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对本镇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做到重点岗位重点防控。
六、开展社会宣传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通过镇党务公开网、政府网站和《莘庄通讯》不间断地报道先进典型、工作动态、创造性经验做法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以社会治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第2页
安、群防群治、公共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舆情危机的协调化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主要路口附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上街协助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
七、明确实施要求
1、签订责任书。一是镇党委与各居、村委会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
2、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镇世博安保办既要及时加强面上指导,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又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
3、落实相关经费和奖惩措施。镇政府和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目标单位都要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以及平安志愿者工作的经费保障。对在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反映、举报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经查证核实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银监分局是对某银监局所管辖范围内银监分局的统称。我们为您提供了篇银监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请您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全面提升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整体水平,着力建设和谐的监管文化,营造“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创新创优、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有效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推动xx经济金融科学发展。xx银监分局决定加大推动政务公开,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原则
xx银监分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xx银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信息的分类
xx银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题分类法为主,分别是:
1. xx银监分局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2.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
3.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数据;
5. 重要人事任免,招聘录用和表彰信息;
6. xx银监分局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7.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则;
8.举报电话;
9.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10.其他应公开的重要事项。
(二) 公开的方式
1. 中国xx政府信息公开网;
2. 国内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
3. 新闻发布会;
4. xx银监局公告、年报等;
5. 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xx银监分局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在xx银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xx银监分局申请获取其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xx银监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5∶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xx市xx区xx
联系电话:xx
邮政编码:xx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xx银监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xx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xx银监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表格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4、申请的处理
xx银监分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更改、补充;对于申请要件完备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分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1、按照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xx银监分局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xx银监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xx银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路分局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分局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挖掘廉洁元素,培育良好家风,根据中共**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和市公路局《关于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公路分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扎实开展以“做好家教、树好家风、建好家庭”为主题的家风建设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理、遵纪守法”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积极传承**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优良家训家规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导**公路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重家教、树家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建设,积极推动向善向上的正能量传播和优良家风传承,为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实现“重振雄风、再造高地”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
以“做好家教、树好家风、建好家庭”为主题,向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发放家风建设倡议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利用**公路子网站开设“家风建设”专栏和网络、展板、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载体,大力加强活动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家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好家风,真正把修身的标尺立起来,把齐家的底线划出来,把清廉的家风树起来,推动家风建设稳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月–9月)
紧扣家风建设活动主题,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分类分层次有序推进**公路分局家风建设。
1、开展“家风建设专题”活动。全面启动家风建设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先辈先贤的家规家训,围绕什么是家风、传承良好家风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传承良好的家风开展讨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发挥好党员干部在家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2、建立公路之家交流平台。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建立“公路之家”qq群或微信群,为干部家属提供一个相互认识,相互交流的平台。及时推送家风建设信息、好家风先进事迹、优秀家规家训家书和家风故事等内容,引导干部家属自觉培育良好家风,共同营造公路大家庭的良好家风。
3、建立干部家庭信息库。以各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干部家庭信息资料库,重点掌握干部家庭主要成员职业、党派、信仰、爱好、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干部家庭的信息变化,为开展家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4、拍摄家风建设宣传片。鼓励党员干部从现在做起,立下家规、晒出家训、讲述自己的家风故事,征集一些素材,拟组织拍摄一部以家风建设、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公路宣传片进行宣传,最大程度发动党员干部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用家风建设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5、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或家访,年底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通过谈心谈话和家访,了解干部家庭状况,全面掌握他们“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情况,并把走访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测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6、评选最美公路家庭。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最美交通家庭评选活动,按照市公路系统开展最美公路家庭评选活动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家风建设的八个方面论述评选出分局最美公路家庭上报市公路局,并将相关材料在**公路子网站专栏进行宣传,以身边的典型示范引领家风建设。
7、开设家风建设读书会。收集查找百家姓氏特别是**籍历史名人、革命先烈和各行各业成功人士的优秀家训家规和家书,深入挖掘背后的故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进行家风建设专题讲座,弘扬优良家风,增强大家对家风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分局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开设家风建设读书会,邀请大家诵读家训名篇佳句、讲述家风故事,传承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培育道德正能量。
8、开展“公路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织、工会、关工委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一次“重走红军路”、“瞻仰革命遗址”等红色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干部进社区共建活动,树立道德情操,培养良好风尚;组织一次职工亲属“廉政书画”比赛活动,缓解工作压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同时开展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
9、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廉洁家风教育,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到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集体接受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观看一次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向党员干部家庭发放一本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落实全体党员签订一份“廉洁家庭”承诺书;组织干部及其家属撰写一封廉政家书。通过“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家规、家训、家风等传统文化与廉洁文化建设相融合,筑牢干部亲属的廉洁防线。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9月以后)
在开展系列活动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适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巩固活动成果,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密切联系实际,探索建立考评激励、教育引导、定期报告、监督检查等家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家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分局成立以局长詹进军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和道班班长为成员的家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家风建设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抓好结合,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与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相结合,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过家庭传导,强化党员干部“严以修身”意识和“从严治家”理念,与家庭成员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宣传橱窗、展板、电子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各单位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对活动中的亮点和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要深入实际、及时宣传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选出党员干部中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的先进典型,不断掀起活动热潮,推动家风建设深入开展。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2016〕x号),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诚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优先在xx、x、x、x等生态脆弱区域乡镇和泥汊、刘渡等沿江血防疫区实施封山育林、坡耕地及水生态综台治理、长江防护林及林业血防工程造林。到2020年,封山育林2万亩,贫困乡镇营造林3万亩,同时,对5.4万亩退耕还林、20.1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培育巩固。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x镇、x镇、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翻环境“问题村”项目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西河、永安河、花渡河和黄陈河等重点水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边远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
(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巩固完善好公益林管理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巩固现有20.1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偿,进一步公益林保护扩大成果。对贫困乡镇的人工造林2016年仍按照县政府x政〔x〕xx号文件整合资金给予补助,2017年后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力求对造林补助标准不降,进行激发贫困乡镇通过开展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继续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等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创建1个森林城市、1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科技兴林示范户,高标准新建森林长廊100公里,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无为林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市环保分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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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学习、对标定位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30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16〕69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实施内容
(一)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2.落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实统筹协调、经费保障和督促检查等责任,全面组织落实好本行政区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相关工作,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留守儿童情况排查、台账建立、发现报告、救助保护等职责,通过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培训、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父母委托其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监护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被委托人监护能力进行评估,经评估确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应予以纠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对象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关爱保护。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开展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4.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民政、公安部门作用的同时,还应积极发挥法院、检察院、人大内司委、网信、综治、发改、司法、财政、人社、建委、房管、农委、卫生计生、文广新、统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的作用。应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考核、评估、奖励、问责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和落实,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监督指导、摸底排查、教育关爱、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跟踪回访等关键环节和工作任务中积极承担责任、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5.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政策资源,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关爱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6.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多种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爱心捐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村闲置公用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加强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明确机构的准入门槛,推进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二)建立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县(区)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季度核查,及时更新。县(区)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县(区)级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信息。
2.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建立评估帮扶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立即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5.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
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初步建立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机制,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三个一样”要求,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建立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本级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健全保护网络。县(区)级民政部门要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和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资源,明确专人担任儿童保护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指定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儿童保护专干。学校应安排教师兼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辅导员。
(四)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统筹农村少儿活动场所等设施资源,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生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服务。
(五)强化激励问责。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纳入有关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六)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于每年底前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及《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人工造林扶贫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宜林地进行人工造林,鼓励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每亩给予造林补助500元。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发展退耕还林树种调优等后续产业,并按照退耕还林调优政策给予补助,扩大退耕还林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64.57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每亩补助500元,主要对毛竹、油茶等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每亩补助95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每亩补助10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县扶持6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积极安排贫困户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对发展香榧采用5年生以上香榧嫁接大苗造林,经验收合格,最低给予400元/亩补贴;采用5年生以上的香榧嫁接大苗零星种植香榧,按照成活株数每株补助20元(具体补助标准参照xxxx年香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积极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资金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533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三)实施“555”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主要针对毛竹、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等措施,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200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5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山核桃等特色经济基地,全市扶持45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山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市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乡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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