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智者不打无准备之战,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为了更快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们必须制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方案。方案有利于对下阶段工作更经济地进行管理。你是否正在搜寻方案范文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根据本镇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3日—11月28日)。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9日—20xx年3月2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3月31日)。各办事处、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1、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众聚集等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得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各隐患排查牵头单位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截至20xx年底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合一”场所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违章简易棚要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要达到95%。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巩固整治成效。

2、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前期开展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重点排查内容,由消防部门牵头,房管、文化及物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一次专项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排查的重点是: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员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3、做好电气火灾预防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小”场所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社区)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居住出租房、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员工宿舍,要督促业主、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发挥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消防常识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

继续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和新《消防法》宣传活动,展开全民消防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月”宣传系列活动。加大对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全员性宣传教育,特别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主要对象。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村(社区)、工业区等场所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各行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2页

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各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知识宣传图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宣传区域,把握重点宣传对象,强化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供群众预防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间,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安监、消防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强化各项排查整改措施。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的思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隐患较为严重且不主动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督促抓好整改,对一些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停业的予以停业,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防失控漏管。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要依法及时收回相关证照。工商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不及格、应当取缔的场所,依法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房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公房出租房管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房出租房不该出租的就不出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镇政府也成立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长苏立盛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李顺达、副镇长谢炳胜、杨勇、郑坚、曾大力、陈集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

(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安监办、镇防火办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分析研究关系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齐抓共管,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努力确保整治到位。

(三)强化问责,加强监督指导。安监办、防火办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准确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把火灾责任与火灾原因一同查清,把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同惩处火灾肇事者一同进行,并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和单位法人(责任人、业主)三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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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在全镇已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1、各类“三合一”场所数量彻底澄清
2、设置员工宿舍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工业“三合一”场所全部消除
3、留宿人员的商业店铺和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基本实现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的有效隔离
4、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整体规划,火灾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5、“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点
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
2.设置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从事歌舞、网吧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5.矿山和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四、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工作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发布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xx)》行业标准,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安派出所要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
3.对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确无法分隔的,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宜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5.对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要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对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国土资源、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7.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8.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五、整治方法
1.划片排查。以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本文 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式排查。
2.分类指导。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的要求,区分情况,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逐级承诺。各“三合一”场所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作出承诺;村要向镇递交承诺书,确保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4.加强督查。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6日)。镇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排查整改阶段(10月27日至11月15日)。要组织公安、安全办、国土资源、建管、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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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进行监督排查。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单位,要报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
3.总结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总结本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镇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春季是火灾多发的季节,营区部分居民家中堆放大量饲草,个别住户焚烧垃圾时滥用明火,这都存在着许多火灾隐患,为了做好春季安全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消防工作。
今年冬春季节防火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危害,遏制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把防火安全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连队进行了明确分工。

2、本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连队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连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做好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加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4、春耕春播工作期间,农机作业较多,要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机车上不得随意燃明火,工作人员不得吸烟,以确保春耕春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单位重点部位,如:农机院、库房、养殖户等部位的农具、油料、饲草,要按要求归类存放,并且消防设施和消防器具配置完好。

6、连队营区打扫环境卫生时或在地头地边烧荒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滥用明火,如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五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五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第二季度,为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大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泰宁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傅小军大队长担任组长,监督员王剑飞、沈伟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抽查时间

2016年4月3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四、监督抽查对象

(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其他需要抽查的单位。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第二季度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7.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五一”期间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第二季度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2、开展旅游景区(点)、高速公路沿途服务站等检查: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队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制定实施方案,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确保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消防安全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大队要结合大队2016年度防火监督工作意见的要求合理安排监督抽查量,确保年内重点单位监督抽查不少于3次,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数量原则上可以按照2:1的比例确定。“五一”期间,大队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旅游风景区、交通枢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氨制冷企业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大队监督员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务必要全面、细致,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消防安全行为的单位场所,必须严格履行监督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到位。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各大通信运营企业,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案例警示及手机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消防安全二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提示节日期间的火灾风险,提示群众不进入不安全场所。要利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消防执法行动,营造强大声势。

县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县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完成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xx年11月9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9日—11月20日)。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3月15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开展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6日—3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县政府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任务措施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统分结合、共同监管”、“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各行业系统、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业务培训。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单位和所属管辖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针对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的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全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治,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各行业系统、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完善重点区域灭火预案,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二)继续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提高全民“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三个能力”为目标,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教育培训高潮。一要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内容,推动乡镇干部、村居干部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农村、网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更多群众通过宣传活动,真正掌握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三要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广泛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掀起消防安全培训热潮,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四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以普及消防常识和增强消防法制意识为重点,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常识,利用新闻媒体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

(三)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布局科学化、合理化。一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修编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区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对现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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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日常运作中的实际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加大财政对消防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专职消防队伍发挥应有的战斗力。对本辖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从“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张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救早”、“救小”目标。三是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部队的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器材装备,加快大功率、大流量和举高消防车以及特种消防器材装备建设进度,全力提高火灾和其他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目标的实现。一要部署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汽摩修配店等火灾多发的“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通天房、学校宿舍、医院住院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宿舍等场所和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电气火灾隐患,明显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预防意识,进一步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要着力抓好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进行“回头看”,将用于居住的违章简易棚屋、“通天房”和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的“群租型”出租房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继续严格按照“拆、整、建、管”四个字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行驻村干部捆绑责任制,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出租房火灾隐患,确保20xx年年底前居住出租房整治合格率达90%以上,确保不发生3人以上出租房亡人火灾。三要统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内容,完成自动消防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四要继续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继续推行定格、定人分片监管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复查,督促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实现100%复查到位、100%整改到位的目标。加大对社会面上的“三合一”场所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发现一家、督改一家。县政府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予以通报。

(五)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一要推行“八化”管理。以推行社会单位“组织制度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考核制度化、检查巡查常态化、消防引导专业化、三个能力社会化”的“八化”管理为抓手,引导、推动我县人员密集场所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二是分类指导推进。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调动行业系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完善机制、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单位“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三个能力”建设水平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集中开展百日清查行动。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防范的季节性特点,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组织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各行业(系统)、各单位(场所)、各相关业主要对自身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查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和论证,对隐患严重且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火灾预防上来,切实做到“八个到位”,即重点场所排查到位、挂牌督办公示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程序运行到位、严格监督处罚到位、消除隐患服务到位、舆论监督宣传到位、防止反弹复查到位,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县政府建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成员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二)做到安全检查到位。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按照“七个必查”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即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性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各部门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今年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实施公安部令第61号,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联合消防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手软。

(四)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尤其要针对群众到商场购物、到旅馆住宿、到餐饮娱乐场所消费时不注意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切实掌握安全疏散逃生常识。要依靠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确保消防安全。

(五)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把火灾责任与火灾原因一同查清,把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同惩处火灾肇事者一同进行,并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乡镇、村居和单位法人(责任人、业主)三级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8.1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立单位企业水源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西藏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住建、牧农、国土、规划、工商等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单位场所集中区域开展综合治理。

(三)认真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强化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知识。同时,加强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5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预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汽车站、食堂、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出租、公交企业及车辆等。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队,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运管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2、城市客运处负责全县客运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3、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4、道路、质监、工程技术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召开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全面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登记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县局将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所属行业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因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局安全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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