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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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某市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河北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并使之便于操作,有效地发挥竞争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竞争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机制引入组织人事工作之中,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尽快建立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机制,促使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树立竞争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参照管理机关以及国家审判、检察机关。
上述机关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及非领导职位,遇有下列情况,可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一)职位出现人员空缺;(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三)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四)其他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级机关竞争上岗的职位分为处级、科级、股级领导职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等非领导职位上实行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机关内部实施。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机关无合适人选或无法形成竞争的职位,可面向本系统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开选拔符合竞争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选。
涉及国家安全和党的重要机密的职位,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或任免机关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为竞争上岗的范围。
实行竞争上岗的职位层次、数量以及具体范围,由任免机关根据管理权限确定。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竞争上岗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参照管理机关内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机关工作者身份;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国家行政机关或参照管理机关竞争上岗,应符合调任条件;机关工作人员跨部门竞争上岗,应符合转任条件。
(二)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掌握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 )实绩突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
竞争领导职位的人员,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竞争职位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
(三)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2、参加竞争晋升股级、科级、处级正职领导职位,应分别任同级副职两年以上;参加竞争晋升股级、科级、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参加竞争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位,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由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上述任职年限的限制;
3、参加竞争股级、科级、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位,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参加竞争处级领导职位、助理调研员和调研员等非领导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必要时可适当放宽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一级参加公开竞争。
四、程序和方法
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申报方案。实行竞争上岗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竞争职位、竞争范围、任职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述职答辩、组织考察、任免等环节及有关规定要求

某市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第2页

,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实施。
(二)公布职位。在确定的范围内,公布竞争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三)公开报名。可采取本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等方法报名。报名竞争同一职位的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人。
(四)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任免机关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检验竞争上岗人员所具备的履行竞争职责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等。考试形式采取笔试,试题从《**市竞争上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知识考试按竞争职位由本系统或部门按性质分类命题,考试形式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本部门任免权限范围内竞争上岗,考试由本单位组织;跨部门和拟调任人员的竞争上岗,考试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组织。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是考察竞争者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市直机关参加竞争上岗领导职位和拟调任竞争上岗人员可经市人才测评机构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其他部门或单位可参照执行)。
(六)述职答辩。考试成绩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答辩。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在现职岗位上主要的工作实绩以及对竞争职位的工作思路、任职目标等。
答辩采取现场抽签或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内容应为与拟任职位有关的情景模拟。主要测试竞争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履行拟任职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等。
竞争答辩时,须成立答辩评委会。评委会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9——11人(乡、镇可酌减)。群众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答辩评委会委员根据竞争者在答辩过程中的表现,对其素质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量化打分。总和各评委对同一竞争者的打分,作为竞争者的答辩成绩。答辩成绩达不到满分的60%时,视为答辩不合格,应取消其继续竞争资格(部分非领导职位可视情况而定)
(七)组织考察。按照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根据竞争者考试和述职答辩的成绩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考察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考察组成员要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对被考察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地评价并以书面材料上报。
被考察者凡得不到考察范围内75%以上同志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
(八)决定任命。根据考察情况,由竞争上岗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提出任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予以任命(或备案试用),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越级或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竞争晋升职位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应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考察和任职培训。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任免机关予以任命;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按管理权限根据本人德才条件另行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搞好教育,提高认识。在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实行竞争上岗,是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竞争上岗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和竞争意识,打消各种思想顾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改革。
(二)加强领导,稳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实际,作出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竞争上岗;各单位实施竞争上岗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本部门人事及有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非常设性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支持和具体指导本地、本部门实施竞争上岗,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之逐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放手使用,加强管理;对竞争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任用的人员,可作为后备人选积极加以培养;对不能继续担任原职领导职务的落选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并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注重实效。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的监督,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行为,为竞争上岗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要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参加竞争的人员走门子、拉选票等搞小动作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参加竞争的资格,并作出公开处理。确保竞争上岗健康、顺利进行。
六、其他有关问题
1、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行政机关、非参照管理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实施竞争上岗,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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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机关公务员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某局机关公务员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某局机关公务员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结合机构改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根据湖委办20xx23号《关于湖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组20xx8号《关于全面推行机关部门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现对建设局机关中层职位及归属管理的事业局科级领导岗位推行竞争上岗,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目标职位和职数
市建设局机关的中层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办公室副主任1名;政策法规处处长1名;计划财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规划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建筑业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村镇处处长1名;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处长1名。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以及市级机关跨部门交流不足一年的科级干部不参加竞争上岗。
市城市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市城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1名,城市管理监察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市房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开发科科长1名,房管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
三、对象和条件
参加竞岗的对象是:市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原各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和建设局系统企事业单位中符合调任行政机关和事业局依照机关公务员管理条件的人员。
参加竞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与目标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
4、三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确因业务需要,并且在局机关或原直属管理处工作的干部竞聘同一职级职位的,经党委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身体健康。竞争中层副职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竞争中层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任中层副职两年以上。原机关公务员和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竞争同职级职位的,中层正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2周岁,中层副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0周岁。鼓励35岁以下的干部积极参加竞争。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局系统企事业单位(除5个直属管理处外)参加竞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企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
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⑶局管优秀年轻干部。
7、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四、方法步骤
实施中层竞争上岗,正职、副职按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先正职、后副职演讲测评的顺序进行,城管局、房管局副局长参加建设局中层正职竞岗,城管局、房管局中层正职竞岗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是:
1、制定方案。局党委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 )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2、公布职位。通过一定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3、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本人报名(发放报名表)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原则上每人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政治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应有两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竞争。对职位与竞岗人数明显不平衡的,引导竞岗者调整竞争岗位,如竞争者不足2人的职位,由组织直接任用。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者做好演讲准备。
5、本人演讲。组织竞争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争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每位竞争者的演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对演讲的评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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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职位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的信心、决心和措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由市有关部门领导及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委会即时打分,并按规定时间将打分表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评议竞争者的德、能、勤、绩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后报领导小组。
7、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根据竞岗者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每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8、决定任命。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情况和考察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建设局党委和城管局、房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任用人选,经任前公示后正式任用(任前公示时间三天)。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
推行机关中层职位竞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陆坤轩、祝时伟、单锦炎、沈新勇、管仲龙、沈小龙、李耀亮、陈文康、徐永林等同志组成。陆坤轩同志为组长,沈新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永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政治处。附件:竞争上岗岗位推荐表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岗位推荐表竞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及毕业院校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任职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竞聘岗位工作简历近三年工作实绩推荐方式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盖章:自荐自荐人签名:说明:1、工作实绩指分管工作、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或评先受奖情况。2、20xx年11月19日前上报局政治处,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岗位推荐表竞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及毕业院校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任职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竞聘岗位工作简历近三年工作实绩推荐方式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盖章:自荐自荐人签名:

国税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国税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
二、组织领导
xx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三)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四)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市、区)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
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8岁以下(对业绩特别优秀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20xx年一20xx年,下同)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2、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县(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务分局分局长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3、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4、正股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副股长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副股长负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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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5、副股级:
(1)参加税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3)任科员职务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二)后备干部与非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
2.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六、方法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股级干部职位和职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xx年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民主测评(占总成绩28%,即28分)
民主测评由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获奖折算计分以及现实测评三部分组成。
1.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一次“优秀”等次计0.2分。
2.获奖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荣获厅局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以上,一次性计0.6分。
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指xx市优秀共产党员、xx市先进工作者、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巾帼建功”标兵等。尚未列举的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称号,经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审定。
3.现实测评(占26.8分)
在竞岗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市局派出工作组负责组织并汇总计分。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填写《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2)竞岗人员是市局稽查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3)竞岗人员是市局车购税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5)竞岗人员是县(市)局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五)笔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笔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应知应会的公共理论知识、税收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六)面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和笔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名单(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的结构化面试。同一竞争职位,由同一面试小组评审,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面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七)组织考察(占总成绩12%,即12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如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察。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所在科室、中心全体干部。其中,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2)竞岗人员是稽查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所在科室全体干部。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3)竞岗人员是车购税分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负责人,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县(市、区)局机关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负责人,所在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县(市、区)局班子成员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考察组不再向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但要将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本人反馈。
(八)党组票决(占总成绩10%,即10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职位分别将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各项成绩的合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经领导小组监督组审核后,向市局党组汇报,科级职位及直属机构股级职位由市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县(市、区)局股级职位由县(市、区)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根据票决后的总成绩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人选在党组票决环节同意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会党组成员人数50%(含)以上,否则该职位暂时空缺。
以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票决等各计分环节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2位。
(九)公示
对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决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科级干部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县(市、区)局股级干部按规定报送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慎重选择确定竞争上岗工作人员,抽调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纪律性强、作风过硬且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参与具体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竞争上岗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落实好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特别要切实做好命题、考试、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肃查处竞争上岗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要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自己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市局党组将予以严肃处理。在考察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已提拔使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岗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在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竞争上岗工作,正确对待个人的去留。要把干部的思想工作做深做细,确保队伍和大局稳定。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条严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录制度和事业单位录(聘)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除个别特殊紧缺专业外,必须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不同单位录(聘)用相同专业的国家工作人员,推行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办法。通过一定的形式的考录办法,积极吸纳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我县各行业、各部门工作人员队伍中,力争到20xx年缓解我县人才紧缺状况。

第二条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强化更新知识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开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培训,加强外语等级培训,实施标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强化"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学历水平。

第三条强化公务员的挂职锻炼、轮岗、交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部分年轻公务员到基层或上级单位挂职锻炼。开通我县与本省发达地区之间的公务员挂职交流通道,选派部分公务员出去挂职锻炼。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实行轮岗交流。

第四条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公务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五条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注重平时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出具体量化、操作性强的平时考核机制。平时考核要以工作实绩为主,在每个月初要拟定本月工作目标任务,并建立台帐,月末按照述职、评议、量化打分等程序进行考核,做到一月一考,一季一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年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要依据,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第六条强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的,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工资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享受健康休养(15天);对工作业绩特别显著的,按其贡献程度分别由县政府予以嘉奖,记三等功或向省、市推荐记一、二等功。每三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十佳工作人员"评选活动,获县级"人民满意公务员"或"十佳工作人员"的,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记三等功一次,并给予奖励。

第七条健全国家工作人员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上年度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无改进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在确定为不称职的次月降低一级职务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工资级别;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执行办事公开、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力,或因其他不当行为,被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投诉并查实,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

第八条实行末位调整待岗制。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排名末位,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确定为末位调整待岗人员,包括: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一定影响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无正当理由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的;因效能问题或其他有关问题被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影响工作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虽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等。被确定为末位待岗的对象,经组织审查确定后,予以待岗培训处理,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内不发奖金。培训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在原单位重新上岗,不能胜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第九条严格国家工作人员离岗培训和辞退制度。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工作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制度,离岗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培训期间不发奖金。离岗培训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开除或解聘。

第十条各单位对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对象必须及时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若不作处理的,单位年终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实行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对处理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控告。

本意见自200x年6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级直属在县单位应参照执行。

本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XX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对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精神,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干部,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质监干部队伍,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二、竞争职位

州局党组根据本系统规范机构设置后的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和公布本系统科级领导空缺职位。

州局机关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职位空缺的,可不列入竞争上岗范围;但任职人选属提拔的,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研究、上报省局备案、省局批复后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

三、资格条件

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或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等次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在质监系统工作5年以上(军转干部不受限制)。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3周岁以下;对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主任科员(包括正科级干部);

2、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

3、军队转业的正营职(含)以上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五)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县、市、局内设机构领导正职;

2、现任副主任科员(包括副科级干部);

3、军队转业的副营职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4、任科员7年以上;

5、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任科员5年以上;

6、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任科员3年以上。

四、竞争上岗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州局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由州局党组决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只报1个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分配。州局人事部门按照各地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笔试、面试。由州局组织,省局只负责笔试、面试的命题和印制试卷、送卷;全省统一笔试,在州局机关所在地进行。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由综合知识(50分)、质监业务知识(5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州局党组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提问方式,由应试者回答3道题;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9人组成,系统外人员至少为4-5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竞争同一职位的面试者应在同一面试组面试;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1、民主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与笔试、面试的操作顺序,可由各州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3、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4、考察工作由州局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州局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州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州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六)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发任命文件;对新提拔的干部,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州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开展竞争上岗各项工作。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局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办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任主任,负责竞争

上岗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监督组:由监察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性;

(三)面试组:由州局领导、科级领导干部和外聘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组成人员要有代表性,又要确保公正性,注意考官与考生的回避问题;

(四)考察组:由人事部门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一)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州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是具体负责人,人事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领导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参与意识,确保各地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严肃竞争上岗工作纪律。州局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建立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干部队伍。对此次竞争成绩优秀,并列入考察范围的对象,由于竞争职位有限而未任职的干部,可列为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每个县、市局可确定2至3名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办法由州局党组制定。

(四)州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定于2006年7月统一开展。

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为更好服务“三个扬州”大局、推进CC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副科职领导干部8名: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法规处副处长、综合与运行监测处副处长、国民经济核算与服务业处副处长、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固定资产处副处长、社会人口科技处副处长。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

为改善CC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活力, 此次副科职职务竞争上岗在局机关和所有参照机关管理单位中进行,凡局机关、调查局、农调队、计算中心、普查中心编制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及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的拟从邗江区、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等地调入局机关工作的同志,均可参加职位竞争。

(二)竞争上岗的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2、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2年以上;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三)每位竞争上岗报名者必须申报2个职位。

(四)每一个职位必须要有3人可以报名(含3人),对报名不足3人而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取消。

四、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为了使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局成立副科职职位竞争上岗考评委员会,由潘学元、刘春来、徐健、陈凤桂、周玉清、刘网华、刘加祥、牛子勇、丁一等同志组成,组织领导局竞争上岗工作。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公布职位(1月7日——10日)。召开局全体人员会议,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公布拟竞争的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做法,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疑虑,积极参与。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1月11日——15日)。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并填写《副科职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同时递交近三年来电子文档(1500字以内)。要求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都应报名参加竞争。公开报名后,局考评领导小组对照有关规定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及竞争的职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演讲(1月16日左右)。局考评委员会主要是通过组织召开演讲会,由竞岗者向大家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四)民主测评(1月16日左右)。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结合演讲进行, 现场大家根据竞职者的演讲和平时表现,按照《演讲评分表》细则进行民主测评,在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得出竞岗者测评得分。

(五)组织考察(1月17日左右)。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的成绩,公布考察对象名单,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答辩(1月21日左右)。经组织考察各职位前二名的竞岗者接受局考评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回答由局考评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问题,现场大家根据竞职者的演讲答辩和平时表现,按照《答辩评分表》细则进行现场评分,局考评委员会在分别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竞岗者最终得分。

(七)确定拟上岗人选(1月22日左右)。局考评领导小组将每个竞岗者在面试、民主测评、答辩方面的表现(分值)、考察情况和建议方案向局党组会议汇报,由局党组根据平时掌握的竞争者表现和考评领导小组报告的情况,集体票决确定拟上岗人选。

(八)任前公示(1月22日左右)。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要求,将拟上岗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九)决定试用人选(1月30日左右)。根据公示的结果和备案的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上岗人选,印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

五、竞争上岗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

极参与。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了解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和程序。符合竞争条件的同志要踊跃报名参加竞争,没有报名的同志也要关心、支持竞争上岗工作,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要求高,特别是要保证竞争的公正性,严禁借竞争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各部门要通过这次竞争上岗,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对因年龄、任职时间等因素未能参加竞争的人员以及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xx市工商局杭工商人xx号通知精神,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竞聘局中层领导干部,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二、资格条件:分局在编在册的公务员,符合下列竞争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竞争。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群众基础好。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争的,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xx年x月 x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xx年x月 x日后出生);现任副职竞争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xx年x 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参加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xx年x月x 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初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经杭州市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从事工商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 三、竞争的职位: (一)局机关(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5名):办公室主任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科科长(监察室主任)1名;法规科科长1名;经济检查科科长兼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1名,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2名;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1名;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1名;企业注册监管科科长1 名,副科长长2名。 (二)工商所(中层正职6名,中层副职7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xx工商所所长1名。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竞争中层领导职位,采取“只竞职位,不竞岗位”的方法进行,竞上职位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征求中层干部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的意见与建议;强调有关纪律并作动员。 (二)报名自荐。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报名,凡本人没有自荐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与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本人。 (四)开展竞争上岗。召开全局干部、协会职工会议,由局领导作动员讲话并公布竞聘职位,宣布竞争规则及有关纪律。开展竞争上岗,具体程序如下: (1)民主测评。与会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职者进行综合测评。 (2)竞职演讲。竞职者在全体干部、协会职工会议上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演讲内容:竞争动机、竞争条件、如何当好中层(正职或副职)领导的施政目标和构想,并表明聘任与否的态度。演讲顺序抽签确定,演讲人员必须先表明是竞正职还是副职。与会人员根据竞职者的竞职演讲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领导测评。由局领导对竞职者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计算得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一般干部竞争正、副职,下同)和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含副职竞争正职,下同)按不同程序进行,分别计分。新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竞职演说100分、领导测评80分,三项得分相加后除以3,计算各竞争者得分。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原职位的,按民主测评120分、领导测评80分,二项得分相加后除以2,计算各竞争者得分。 (5)党委决定。党委研究最终确定中层干部的人选和岗位。 (6)公示、上报备案。对党委决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并报xx市工商局备案。 (7)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由局党委发文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正、副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新聘人员(含副职聘为正职)实行1年的试用期;对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出现年度考核不称职、有违法乱纪、完不成年度任务等问题的,予以解聘。 五、时间安排。整个竞聘工作从xx年x月x日开始至xx年x月x日前结束。 六、竞聘工作的其他事项: (一)此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 (二)本次竞聘中,如经过考核、考察或党委认为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此岗位可暂缺或党委研究决定由副职主持工作。 (三)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竞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

积极参与竞争。 (四) 此次未被聘任的原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除。 xx工商分局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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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篇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篇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篇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成立陈家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郑建波为组长、黄平才、钟敏、李建立、黎香军、曹学云为副组长;张文远、陈涛、邓艳、张聪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敏任主任,邓艳任副主任,成员张聪。

二、竞争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竞争中,不论资排辈,不搞照顾,凭真才实学,注重平时工作实绩,择优选用。

3、平等竞争原则。将中层岗位的职位、职数及竞争资格条件公布于众,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不能优亲厚友。

4、群众公认原则。竞争中要开展民主测评,考察时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竞争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忠于国家,拥护政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领导、服从政令、遵纪守法。

2、业务条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指挥协调能力,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实际条件:本职工作完成出色,以身作则好,模范作用强,群众公认。

(二)资格条件

1、凡属本镇在编的除党政班子成员外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行政事业干部职工。

2、必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竞争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以上,未受党政纪处分。

4、行政中层干部只能从行政干部中产生,事业中层干部只能从事业干部中产生。

5、对符合条件者,报名竞争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本次竞争的岗位只能是目前干部职工机械归拢后的办公室、中心、站的职位。

6、年龄: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四、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按照上级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要求,一共20个职位进行竞争。其中:

1、 行政职位8个。

(1) 党政办公室1正2副

(2) 经济发展办公室1正2副

(3) 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1正1副

2、 事业职位12个

(1) 农业服务中心1正3副

(2)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正3副

(3) 村建环卫服务心1正2副

(4)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1正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召开镇干部大会,讲清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竞争的有关具体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将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向镇干部公布。

3、公开报名。采取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镇人事办,逾期未交者作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布名单,听取群众意见。

5、演讲。竞争上岗者按抽签顺序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的设想等进行演讲。演讲时间在5分钟,演讲得分由镇党委组织评委班子,当场计分(占40%)。

6、民主测评。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全镇干部对竞争上岗者进行满意度测评(占30%)。

7、组织考察。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部竞争上岗者进行考察及评分,确定入围人选(占30%)。

8、讨论决定。根据竞争上岗者最后得分,镇党委研究决定各岗位任职人选。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拟任职务等在镇公开栏进行3天的公示。

10、发文公布。经县委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镇党委发文公布,同时找提任干部本人谈话。


篇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11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xx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xx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本单位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竞争机制,激励公务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xx市工商局在本系统内逐步推行干部职工“末位淘汰”工作的决定以及x工商人第x号文件精神,结合去年分局实行公务员“未位警示”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依据,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促使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立公平、公正的工商机关形象。 二、组织领导: 在分局党委领导下实行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建立分局 “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主任,xx为成员。 三、实施范围:分局全体在编在册公务员(含机关工人)。 四、“未位”人数及产生办法: 1、“未位”人数:按照xx市局规定,局“未位”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1-3%。 2、产生办法:以局机关、工商所为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年终综合考核测评情况,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将本单位排名后几位名单报未位警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对各单位上报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和测评,最终按分局总人数的1-3%的比例产生局未位。 各单位上报人员名单要求:局机关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3-4位的;xx、xx、xx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2--3名,其他工商所本单位综合考核测评排名后1--2名。 五、考核内容: “末位警示”工作考核、测评内容分为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等三个方面(见附表1)。 六、具体方法和步骤:公务员“末位警示”制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测评,在全局公务员中按市局规定的比例产生末位。 1、日常考核:个人每日将主要工作记入日常考核表,并按月将每月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如实记入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末由各单位负责人(局中层干部由分管局领导或联所局领导)对个人平时考核手册进行检查和讲评,并签署考核意见。(2)由所考核小组(局机关由职能科室)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对干部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所打分情况于每月末报分局 “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度考核:分干部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按、40%、40%、20%计算分数。(1)业务工作:①工商所工作人员,由各工商所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片区管理制,制订考核内容和标准,自行组织考核;②局机关工作人员:年末由考核组根据局机关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科室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计算得分,各科室考核得分即为该科室内的各人得分。(2)干部自身建设,由局 “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所每月上报的干部自身建设情况和平时掌握的局机关干部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汇总;(3)干部民主测评,以局机关、工商所为单位,进行干部之间的民主测评,按比例计算测评分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反还工商所。最后由各工商所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比例计算得分,报分局 “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 2、综合评定:将个人业务工作、自身建设日常考核得分情况,年度考核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并按分数高低和规定要求排出本单位后几位人员名单报“末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末位确定:各考核单位将本单位排名后几位的人员名单报“末位警示”领导小组后,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和测评,按局领导占40%,中层干部占60%的比例计算,然后按分局总人数的1-3%的比例产生局“未位”名单,报分局党委审定。 4、按照xx市工商局规定,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考核末位: (1)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2)受到行政、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3)违反组织纪律、情节较重的;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或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 (5)考核综合评价被确定为未几位的。 (6)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末位”的处置: 根据xx市工商局规定,结合分局实际,

对考核未位者,视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 1、领导找其谈话进行警示教育; 2、当年考核未位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要在本人当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栏中说明,并将考核未位者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当年考核未位者要集中学习一周至半个月时间,扣发50%的考核奖,实行3个月的告诫期,并指定专人帮教,告诫期内不评定考核等次,不发放奖金;告诫期结束后本人要写出整改材料,经考核后,根据本人的态度及表现确定是否上岗、确定考核等次。 4、当年被确定为考核未位的,可视情对其换岗、待岗、扣发奖金等处置,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六、要求: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公务员,对《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杭州市局杭工商人第55号等文件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一些模糊观念,认真、周密、细致地抓好工作落实。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正考核。一是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内容实施考核、测评,不搞照顾,严防任人唯亲、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歪风邪气;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个人考核的方法、步骤,抓好实施,切实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3、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严格的管理、细致的思想教育贯穿于全过程,切忌简单生硬。对年终确定为“末位”的同志,要做好“帮教”工作,一方面做好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帮助其提出原因,确定正确的目标,尽快摆脱“末位”。 4、“末位警示”工作实施中发生争议、分歧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分局协调解决。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分局提出复核申请。 xx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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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2005年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徐州的大局,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没的高度,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发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从推动形成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取得实效,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徐州的大局服务。 (二)因企制宜,不断提高厂务公开工作的运行质量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坚持因企制宜、规范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依法科学、积极稳妥地推进,不断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运行质量和实际效果。 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巩固提高上见成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认真修订原有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或细则,充实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责任制。要坚持企业党委领导,企业行政自觉实行,做到“四个规范”:一是在公开的形式上规范。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辅以厂务公开栏、厂情通报会、民主协商会、网站、“二次公开”、“三级公开”、“点题公开”等重要形式。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规范。公开的内容要抓好四大重点,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建设重大措施。企业的薪酬制度改革、尤其是经营者年薪制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列入厂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妥善处理好激励与监督的关系,使经营者与职工工资收入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三是在公开的程序上规范。要按照制定计划、确定内容、征求意见、实施公开,到检查、考核等程序规范运作,稳步实行。四是在公开的监督考评上规范。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考核监督体系,坚持将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作为干部工作实绩同步进行考核,坚持以职工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厂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将上级定期考核与企业自查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到位。要选择和工会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大力推广旗山煤矿、龙东煤矿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厂务公开的做法和烟厂厂务公开十大委员会的工作模式,把厂务公开的具体要求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全部过程,融入企业现代管理体系之中,推进厂务公开民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永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年内争取推行企业再达50家。 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要发挥职工综合素质高、参与意识强的优势,在提高公开水平上见成效。对公众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在做好内部公开的同时,还要做好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改革改制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在严格把关上见成效。改革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在“阳光操作”和严把民主程序关上下功夫。坚持把企业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调整劳动关系的办法和措施等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地向职工进行公开,畅通职工的知情和参与渠道,接受职工的全程监督,严防违规运作、暗箱操作,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激化矛盾等情况的发生和发展。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审议的,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批复,改制分流方案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办法、措施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实施。同时,坚决禁止职工代表的推选弄虚作假、审议事项的内容片面粗略、投票表决的程序违规等情况的发生,更不得施加压力强行通过。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应召开专题职工大会讨论改制方案。改制结束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回头看,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尚未兑现的职工安置补偿金的监管,同时根据产权结构、经营方式的新变化,做好厂

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调整、续建,防止改制之后制度断档、工作滑坡、职工民主权利削弱。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在扩面建制上见成效。非公经济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建立厂务公开制度,既是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加快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实行厂务公开的步伐,推动私营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公开的内容上,应主要公开涉及劳动关系的事项,重点是劳动报酬、缴纳、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奖惩、企业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并逐步向其他事项延伸。要加大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法规依据的宣传,选树一批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典型,推进思想解放,加强示范引导,积极推动非公企业职代会建设。扩大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覆盖面,为非公企业职工参与管理、发扬民主提供有效制度平台,为企业与职工和谐相处、平等合作、共谋发展提供保障。外商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宣传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借鉴国际惯例,强调依法进行,结合建设和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进行。小而分散的非公企业,可以在乡镇、村、社区、行业工会的指导和主持下,实行区域、行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总之无论何种类型企业,都要牢牢抓住《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施行的有利时机,把依法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有效载体,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领导,充分保障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厂务公开工作事关企事业发展进步、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作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拟召开一次例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时通报厂务公开进展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工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厂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落实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要继续重点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制等四项制度,以制度保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运作。下半年组织全市进行厂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推动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厂务公开的有效开展。要汪意学习和借鉴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和实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新鲜经验,科学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厂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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