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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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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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城乡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上栗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杂烩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杂烩网、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本文 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20xx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调度。
第四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3、考评结果将以丢分问责制进行问责。
第五阶段:20xx年7月16日以后转为长效管理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改善城乡面貌,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作出新的贡献。
2、城乡清洁工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县爱委办具体协调落实。各乡镇场、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名单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799—3865596);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安排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经费。
3、各乡镇场要对辖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维护好整个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按照《路段责任包干划分表》,确保各自责任路段环境卫生的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做到无乱摆乱放、无乱设摆摊点的现象,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要确保全县的交通安全、畅通。
4、县电视台要设立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力度,对城乡清洁工程不达标的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四){C}按照运城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永济市“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搞好县城环境建设,集中整治机关环境“脏、乱、差”,达到设施优良、环境优美、容貌整洁、文明和谐的标准,使机关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有序、亮丽、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下属部门驻地、住宅小区。

三、工作目标

(一)机关卫生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区域内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无乱贴乱画等。机关院内、院外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杂草、树叶、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杆跟净、花坑绿地净、围墙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二)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外干干净净,无杂物;楼前屋后利利索索,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落实人员每天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保洁;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完好通畅,井盖清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

(三)门前“六包”。工作落实,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车辆停放整齐;墙面、杆面无乱写乱画,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3月15日-4月1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制订整治方案,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区划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进行阶段督查,开展检查评比。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4月16日-5月15日)。各部门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5月16日-6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每天卫生清扫管理制度,对各办公室、楼道、楼梯,院内、院外地面,绿化带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卫生清理中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规范机关区域和家属院内车辆停放。

(二)每天对小区内楼道、地面、绿化带的杂草污物、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垃圾箱、电线杆的乱涂乱画,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墙壁、地面的“牛皮癣”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彻底清除。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由局领导小组统一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调度和督促,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未按时达标的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局曝光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克服部分人员工作中的懈怠心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并要求人人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效果的干部职工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其进行问责。

(三)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由镇辖站办所和驻镇单位为成员单位。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大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并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随时反馈各组工作完成进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工作组或单位进行约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利萍任办公室主任,李家霆、童鹏、熊红梅、李倩、王意任副主任,主要负责行动组织、协调,会务调度组织,活动宣传,信息上报,动态情况统计,通报督查情况,媒体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活动资金保障和管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另设七个专项工作组:

1、集镇单位组:由何志刚任牵头组长,胡建明、潘义军、何根亮、卫生院和其他镇驻镇单位为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驻镇单位、农贸市场等整治工作按迎检标准推进、到位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标准详见附一驻镇单位和农贸市场整治类目)

2、集镇清理组:由张震任牵头组长,整治办、城管队、云田公司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调集机械设备对集镇大街小巷和腹地的彻底清理和日常保洁,人行道的油污清洗和停车管制,店外经营规范,境内河道及沿岸杂物清理,破旧广告的拆除。(标准详见附一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经营秩序整治、门店招牌整治类目)

3、集镇建设组:由胡录明任牵头组长,城建规划所、国土所、林业站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集镇入镇口改造,柏沱路桂花树移栽维护和市政设施(隔离桩、花坛、污水管网等)的完善,人行道硬化,沿街绿篱美化等工作。(标准详见附一污水整治、集镇风貌特色类目)

4、交通管制组:由徐红星任牵头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交警执法的授权对接、路面停车管制、南横线渣土运输、超限超载车辆管制和路面车辆秩序的维护。

5、学校教育组:由李原任牵头组长,镇域内中小学校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抓好中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系列宣传活动。

6、考核宣传组:由潘盛开任牵头组长,党政办、纪检办、整治办为成员,主要负责每天对村(社区)网格化干部的整治工作阶段性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评,集镇和村组入户宣传内容的草拟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7、村(社区)工作组:成立村级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由联村领导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化干部、组长或党小组长为成员,主要负责村(社区)、组、户的综合整治工作。村组干部职责为:开展宣传劝教工作并发放宣传倡议书、开展各村民小组和各户评比整改、组织对问题区域的清理清运和督促整改等(标准详见附二表村庄卫生和农户卫生类目);镇级网格化干部职责为:上户宣传发动、对农户进行评比整改、发现辖区扣分点并对村进行督办(标准详见附二表村庄卫生和农户卫生类目)。

以上工作组要求分别召开会议,分列工作方案,按时间进度、标准要求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10月16日—10月23日)

村级:①上户宣传发动,发放环境卫生倡议书;②对辖区扣分点进行全面的摸底登记,并及时进行整改;③对农户进行评比整改(23日前,每组至少要评出一户最优清洁户和欠清洁户,标明党员户或学生户,并将结果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村进行小组评比(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镇:各工作组再次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摸底并做好预算,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19日(星期一)前上报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统一安排实施。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村级:利用10月24日至31日十天迎检前的黄金时间,由各村(社区)牵头,根据摸底情况,组织网格化干部和专业力量,切实开展一次全镇范围内的环境死角大清除行动,同时走家串户,对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粪坑不盖的脏乱差户子进行严肃整改。未联村班子成员每天轮检各村(社区),并于下午召开点评会,通过播放视频方式,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10月29—30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集镇:各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切实落实相关任务,由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督办;同时,各镇辖单位必须按照长沙市环境卫生检查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做到“院内整洁、保洁及时、设施完善、无杂物乱堆、无污水横流”等要求,10月29—30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5日之前)

村级:重点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督查考核组对已销号的交办事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反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及时处理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止形成垃圾堆积死角。11月15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集镇:基础设施进行后阶段完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防止反弹,并随时接受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11月15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三)奖罚兑现

1、对于多次劝教无效且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党员之家,该党员实行年度评优的一票否决制, 评为欠清洁户的党小组长直接扣除现金100元,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学生家庭名单在校内通报;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党小组长家庭,该党小组长实行扣100元/次。每个村(社区)每月评出最优清洁村民小组和末位排名村民小组,并对最优清洁村民小组所在党小组长奖励100元/次,末位排名村民小组所在党小组长扣100元/次。

2、对于督查发现未按阶段推进落实的网格化干部,每次扣除绩效资金50元。

3、对于督查各村(社区)发现的问题区域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除工作经费1000元/处。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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