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我们无法想象,没有方案的计划会能成功。为了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我们须要制定一份详细方案,制定方案有利于建立监督考察,您知道方案里什么内容对我们帮助最大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粮食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粮食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4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38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促进局机关节俭理政,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全县粮食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民生方面,为建设效能机关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等内容,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局机关包干经费和资金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做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不新建楼堂馆所,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出州考察经费零增长。
2认真执行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的机构“三定”方案( ),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不超编进人。聘用临时人员之前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能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3、实行综合预算,改进预算编制手段,加强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年初预算准确性;执行我局预算内部公示制度,公开部门预算,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收支活动,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管理,促进我局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科学化、民主化。
4、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处置公开、集中竞价出售制度和车辆报废制度,不购置超编、超标、高耗车辆。严格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5、坚持节俭办会原则,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实行定点办会、会议费包干,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变会议召开方式,有效控制会议费用支出。
6、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员和费用,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
7、严格执行2月至底,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的规定,一律不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楼维修改造。
8、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加快行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认真贯彻学习省、市、县关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筹备,成立县粮食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推进阶段(4月-6月)。通过摸底调查,梳理分析,根据行政成本控制目标研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将行政成本控制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深化阶段(7月-10月)。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总结统计,形成上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县财政局。同时,再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部门支出管理相关政策和办法,加强支出管理。
(四)总结阶段(11月-12月)。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并做好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各种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迎接县考核组考核的准备。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粮食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马忠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杨大鹏、副局长叶艳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艳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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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州统计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为建设效能政府做出积极贡献。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红河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统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控制重点

重点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等内容,努力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控制零增长,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的目标。

二、组织实施

1、学习培训。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根据省、州政府的要求组织好学习培训。

2、积极推进。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州财政局。

3、加强宣传。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专设“红河州统计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月不少于1期工作简报。

4、认真总结。做好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数据统计和分析,20xx年7月1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州财政局;认真分析总结全年工作,12月15日前将年终总结报送州财政局。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我局将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万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报经州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不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以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财政资金。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将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配备公务用车,并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公务用车加油单制度,车辆维修和修理必须在定点修理厂维修。

(三)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四)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1、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召开全州综合性会议事先应由办公室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专业统计会议由各业务科室提出意见,交分管领导审定,会后附会议名册报局办公室,并按照批准的标准、人数、天数报销;召开会议一般按年初工作安排进行,年初未有安排而确须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局长审定。会议标准按州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大力推广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加大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力度。凡是会议内容只涉及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做出相关工作部署的全州性的部门工作会议一律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3、严格执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定点制度,保证按政府采购的会议价格标准进行结算。

(五)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1、强化因公出国、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从严核查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借机公费旅游,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对每个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2、建立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制定年度出省学习考察计划,出省学习考察的人数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水平,经费一律压缩20%。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州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办公室备案。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埋办法,规范出省学习考察的审批报销手续,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四、组织领导

成立统计局成本控制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根据《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监发〔〕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各级行政机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1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1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四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功能,拓展网络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施范围。各级行政机关、承担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委托执法单位。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一)抓好学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规定,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有序推进。
1、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在4月25日前,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本乡镇本部门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涉密事项除外),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并报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备案(填报表二、表三、表四)。二是针对排查出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工作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制度。三是每年3月2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上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备案。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是县发改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当前我县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7月1日前,按省、市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二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交易招拍挂等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交易分离、受理与经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并将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易场所是否健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并抄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和县审计局备案。
3、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7月1日前,县直各部门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二是20xx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三是县信息产业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严格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看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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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三看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四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行政机关必须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行政机关要坚持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行政监察机关应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全年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监察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工作要求时限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我县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建设、国土、财政、水务、交通、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监督部门。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监督检查,各派出监察分局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监督检查。
(三)要按时上报情况。一是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二是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三是各监察分局要及时将所联系分管的各行政机关报送的双月报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进行汇总,由县监察局于次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全县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好的做法和经验。

水利局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


水利局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水利局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55号)腊人劳社发()11号要求,经局领导班子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政府,促进我县水利事业平稳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线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提高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实施方案(3月)。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报同级人事、法制和信息产业部门备案。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好学习培训、宣传发动等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参与面。
第二步:组织实施(4月—11月)。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逐项开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步:完善提高(12月)。领导小组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考评,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同级人事、法制及信息产业部门。
四、具体措施
领导小组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要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科学选择培训专题,并于4月12日前将年度培训专题报办公室备案。(见附件一)
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要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单位集中培训专题不得少于3个,每个专题不得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0个学时。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利用云南人才培训网管理软件及时将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网上登记;要建立工作人员培训档案,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4、建立培训抽查制度。各股室要于12月1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室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
5、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制度。按照州委办《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办法〔〕17号)要求,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汇总积分,重视学习培训积分结果的利用,把学习培训积分作为干部职务晋升、考核的依据。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要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应当于5月上旬公布。
(2)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5月上旬,呈报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呈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具备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统一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3)整治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领导小组要在9月1日前,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对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4月底前,各股室行政执法要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定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法行为、处罚种类

水利局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第2页

和标准、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2)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4月底前,各股室要按照《云南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方能执行,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1)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2)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案件审理按规定实行规范化操作;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争议、影响大小,分别采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审理方式办案;正确用好和解、调解手段,把好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
(3)认真抓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推进统计报表电子化,严格上报时限,加大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力度,强化个案监督,解决共性问题,落实错案确认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行政复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和设施保障应当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的开展情况应当每月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本级人事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法制部门。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要树立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1、确定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要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见附件二)中确定2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选报表要包括重点工作名称、负责人、责任主体、项目开始时间、总体完成时间、阶段目标及阶段目标完成时间等内容,见附件三),于4月12日前报办公室。确定的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经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于4月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要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对经审定的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进行目标成果督查。各股室在选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要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5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12月10前报送同级人事、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同时局领导小组将在12月中旬选取50%的股室进行抽查,并形成督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要围绕水利工作决策和部署,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领衔主办、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制度。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以职能股室牵头,相关股室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流程通畅、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做到一个股室能为一线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需要其他股室合作解决的,互相联动,共同解决,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要充分依托各种媒体,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了解一线群众诉求,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项目及敏感事项等问计于民,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要对重点工作、重大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在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一线群众诉求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严格按照明确的事项、标准、时限、要求,实施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各种扯皮、推诿现象。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2、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听证、通报、公示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发布,加强系统网站建设和股室网站群的资源整合,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申报、公众建议与反馈等公共服务。
3、建立健全网站、电话便民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整合电话、网站和便民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主抓,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计划,细化方案,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要对股室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实施动态监督;要加强对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情况反馈
要搞好实施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10日前汇总报法制和信息产业办,其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和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的情况由法制和信息产业部门分别汇总后,报送同级人事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统计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统计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怒政发〔〕37号)、《州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怒监发〔〕3号),进一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局机关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努力实现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促进局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范、公正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主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范围
着重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和有行政审批职能等为主要岗位,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贸科。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3月)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学习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好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一6月)
按照《实施方案》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完善相应制度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相关要求,找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一12月)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并适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落实整改情况,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以促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方法措施
1.制定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方案,把制度的内容具体化、明细化,并及时上报州监察局备案。
2.认真学习宣传《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
3.积极履行职责,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在主体、内容和程序上合法、规范。同时,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完善并规范行政行为监督情况统计、违反行政行为案件的受理等项工作。
5.主动开展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6.按要求实施好《州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 )法》,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六、组织领导
成立州统计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统计局副局长
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统计局法规科科长
统计局人口社会科科长
统计局物价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石家庄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 )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库存检查工作报告及经反复核对无误后的各种报表,于4月15日前报市粮食局。工作报告和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本。市粮食局对各地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汇总后,连同库存检查工作报告,于4月25日前上报省粮食局。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粮食库存检查是巩固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成果,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质量。一是要借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监督检查科(股)与有关科(股)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各县(市)、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落实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四是要主动汇报,接受当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要监督企业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切实做到真查、查实。要认真填写并保存好工作底稿,以备检查。六是做好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储粮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本次库存检查属年度例行检查,各地相关支出自行负担。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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