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5·3”电视电话会议和省“5·4”电视电话会议、省厅“4·29”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公治传〔〕159号)等文件要求,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安心学习、让教师专心教学、让家长放心的校园,结合我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人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为根本,以开展校园及周边重点部门整治工作为载体,以实现促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教育、文化、工商、综治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学校及周边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发生在学校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坚决杜绝发生涉及师生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三)校园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六)校园保卫组织得到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力量,确保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饶勇
副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晓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斌
成员: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管理大队。
主任: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金
副主任: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刘先德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呈荣
办公室成员:治安管理大队内勤张明星
指挥中心情报内勤胡晓
各派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情况。
四、狠抓“六项工作”的开展,全力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巡逻,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1.加强重点时段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辖区派出所要合理配置警力,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及夜间校外人员容易到学校滋事的时段,增加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度,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工作力度,增强防控能力。
2.全县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门口的交通管理。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处于交通要道的学校校门前必须有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内保监督,确保校园内安全
1.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对所有学校保卫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成立教育系统内部保安服务大队,各学校要成立分队,并落实专(兼)职保安力量,全面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县城内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2人以上专职保卫力量,全县其它学校配备2人以上的兼职保卫力量,成立护校队,专兼职结合,最大限度地确保校园安全。
2.各派出所要根据国务院421号令加强监督,对不落实保卫力量安全防范措施的学校要发出整改通知,并给予警告处罚。
3.因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未建立内部保卫组织和防范措施、制度而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一律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保安器材配备,确保学校内部保安人员有能力履职
1.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保卫人员配备警棍、钢叉和催泪喷射剂等必要的保安器材,确保校园保安力量履职能力。
2.校园内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急灯等)必须按标准配备到位。
3.学校必须在学生宿舍安装报警器。
4.学校门口的公共道路必须安装警示装置(标识牌、黄闪警示灯等)。
(四)加强技术防范,确保快速反应能力
1.县一中、县直属小学、县幼儿园、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110联网。
2.全县公安机关要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网上治安巡逻,全天候监控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出警处置。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的长期落实。各派出所和学校要加强沟通,切实提高长期维护校园安全能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第2页
力。要建立辖区民警与学校安全联络员制度,所校相连,长期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派出所领导或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积极构建维护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F132.com精选阅读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2010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2010年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2010年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2010年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五、部门分工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逻措施。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安全。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20]30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要求》(沭政办字)[2012]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所需经费。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校园周边“小学屋”、“小饭桌”、小饭店等的清理整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城管、工商、食药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广新、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严禁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行为。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房屋及设施的排查。公安、安监、住建、规划、地震、经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校舍、楼房设施、出租屋、建筑规划、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防洪防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地震、高层坠物、暴雨、雷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师生造成的伤害。
(五)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依法监管校车运行,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依法查处校车超载、超速和无许可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突出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宣传栏、手抄报、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做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及镇(街)、村(居)和社区要按照职责,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5月份召开专项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的工作。会后各成员单位将落实情况报专项组办公室存档。
6月份、9月份召开两次各成员部门联络员会议,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
(二)开展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坚持集中排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一是部门检查。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经常性开展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活动,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专项组办公室。
二是集中排查。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召集有关成员部门开展集中排查行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开展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问题随时行动。
(三)重要时段做好重点工作。各学校在开学、放假前后和防火防汛等重点时期,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查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师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课作为地方课程的必修课开足开好;以开展“法制进校园”、“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对师生和有关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组织考核评估。年底,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专项组组织评估考核组,按照《县综治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成员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由专项组办公室提交给市综治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据部门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调查摸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建立本部门整治项目台账,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整治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县、镇街两级专项组建设,建立健全专项组工作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信息通报共享、隐患排查整改、集中督查、整改回访、台帐销号制度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坚决防止已整治的问题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报专项组办公室备案,年底由综治办牵头,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学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职责范围内造成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成员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责任划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重点
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餐饮问题。
牵头单位:**乡卫生院。
整治内容:
1.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饭店、食品摊点的卫生检查力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对校园周边餐饮营业申请,要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对手续不全、非法经营者要依法关闭、取缔。
3.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4. 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点。
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环境。
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内容:
1.安车的检查、严查长安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
2.学、放学期间,安排警力、组织专人在学校门口执勤,维护交通程序。
3.整治学校周边车辆乱停停放行为。
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牵头单位:**派出所
参加单位:**乡联防队
整治内容:
1.管控校园及周边整点人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放学期间加大对校园周边(尤其是周边小巷、隐蔽处)社会闲杂人员的询问盘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校发案。
3.校园周边出租屋治安排查及管理。
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小学
整治内容:
1.学校日常管理和内部安保工作,定期开展校内安全隐患巡查,及时上报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学校校警(门卫)、值班、值周情况检查力度,配齐配足
校警(门卫)、安保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出入校门制度。
3.校内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不购买伪劣文具、恐怖文具、赌博玩具、‘三无’食品。
整治村级公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各村(居委会)
整治内容:
加强校园周边村级公路沿线,尤其是弯道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清理遮挡视线树枝、杂物。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及学校要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工、在校学生积极参与,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乡人民政府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水平和实效,根据省、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现就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创建为民、惠民、育民的总要求,紧急行动起来,尽心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强化宣传,紧紧依靠全警力量、发动社会力量,采取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措施,把创建要求、责任落实好,力争得高分、不失分,在争创工作中走在各单位、行业前列,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创建工作实际成效展示公安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范围
(一)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
(二)游戏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三)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
三、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治安稳定,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会同相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市区治安部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对学校周边的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等公共场所以及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的整治工作,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治安案件做到快侦快破,落实破案责任。对发生的现行案件集中警力,全力攻坚,快速侦破;对未破积案紧盯不放,落实力量,强化措施,尽力攻克;特别是坚决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密切与检察院、法院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侵害师生安全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
三、打击和铲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治安秩序。进一步调查摸排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落实治安管理措施。对地段复杂的学校周边店面、营业房出租屋逐个梳理,及时发现、打击隐藏在其间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铲除毒害青少年的源头。及时打击处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强烈的,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和违法人员,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四、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强化对校园及周边房屋出租户、旅馆(招待所)等流动人员落脚点以及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等场所的清理整顿,强化治安管控,提高预防、控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水平,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治安秩序。积极配合网监、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整改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无证摊点、音像报刊点等场所,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县政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作风整顿。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令,查摆和整改全县公安队伍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更加优良,执行力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更加严明,队伍整体素质更加过硬,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县局成立集中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各党委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工作的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2、职业道德和是非观念缺失,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以权敛财、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的问题;
3、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措施不具体、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审批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执法不公、宽严失度、粗放执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5、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模糊,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将自己凌驾于群众和法律法规之上,耍特权、抖威风的问题。
(二)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方面
1、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应立案而未立案,或长期挂案不进行侦查,对群众诉求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以及不按法律规定时效办结案件等问题;
2、对涉黑、涉恶案件认识不明确,该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甚至放纵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干预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4、不如实立案,甚至弄虚作假,造假数字、假人头、办假案的问题;
5、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或提供虚假户籍信息,违反规定进行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牌照的办理,违规处理交通违法和消除交通违法信息等行为;
6、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导致责任认定信息不明确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7、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甚至损毁、丢失涉案财物和罚款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的问题;
8、不按网上执法办案规定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核,不认真落实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
9、法律、业务素质不高,不会做笔录、不会整理案卷,对案件定性不准、证据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方面
1、不会做群众工作,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引发群众上访投诉的问题;
2、遇警推诿、出警迟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消极怠工,不履行服务承诺,小事拖大、易事拖难的问题;
3、办事效率不高,不顾及群众感受,不体恤群众困难,对于群众各类诉求漠然处之,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4、利用职权便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受赞助费、慰问品、会员卡、消费卡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和执行力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贯彻不得力,甚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政令、警令不畅的问题;
2、事业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只想当官、不做实事,只要权力、不负责任,只拿工资、不愿干事,只发牢骚、不讲奉献的问题;
3、缺乏工作责任心,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不及时请示汇报、不及时研究解决、不及时回复结果,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4、不学习思考、不调查研究、不提高工作能力,导致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硬,难事办不了,实事不会办,好事办不成的问题;
5、机关部门服务基层不到位,情况吃不透,问题找不准,症结抓不住,指导不得力,工作部署不落实的问题。
(五)队伍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
1、队伍管理松懈、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失察失控,甚至有意纵容、袒护、包庇违纪违法行为或带头违规违纪的问题;
2、放松对协勤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执行上级关于使用协勤的有关规定,违规让协勤驾驶警车、单独执法以及做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甚至事事依赖协勤,自己做“甩手掌柜”的问题;
3、纪律作风松懈散漫,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出工不出力,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办私事,工作时间打牌聊天、玩电脑游戏等问题;
4、交友不慎、行为不检、情趣不良,不务正业、参与做生意、存在债务纠纷,甚至给非法经营场所提供保护,打招呼、拉关系、跑人情,接受吃请贿赂,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5、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员证件不全,不系安全带、乱闪警灯、乱鸣警笛和非因警务需要而随意变道、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甚至发生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私家车、摩托车,违反“五条禁令”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
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工作从9月6日开始至11月6日结束,为期二个月,分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的要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动员和引导民警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同时,要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公安厅十不准、《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王正升书记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等,为集中作风整顿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严格对照5大项28小项问题,广泛开展“八查”活动,即一查领导班子及个人自身建设;二查民警、协勤学习态度;三查理想信念;四查执法为民意识;五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六查服务群众观念;七查民警、协勤遵纪守法;八查内务管理。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分类整理,逐一研究,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在查摆整改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查摆问题不细不放过、剖析问题不透彻不放过、制定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处理问题不严肃不放过。部门和民警要结合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认真撰写高质量的剖析材料,剖析问题要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民警剖析材料必须由部门预审,部门剖析材料上报县局党委预审并将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于9月30日以前上报县局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6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确定本部门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帮教民警,并采取立项的办法,逐一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方案、责任人和时间表,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民警不受到教育不放过、达不到群众满意不放过,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对于在作风整顿活动中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或遮遮掩掩“捂盖子”,导致工作、队伍发生严重问题的,县局党委绝不姑息迁就,将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作风整顿活动期间,凡发生边整顿、边违纪,或接到群众反映的涉及民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一律先就地停职,再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该调离的调离;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惩处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各部门要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工作落实、抓规范提高,真正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于11月1日以前上报县局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
这次作风整顿活动,是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铁的决心、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采取过硬措施,真正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作风整顿活动目的在于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各部门要坚决克服消极应付思想,切实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从现在起到活动结束,各部门在组织实施上,要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阶段、按要求、按任务抽出专门时间用于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查找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在学习教育中转变思想、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在具体方式上,由各部门灵活掌握,因地制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安网、led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作风整顿活动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作风整顿活动进行监督。同时,纪检、政工、法制等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这次作风整顿活动顺利推进。
(四)抓好结合,以作风整顿活动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部门要把这次作风整顿活动同正在开展的中阿博览会安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努力解决工学矛盾,做到作风整顿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作风整顿活动,使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推动全县公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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