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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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突出特点。各地在做验收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配合、协调和沟通。要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检查总结与发展改革工作和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充分体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特点。
(三)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回顾,总结过去五年普法的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标准,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普法工作成果。认真查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以这次总结验收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为下一步普法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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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xx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湖州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湖州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 )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三)认真准备,做好台帐资料整理。各单位要按照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创新和调研成果、普法工作获奖和表彰情况等内容收集“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资料,做好相关台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集中宣传“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突出成效,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湖州市直属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市农机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


市农机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

20xx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泸州农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在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的同时,认真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机部门“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xx”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xx”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xx”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 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xx”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xx”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三、 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xx”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xx”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xx”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xx”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xx”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xx”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xx”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xx”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xx”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县市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回头看”,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对照《全省“十一五”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起草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迎接考核验收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务必于四月底以前完成“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并报送州民政局办公室。三要在四月底以前准备一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列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资料采取按年度分卷、内容分卷相结合的方式整理成档,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影像专题片。档案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普法考试试卷、普法考试名册、普法教材发行、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总结、各类普法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省民政厅、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标准,扎实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验收的原则,实行州、县、市两级分级验收。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市及州直各单位;州、县、市民政局分别做好下属各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出专题报告,于5月10日报州民政局办公室。检查验收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验收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成绩,发现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民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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