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做事有计划,才能接近成功。当我们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事情的时候,方案的构思与内容简单明了,方案中要反映工作的目标和步骤。对于方案你了解哪些内容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要求,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现实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各种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村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xxxx年11月15日前,在全镇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为基准,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登记在册,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底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四相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子信息库。

(二)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登记,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三是民主协商。登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讨论,同意后形成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操纵;四是因地制宜。根据登记村组的土地承包实际,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五是分级负责。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村、组具体实施。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核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清查、核实工作。

2、据实确认。①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承包地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②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③土地流转涉及经营权转让、互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变更。④举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在列入本次确权登记范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注销。⑤原承包农户全户消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注销。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认登记,审核无误后,报镇人民政府核实确认,予以变更或注销。本次确权中,对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承包方不交回的,由镇政府采取公告等形式依法注销。

3、依法登记。对确认无误的承包合同、承包地块、面积依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行登记,向申请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资料归档。由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档案由县农经站和县档案局分别集中保管,我镇将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本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档案;村、组要设立土地承包档案专柜,并落实管理工作人员,要创造条件争取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土地流转管理电子信息库。

5、建立变更登记制度。在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对由自然灾害、家庭人口变化、征占用承包地、土地流转互换、转让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土地承包关系变化,建立规范的变更、补发、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制度。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xxxx年5月25日—6月15日)

1、成立机构。镇上成立由镇长赵玲丽任组长,镇政府主管农业副镇长冯芳媚任副组长,涉农相关人员、各村支部支书和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公室,负责登记工作的日常事务,冯芳媚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我镇确权颁证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抽调人员、组织精干力量,建立相应的指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处置日常事务等工作。各村也要组织全体村民选举产生7人以上的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小组,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县农业局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做好入户调查表、申请表等有关账、表、册的设计印制工作,并协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2、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和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充分认识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镇、村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所有参与登记的工作人员及镇村组干部,能够掌握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程序、操作要领。

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 (xxxx年6月16日—xxxx年9月30日)

1、入户调查。我镇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指导各村开展入户调查。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实,把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实际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等逐一落实到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表》,农户对入户摸底表必须逐一亲笔签字确认,登记在册,力争做到摸底面积与二轮承包面积相符。

2、审核登记。在入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承包地被征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使承包地面积发生增减变化的,由原承包方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申报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组织审核无误后,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政府确认变更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册上予以变更,并进行公示。对存在争议又一时难以化解的,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登记。

3、化解矛盾。要把清查的农户承包地的承包关系、地块数量、实际面积等结果与承包农户沟通,排查矛盾纠纷,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镇,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化解。

4、填发证书。首先由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审核无误后,录入土地承包管理电子系统并汇总。其次由村、组对农户申报的《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表》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政府确认并盖章。最后由镇政府统一将汇总报表连同承包农户申请表(粘贴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由镇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完善档案。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形成的文字材料、表格、电子档案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入卷,安排专人保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完整。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xxxx年10月10日—xxxx年11月15日)

11月12日前,由镇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成立的验收组对各村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确权颁证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上报工作总结。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为便于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统一掌握政策,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和试点经验,就相关问题的处理做以下规定:

(一)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耕地与林地等地类存在争议,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权属存在争议的,镇政府将积极联系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及时协调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一时难以解决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采取丈量办法,明确界限;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等方式妥善解决。

3、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复垦、水毁、自然灾害等使原有“四至”界限变动或者消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

(二)妥善处理证、合同、地不相符的问题

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原承包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有较大差异的,承包方提出重新丈量申请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2/3以上村民参加)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勘测实际面积进行确认,并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同时将此面积填入登记簿和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以附录的形式记录到证、簿上,并注明原因。

(三)妥善处理好其他相关问题

1、对于由国土、水利部门复垦的集体耕地和基本口粮田,应统一登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给零散农户分配耕种的,在充分尊重民意、无异议的基础上,可以确权到户。

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但承包手续未完善变更的,要指导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变更承包手续。

2、“四至”界限未明确或者有变动的,要据实复核,予以明确;因村、组修建公路、水利、办公和公益设施建设占用农户承包地的,在本次发证中予以核减。

3、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承包地的处置问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妥善处置。

4、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四节第三十条规定确权登记。

5、大中专在校学生,义务兵、符合国家规定的士官、服刑人员保留承包地,予以确权登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九条二、三、四款》)

6、凡在二轮承包地范围内已退耕还林的承包地应从原承包土地面积中予以核减,按林地承包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林权证。

(四)妥善处理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问题

1、对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予以确权颁证。

2、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确权时按原耕种关系、实际面积予以确权登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流转承包地的登记

流转土地的登记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1、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2、转让承包土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讨论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3、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经营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六)农户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登记。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报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和改作宅基地等非农业用途的,仍按农用承包地进行登记,计入应分承包地面积。对其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章第五十条、第六十条)。

(七)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登记。农民进城落户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再列入本次确权登记范围。对于在小城镇落户、仍保留承包土地的,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四节第二十六条)。

(八)劳务输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而影响承包土地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土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九) 登记的时效期间。本次登记的土地承包期到期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国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出台后再统一调整。本次确权颁证仍属于二轮土地承包,发证时间以具体发放日期为准。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其他档案,在本次登记结束后全部交回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镇上统一整理后交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 统一登记资料。本次登记工作所用的样表,统一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是农村的根本制度,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基本要求。保护和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监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会及时纠正。镇长是这次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农业副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支书和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在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镇纪委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沟通。各村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汇报交流,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和镇上沟通,不能擅自处理。要及时发现和解决登记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将可能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态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建立土地承包流转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此次登记工作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工作方案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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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促进草原承包经营体制改革,结合深入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机制,有效解决我县草原“四至界限”不清,“证、账、地”不符,农牧民在草原上的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草原承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从我县草原面积小,农业人口多,不宜落实一家一户承包经营草原的农区特点出发,在1986年全县集体草原所有权划界颁证基础上,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全面开展草原确权工作。通过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草原股份经营管理模式,健全草原保护与建设责任、草原使用权力与收益清晰的运行机制,切实有效地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占有、使用、抵押、入股、流转收益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县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一是解决草原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稳定现有草原承包关系。二是为农村牧区集体草原资产上市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草原流转、规模经营和工商资本引入打下基础。四是为落实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政策打下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稳定原则。在开展草原确权工作中,要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他们的意愿,征求他们的意见。要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调节作用,重大事项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要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坚持原有草原权属和流转关系不变的原则。开展草原确权工作是对现有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流转形式等管理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随意调整、改变已经形成的权属及经营关系。要以现有的草原划界登记、使用权证为依据确认草原归属,维持现有依法流转、承包、租赁草原经营面积和期限不变,也不改变原有草原权属和经营关系的惠牧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对个别存在纠纷,大部分群众要求调整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3.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草原确权工作要依据《草原法》、《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和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嘎查村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草原确权的整个工作程序、结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草原权属一时解决不了的,暂不进行确权。

4.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主体的原则。要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他们充分了解草原确权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嘎查村的确权方案要在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牧民的事让农牧民自己做主。草原权属四至登记表、所有权证及农牧户股权登记备案表要分别经村民议事小组成员和农牧户签字确认。对外出农牧户要千方百计通知到户到人,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

5.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草原确权是长久大计,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必须做细做实,时间服从质量。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

6.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农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草原确权登记汇总、信息录入及颁证等技术工作。各乡镇政府承担草原勘界、地块坐标打点、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一是根据草原“双权一制”落实情况,对全县所有嘎查村集体草原所有权和农牧(林)场、水库等国有草原使用权情况进行核实,对无争议纠纷的集体草原所有权确认到自然村,建立草原所有权登记备案台账,同时换发或补发(包括损坏、遗失或漏发的)草原所有权证。国有草原使用权确认到实际使用单位并颁发使用权证。对有争议纠纷的草原要先行解决争议纠纷,然后再确认所有权。对换发、补发的草原所有权证、使用权证,要注明原证颁发时间。对新确认或调整后颁发的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按实际颁证时间填写。

对近年来各类工程建设和矿藏开采占用的草原要严格按照审核、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效的草原征占用补偿协议进行确认。凡依法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按规定兑付补偿资金,经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列入此次草原确权面积范围。凡没有依法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属违法占用草原的,要进行依法处理,根据处理情况,由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计入全县草原确权面积。

对近年来一些村民违法开垦草原变为农田的,要在土地确权基础上,重新划入草原范围进行所有权确立。

二是对现有草原流转、承包、租质等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维持原经营关系不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予以废止。

三是各乡镇要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建立集体草原股份经营登记台账,将股权确权到农牧户,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资产占有、收益等合法权利。

四是对现有草原流转、承包、租赁等进行规范管理,按合同规定颁发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证,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和信息平台。

五是凡饲用灌木草场,可按“一地双证”办法,在获得“林权”证的同时,可颁发草原所有权证。

草原确权要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草原面积、四至GpS定位,明确四至界限;系统确认困难的,采用实地勘测方法确定。

三、工作时间和步骤

2015年9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和责任,同时上报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农牧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5年9月至12月为实施阶段。一是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收集原有草原划界和所有权证发放情况,登记核实原有草原流转、租赁和承包经营情况,核实划界、所有权证、承包(租质)合同、台账、面积四至等草原地理信息。二是以自然村为单位,认真填写由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草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各乡镇汇总后上报,由农牧部门建立草原确权登记表,采用纸质、电子版两种,并在县档案馆进行异地备份,长久保存。三是县草原管理部门将数字、影象、图表和文字资料汇总,建立全县草原确权和流转、经营数据库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草原管理信息化。四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县、乡、村分别收集管理草原确权工作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分级归档。五是统一发放草原所有权、草原使用权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农牧民集体草原股份经营登记备案表。

2016年1月至3月底开展全面自查和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完善信息软件管理,做好验收和确权成果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乡镇部门分工协作、农牧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草原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体草原股份制经营管理机制。农牧部门负责全县信息汇总,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和日常业务管理、业务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并加强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提供最新国土调查成果,并配合乡镇做好草原确权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档案部门负责指导有关档案归档、管理。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县委宣传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稳步推进草原确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乡镇结合实际,编印明白纸、宣传册,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明确工作要求。要把张贴、书写标语和致农牧民公开信等与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现代手段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县农牧部门要加强业务和操作培训,分层次、分对象将理论讲解与实际操相结合,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解决草原确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采取“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等群众能够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按时有效完成工作任务。

(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对草原确权相关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统筹解决工作经费,保障任务落实。县农牧部门要按照工作内容和任务,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农牧民收取费用。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泰委办《关于县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2016〕2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乡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促进林业快速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小康乡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期稳定。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由于林木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有利于山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应长期稳定承包关系。
2、坚持“三权”分离。林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对集体山林的承包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3、坚持依法经营。山林承包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的关系,走向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4、坚持生态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重视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
5、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山林延包工作,稳定林业承包责任制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山林延包工作和建档任务。
2、主要任务: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四至核对清楚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对承包山四至核对清后延长山林承包期到2055年12月31日,统管山四至核对清楚后,都一并发放《林权证》;建立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
四、具体政策
1、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不是重新确定林地、林木权属,而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2、林地所有权的确定以林业“三定”山林清册和山林纠纷调解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等为依据。
3、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林地使用权为农户,期限为长期。自留山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
4、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以稳定为前提,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承包期再延长50年。对未满法定承包期的责任山,一并延长承包期至2055年12月31日,林地使用权为承包的农户,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提出书面申请,交加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理。
5、集体统管山的林地使用权一般为村民委员会,林业“三定”时山林权证发到自然村、生产队,林地使用权仍为自然村或现在的村民小组。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实行有偿流转的,如合同尚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到期的应实行公开招标,有偿流转。
6、集体所有林地因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实施移民搬迁且原村级经济组织已不存在的,作为个案处理,自留山保持不变,由原户主申请换证。
7、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要及时进行调处。乡范围内的纠纷由乡政府和有关村委会负责调处,乡镇之间的纠纷由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牵头调处,一时解决不了的,暂缓换证或发证。
8、乡范围内的插花山,由乡政府牵头组织双方现场核对,划清界至,跨越乡镇的插花山,由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双方现场核对,划清界至。
9、这次山林延包和换发《林权证》以后,原证将停止使用,今后,凡在林业用地上进行的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等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使用新的《林权证》,否则,林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审批。
10、《林权证》的工本费按县有关规定每本收取5元,由林地林木权利人承担。
五、工作步骤
1、动员培训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20—9月20日)
主要任务:一是各村成立山林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召开山林延包动员大会,培训工作骨干,统一认识,部署工作。摸清各村山林责任制的详细情况,查验原山林清册,合同情况等,了解掌握群众的想法和要求,调研分析开展山林延包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9月20日—11月20日)
①核对山林清册。以村为单位,以林业“三定”时期的山林登记清册作为底册,确认无误后分清不同类型,重新抄录到《山林延包责任山、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自留山、统管山清册》上。
②做好山界认定。组织农户到山场进行必要的核对,认定界至,签字盖章。
③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各村对责任山,自留山以及村统管山的范围四至等要张榜公布,公布时间要在1个月以上,接受群众监督。
④签订合同。村委会和承包人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经乡政府鉴证,承包期统一延长至2055年12月31日。
⑤申请核发《林权证》。以村为单位将统管山,自留山、责任山《林权登记申请表》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统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核发《林权证》。同时收回原山林所有权证和自留山使用证。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20—30日)
乡党委、政府要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县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山林延包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山林延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强化宣传。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山林延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明纪律。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过程中要严明纪律,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集体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爱损害,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群体性破坏森林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落实责任
各村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各驻村指导员、村支书协调督查,村报账员为骨干,各林技员严格把关,驻片驻村干部包干,各村根据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分布情况进行分片包干,驻村干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
八、奖惩措施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山林延长工作任务的村,给予村委会奖励500-1000元,联系村领导、驻村指导员作为年终考核评优依据。
二00六年八月二十日


乡镇山林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本文作者:张天宝 原创投稿
方塘乡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鼓励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尊重农户的意愿,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鼓励农户土地中长期流转,流转收益从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与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相适应。要根据各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通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及服务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的集中流转,努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当年新增流转耕地面积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林地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0年以上。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1、转包。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2、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3、出租(也称租赁)。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4、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土地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5、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6、再流转。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变更后,在取得原发包方同意的基础上,可采取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依法再次流转。
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示范引导
1、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主体。积极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等多种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试点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投资主体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2、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依托市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乡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土地流转领导组,并依托农经站整合林业、土地、农技等相关站所建立方塘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办公室设农经站),开展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并有2名以上农村经营管理专职人员从事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村一级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要明确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开展土地流转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
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的,应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第2页

,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乡镇农经站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指导,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4、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力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引进新的经营主体,做好承包农户的工作,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目前已流转的土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凡流转手续不全的,要尽快补全;凡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引导双方修订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协调解决流转双方的矛盾,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措施
1、典型示范,科学规划。采取多种行式进行广泛宣传,推进典型示范,不断探索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提倡和鼓励以家庭为单位,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兴办家庭农场。
2、强化服务,健全体系。建立和完善与规模经营相适应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农业骨干产业规模经营作为当前农技推广的重点,为其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方面提供科技支持。推进农机富民工程,加快新型、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力度,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强技术指导,建立各级农业科技人员与规模经营典型示范户联系制度。
3、加强培训,转移农民。依托市农广校等农民培训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民职业化和市民化进程,提高非农就业能力,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基础。
七、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乡村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乡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的职能,各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 。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慨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0米、田间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产道14970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

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0米、过水涵1070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010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最高限价a,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当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六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a+b)2k(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且为0.945、0.95、0.955、0.96、0.965、0.97、0.975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方案二: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彭州市5.12汶川地震受灾区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管理,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载体作用,特制定彭州市5.12汶川地震受灾区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落实部门、乡(镇)和村、社责任制

1、 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程招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成果管理。

(2)市推进办。负责制定农民集中方案,对项目实施提出工作建议,竣工后对项目整体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3)市规划局。负责制定项目区新农村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

(4)市建设局。负责基础设施配套、农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市农发局。负责项目区土地平整规划和技术指导,负责土壤养分检测、耕地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结构调整方案和新增耕地流转方案,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和发证工作。

(6)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7)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区农村村道和客运点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方案的审定和监督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区生态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1)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区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量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

(12)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环境保护监察。

(13)市政法委。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2、 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本乡镇损毁耕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

(3)及时处理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当中涉及到村、社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调整方案,会同村、社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

(5)负责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涉及的青苗附作物的清点、补偿、清除工作。

(6)负责项目验收合格后排灌和道路等设施的管理工作。

3、 村社工作职责

(1)村工作职责

A、做好所在村范围内的宣传动员工作。

B、负责本村涉及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土地承包落实和协调化解相关矛盾。

C、确定本村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交由群众讨论同意后进行实施。

(2)社工作职责

A、认真贯彻上级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方针政策,负责做到家喻户晓。

B、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到各村民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开展,保证施工队正常施工。

C、做好该社的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工作,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不愿耕种土地的转包工作,发展现代农村经济。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度。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履行实施、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公告制度。凡是与项目区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告,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划设计,各项补偿等均应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群众无异才予以实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招投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金土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比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招标比选等工作,依法、公开、公正确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勘测、施工单位。

4、施工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进出场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5、合同制度。施工建设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以合同内容来体现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6、审批制度。一是市级各部门、乡镇、村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若需调整,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后才能按调整方案实施,擅自调整和修改规划设计的,甲方和监理部门不予支付工程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开支由更改和调整的单位负责。二是招标清单以外增加的附属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确认,报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予以实施。三是严格资金审批,每月工程完成情况经现场代表和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和验收合格,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申请资金的拨付。

三、建立项目实施监督机构

1、建立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由市有关部门派驻人员、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村委会组成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两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青苗及附着物清查组、补偿资金兑付组、工程质量监管组、矛盾协调组。

2、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在项目区内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监督小组人员7~9人,组成村民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项目实施的各种意见的建议;负责代表村民监督工程实施质量;负责宣传和贯彻损毁耕地整理复垦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项目实施补偿政策和标准

施工过程中损坏粮食作物一次性补偿300元/亩。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管理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挤占。

2、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专帐,单独核算,集中管理,统一支付。

3、民主公开的原则。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审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二)、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1、前期工作经费。是指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查、土地清查勘测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经费按施工费5%核定。

2、工程施工费。是指在整理区内实施的土地平整等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金。

3、竣工验收费。是指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评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该项费用按工程施工费预算的3%核定。

4、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补助以及公务费、工程监理费和其它费用。该项费用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2%核定。

5、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3%核定。

(三)资金的拨付

1、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分阶段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付和监督管理,具体操作程序是:现场测量、清点(经办人签字)━━公示(7天)━━核定(核定人员签字)━━指挥部领导审核签字━━兑现到农户(农户领款签字)━━返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批。拨下一阶段资金、必须将上阶段已支付的帐目交清,发现有截留、挪用的现象,立即停止支付下阶段经费,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兑现到农户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未用完资金必须全额退回市国土资源局,禁止留作他用。

2、工程施工费。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每月施工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审批支付。具体操作程序是:施工单位申报月进度表━━现场代表(含市有关部门)、监理现场测量、核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财务科拨款、做帐。


方案三: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1.建设任务目标

1.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09〕1358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1.3 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09年9开工,2010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4.1土地平整建设工程

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尽量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细部来看,以规划田块为单位对项目区内的坑塘、废弃河道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林、平整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平整拟采用机械整平,按照划分的田块,就近推填土方,尽可能减少土方的运输距离。土地平整土方分两部分,一是表土剥离回填土方,为了使平整后的耕地土质适合种植作物,对平整深度较大的田块需采取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回填,在充分听取当地土地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后,拟对于挖深超过0.6m的田块采取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现有土壤质地分布情况和耕作要求,表土剥离回填高度取0.2m;二是机械就地平整土方,根据各规划田块的设计高程计算。

经计算,土地平整总土方量为257.36万m3,其中表土剥离回填土方19.36万m3,机械就地平整土方238万m3,挖填基本保持平衡。根据运筹学原理,本着运量(运输土方量运输距离)最小原则进行田块间的土方调配。

1.4.2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项目区灌溉主要从青春水库东干渠、青岗排水大沟和项目区内塘坝引水,采用明渠地面灌溉方式,灌溉渠系分为斗、农渠2级,规划斗渠7条,总长度9311m,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为0.09~0.42m3/s,农渠53条,总长度24539m,亦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均小于0.04m3/s。项目区排水工程采用明渠地面排水方式,分为斗、农沟2级,规划斗沟6条,总长度3325m,设计排水流量0.31~1.55m3/s,农沟51条,总长度18793m,设计排水流量均小于0.2m3/s。

青岗排水大沟和青春水库东干渠多年没有清淤,沟渠内杂草丛生,多处坡岸塌方,沟渠断面减小,大大减少了过水流量,规划对青岗排水大沟清淤2406m,。青春水库东干渠清淤1644m。

1.4.3 道路建设工程

田间道为项目区内的主要交通道路,设计分为水泥路面和泥结碎石路面2种类型。路面高出整平后的农田田面高程0.5m,与田面连接边坡为1:1.0,横向排水坡度为2%,纵坡不大于8%。设计水泥路面总宽4.0m,两侧路肩各宽0.5m。路面总厚度为0.35m,自上而下结构层分别为:0.20m砼面层、0.15m厚碎石基层,路基素土夯实。共修建10条水泥路面田间道总长15653m。

设计泥结碎石路面总宽3.5m,两侧路肩各宽0.5m。路面总厚度为0.3m,自上而下结构层分别为:0.15m厚泥结碎石面层、0.15m厚碎石基层,路基素土夯实。共修建13条泥结碎石田间道总长16262m。

生产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的运输服务,设计为土路面。路面高出整平后的农田田面高程0.3m,与田面连接边坡为1:1.0,横向排水坡度为3%,纵坡不大于8%。路面总宽2.0m,一侧路肩宽0.5m,用于生产路单侧植树。路面总厚度为0.3m,素土夯实。本设计共修建57条生产路总长26953m。

1.5项目任务目标

1.5.1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土地平整,新增耕地面积31.9231hm2,新增耕地率达到3.12%。

1.5.2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灌溉、排涝标准,增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以稳定农业生产。灌溉保证率达到80%,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结合农民精耕细作的传统、合理的用地方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出率。

1.5.3通过田块重划、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工程等,方便田间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1.5.4实现村庄用地的调整,推进村庄规划。

1.5.5合理布局农田防护工程,加强林网建设,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组织实施机构

2.1 领导机构

2.2 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的各项制度;项目区土地权属的确认和调整方案、补偿方案、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等涉及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并根据项目批准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投资预算,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和资金运用,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调解项目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施工争议等;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的检查工作,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项目管理制度

3.1 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3.1.1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标牌,公告项目批准机关、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内容;

3.1.2在项目所在镇、村公告项目区整理复垦前后土地权属及权属调整方案;

3.1.3发布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3.1.4项目竣工后,通过媒体公布验收结果。

3.2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应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方式,有利于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解决双方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依据。

3.3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3.3.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法人):定远县土地开垦中心,下设项目工程指挥部(池河镇)。项目法人代表:朱迎峰。项目负责人:朱迎峰。法人在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职责有: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标,编制投标方案,对参与投标企业资质进行审查,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有关制度等。

2.实施建设阶段:负责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规划设计变更、预算调整以及其他应由项目法人解决的问题;履行合同规定的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组织机构、信息、档案管理等。

3.项目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向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督促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及时向工程施工单位支付工程余款等。

3.3.2工程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组织与协调,做好项目信息与合同管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及时验收检查,实现工程的项目的总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1)确定项目组织系统,明确各主要人员的职责分工;

(2)确定项目管理系统的目标、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3)控制工程项目投资额;

(4)控制工程进度和工期

(5)控制工程质量;

(6)进行合同管理,当合同有变动时,及时进行协调和调整;

(7)制定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工程技术档案;

(8)组织并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各方面工作,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3.3.3财务管理负责人:方祥勇。主要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申请、统计、上报、转帐和落实项目工程资金,并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组织编制资金使用统计表。同时跟踪检查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3.3.4档案管理负责人:周海军。主要负责项目合同、报表、施工组织方案、招标文件、图纸、收发文件以及各参建单位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等有关需存档的资料。

4. 竣工验收阶段,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自查;协助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提交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意见。

3.6 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中建立工作汇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勤政廉洁制度。

3.6.1工作汇报制度:实行经常性汇报与定期汇报相结合的制度,监理单位定期向项目指挥部负责人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与法人沟通取得一致意见。项目技术指导组每周向项目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办公室每个月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按时向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上报季度报表,半年报告和年度总结。

3.6.2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项目技术指导组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跟踪检查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每天每个项目都有人员监督检查。项目办公室每个月组织技术指导组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重点抽查。施工单位要在工地上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质检部门做好检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每个单项工程都有技术人员在场,个别主要环节施工时要采取旁站或跟踪监理,同时要做详细的记录。

3.6.3勤政廉洁制度:一方面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选取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所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不收受礼金,不接受吃请,杜绝有其直系亲属参与工程承包和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另一方面,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审计及监督。此外,项目办公室及技术指导组实行考勤制度,并每月召开例会通报。

4.质量管理

4.1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建设目标要求不低于项目工程规划设计与预算文件中确定目标,要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标准》(TO/T101110132000)有关标准及规定。

4.1.1土地平整标准:通过土地平整达到灌水均匀,利于排水,便于机耕,发挥机械效率的要求。同时,土地平整要和田、沟、渠、林、路等工程密切结合。根据项目区地形条件,土地平整方案拟采用局部平整,即结合地形地势进行平整,允许田块有一定坡度,各田块之间允许有一定的高差。

4.1.2田块标准:田块规划的内容包括田块的方向、长度、宽度、规模等。从有利于作物生长、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灌溉排水和方便交通运输等角度考虑,并结合项目区内地形条件和农民耕作习惯,拟定地形较平坦处,田块长度为220~520m,宽度110~290m,标准长度380m,标准宽度190m,标准田块面积7.22公顷。部分地形变化较大处,田块宽度适当减少至80~120m。对地面自然坡度在5~7的坡耕地,拟采用水平梯田方式,田面长边沿等高线,长度一般在100~200m,田面宽度从方便耕作,利于土壤保墒和节省土方量等角度考虑,一般设置在30~50m。

4.1.3水利工程标准:设施配套、灌排分开,旱涝保收,灌溉采用本流域内的水库、塘坝和沟渠拦蓄当地地表径流灌溉,U(或T)形渠道输水,采用灌排相间布置,灌溉渠道、排水沟质量标准按照水利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执行,灌溉保证率达到80%。

4.1.4道路桥涵标准:田间道宽4-3.5米,采用水泥路面、泥结碎石路面和中粗砂磨耗层;生产路宽2米,采用素土夯实路面。桥涵质量标准按照相关部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执行。

4.1.5农田防护林标准:田间道两侧和生产路单侧布设林带,株距2米。

4.2质量监督控制方案

4.2.1质量控制原则

以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验标准、设计文件等为依据,以质量预控为前提,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2.2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实行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严格要求承包单位实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4.2.3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需要派相应的技术人员驻工地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2.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要执行编制的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制度。

4.工程的施工放样,由施工企业按施工图纸进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或由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5.施工图纸的局部变更,须由施工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代表商定并进行见证。

6.工程项目的验收,实行单项工程与主体工程验收相结合的办法,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并对质量进行评价。

5.进度计划

5.1工程进度计划

本工程施工期安排16个月。即从2009年9月开工,至2010年12月竣工,施工准备阶段安排在2009年8月进行,具体步骤:

5.2资金使用计划

其中工程施工费3081.4651万元,(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费706.4060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费1726.5727万元,田间道路工程费619.7042万元,其他工程28.7822万元);设备费20.6094万元;其他费用381.6298万元(前期工作费154.2154万元,竣工验收费92.3871万元,业主管理费67.1584万元,拆迁补偿费36.9548万元,工程监理费30.9141万元);不可预见费69.6457万元。

6.资金管理

6.1 资金风险防范方案

项目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审核,费用支出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实行审批责任制;定期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检查;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的项目资金不超过合同价的8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15%,保留5%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如发现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负责修复,否则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6.2资金管理机构建设方案

资金管理机构设在定远县财政局,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专户,财务由杨燕负责,财务经办人为方祥勇。

7.土地权属管理

7.1 权属调整工作方案

项目区内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主要为农用地,村镇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权属明确,界址清楚,土地无权属纠纷。由于土地整理改变了田块的物理形态,毁坏了原来的权属界址。为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其方案是:土地整理复垦后在项目区范围内分配土地。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在土地整理后,土地权属按田成方要求,按等面积原则进行调整。要保证农户分到与原面积相等,质量相当并尽可能集中的土地,按自愿及等面积原则重新承包土地。如果原承包人放弃承包权,则由村集体另找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来承包,整理复垦后的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统一承包给土地经营大户,或按每村新增耕地面积让农户平摊。

7.2权属调整协议

由于项目区土地都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仅涉及土地界线的变更。因此,要在土地权属和面积不变、耕地质量有所提高的前提下进行界址变更和田块的归并,涉及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调整,插花地采取在村界处就近等面积调整方式进行;对于村与村之间不规则界线,在整理过程中按土地整理要求进行等面积割补取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订协议,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做好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池河镇要按原来包产到户时每户注册的土地面积,做好土地丈量和土地权属的界定,土地权属界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所以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土地整理权属管理的各个工作程序,避免出现土地权属争议,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有关协议,及时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工作,建立权属档案。

8、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是指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设备安装及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材料。是项目建设发展的客观记录,是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的重要资料,是项目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审计的重要依据。

8.1加强项目法人的项目档案管理检查

项目办公室应定期检查项目法人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档案员上岗情况、档案柜配置情况,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上架、借用等日常工作情况。

8.2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池河镇土地整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项目从决策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形成的文书档案、图件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均由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三、本项目档案实行专人收集、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四、档案收集人员负责将各类资料、文件收集齐全,不遗不漏地装订成卷,每月向土地开垦中心移送档案材料,根据移送材料分阶段整理存档,工程结束所有档案移交国土资源局档案室。

五、所有档案必须收集齐全、完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应有签字、盖章等完备手续,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和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和涂改件存档。

六、本项目档案要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并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

七、存放档案设置标准化柜架,案卷排列必须采取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科学方法,以便于查找、利用。

八、案卷装订整齐牢固,封面书写工整、清晰,美观大方,由碳素墨水或毛笔书写,不准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九、本项目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直接查阅档案,也可经领导批准后借出使用;外单位查阅档案需先经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原则上不准借出,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

十、凡借、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保证案卷资料的安全,不得遗失,不得随意涂改和圈注,不得沾污或造成破损。

十一、所有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凡造成档案遗失、损坏和泄密、失密等问题的,要分别情况追究责任。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盘活我县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我县土地资源紧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长期存在的实际,进一步转变用地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清理闲置和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规范用地秩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构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摸清全县闲置和低效用地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总结清理处置经验,构建防治闲置用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原则。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清理、不留盲区原则。要求对地域、时间全覆盖,开展拉网式集中清理,不留死角和遗漏,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

(三)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原则。以促进土地的重新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分类处置。

(四)盘活存量、节约集约原则。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用地,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制定处置方案,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清理范围、方法和认定标准

(一)清理范围。各乡镇及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闲置和低效利用用地。

(二)清理方法。利用土地供应台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踏勘、通知约谈等方式,以宗地为单位,掌握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数量、分布及产生的原因,建立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台账。

(三)认定标准。认定闲置和低效用地以宗地为单位。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用地:

(1)未经县政府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达不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认定为低效用地:

(1)未按期开发建设。未经批准,超过约定或者规定时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未开工建设的;

(2)未按期完成开发建设。即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25%,但在约定的建设工期内(或虽未约定建设工期,但建设时间超过3年),仍未完成全部开发建设的;

(3)未达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即虽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但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的,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的,以入园合同为准;入园合同未约定的,以国家或省市规定的最低标准为依据);

(4)工业用地项目竣工后1年以上未投产或连续1年以上处于停产状态的;

(5)工业用地项目竣工后虽未停产,但亩均税收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

(6)其他情形。

四、处置方式

(一)闲置土地的调查。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二)低效用地的处置。可参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增资扩能。对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因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亩均税收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责令土地使用权人限期追加投资,严格按照约定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整合重组。对停产或半停产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城镇规划及产业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土地。

3.协议处置。

(1)限期开发建设。对未按期开发建设的,按照《出让合同》有关约定清算违约责任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出让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限和违约责任,延长开竣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协议收回。对土地使用权人无力或不愿意继续加大投入的,协议有偿收回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协议处置时要按土地出让和入园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追缴土地使用权人欠缴和已享受减免的税费。

4.其他处置措施。在认定为低效用地1年内,土地使用权人既不增资扩能、整合重组,又不能达成处置协议的,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开展再利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前)。成立以县政府县长窦灿辉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规划、财政、国土、房产、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局长李俊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闲置和低效用地进行逐宗清理,初步确认,建立台账。汇总上报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统计表,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清理处置办。自查报告中应包括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基本情况、产生原因和促进利用的具体措施。

(三)分类处置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xx政〔2013〕x号)等规定,逐宗制定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至县清理处置办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县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必要性,确保闲置和低效用地“家底清、措施实、收得回、盘得活”。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敷衍思想,确保清理处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清理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清理处置工作。县国土局负责清理处置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清理认定和处置方案审核工作,履行法定程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抓好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禁止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中出现搞形式、走过场等行为。县清理处置办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清理效果较差的,县政府将约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至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

县产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


县产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xxxx县产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xxxx会议精神,按照《关于xxxx农民增收方式的决定》要求,根据《关于加快xxxx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以推行乡镇包规模、科技单位包服务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科技服务能力,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预期目标通过科技承包服务使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品质量逐年提高,产业效益明显提升,服务活力和能力明显增强,“251”种植增收计划全面实施,“三品二化”农业快速发展,经过3-5年的努力,亩收入2000元田、5000元田和万元田面积分别占到耕地面积的60%、20%和3%,牛羊品种改良率达到95%以上,科技对农业贡献率达到68%以上,培育在省内外“拿得出、叫得响”的优质品牌农产品2-3个,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1年达到7000元。二、科技承包原则根据县上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产业培育重点,推行乡镇承包产业规模、科技部门承包技术服务的“双承包”服务机制。科技人员按照产业技术分工,采取直接承包、推荐承包、竞争承包和挂牌承包的方式,承包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技术培训、成果总结推广应用。县乡农业科技人员主要承包棉花超高产栽培、西甜瓜、加工型番茄、酒花高效栽培技术的指导服务;畜牧科技人员主要承包牛羊改良、繁殖、育肥和舍饲养殖技术的指导服务;林果科技人员主要承包葡萄、枸杞栽培管理技术的指导服务。三、承包任务1、产业规模。乡镇承包产业规模落实,并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流通能人等办法协助农户开展产品销售。2018全县推广落实棉花超高产栽培技术面积1.5万亩,蜜瓜2万亩,葡萄面积0.6万亩,加工型番茄1万亩,甘草3万亩,啤酒花0.3万亩,蔬菜1万亩,枸杞0.5万亩,“1245”模式养殖户达到5100户以上,牛羊养殖、育肥、贩运专业村达到4个以上,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2万头和45万只,牛、羊出栏量分别达到0.7万头和22万只,草料种植面积达到3.4万亩,畜牧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2、技术内容。由县乡农技、畜牧、林果科技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承包产业技术服务,主要提供产业技术规程、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研究,实行产业跟踪服务,落实技术措施,对产业发展和示范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具体技术内容见分产业科技承包方案)四、承包职责成立由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财政、农业、林业、科技、乡镇为成员的产业推动领导小组,强化对产业规模落实工作的领导。技术承包小组由农技、畜牧、林果科技单位分别成立产业技术承包小组,确定产业主承包人1名,承包人若干名(包括乡镇农技、畜牧、林果技术人员)(一)乡镇承包产业规模的职责是:1、根据全县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宜本乡镇的产业发展规划;2、搞好村组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产业规模落实到村、组、户;3、积极培育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好农产品销售,确保不出现农产品“卖难”;4、组织抓好广大群众的科技培训;5、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产业扶持政策;6、为技术承包人员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二)技术承包小组承包技术服务的职责:1、制定产业技术规程,并印发到村、组、户;2、与乡镇配合抓好科技示范区的落实、耕作管理、技术指导、农户培训;3、加强面上的科技培训,确保农户掌握技术操作规程;4、细化量化产业技术指标;5、实行技术承包风险抵押金制度;6、完善示范结果的交流总结制度,强化示范成果的提炼、推广、应用;7、建立健全技术应用档案,分析总结技术承包工作经验和应用效应。五、进度计划1、承包期限。根据产业发展效益周期确定产业承包期限。棉花超高产栽培、蜜瓜、加工型番茄、蔬菜产业承包期为一年。葡萄、酒花、枸杞等产业承包期为三年。2、2018年进度计划(1)1月份由县产业推动领导小组与产业技术承包小组主承包人签定“产业科技承包责任书”;(2)1月至3月中旬分产业制定技术规程、开展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乡镇落实规模有指向。同时提出产业扶持内容,给予资金支持;(3)3月下旬至4月初做好种植、养殖的一切准备工作;(4)4月初至5月1日前组织完成产业规范化种植任务;(5)5月中旬至6月下旬组织产业落实的督查检查;

县产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6)6月中旬至10月中旬抓好产业技术跟踪指导服务,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7)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部分产业进行考核验收:(8)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提供产业承包总结和示范效益报告,对产业承包进行全面考核验收;(9)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考核结果做出评价,在全县经济工作会上兑现奖罚。同时对下年度产业承包做出安排。六、考核方式1、考核组织。由县产业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照科技承包责任书进行实绩考核。2、考核内容。考核小组对科技承包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示范点建设、产业承包效应、基层群众满意程度、资料总结积累、成果应用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产业规模的考核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3、考核等次。根据量化指标,考核小组通过实地检查、入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含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4、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做为技术承包单位及个人年度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与科技人员考核、奖惩、聘任、分配相结合,根据承包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的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兑现奖惩。七、奖罚办法对科技承包考核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予以1.5—3万元奖励。奖金由县财政从支持产业发展资金中提取,奖金分配由各技术承包小组根据其成员的贡献大小提出方案,报县产业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兑现科技承包奖金,并对科技承包主承包人处以风险抵押金40%的处罚,其他成员处以风险抵押金30%的处罚。八、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产业发展。实行产业承包落实产业规模是关键。县上成立产业推动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林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产业发展规模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中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协调落实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等关键问题,及时检查通报产业承包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行政推动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2、明确承包责任,落实技术措施。发展产业科技服务是重点。县乡科技单位要成立产业科技承包小组,要选派技术水平好、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下得去蹲得住、服务好的科技人员担任主承包人或承包人,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做到承包人员、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技术培训“四到位”,在重点产业上实现科技攻关与技术难点的突破,推动产业发展取得实效。3、加大资金投入,实行政策激励。按照瓜州县2018年度农业奖励扶持政策,县财政将拿出30万元奖励资金,对特色产业、畜牧业发展集中、有规模、有产品、有销量、有订单、有产品认证、有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乡村和组织给予奖励,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同时,支持科技生产要素参与产业效益分配,鼓励科技人员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技术入股等形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建立科技人员智力投入与产业发展紧密连接的利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通过产业承包获取合理报酬,稳步增加收入。4、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示范效益。各产业都要在乡镇建立2—3个100亩左右的科技示范点,强化产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各产业承包小组要主动与外地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聘请、引进相关专家来我县解决重点产业方面的技术难题,解决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逐步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聘请、引进专家的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深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注重发挥乡村科技能人、产业带头能人和典型示范户的作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和培训农民,要把“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为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积极努力。

中药基地技术承包实施方案


中药基地技术承包实施方案中药基地技术承包实施方案

山西省绛县道地药材万亩连翘基地技术承包实施方案
一、承包内容
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自己的专家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第1,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通过对发包方实施的山西省绛县道地药材万亩连翘基地核心区进行技术指导、咨询、管理和服务,带动和辐射建成万亩基地,并达到优质、丰产的目标。
二、承包范围:
承包方的技术咨询、指导、管理和服务涵盖发包方两个乡镇的连翘种植核心区,并辐射带动到发包方的万亩连翘基地。
三、承包形式:
承包方以技术服务为主,通过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等多种形式,推动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组织模式,全面落实道地药材的相关种植和管理技术,使之达到规范的要求。
四、实施该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连翘既是中药材的大宗品种,又是我县的地道产品。近年来,随着中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药饮片传统的剂量型正向工业化生产的原料型转化。据有关资料统计,我省连翘年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五分之一。我县连翘产量占到了全省的二分之一。但以往连翘的采集大都是依靠野生资源,长期的掠夺性采收,不仅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远远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随着我国加入和中药现代化的推进,中药材孕育着广阔的国际市场。已经有个国家从我国采购中药材。连翘是其中一个主要品种。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等十大药材市场出口中药逐年增长,年成交额为亿元,天津港、青岛港、广州港中药材出口量连续几年呈迅速增长的态势。其中连翘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采收野生资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绛县是中国农科院第二个科技示范县,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的生物技术中试基地,与全国个科研院所的位专家建立了长期的联系。同时,全国为数不多、我省唯一的中药材科研培植基地——山西省药物培植场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设在我县的南樊镇。绛县气候温差大、土壤酸碱度适中,矿物质含量丰富,没有环境污染。特别适合连翘的生长。中药材生产是我县的传统产业,发展面积已经达到了万亩。已经成为我县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绛县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以中药现代化()为契机,将绛县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随着中药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连翘的规范化种植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意义深远,十分必要。
五、实施措施:
承包方充分利用自己的专家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针对发包方实施连翘基地建设的实际,通过对连翘种植实施种植与管理技术规程制定,对药农实施种植与管理技术培训,对连翘种植管理过程实施全程技术跟踪和规范,确保发包方连翘种植与管理达到规范的要求。
六、具体实施方案:
⒈标准操作规程制定
根据连翘栽培与管理的特点,结合绛县的气候、土壤等条件,制定出从连翘种质资源、种子采集、苗床管理、移植栽培、大田管理、病虫害防治到采收、初加工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并形成文档形式。
⒉栽培与管理技术培训
此项培训采取集中统一的方式。具体操作方式为:以乡镇为单位,根据连翘生长期及管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药农进行技术培训。承包方每次培训应组织相关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并形成教案。每次培训不少于两个学时。必要时可组织药农到核心区参加现场技术培训。此种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年培训次数不得少于五十课次。
⒊现场技术指导
承包方指定专门的连翘栽培与管理技术人员,深入发包方的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发包方人员进行现场的栽培、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重点环节为苗床期管理指导、移栽管理指导、大田管理(水、土、肥管理)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及采收技术指导。此项培训应结合田间管理的实际,每月至少进行三次,每年现场指导不得少于一百次。
⒋技术管理
承包方向发包方委派出专业技术员,直接对发包方的基地进行技术管理和服务。及时解决发包方在基地管理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发包方基地药农进行连翘栽培与管理的操作进行规范,使之达到要求。
承包方应严格按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发包方的基地进行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切实使发包方的基地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的要求。此项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解决。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药基地技术承包实施方案

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


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生态**,构建和谐秀美新农村,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用地行为,切实抓好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就是要做到“三严四到位”:要通过严禁严管严查(严禁侵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严管侵占林地、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严查一切土地乱挖行为),杜绝非法“挖山(田)筑塘、挖山取土、切坡建厂、挖路挖渠搭棚建房、毁林毁地采石采矿”等土地乱挖乱象,维护**秀美山水形象;对出现的土地乱挖行为要查处到位、追责到位、复耕复绿到位,实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到位,为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土地乱挖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建窑、建房、挖砂、新**库、池塘、采石、采矿、修路、取土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和其他土地、侵占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擅自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修路、筑水库、建厂房、建临时棚及农民切坡建房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零星的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五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热情。二是成立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分别成立相应的治理工作机构。

㈡调查摸底(8月5日至8月15日)。乡国土规划所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乱挖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分组、分村进行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以2012年以来逐年土地卫片数据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建立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登记。

㈢组织实施(8月16日至11月2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员,分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

1.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处理。⑴自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由各村对经乡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主体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自行改正。⑵集中查处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拒不改正土地乱挖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治。对占用土地1亩以下的违法宗地,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对卫星拍摄的或1亩以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或行为恶劣影响极坏的,按照职能分工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应全力支持配合,对重大违法行为将进行联合执法。

2.加强巡查执法,建立巡查台帐,实现执法管理常态化(8月6日至11月21日)。一是建立土地乱挖治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巡查登记,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有效减少土地乱挖现象的发生,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乡国土规划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土地乱挖的巡查工作,加强镇村联动,每星期对辖区内巡查1次,重点地区要适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自己无权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向县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纳入台帐管理。二是对2015年新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同样纳入台账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及责任单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㈣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乡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排队,并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见附件2)。

1.对2012年—**年已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台帐,到实地逐宗进行查验。对已查处整改到位的,予以稍号。对未查处或未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2.对2015年新发生违法行为,对照2015年卫片及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对未排查发现的或未查处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㈤建章立制(12月13日至12月3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建章立制,把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土地乱挖现象。要建立巡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制度、违法行为报告处理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实现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管理和长效管理。

取土挖土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民小组集体同意,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然后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属临时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涉及占用林地或其他土地进行采矿、养殖等建设的,须先经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县成立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曹华荣同志任组长,乡国土规划所所长黄金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国土规划所,由黄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土地乱挖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分村成立工作组,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土地乱挖治理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处理等监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责任人,列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三是乡国土规划所要依据自身职责,依法对土地乱挖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并指导各村开展治理工作。

㈡加强巡查防控力度,严肃查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一要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防控力度,力争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二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重点查处违法行为恶劣,占用耕地、林地等面积较大,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突击抢建等违法行为;及在公路干线两侧挖山切坡,或侵占行洪河道、农田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三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或典型案件由领导小组牵头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㈢加强考评考核,强化目标管理。将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结合平时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被动、成效较差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㈣加强检查督促,强化责任追究。乡国土规划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方式,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村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土地乱挖治理工作职责,巡查监管、报告制止和查处不力,造成土地乱挖现象比较严重的村,要进行约谈,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具体问责依据按各部门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

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局属各分局、科室:
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知晓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3年6月24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宣传形式
(一)悬挂宣传标语。在局机关及各分局在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各国土所自行选取繁华街道悬挂横幅。
(二)电视专题宣传。市局制作一期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电视宣传片,宣传周在**电视台播放。
(三)网站宣传。在局网站登载6.25宣传方案及宣传活动内容。
(四)现场宣传。6月25日,市局在和平鸽广场繁华地段设置咨询台,现场向群众散发宣传品,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
(五)开展有奖竞答活动。与移动通信联合在6月 13日**日报国土专刊刊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答卷,向社会各界发放,回收答卷后批阅,确定名次与获奖人员,在6.25土地日特刊公布,奖品为手机话费。
(六)编辑出版**日报6.25土地日特刊。
1、市长、局长署名文章(办公室负责)
2、以三县区政府或国土分局名义发署名文章(**局、大武口分局、惠农分局负责)
3、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和关心国土资源工作及国土资源工作成效的图文资料(办公室负责)
4、重点工作介绍
①、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情况(资环科负责)
②、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工作情况(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惠农分局、**局配合)
③、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工作情况(土地科负责)
④、三旧改造试点项目工作情况(土地科负责)
5、各科室工作政策解读
①、土地科
A、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形势
B、耕地保护工作解读
C、建设用地报批供应服务情况
D、工矿废弃地治理解读
E、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解读
F、“三旧改造”项目解读
②、矿管科
A、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现状
B、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解读
③、执法支队
我市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④、政策法规科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
⑤、地籍与测绘科
测绘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⑥、综合科
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
⑦、地籍站
A、当前我市土地登记相关政策
B、优化窗口服务、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情况
⑧、土地整理中心(储备中心)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解读及我市耕地储备情况、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情况。
⑨、信息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保障情况
⑩、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环境科
A、地质灾害相关知识解读
B、我市地质灾害工作情况
6、邀请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代表视察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召开行风政风建设座谈会并进行民主测评。
四、活动要求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局属各分局、科室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要把第23个“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与依法行政、“六五”普法、开展“创先争优”,推进行风政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要于6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报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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