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决定对全镇**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审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2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巩固湖南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按照“政策严肃、程序规范、对象准确”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年审对象
**年10月在册要求享受**年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年审时间
从**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年元月起启用年审结果。
四、程序和方法
由镇民政办具体实施,采取“户主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对本辖区内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
(一)受理申请。由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村(社区)向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授权申明及诚信承诺书,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核对。对继续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部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作为入户调查重点内容进行核实,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核对报告逐一打印存入个人档案。
(三)入户调查。镇民政办要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市社会救助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民政办逐一组织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
(五)张榜公示。镇民政办要组织村(社区)对本级提出的申请低保家庭拟保障意见和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的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村(社区)和乡镇进行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人数、民主评议、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六)审核审批。镇民政办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结果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意见,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对已受理的低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进行单独备案登记,同时报市社会救助局备案。由市社会救助局全面审查镇民政办上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或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低保申请家庭全部入户调查。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1月3日至11月6日)
1、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印制年审表册,做好年审相关准备工作(**年11月3日前);
2、召开全镇城乡低保年审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村(社区)民政专干(**年11月6日);
(二)户主申请、镇村调查、评议阶段(**年11月7日至**年11月24日)
1、户主向镇民政办提出申请,镇民政办对申请名单进行信息比对;
2、镇民政办在村(社区)协助下对所有申请对象统一进行入户调查;
3、镇民政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分村主持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初步确定**年城乡低保对象名单。
(三)乡镇审核、公示阶段(**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1、镇民政办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整理各类年审资料;
2、镇民政办将审核后符合低保政策的名单在救助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和居住人口相对集中处第一榜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市社会救助局审批阶段(**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1、市社会救助局组织工作人员到乡镇抽查、核实、审批、发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镇民政办在救助公示栏和村(居)务公开栏中二榜公示审批结果。
(五)数据核对、录入、汇总阶段(**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
镇民政办与市社会救助局对审批后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完成所有信息数据录入(**年12月16日至20日),市社会救助局于12月24日前完成数据汇总,做好**年1月份低保金发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以年审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夯实基础,锻炼队伍。
(二)严格坚持工作制度。按要求坚持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备案。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村(社区)要利用年审时机,通过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今年开展的“阳光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凡未经过信息核查的新、老对象,均不予审批。
(四)完善基础工作资料。要根据《长沙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长民发〔2018〕56号)和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做好城乡低保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低保档案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城乡低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五)突出培训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加强培训宣传。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低保年审工作公告,通过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此次年审工作的主要措施。要统筹兼顾,把握好工作重点,做好有机衔接。
(六)严肃工作程序。在年审期间,每个申请对象必须接受年审,不主动提供资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如其确实符合低保条件,须暂停3个月后重新办理低保申请审批手续。对于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年审工作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在年审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严肃处理。镇民政办和联村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低保年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年审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此次低保年审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2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民文[20**]3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核认定工作目的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是精准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城乡低保复核认定,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照规定和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对低保工作实施精准救助,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操作严格、对象准确、结果公开、监督有力、管理规范。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3月21日---3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复核认定工作顺利完成。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掌握政策,规范执行政策。
(二)复核认定阶段(3月25日---5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认真组织100%入户核查,落实民主评议制度、长期公示制度,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信息,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户调查一是查看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评议记录是否规范齐全。二是看是否设定长期固定公示栏。三是查看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和低保金领取情况。四是通过“看、听、问”查看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听低保群众介绍自己家庭经济情况;问是通过干部、邻居了解其生活状况,查是检查家庭人员就业情况,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身体情况、住房情况,做好核查记录,做好入户调查表的签字确认工作对家庭条件好转,超出低保标准的予以取消。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全面完成复核认定工作查缺补漏,解决遗留问题,做好收尾工作。5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报表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八个乡镇进行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区民政所根据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6月20日前报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把复核认定工作作为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市纪委《新乡市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关于严肃查处群众反应突出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核认定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复核认定工作方案,科学计划,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重点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定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必须在此次复核认定中全部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区民政所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低保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升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施市教育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忠教育【20XX】63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工作思路: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监控,保证“减负提质”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会议,组织学习重庆市教委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深刻理解“减负提质”深远意义的基础上,认真查实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并立即予以纠正。
3、争取在近期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轻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书》,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4、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三、具体措施:
1、规范办学,总量控制
(1)、严格执行重庆市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想方设计开足开好体育、美术、音乐、信息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所有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不得提前和延后上下课,确保初中的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确保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学校尽量安排好学生综合实践课,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向学生尽可能开放各功能室和体育设施等。
(3)学校要想方设法,结合实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尽可能多的开发课程资源,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学习。学校严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4)教师的从教行为将更加规范。学校将利用每周的周前会的政治学习时间,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规范。年级不得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介绍、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控制管理
(1)加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要研究有效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控制管理,深化教学研究。教师要利用每周的教学业务学习内容,各教研组、各备课组认真学习和讨论,认真总结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上下工夫。结合教研月的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改革”,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实施主体性教育,探索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推广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3)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初中各班每天对教师上课情况和课后作业量的多少和难度搞好登记,值周教师和值周行政进行督导。
(4)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通过发整改通知书、与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予以及时整改,并逐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确保“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5)学校将把“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重违反规定的教师在评优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3、精讲精练,切实减负
(1)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备新课标,备新教材,备教学方法,备学习方法。在上课时,做到精讲精练。
(2)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分工负责,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减轻教师负担。
(3)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七八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管理,提高训练质效,作业做到“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4、少考严控,遵循意愿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各年级不得组织月考,每次考试的试题不得超过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试题的难度。各班主任、课任教师、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生的排名,其成绩采取“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使之符合“减负提质”要求。
(2)、严格控制学科竞赛,初中各年级不得举办学科竞赛和参加奥林匹克竞赛。任何教师不得自行组织,只能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已竞赛、考级作为学生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初中各年级教辅只能为“一教一辅”,一辅是由教委和新华书店审定和批准。各教师不得再向学生统一购买和变相推荐教辅资料。鼓励各教师开发校本课程。
5、利用资源,做好宣传
(1)利用学校、居委的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科技、文体、艺术、班会、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利用家长会、上街宣传、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转变唯分数是人才的旧观念,用全面质量观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附:
忠县三汇中学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潘体华
副组长:刘俊国、欧云文
成员:叶国军、叶建国、刘立帮、汪小林、田宗品、汪其林、毛驴
忠县三汇中学
20XX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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