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随着暑期汛期的来临,高温、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乡安委会决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检查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商贸流通、集市的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检查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隐患,从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汛、防极端天气等方面,对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测监控。要对各加油站、液化气站、氧气站的灭火设施、避雷设施做重点检查。
2、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了安全责任,是否将剩余烟花爆竹送到平安烟花爆竹库储存。查人防、技防等方面是否存在漏洞。
3、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等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检查商场超市、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用电、用气系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使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暑期举办的大型文体娱乐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火灾、踩踏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6、商贸流通、集市。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城区超市、商店、农村农家超市的防火、防踩踏措施、人员疏散的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情况;检查各类集市存在的隐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水利、林业、农业、气象的检查重点:
1、水利工程、设施。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运转、使用等环节尤其是危库、危坝的隐患排查、防汛度汛的措施落实等情况。
2、林业。检查森林防火的人防、技防以及安全制度的落实等情况。
3、农业。检查各类农药的采购、销售、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气象。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造纸厂、电力设施等高危行业避雷设施安装、使用、检测等情况。
(三)卫生、学校的检查重点:
1、卫生。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2、学校。检查学校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危险校舍等情况。
三、大检查方式和方法:
1、各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到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2、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单位进行普查;
3、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进行督导抽查。
各行业按照大检查工作分工表进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即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死面和盲区。
四、检查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 (6月15日—7月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明确大检查的目标、重点、措施等,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2、自查阶段(7月1日—8月1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要全面排查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将检查出来的隐患逐项登记、逐条疏理,建立并完善隐患管理台帐,要按照隐患治理有关要求,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强化隐患治理,有效防范事故。
3、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9月2日)
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本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督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阶段(9月2日——9月**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全面地总结大检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完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五、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组织有力,领导有方。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2、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依法治理事故隐患。凡在大检查工作中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大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大检查办公室也要通过安全生产简报等形势及时总结每个阶段的成果,找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站、局各股室: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安字[2015]8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石渣场、窑场、田间等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运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检查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持证、审验情况。
3、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及落实情况。
4、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情况,查处农业机械载人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五、检查方式
1、县农机局组织人员深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窑厂、石渣场、田间等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场所,全面了解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证挂牌情况、年检年审情况等,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2、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县农机局开展工作。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限期解决。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筹划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发扬不怕辛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合理安排,争取时间,深入农户,逐台排查,作好记录,使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彻底。
2、坚持原则,文明检查。不降低检查标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同时,要态度和善,把道理讲清说透,以理服人,文明检查。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一)
按照保定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保安委传〔20**〕1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和锅炉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12月1日至20**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车辆燃气充装站点。
(二)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团体食堂)、个体小吃店等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三)锅炉使用单位。
(四)居民家用小锅炉设施。
三、检查方式
(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对本部门、本乡(镇)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体小吃店储存、经营、使用燃气情况、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直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涉及使用燃气、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使用单位和锅炉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居民自查,对重点户组织集中检查,消除居民家用燃气、小锅炉安全隐患。
(六)县安委办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和乡(镇)、管委会检查内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液化气瓶、锅炉是否经有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是否知道燃气泄露应急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内容搞好自查。
(二)相关单位自查内容: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螺丝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现象;是否存在过量充装现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及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情况。
燃气使用单位检查内容:燃气设备及管路是否完好;是否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气瓶间是否通风良好;不用气时是否关闭气源;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用气教育。
锅炉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定期检验(校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能熟练操作,是否具备紧急处置能力;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或可能造成承压使用。
(三)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是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查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立即将相关内容以安全提示指导卡的形式,于12月5日前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督促其认真进行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进行检查,要加强与住建、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各乡(镇)在实施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三定一表”制度,确保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自查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时限、标准,落实整改资金,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燃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演练,使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查封;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充装气瓶及非法进行瓶对瓶倒气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在液化气安全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液化气充装站点为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气瓶充装,严禁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液化气瓶”,一经发现,要强制收缴报废。
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年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重点是排查的相关单位和设备数量、发现的隐患问题、好的做法等等),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二)
根据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20**】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郭健、黄清成、昝洪赋、吴继成、刘万水、李增光、宋伟华、
各、凌敏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学校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室、留守之家、阶梯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当日值班教师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饭店食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考虑机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三、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宣城八中安全检查表》。针对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要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宣城第25个爱国主义卫生月活动”等工作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总结,畅通信息。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三)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
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第2页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 至 4月5日 ,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 至 4月7日 ,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 至 4月9日 ,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系统各单位,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强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检查。对今年开展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
(二)强化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针对冬季来临,气温下降,过年过节等特点,抓好冬季防火、防燃气事故、防走冰溺水事故等隐患排查。针对部分企业停工的情况,认真排查整改停工前后的事故隐患,做好职工上班、返乡安全工作,确保停工期间安全。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环节的隐患,特别要加强对非法运输化学品的检查;要加强对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安全检查,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督促客运企业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要重视农村客运安全,特别是加强镇村公交运营情况的安全监督,确保驾驶人员、车辆、安保设施等符合要求。区公路站要加大超限运输检查力度,做好险路险桥的维护,重点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强施工路段的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区航道站(港口局)要做好航道的检查维护和障碍物清理等工作,确保航道安全畅通;要加强港口安全管理,确保港口安全。**地方海事处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抓好“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督,同时对辖区内渡口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乡镇渡口安全责任制,坚决取缔私渡、揽渡等违法渡口。局工程办(质监站)、农路办和区公路站要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工程建设中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隐患,严防较大以上施工事故,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朱洪山担任组长,副局长徐凯权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期间,局安办杜东升主任担任总联络员,负责与各检查组联络与协调相关事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检查组召集人或负责同志指定好联络员1名,与总联络员交流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督查阶段(**年2月上旬至**年3月初)。根据职责分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将亲自带队到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督查大检查方案的落实,通过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结阶段(**年2月25日至3月初)。各单位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相关材料:隐患整改台账(隐患名称、检查时间、整改时间、资金投入要附发票复印件)、整改通知书、复查申请、复查情况等、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深入的动员和部署,营造浓烈的活动氛围;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各单位和局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取得实效。
(三)强化隐患治理整改。要把隐患的治理整改作为安全大检查的重中之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都要录入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接受区安委会的督查。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安全大检查开展不力、措施不实、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以及未履行报告制度等行为,由局安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细致、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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