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放宽创业条件
1、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外,其他前置许可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企业以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竣工验收证明作为企业住所权属证明。产权性质不明的房屋经房管部门同意,可以作为住所登记。农民持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家庭闲置用房申请从事经营活动。支持以“社区一照”、“楼宇一照”设立商贸流通、家庭服务等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企业。允许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公司住所。(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县住建局)
3、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允许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合法债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为企业出资。允许改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实行零收费。(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
二、打造创业平台
4、提升园区建设水平。要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环境生态、用地集约、服务集成的要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完善配套功能,做优发展环境,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低成本、优质化的生产平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县教育科技局)
5、加强创业园区建设。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以扶持科技创新、吸引创业人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生产型、科技型、市场型、服务型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孵化器、科技园、创业基地建设,为各类无力单独建厂的创业者和投资者建设孵化楼、标准化车间、职工公寓等,在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建立创业园区,打造创业平台,创业者以租赁或购买方式入驻经营。(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建设大学生创业中心。规划建设创业平台,为在xx创业的大学生免费提供服务,扶植大学生创业实践,探索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大学生入中心创业从进中心之日起3年内,免缴房租费;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场所、厂房,采取融资、合资等多种筹资方式,改建或扩建专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中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7、建设商贸集聚区。统筹规划市区特色商业街,集中打造金融街、商业综合体、现代物流中心、汽贸城等大型创业载体。规划建设农副产品市场、小商品集散地、特色餐饮街等创业阵地,引导初创人员集中入驻,免收各类管理费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培育创业主体
8、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促进专利资本化、产业化。对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5至10万元的补贴;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保创业,对带项目、带资金来保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经评审,确认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且其研发成果进入产业化阶段,由市、县财政按1:3比例补助每个项目500-1000万元。(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教育科技局)
9、鼓励回乡人员创业。加强与异地xx商会交流,引导和鼓励外地xx籍创业人士回乡领办、创办各类企业。建立回乡人员创业全程服务体系,帮助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10、鼓励大学生创业。对入驻县创业园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当年吸纳、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由县财政局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智力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府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1、鼓励农民创业。积极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以及高效规模种养项目。大力培育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活跃农村市场。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支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繁荣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民致富载体。(牵头单位:县农委)
12、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创业。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下岗失业人员初次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市级以下行政性收费,在信贷、税收、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挖掘创业潜力
13、鼓励企业二次创业带动就业。
(1)鼓励民营参股煤矿、煤炭运销资源型产品企业新上非资源型产品项目带动就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从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鼓励其它行业的民营企业新上项目带动就业(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从市.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4、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就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小升规”企业和首次超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从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创业扶持
15、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县政府每年安排300 万元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对各类创业主体给予奖励和补助,对科技人员、回乡人员、大学生、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对为创业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风险补偿;对创业主体给予融资保费补助。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和补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6、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县政府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500万元,并根据财力状况逐年提高。对各类创业载体给予奖励和补助,对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中心和商贸集聚区的建设和运营给予奖励和补助。对企业转型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和做大做强带动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7、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从xx年起,对民间资本新设立注册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到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市政府和县政府分别按照注册资本金的0.1%、0.2%的比例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xx年xx市本级担保中心资本金达到3亿元,扩大其对市场主体的担保范围,解决初创业者和已有企业的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8、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全民创业推广金融新产品,支持其分支机构向县城、乡镇、社区延伸,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推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私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众筹基金等股权融资方式,推动中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引导、激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
19、推进企业土地确权。为解决企业贷款无抵押难题,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企业,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的,依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以后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无争议的,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罚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土地登记,在此基础上办理企业房产确权手续。(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六、强化创业保障
20、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创业培训资源优势,结合实际需求,针对创业实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同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开展合作,创新后续跟踪服务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1、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发挥各相关部门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加快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人力资源引进、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并在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划拔。各级政府和部门严禁占用民营企业资产,不得强迫民营企业为其进行担保、抵押融资。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和“以罚代管”等现象发生,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2、加强组织协调。设立xx县开展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作用,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创新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每年对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3.建立全民创业工作月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县直各有关单位从xx年五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县开展全民创业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报告本月工作进度,xx月和xx月底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
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依照镇联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阳托幼函〔2016〕1号),按照通知中的具体精神与要求,围绕“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丰富宣传形式,明确宣传内容,加强宣传督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坚持小学教学“零起点”,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主题------“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活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四、活动形式
1、筹备家长开放日,同时举办知识讲座
在学前教育宣传月来临之际,我们积极筹备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来园听、评老师们的活动课,主要方式为:⑴邀请全体家长来园,然后依次听小、中、大班的教育活动课各一节。⑵举办讲座,主要内容为《如何更好的配合幼儿教师的工作》。各位家长在听课活动结束后,组织大家坐在一起,由**老师负责与家长交流,让家长明白小学化倾向的危害,以及交流如何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幼儿教师开展工作。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让家长改变观念,从思想上认识幼教工作、杜绝“小学化”倾向。
2、为全园幼儿的家长发放家教宣传信(负责人:**)
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我们都会为家长写一封信,要求家长提高育儿意识,注重家园共育,提高家教质量。今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我们仍然会给家长致一封信,主要内容为“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3、在园内家园联系栏里面张贴宣传资料(负责人:**)
我们采用网上查阅和书上摘抄的方式整理出一些有关家长教育理念的资料,在学前教育宣传月到来之际,投放到我们的家园联系栏里面,让所有的家长以及社会上的路人都能够看到本次宣传月的重点。
4、在我园的qq群和博客中投放一些学前教育的新理念(负责人:**)
我们幼儿园的博客建立两年多了,每逢学前教育宣传月我们都会在博客里投放了一些学前教育宣传标语,今年我们将继续收集整理家教经验、如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教育、以及家园共育中老师和家长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投放进去,以供老师、家长、以及博友参考学习。
5、利用“六一节”为契机,与家长探讨育儿经验
每年的“六一节”我们都会提前邀请部分家长来园参与亲子舞蹈的编排活动,今年也是,我们会利用这段时间家长来园的机会,在活动休息之际和家长共同探讨育儿经验,遵照《指南》的新理念和家长进行交流,让家长明白自己的职责,以及进一步了解幼儿园孩子们应该学习什么,家长应该如何去配合幼儿园的工作,继续努力扭转家长的“小学化倾向”思想。
6、对个别特殊的家庭进行家访(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特殊”的孩子在每所幼儿园都有,对于他们的教育让老师和家长都束手无策。其实孩子的“特殊”与家庭环境是分不开的,或者是过分溺爱、或者是置之不理或者还有其他原因。今年我园的单亲家庭有4个,家长在外打工不能够照顾孩子由爷爷奶奶带的家庭有10个左右,针对这些问题今年我们会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让带班教师去找准孩子的现实问题所在,利用空闲时间进行逐一家访、座谈,引导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的把握温度和尺度,帮助家长最大程度的解决家教问题。
7、幼儿园附近贴宣传标语(负责人:**)
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我们都会在村里面张贴一些宣传资料,让大家知道了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存在,懂得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今年我们会在幼儿园的附近贴上一些标语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宣传工作。使社会和家庭都能够真正的认识学前教育、重视学前教育。
8、总结阶段
6月21日至6月23日为活动总结阶段。这一阶段要求各班都认真总结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积极反思,并及时上交书面总结。
总之,此次宣传活动意义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幼儿终身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通过以上措施突出“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主题,切实加强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区、县人民政府,xx风景区管委会,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xx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x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优化布局、产业联动,强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人均水平在全省前列。建设6个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引进培育5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亿元、1家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50家限上电子商务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5%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优选一批基础扎实、模式先进、成长性好的平台和企业,进行支持和培育。重点支持京东-中国特产· xx馆等依托知名电商企业搭建而成的电商平台,鼓励商贸企业自建平台和利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市场,大力支持谢裕大茶叶、祁红、太平猴魁、徽州竹艺轩雕刻等我市特色农产品(食品)、旅游工艺品等优势行业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和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委、市招商局、市文化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信息办)
2.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以歙县成功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加快将歙县建设成集电子商务聚集与生态、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国内一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发展。支持xx百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运营中心、“歙县汇”电子商务平台、线下特产展销馆、“苏宁·中华特色·歙县馆”、“淘宝·特色中国·歙县馆”发展壮大;推进青创产业园建设发展。通过示范带动,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扶贫脱困的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扶贫办)
3.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链的要求,培育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业态先进、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园区,依托新徽商、谢裕大、松萝等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以及现有商品市场发展电商集聚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具有较强人才培训、物流仓储、融资担保、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园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招商局、市工商局)
(二)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
1.引导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传统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各类服务型行业)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应用到生产和流通全过程,加快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
2.推进网络零售规模化发展。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通过信息化商业管理模式,利用互联网形成规模化经营。推动企业开展网上交易和清算,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发展垂直化专业市场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强化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电子商务在营销渠道、商业模式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推进多模式、多层次的实际应用。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市分公司)
4.加快发展农村和旅游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的新途径、新模式。支持农村中心镇商贸、商品配送中心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便民服务。积极扩大讯飞爱途、xx途马等成熟旅游电商平台规模,开展旅游景点资源联盟,提高移动互联网端旅游电商占有率,可持续的带动xx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5.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本行业或门类、内外贸结合多语种的电商贸易平台。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和银行合作开展跨境电子支付,并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试点,争取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积极培育和引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xx海关、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1.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产业集群过程中的作用,鼓励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或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为上下游提供供应链服务,带动上下游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逐步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支持基础条件好、居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骨干企业通过成熟的电子商务技术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邮政管理局)
2.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通过政府扶持、中介推动、企业应用,重点扶持区域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xx特色行业、优势产业,建成集信息发布与展示、电子交易结算、投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立足xx、辐射xx南及全国的电子商务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我市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贸易机会、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旅委、市供销社)
3.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行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使我市限上电子商务企业80%纳入统计系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四)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光纤宽带全覆盖。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普及采购、制造、营销和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人民政府,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市分公司)
2.完善信用认证及安全支付体系建设。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认证、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结合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快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安全水平,加快xx市旅游诚信认证中心建设,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支持我市首批第三方支付许可牌照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银行建设。支持O2O模式本地生活网上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解决电子商务纠纷,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优化电子商务交易后端服务。(责任单位: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办、市旅委)
3.健全优化物流、仓储与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全国或区域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物流、仓储、配送节点,成为全国或区域分仓和节点。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体系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构建共同配送服务网络,实现合作共赢。支持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等与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推动快递行业与社区服务网点合作,提高配送效率,畅通电子商务服务的终端环节,使电商统一配送比例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4.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坚持引进与扶持相结合,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来xx设立区域总部,扶持1-2家全方位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综合平台。培育本地电子商务服务龙头企业,在“创意策划、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等方面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咨询、资讯、法律、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引导和宏观指导。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应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在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子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电子商务产业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暂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各区、县要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区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等)
(三)成立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级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开展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
(四)强化合作,实施内引外联。依托xx大学、xx学院、xx职业技术学院创客大学等高校和客服团队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辅导服务。支持xx学院、xx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并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客大学为我市搭建互联网+本地人才培养、青年就业、创业企业孵化新平台,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加强与国际、国内著名电商企业、园区的联系和协作,建立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网络。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电子商务交流、促进活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对外合作,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等)
(五)形成合力,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强化部门合作,积极探索和采取措施,依法稳妥处理解决网络交易监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和事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网民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培养和储备电子商务监管专门人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
(六)协调对接,积极对上争取。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研究吃透上级政策,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和省政府性资金的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摸清梳理对上争取项目,突出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重点,按各自职能细化分工,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对上争取,并逐项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旅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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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楼宇经济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全面提升入驻率、注册率和税收贡献率为主要内容的“楼宇三率”行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引导,强力招商引资,优质管理服务,加速推进楼宇经济发展,在我区培育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现代楼宇经济群。
二、工作目标
结合楼宇特色,明晰楼宇经济地位作用,大力推进以提升“楼宇三率”为主抓手的工作任务。具体目标为:
(一)加大存量楼宇盘活力度,2017年盘活存量楼宇达15万平方米以上。
(二)紧盯楼宇入驻企业注册率,重点楼宇新增入驻企业注册率实现100%。
(三)重点楼宇入驻企业税收贡献率实现稳步增长,2017年同比增长达20%。
(四)实现楼宇物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引导楼宇物业管理规模化、优质化发展。
(五)打造政企亲清环境,引导企业回归落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镇街、商贸产业园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区(高新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现代服务业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推进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激励。继续完善《重点存量楼宇(厂房)招商推介包保制工作实施办法》,并通过对属地镇街、楼宇业主、入驻企业、物管公司有针对性的考核激励,激发各方积极性,全面提高商务楼宇的入驻率、注册率、税收贡献率以及商务楼宇的物业管理水平。
(三)健全服务体系。建立楼宇“楼长制”,设立“一长五员”(即楼长、招商员、管理员、安全员、办事员、联络员),为每幢商务楼宇配备一个管理服务团队。楼长由镇街领导干部担任,招商员、管理员、安全员、办事员、联络员分别由街道招商人员、楼宇物管人员、辖区片警、市场监管人员以及社区干部担任,为楼宇业主和入驻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全方位服务。
(四)实施动态管理。商务楼宇“楼长”牵头每月对分管楼宇进行走访,对楼宇的存量情况以及楼内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的入驻情况、注册情况等及时跟踪更新,并将情况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楼宇工作动态台账,并将情况实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对区内楼宇实行系统化、实时化管理。
(五)加大考核力度。对全区存量楼宇的入驻率和54幢重点商务楼宇的入驻率、注册率、税收贡献率量化指标列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对镇街楼宇经济的考核力度。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楼宇业主(相关村社)、物管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实施楼宇管理“标准化+”体系,物业管理公司红黑榜制度等,全面提高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增强工作合力。区商务局与区招商局要对楼宇招商网络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楼宇招商推介活动,配合属地镇街做好闲置楼宇的盘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楼宇企业属地经济户口监管机制,对楼宇中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入驻企业注册地变更,及时掌握并与属地镇街沟通入驻企业注册登记变动情况。国、地税部门要会同镇街加强户管清理,尤其是针对楼宇中异地经营的企业,及时梳理并督促其属地纳税。区财政局要及时掌握并与属地镇街沟通楼宇入驻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缴税)情况。
(二)提升服务水平。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要将各级有关扶持政策汇总至区招商局,统一汇编成册,方便宣传推介。相关单位和“一长五员”要主动跟进服务,协调解决商务楼宇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金融服务、改造升级、设施配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招商信息。通过包装策划楼宇资源、楼宇特色,编制《读楼手册》、《楼宇地图》等,不断加大楼宇的推介力度,提高楼宇的推介效益。
(四)加强统计指导。区商务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镇街、商贸产业园区的对接,将入驻率、注册率、税收贡献率的成果,及时指导转化为统计数据。区统计局要将入驻企业及时入库,及时统计,为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服务业增加值、自营出口等指标增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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