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镇××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编制原则1.4适用范围2、基本情况3、启动条件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应急反应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3编制原则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1.4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2、基本情况××村位于××镇中部,由××、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全村地域面积11.94平方公里,农户1208户,人口3493人。2017年,××村工业总产值12.7亿元,农业总产值330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65.5万元,人均收入13872元。3、启动条件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4.1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 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4.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5、应急措施(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等报告情况;(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①联络协调组:由村支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村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②抢险救灾组:由民兵连长牵头,治保、调解、联防队参加,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团支部、妇联参加,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④查灾核灾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3)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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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政府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生产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救助应急工作。
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民政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商粮局、农发委、卫计委、教育局、文广新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公路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八组一办”即:灾民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卫生防疫组、生产自救组、灾后恢复重建组、救灾工作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对外联络接待组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成员单位抽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应成立抗灾救灾领导机构,组建救灾应急援助突击队,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应急救助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长同意后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2、县政府办:负责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气象和水利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组织专家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督促各项救灾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
3、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县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4、县气象局、县水利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工作。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河道、水库水位监测工作,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同时,水利局还要具体负责全县水库、河堤等水利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5、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安排评定救灾所需资金。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拨付工作。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救助项目;落实县级财政救灾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
6、县经信委、商务和粮食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救灾物资储备、供应工作。重点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粮食、布匹、棉花、煤炭、铁丝、蓬布、麻袋、草袋、柴油、汽油、照明用具、元钉、油毡、元木、毛竹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7、县交运局、公路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准备好车辆、船只等救灾应急交通工具,组织好救灾物品的运输;及时修复被损道路,保证道路畅通。
8、供电、电信、通讯等部门:负责被损电网、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供电、通讯畅通。
9、县卫计委:负责药品供应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安全疏导工作,确保灾区治安秩序稳定。
11、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12、县农发委:负责农作物受灾损失评估,并组织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抢种补种工作。
13、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遵守、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情况,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县环保局:负责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的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环境灾害的动态监测、防治和应急处置。
15、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为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6、保险公司:负责及时办理理赔业务、尽快将理赔款发放到位。
(三)专家组
县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县民政、水利、国土资源、气象、地震、农业、交通、公路、统计等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有关灾害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损失;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三、应急准备
1、资金准备
县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县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县财政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助资金补助标准。
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县财政通过动用预备费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需要。
2、物资准备
县政府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除代储的救灾帐篷外,以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害现场。具体储备品种和数量,由县民政局提出方案会同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采购。所需经费从县级预算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中列支。
按照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在常规储备基础上,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生产企业信息库和应急生产预签约及应急生产快速启动机制。紧急情况下,预签约企业按照预签协议迅速组织应急生产,提供所需救灾应急物资。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畅通机制。灾害发生时,如县储备物资不足,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调拨救灾物资;县交通运输局应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速度运往灾害现场。
3、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应以公用通信网络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加强县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托市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县、乡(镇)救灾二级通信网络,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按照县政府应急平台总体框架,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装备和设施准备
县直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5、人力资源准备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组织县民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救灾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县、乡镇、村(居)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6、社会动员
准备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7、宣传和培训组织
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增强公民防灾减灾避灾意识。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减灾活动,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组织开展县、乡镇分管领导、救灾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四、信息管理
县直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汛情旱情预警、地震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警、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生物灾害预警等信息,应及时通报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
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根据县直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通报。
五、灾情管理
县民政局按照民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估、上报工作。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乡镇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及县民政局报告;县政府及县民政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县政府及县民政局对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的自然灾害,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同时上报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对于本行政区域内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及省民政厅。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县民政局、乡镇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每日8时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每日9时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稳定后,乡镇应在3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应在5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市民政局报告。
对于干旱灾害,乡镇、县民政局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或县民政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六、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县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3000间以上。
2、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在接到灾情快报汇总后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县政府向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灾情。
(2)县领导及时赴灾区一线察看,指挥救灾工作。
(3)县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
(4)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县领导、县有关部门和省民政厅报送综合情况,随时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5)安置及生活救灾组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困难问题。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0)救灾工作督查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督查,对救灾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报道组:会同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监督。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县检查抗灾救灾以及社会各界来我县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援助。
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民政局提出建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二)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县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3000间以下。
2、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县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县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立即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乡镇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县领导赴灾区察看、指挥救灾工作。
(4)根据灾区需求或县领导指示,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协调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县救灾减灾办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市有关部门和省民政厅报送灾情和信息。
(6)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抚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转移后集体居住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援助。
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民政局提出建议,县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三)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2、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提出建议,由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县救灾减灾办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县级财政部门下拨急需的救灾资金,支持乡镇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6)根据情况,向上级申请支持。
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民政局提出建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七、洪灾损失预测
如果发生类似1991年、2003年、2005年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将有40多万人受灾,因灾伤病群众可能达到3000余人,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受灾面积将在80万亩,淹没及冲毁耕地约10万亩,需转移灾民2.2万人,5万人发生饮用水困难,将倒塌房屋3500间,损坏房屋7500间,全县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将在5亿多元。
八、旱灾损失预测及抗救措施
如发生类似2000年和2001年特大旱灾,全县预计将有45万—50万人受灾,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受灾面积120万亩,因灾减产粮食3600多万公斤,20万人饮用水发生困难,各类经济损失将会达到1.6亿多元。
通过对不同受旱年份的可供水量、需水量和缺水量的计算分析,对抗旱救灾工作提出如下对策。
1、组织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抗旱救灾。
2、抗旱水源调度和应急措施。一是组织协调好梅山水库下游灌区供水。根据梅山水库放水计划,组织灌区群众抓住时机,及时引、蓄、提水,确保灌区内农业和群众生活用水需要。二是重点小集镇用水。沿河集镇在干旱时,要充分挖掘河道水源,保证人畜饮水。特别是缺水严重的古碑镇要启用椴树岭提水站,提引七邻河水以供街道。三是农村人畜饮水。积极实施人畜饮水工程,丘岗地区主要以打井为主,山区主要以截潜流、兴建高位引水工程为主,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兴建提水工程,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人畜饮用水困难。四是农业用水。主要是加强对现有水源的管理。干旱期间,所有水利工程管理权限上收一级,中型和跨乡镇的小(一)型水库管理权上收到县管理,小(二)型水库、重点塘坝由乡镇管理,当家塘由村组管理,统一调度,合理安排,有序放水,节约用水。同时,充分挖掘河道存水,引、提并举,使现有水源发挥最大的灌溉效益。
3、其它措施。(1)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抓住时机,积极实施人工增雨工作。(2)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对干旱严重、恢复无望的水田及时改种旱粮。(3)加大节水工作力度,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厉行节约用水。(4)加强县抗旱服务队建设,增购抗旱机械和设备,提高其机动性、灵活性,扩大服务范围。(5)所有水利工程要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度,做到多蓄水,蓄足水,最大限度地保证抗旱用水需要,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抢种补种、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光等特重受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3、制定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分步组织实施。
4、各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救灾优惠政策,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5、进行防病治病、消毒防疫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进行重点防治,严控传染病的发生。
6、根据灾区地理状况进行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建设永久性防洪康居工程,同时,加固临时住所,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7、大力开展以修复水利工程和治理河道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8、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困难。
9、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10、组成检查组深入重灾区、特重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度难关。
十、救灾款物的来源和使用
在请求省、市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县乡财政尽最大努力列出一定数额的救灾经费。
按照“统盘考虑,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救灾经费、物资。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转移灾民的救助,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重建。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问题原则上通过捐赠解决;倒房恢复工作所需资金,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保险赔一点,银行贷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解决;吃粮救济,采取丰收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第2页
地区捐一点,机关企业对口帮扶一点,粮食部门借一点,亲友支持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办法解决。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十一、严明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乡镇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灾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2、抗灾抢险期间,全县各乡镇、梅山城区所有单位和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县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附 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4、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的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负责制定,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政府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县救灾减灾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周振泉(校长)
副组长:尹曦翔(副校长)
成员:吴小文、李慧萍、张义智、史建华、
贺志斌、张国章、龙新华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水湄小学安全领导小组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五、灾害通信恢复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 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 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 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 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 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 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 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 六、应急反应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第2页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跟踪管理和修改完善,报省公司批准后实施。各维护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应急预案,报运行维护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应急预案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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