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

生活没有目标,生活本身就很无聊。为了更快更高效地完成工作,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是一种起安排功能的文书,如何制定属于自己的专属方案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大力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梯队和从业队伍,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根据《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关于开展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xx商办建函〔xx〕637号)、《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xx〕20号)和《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专项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现状,特制定xx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2017年年底前实现培训50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基层政府机关、村支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重点培训农村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的选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培训计划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申报,并通过政府采购或组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确定。电商办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

(二)培训内容

1、针对县、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市)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2、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xx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广、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

4、针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5、建立xx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平台上设立网上培训模块,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

6、县电商办认定的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主要有讲座培训、以会代训、巡回培训、实操培训等。

(四)培训实施

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培训工作由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组织开展好区域内农村电商培训工作。农委、经信委、人社、教育、团委、妇联、市监、残联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学员。

(五)培训考核

1、培训机构申报验收资料应有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培训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名册(1天以上需提供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授课要有现场照片和经过审核的培训方案及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

3、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

4、培训机构开展正式培训时须提前通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培训考核组将实地认证、听课并全程跟踪监督。

(六)培训经费

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县电商办、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成的培训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给予资金补助。培训补助标准按照《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专项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实行经费包干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电商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精准扶贫的高度来看待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二)营造氛围

加大对电子商务整体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进行电子商务社会化培训,大面积普及电子商务知识。重点解读电商相关政策,营造重视电商人才、重视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民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就业、脱贫,吸引更多电商优秀人才与团队扎根xx,帮助xx电子商务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注重实效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好培训师资选择、计划安排等工作的协调监管工作;建立培训台帐,做好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切实加强培训统计工作,准确反映培训的实际情况;按照培训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培训师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等方面信息,强化培训效果评估,提升培训质量。

(四)督查考核

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将该项工作列入预安销号事项。培训考核组将通过实地查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考核,监督其按计划开展培训。对不按计划开展培训的,将核减其培训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担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F132.com精选阅读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配送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点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为我省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农产品销售服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助推“两富”浙江建设,特制定“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搭建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突破信息和物流的瓶颈,从而实现“网货下乡”和网货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

二、主要目标

根据我省目前农村的交通、物流、通信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项目,计划用3—5年时间,在全省建设90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2万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到2015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20%以上,到2017年达到30%以上,并逐步构建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体系、畅通高效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

三、项目承建

经专家组对有关市县推荐的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现场评审,确定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省级综合服务平台承建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组织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省定年度推进目标任务,由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成立“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县(市、区)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确定由公司总经理负总责,分组到各执行团队,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项目执行团队具体分为:

1、仓储物流组:公司视实际情况自建或外包县(市区)仓储物流中心,承担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仓储、物流中转功能。

2、市场推广组:每一地市设置一个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开展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

3、培训组:每一地市设置一个培训组,负责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

4、实施组:每一个县(市、区)设置一个实施组,负责聚宝盆供应链系统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5、综合服务组:每一地市设置一个服务组,负责区域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二)开店建仓

包括“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中的两个重要内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

1、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选择:

(1)村中已注册网店

(2)可服务本村外来网店店主

(3)村级连锁便利店

(4)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或村邮政服务点

(5)有意向农村待业人员、村官等

按以上排列视各方面条件择优选用。

2、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

(1) 公司直营:对于当地没有适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负责县级服务中心运营的县(市、区),为了确保“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顺利实施,聚宝盆公司可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当地设立分公司,负责县级服务中心的拓展工作。

(2) 区域加盟:由当地企业或个人负责区域业务拓展,聚宝盆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指导与配套服务,利益按比例分成。

(3) 合作经营:有独立的运营体系,能够在当地独立开展“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项目,经当地商务、团委等有关部门与省级综合平台承建企业评审认定,可负责本区域的项目运营,聚宝盆只提供业务指导与平台系统支持服务。

(4) 县级服务中心(仓储)建设标准:由聚宝盆提出具体标准并经省商务厅、团省委核准后实施。

(三)工作推动:

1、会议发动: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召开“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动员大会,继省启动仪式后,各市要相应召开各县(市、区)商务、团委以及乡镇团委参加的彻落实会议,或由县(市、区)商务、团委组织召开动员会。商务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前期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所创造的基础条件作相应落实工作。

2、宣传带动: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如“浙江在线”以及商务、团委等网站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充分运用好企业边宣传、边运作的实际功能,有关海报、操作手册、项目协议书等宣传资料,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3、服务中心:为了确保“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有序推进,县级由承建企业设立电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开办网店、县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受理业务,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

4、资格审核(网店):

(1)申请:在广泛发动、宣传基础上,结合企业与当地团委、商务部门等的一些走访活动,先由申请人向当地村委或直接向县(市、区)电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当场登记,(申请人跨村经营的向县(市、区)电商服务中心申请)。

(2)评审:当地村委或县(市、区)电商服务中心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当事人。同时,电商服务中心要正常与当地商务、团委沟通情况,相互配合。

(3)签约:经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后,由电商服务中心代理承办企业与准网店店主签订“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项目协议书。

(四)组织培训

在各县(市、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名单(包括已开网店店主)核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当地商务、团委要积极配合,帮助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并由学员提供网店注册相关资料,培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网店注册。

(五)日常管理

为及时掌握网店运营情况,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特别要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长期不在线、产品不上架、无销量或销量不多的网店店主予以重点实地指导;以县(市、区)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六)工程验收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制定的“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验收标准,各县(市、区)商务、财政、团委协同承建企业,在年终过后,对“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联合组织验收,验收覆盖率100%。在县级验收基础上,市级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率在30%以上;省级有重点进行抽查。验收通过后,兑现“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相关政策。

各县(市、区)商务、团委、财政、承建企业对当地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网店运营情况也可以进行半年度(期中)质量评估,30日内完成评估,并向当地政府报送书面报告,对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或示范店评估、验收中合格的,发放浙江省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示范服务中心或示范店牌匾,对于运作质量较好的网店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给予适当鼓励,牌匾由省里统一制作并由当地商务、团委、承办企业统一联合发放;

本实施方案由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具体操作事宜。

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xx〕x号),xx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强xx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xx商建〔xx〕x号)、《关于加强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xx商办建函〔x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xx商办建函〔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拓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

一、目标任务

以电商产业与农村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方向,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服务网络、拓宽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统筹使用2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面完成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确定的各项任务,形成应用广泛、服务配套、产业集聚的电商产业发展格局。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对承办企业在本县建设的公共服务中心和平台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新增投入部分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350万元)。

(二)支持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对验收合格的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个),按照单个站点补助1万元的标准补助(投入不足1万元的,按实际投入资金补助)。

(三)支持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对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开展的面向本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配送体系新增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投入部分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我县企业或以个人、个体工商户在天猫、京东、1号店等知名第三方平台上设立商城网店,经营xx地方特色农土特产品的网商,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每月平均交易业务达300单以上的,每单补助快递费用2元。

(四)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

1、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大。在我县注册登记、纳税,利用县域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的网商、网店及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线上当年销售额(公历1月1日起--12月31日止)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

年销售额达100万~300万元(含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年销售额达300万~500万元(含3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年销售额达500万~1000万元(含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年销售额达1000万~2000万元(含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年销售额达2000万~5000万元(含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驻园区集聚发展。对入驻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正常运行满3个月且当年网络销售额达到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对入驻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的企业或小微电商xx、xx两年场地租赁费按实际支出予以全额补助。

3、鼓励支持平台建设。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形式在县域平台或国内大型知名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商城网店,运行一年以上,经营xx当地产品且当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网商,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电子商务展会。对积极参加境内外专业电子商务展会,经县商务局同意并备案的,按参展摊位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5、鼓励电商产业园和电子商务企业争创示范(优秀)基地和企业。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优秀)园区和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鼓励企业在网上开设xx县优势产业专区、地方特色馆。对经县政府授权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xx县优势产业专区、地方特色馆的运营主体,运营半年以上且当年网络销售xx当地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个馆运营维护费20万元奖励。

7、对xx至xx年纳入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且及时报送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的企业,在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支持特色馆建设(线上线下)。对企业建设的线下特色产品展销馆(含体验馆)和线上利用第三方平台(淘宝、京东、苏宁、邮乐农品、1号店等)建设的特色馆营销运营服务及新增固定资产投入部分(不含土建、装修)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六)支持策划营销品牌建设。对各类市场主体围绕农特产品网上销售开展的保障质量安全二维码溯源体系建设、营销策划设计与制作、标准化和品牌培育及分级分类加工包装配送等新增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投入部分给予30%补助。对利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我县电商平台开展县域特色产品专场网络促销活动的,按推广营销费用的30%给予补助。

(七)支持电商培训工作。电商企业、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示范培训总体方案开展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监督实施的无偿电子商务培训,对培训单位予以补助。培训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一天,提供上机实操的提高标准30元。远程多媒体培训、企业对内部正式员工的培训、同一人重复参加相同内容培训的不予补助。

(八)支持其他促进电商发展的工作。

1.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宣传推广等工作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2. 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考核、考评、验收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给予不超过40万元支持。

3.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培训咨询、行业自律等活动,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牵头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统计监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给予电子商务协会不超过5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工作。

三、附则

(一)对补助金额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投资补助类项目应委托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二)拓展补助资金支持时间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时间同步。如遇特殊情况,由相关单位会商后报县政府批准。

(三)本方案涉及的建设项目参照《xx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实施建设,企业申报及验收细则另行通知。

(四)企业和经营者不依法规范经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当年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五)未尽事宜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六)本方案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区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2015〕X号)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X发〔2015〕X号)精神,为实现XX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同时搞活农产品流通,扶持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托XX镇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着力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搭建XX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XX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镇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XX镇独特的地理和特色优势,突出品牌、品种、品质,以农产品流通、优质水稻、制种玉米、蔬菜、华泰农特色农产品、锁阳酒、清真牛羊肉、庙庙湖旅游等为重点,拓展品牌宣传和网络营销,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操作和配送、人才等瓶颈制约,充分调动流通、物流、邮政、通信,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坚持与便民服务、产业发展、农产品流通、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本着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整合农村种养殖大户、农产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资源,构建我镇电子商务代购代销服务体系,降低农民购物成本,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建设内容

引导、支持电商落地农村,提高电商在我镇农村应用范围,培育开发农村电商企业,充分发挥电商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发展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快递配送等协同发展的居民生活类电子商务生态链。

(一)建设主体

结合XX镇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建设五个村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其中XX村、XX庄村、XX街社区合建一个,XX村、XX村合建一个,XX村、XX开发有限公司、XX农农业有限公司各建一个。

(二)建设标准

各电商按照县人民政府《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方案》(XX发〔2015〕XX号)"十个一"要求进行建设,即:统一门头尺寸及标示、一张办公桌、一把椅子、一台电脑、一台电视机、一部pOS机、一款系统软件、一台打印机、一组储物柜、一组展示架。

(三)功能设置

建设具有网络配寄送服务、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农村青年创业服务、农村基础生活用品网上购买、货物收发、电子支付、水电费缴纳及农村金融等各类惠民服务。进行本村农产品价格、数量以及其他与农产品市场有关的需求信息收集,对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获取满足农村(社区)村(居)民需求资源。

四、实施步骤

(一)情况摸底(9月15日-9月30日)

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镇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镇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镇产业基础情况,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镇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四是全镇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

(二)制定方案(10月8日-10月15日)

制定《XX镇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备案。

(三)宣传带动(10月16日-10月25日)

继县之后我镇组织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四)推动实施(10月26日-12月31日)

拟搭建XX镇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镇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在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合法要求,根据情况发展做出相应,推动工作实施进程。

五、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XX镇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服务中心,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平台工作建设的具体问题。

六、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宣传、教育、,提升他们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微信、微博、条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扶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镇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文化等部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和年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


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网络消费和交易市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效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建设,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电子商务工程的意义和作用
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网上交易方式,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在线交易和商务作业活动。同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信息传递快、交易双方沟通便捷、交易成本低廉、送货上门等特点。在当前全国各地抗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新形势下,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是减少“非典”对人流、物流、信息流影响,扩大企业与客户交流联系,促进业务洽谈和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是传统营销模式和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特别是我县每年都有近
400万吨的大蒜、蔬菜等农副产品需要外销和出口,实行网上洽谈和交易,对搞好工业和商贸流通经济运行,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这项工作早开展早受益,迟开展就会造成被动。因此,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对电子商务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县里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目标
我县自2000年开展企业“上网工程”以来,30
余户工商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了网页,部分大型企业开展了网上交易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网络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但总体看,电子商务在我县尚未正式起步,网上交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
(一)继续推进企业“上网工程”。争取200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部上网设立自己的网页,30
以上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网站。
(二)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应通过互联网发布和采集信息、进行产品和服务展示、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来推进电子商务。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第1版权所有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已经建立网站的几户重点企业集团,要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
btob(企业与企业)btoc(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网上支付等配套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规范,提高运行质量,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技术和服务平台。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对克服“非典”影响的现实意义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动员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运营单位近期要采取公益广告、专栏专刊等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实行典型带动。为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在更多企业、更高层面上开展,县里确定选择10
户企业作为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技术、人才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抢抓机遇,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电子商务,人才是关键。县通信公司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企业选择电子商务人才,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各网络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向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硬件设施和技术软件方面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发布与采集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四)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各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的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提高上网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全县网络资料进行整合,通过招标竞争、专家论证,从中选择具备条件的网络运营单位,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平、代表金乡形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平台要建立金乡企业信息导航系统,建立与国内外大型知名网站的链接,方便企业查询和交易。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行以下鼓励政策:
1、通信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在1周内办理完所有手续。
2、网络运营单位对今年年内新上网企业要给予优惠。对上网设立网页发布基本信息的,免收网页制作费;对新上网企业一次性接入费用给予
20的优惠;对企业拨号注册用户上网信息费年内给予20的优惠;对租用服务器业务给予50
的优惠;对设立网站的,在网络使用费、其他增值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

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业务服务费、网络建设服务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具体比例由使用企业与网络运营单位商定,以调动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3、各新闻媒体对企业所作的电子商务广告,要在已有优惠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优惠。
4、企业为开展电子商务而购置设备和软件,需要贷款的,主要开户银行可优先给予支持。
四、电子商务网站内容
1、金乡概况。
2、政策法规,主要是电子商务有关政策。
3、企业名录,包括大蒜销售、冷藏、加工、包装印刷企业,相关农业机械制造、药品生产企业等。内容涉及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工商部门登记号、法人代表、银行帐号、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4、产品展示。
5、供求信息。
6、行业资讯。
7、企业投诉信箱。
8、大蒜论坛、交流园地。
9、网络导航(其他电子商务站点)。
10、商务培训(电子商务相关知识)。
11、电子银行。
12、网上支付。
13、定单查询。
14、支付平台。
 ( 15、专利转让(大蒜相关专利)。
16、大蒜科研。第1版权所有
17、数字证书。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目标,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电子商务进行规划、指导、建设和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大口负责本系统所有企业电子商务上网内容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要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以保证电子商务的时效性;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强网上银行建设,完善网上支付体系;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监督电子商务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方案

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一)

为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网络消费和交易市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效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建设,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电子商务工程的意义和作用

电子商务是随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网上交易方式,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在线交易和商务作业活动。同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信息传递快、交易双方沟通便捷、交易成本低廉、送货上门等特点。在当前全国各地抗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新形势下,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是减少“非典”对人流、、信息流影响,扩大企业与客户交流联系,促进业务洽谈和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是传统营销模式和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特别是我县每年都有近

400万吨的大蒜、蔬菜等农副产品需要外销和出口,实行网上洽谈和交易,对搞好工业和商贸流通经济运行,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这项工作早开展早受益,迟开展就会造成被动。因此,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对电子商务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县里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目标

我县自20xx年开展企业“上网工程”以来,30余户工商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了网页,部分大型企业开展了网上交易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网络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但总体看,电子商务在我县尚未正式起步,网上交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

(一)继续推进企业“上网工程”。争取20xx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部上网设立自己的网页,30

以上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网站。

(二)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应通过互联网发布和采集信息、进行产品和服务展示、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来推进电子商务。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114版权所有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已经建立网站的几户重点企业集团,要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

btob(企业与企业)btoc(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网上支付等配套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规范,提高运行质量,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技术和服务平台。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对克服“非典”影响的现实意义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动员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运营单位近期要采取公益广告、专栏专刊等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实行典型带动。为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在更多企业、更高层面上开展,县里确定选择10

户企业作为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技术、人才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抢抓机遇,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业务。开展电子商务,人才是关键。县通信公司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企业选择电子商务人才,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各网络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向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硬件设施和技术软件方面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发布与采集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四)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各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的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提高上网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全县网络资料进行整合,通过招标竞争、专家论证,从中选择具备条件的网络运营单位,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平、代表金乡形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平台要建立金乡企业信息导航系统,建立与国内外大型知名网站的链接,方便企业查询和交易。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行以下鼓励政策:

1、通信管理和工商部门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在1周内办理完所有手续。

2、网络运营单位对今年年内新上网企业要给予优惠。对上网设立网页发布基本信息的,免收网页制作费;对新上网企业一次性接入费用给予

20的优惠;对企业拨号注册用户上网信息费年内给予20的优惠;对租用服务器业务给予50

的优惠;对设立网站的,在网络使用费、其他增值业务服务费、网络建设服务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具体比例由使用企业与网络运营单位商定,以调动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3、各新闻媒体对企业所作的电子商务广告,要在已有优惠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优惠。

4、企业为开展电子商务而购置设备和软件,需要贷款的,主要开户银行可优先给予支持。

四、电子商务网站内容

1、金乡概况。

2、政策法规,主要是电子商务有关政策。

3、企业名录,包括大蒜销售、冷藏、加工、包装印刷企业,相关农业机械制造、药品生产企业等。内容涉及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工商部门登记号、法人代表、银行帐号、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4、产品展示。

5、供求信息。

6、行业资讯。

7、企业投诉信箱。

8、大蒜论坛、交流园地。

9、网络导航(其他电子商务站点)。

10、商务培训(电子商务相关知识)。

11、电子银行。

12、网上支付。

13、定单查询。

14、支付平台。

( 15、专利转让(大蒜相关专利)。

16、大蒜科研。114版权所有

17、数字证书。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目标,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电子商务进行规划、指导、建设和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大口负责本系统所有企业电子商务上网内容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要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以保证电子商务的时效性;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强网上银行建设,完善网上支付体系;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监督电子商务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8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商、产业基地和境外服务网点,创新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外贸出口营销手段创新,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提升浙货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结合“电商换市”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目标,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争取到2017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指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实现的交易额)50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根据国办发〔20**〕89号文件列出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类别,结合浙江省实际,本方案中的经营主体分为三类: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自建平台企业”),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含个体商户,以下简称“电商应用企业”),三是为电商应用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专项服务或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电商服务企业”)。

为保障电商应用企业和买家合法权益,加强交易信用和安全保障,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经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业务需要分别予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同时选择一批电商服务企业进行试点,为自建平台企业、电商应用企业统一办理报关、检验检疫、结汇等业务。相关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海关、外汇、国税和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合制订。

(二)健全跨境电商业务体系。按照多层次、多方式和全球化的思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积极构建中小网商、专业化跨境电商、传统外贸企业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多种模式并存的浙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对以行邮、包裹等方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支付、结汇、仓储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驻海关集中监管区,通过正式报关等环节开展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或依托电商服务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等方式出口后,再根据网上订单销售给境外消费者;推动企业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B2B)由信息发布向在线交易发展;稳步发展进口型的跨境电商业务,逐步建立完整的跨境电商业务体系。

(三)建设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内容和政策实施要求,加强跨境电商发展配套支撑,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内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具备海关特殊监管、检验检疫监管和物流仓储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入区即退税、仓储、配送、分拣、加工和邮递等服务,完善跨境电商的货物监管流程。加强示范创新,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财政、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部门,创建若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2、建设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体系。省商务厅会同交通、海关、外汇等部门择优遴选一批国际物流、快递等企业与跨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业务对接,为入驻中心(园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国际物流服务。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与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等企业拓展电商服务等业务,为广大中小跨境网商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物流体系。

3、发展跨境电商的支付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作为试点,通过进入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等方式,为浙江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支付服务。

4、发展跨境电商境外服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需要,及早谋划浙江电子商务的全球布局,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浙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浙江省其他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指导和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建设完善全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外贸备案、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业务管理接口,为浙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四)落实和完善跨境电商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国办发〔20**〕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跨境电商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收结汇、支付服务、税收等相关管理机制。

1、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报关监管方式。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并以邮寄、快递等形式送达的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2、不断完善电子商务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切实贯彻对一般出口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等政策,对电子商务出口产品以检疫监管为主,探索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创新和完善电商检验监管机制,可采取包括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合格评定在内的各种措施,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具体申报方式、法检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和费用减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正常收结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对继续采取行邮、包裹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纳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试点的浙江省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同时,积极争取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4、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监管,规范其跨境支付服务行为。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应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5、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6、开展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流程和管理机制研究。探索开展进口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制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另行制订。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跨境电商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要会同发改、财政、交通、工商、质监、统计、国税、人行、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组织实施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业务流程、推进计划和目标考核等由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各市及义乌市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当地跨境电子商务工作。

(二)统筹部署全省跨境电商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市分步推进”的思路发展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统筹安排全省各地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计划,合理布局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确保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宁波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各市及义乌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推进全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对当地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三)建立跨境电商的统计机制。完善海关统计工作,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出口商品的相关指标纳入贸易统计范畴。同时,省商务厅要会同统计、外汇等部门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各种跨境电商业务方式进行全口径统计,真实反映浙江省跨境电商发展状况。

(四)落实对跨境电商的财政支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优秀电商服务商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并对跨境电商企业为出口货物投保出口信用支付的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贸易和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浙江省境外的重点支持领域,落实相应支持政策。

(五)加强对跨境电商的业务指导。省商务厅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操作流程;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制订管理工作流程,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各地要根据省级部门明确的业务流程,由商务部门会同国税、人行、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相关管理业务流程的培训,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同时,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尽快落实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加快培养综合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和等知识的专业性人才。

(六)广泛发动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针对浙江省大多数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了解不够的现状,各地要通过举办业务对接会、培训会等形式,积极推动第三方平台、电商服务企业等经营主体与当地企业的业务对接;加大宣传和推广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浙江省外贸方式转型升级。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市场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加强浙江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以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在境外市场打响浙江制造品牌。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发展战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建设,以电子商务创新和应用为切入点 ,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培强做大经营主体;以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商业模式与业态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便民电子商务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路径,加快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农业、商贸、物流、金融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丰富服务种类、对接应用市场、提升服务能力,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坚持创新驱动。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强化电子商务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和国际化发展。加强政策扶持,鼓励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基本普及,在主要领域和重点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产业链基本健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力争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带动线下交易额达2亿元以上。

1.覆盖全县的多层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立1个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分别建立电子商务综合站和服务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硬平台;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促进政策,发展县域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软平台。

2.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在各行业广泛应用,与传统产业、新兴服务业实现融合发展。其中:农村电子商务与高原特色农业,便民电子商务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休闲、养老、培训、快递、金融、通信等服务业,跨境电子商务与外向型经济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3.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业成为我县重要的新兴产业。打造1个要素集聚、模式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带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行业、产业快速发展。

4.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本着公开、公平、开放原则,建成较为完善的政策、物流、支付、信用、信息安全等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健全市场规范与监管机制。

5.电子商务人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集聚电子商务各类人才,形成电子商务发展梯次型人才队伍,大专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力量显著增强,建成一个实践基地,集聚一批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在电子商务领域形成良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支持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引导生产企业借助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和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xx馆、xx腐乳商城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自建综合性、行业性的电子商务平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培育集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在线物流、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商品销售服务类综合平台。支持农产品、野生菌等专业交易平台建设。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形成涵盖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向智慧物流、供应链外包和综合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转变。积极推进电子银行、电子证券、电子保险和多样化互联网金融服务。积极探索物流金融、网上融资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有关工作,将全县名优特产品、地标产品、在网上集中进行展示、推荐、销售,打造我县绿色、生态农特产品。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多元化服务,为企业和农户搭建网上交易平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利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淘宝特色中国、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xx馆等市场影响力大的第三方平台和xx腐乳商城等自建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和邮政快递物流体系资源,加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线,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积极向上争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在县城以外每个乡镇建立2—5家电子商务便利店、每个乡镇建设1个物流仓储中心,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社区)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帮助农民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提高流通效率。实现全县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电子商务服务“乡乡通、村村通”,鼓励农民通过“触网”走上“双创”新舞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支持便民电子商务发展。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社区家政、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建设,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试点,探索政策突破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在市商务局指导和支持下,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和工商等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简化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有关检验检疫手续,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等便利措施。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落实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施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结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吸引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我县,科学布局、合理建设区域性总部或转运分拨中心。建设货物集中配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物联网、智能快件箱等技术手段,提高物流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共同配送,鼓励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与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合作,构建城际、城乡一体的综合配送体系。利用邮政便民服务网点,加强社区和村组配送末端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有实力的机构争取国家第三方支付和跨境支付许可。推动支付服务机构提供多终端支付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和风险防控。支持核心支付技术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培育发展移动支付平台。深入开发第三方支付平台资源,收集沉淀网络交易数据,探索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与阿里巴巴、中国网库、华为、苏宁云商、京东商城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业链逐步集聚形成配套发展、协同联动的电子商务产业群,为中小企业提供策划、设计、运营、物流、金融、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电商发展水平。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等运营商要积极争取项目,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通信、宽带网络行政村全覆盖,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网络支撑。引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安装架设免费wifi,为居民和游客提供方便;引导电商企业加大城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园、广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安装架设免费wifi,通过多种途径实施城区、景区wifi全覆盖。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挖掘行业数据价值。(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在交通便利、产业集聚、物流发达及具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优势的地区落地集聚。建立电子商务专家队伍,指导帮扶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使其成为创新发展的孵化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1.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示范较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较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形成一套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业务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进出口电子商务业务模式试点和示范。支持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保税商品展示店。鼓励县内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和售后服务网,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品牌。(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国税局、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经信、发改、财政、人社、农业、农办、交通、市场监管、文体广电旅游、供销、团委、妇联、国税、地税、人行、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单位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意见,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加强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组织机构。全县上下逐级健全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设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确定工作人员4—6名,人员通过公开招考或从各乡镇、各部门熟悉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人员中选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研究成立电子商务发展协会,将全县具有电子商务工作经验,正在运用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xx馆、xx腐乳商城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交易,从事商品买卖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吸纳到协会中来,定期分析电子商务市场,会商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由协会牵头与县内各物流快递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物流费用、包装运输、管理服务等方面签订协议,降低物流环节成本,为电商和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市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培训孵化、支撑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及便民电子商务等工程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创建县、乡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线下体验示范店(服务点)。对按照省“兴边富民工程”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标准建成的县、乡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承办机构或企业,一次性分别补助3万元、1万元;对按照省“兴边富民工程”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标准创建的村级电子商务线下体验示范店(服务点),每个一次性补助0.5万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补助1户)。鼓励企业扩大网上销售。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2%进行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创业园。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5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新建成入园企业达2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园,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3万元。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各级政府可视培训、孵化开展情况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体系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和社会资金设立一批电子商务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专业培训机构、县职中、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电子商务有关人才,依托现有资源,打造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鼓励依托服务中心、产业园区、企业和职业中学等现有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或电子商务与产业升级协同创新中心,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完善激励机制,造就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多双边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在境外部署服务网络和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基于电子商务的服务贸易发展。加强国内外企业联合发展,引导外商投资电子商务有关产业。鼓励国内企业和行业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共同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电子商务大通道。(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规范行业管理

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管理体系。推动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打击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侵权违法行为。鼓励电子商务行业自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我县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营造健康积极的发展环境。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环节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网销产品质量安全。要严厉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劣质产品上线交易,维护我县电商声誉。按照国家统计政策,建立和形成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电子商务交易额等数据纳入统计体系,开展日常统计监测,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精神,扎实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契机,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子商务创业贷款项目为抓手,以2017、2018年计划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订单或投放种苗回收产品方式,鼓励电商企业、网店、村级电商服务站立足所在乡、村及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捆绑方式,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台账,实施电商助销,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xx年起,通过2-3年努力,结对帮扶1000户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电商带动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确保按期脱贫。

三、工作重点

按全县不少于1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五个一批,实施电商精准扶贫。

(一)规模电商企业带动帮扶一批。动员20家以上规模电商企业,每家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以上,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二)xx年度电商发展奖补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对经审定获得xx年度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企业和网店,每家企业应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以上,每家网店应对接帮扶5户以上,作为奖补项目资金兑现条件,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三)xx度电商发展奖补项目申请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对计划申报xx年度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企业和网店,每家企业应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以上,每家网店应达5户以上,作为奖补项目资金申报条件,预计帮扶200户以上。

(四)xx度电商创业贷款申请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县政府安排xx年度电商创业贷款1000万元,对计划申报电商创业贷款的企业和网店,每申请10万元贷款需对接帮扶2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申请前提条件,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五)村级电商服务站带动帮扶一批。全县计划建立200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对达到建设标准、申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的村站,每站应对接帮扶2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奖补兑现前提条件,累计帮扶400户以上。

剔除部分重合因素,确保全县电商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户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全面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营造电商精准扶贫浓厚氛围,确保促进电商发展和电商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引导电商企业、网店、村站积极主动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档案,实行捆绑发展,带动增收脱贫。

(二)强化工作责任。县商务和粮食局要充分发挥电商项目资金对精准扶贫的撬动作用,切实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奖补项目和电商创业贷款申报审核把关工作,对不愿意或不参与电商精准扶贫的申请对象,不予审核同意项目申报,确保电商精准扶贫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评。将电商精准扶贫纳入对县商务和粮食局和各乡镇、管委扶贫工作重要考评内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督查办要加大对县商粮局和各乡镇、管委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电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电商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欢迎阅读范文网《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酒店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