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xxxx县县委、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意见》(xxxx发〔xxxx〕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事关全镇发展的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全镇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xxxx大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既能扩大内需,又可节约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措施。
(二)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实施小城镇建设,鼓励乡镇驻地社区化,引导农民群众到乡镇驻地居住,可以直接让农民群众过上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代代建房的习俗,节省农民建房成本,减少房屋建设用地,有利于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居住,配套建设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可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镇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保护耕地任务日益加重,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土地问题成为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实施建新拆旧,集约节约用地,既能提供大量项目建设用地,又能有效保护现有耕地,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因此,各管区、各村庄、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镇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快推进,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城镇建设,推动我镇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步伐,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以乡镇驻地开发改造为重点,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镇驻地建设目标任务:以黄二村为重点,由镇民发主任具体负责,年底前彻底完成。拆迁任务不低于7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每个管区都要启动农村新居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一个较大规模(服务半径4公里左右,户数1500户左右,人口5000人左右)的农村社区;xxxx、xxxx4年,每个管区至少拆迁150亩、节约土地指标100亩以上。xxxx年完成两年任务的一半,即至少拆迁75亩、节约土地指标50亩。
(一)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我镇今年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聊城市规划设计院,依据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结合实际,找准依托,突出特色,提高品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按照“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的要求,灵活选择建筑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尊重民意,采取多种户型模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提倡“4+1”(第一层建设车库,上面四层建设住宅)的建筑模式;既能节约土地又被群众接受的,也可采用二层楼或多层楼模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镇各村庄都要限制零星建设,实行个人申请、村庄申报、乡镇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零星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厉查处一切私自建设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镇驻地的开发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办理规划、开发、建设相关手续,严格预(销)售监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按照“选择试点、重点推动”的要求,确定具备条件的村庄作为试点。试点村原则上选择交通要道沿线村或历史形成的集市村;对能够节约500亩以上耕地的几个村,可以进行联合建设;群众要求强烈、条件成熟且规模较大的村也可单独建设。要以国土部门的卫星图片为依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外围搞拆旧建新。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合理确定试点村庄,拟定农村社区布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一个,推动一批。积极引导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等落后建材产品。
(三)做好拆迁基础工作。各管区要在项目启动前,落实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亩数,计算项目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并征得群众代表同意。要制定旧房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组织村民代表或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金额,进行全村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组织群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征求群众意见,收取押金,设计新居建设方案,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启动建设。
(四)鼓励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因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增加的耕地,由村集体实行规模化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农村新居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村集体运转,用于补助村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把土地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田大户集中,发展现代农业。
(五)破解资金问题。要积极整合现有土地、房产等资源,吸纳民间资本,搞好资本运作,搭建投融资平台。搞活土地指标,拿出一部分土地指标,通过市场招拍挂的形式,筹集项目资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减挂奖补资金政策。凡被省政府列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的项目,每节约1亩耕地给予所在村庄12万元的奖励。分批次发放,丈量、评估、协议签订前期工作完成并启动建设后,每亩拨付3万元;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4万元;完成旧村拆迁、土地复垦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5万元。项目分期实施的,按照每期拆迁建设的规模和腾出土地指标,分批次拨付启动资金。二是建设项目奖励政策。镇政府结合县专项资金,对手续规范、设施齐全、按时建成并完成旧村拆迁、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给予分类奖励。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5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下、容纳住户200户以上的,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按社区规划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是规费减免政策。凡申报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帮助申请县新居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规划方案,统一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县财政承担编制规划费用。凡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县镇级留成部分,需向上级缴纳的费用按最低标准缴纳。同时,财政、环保、交通、民政、农业、体育、卫生、文化、教育、供电、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切政策,向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倾斜。
(六)鼓励企业参与。鼓励镇内外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建设等各类企业或社会能人(以下统称“出资人”)投入资金,参与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只要按照规划完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村拆迁任务的,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出资人在县内、镇内使用,既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也可以发展工业、服务业项目,还可以转让给县内、镇内其他企业使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组织。为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办公室以及政策研究组、手续申报组、群众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并分别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管区、个村庄、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代表会、发放新农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行帮包制度。实行镇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庄、包社区制度,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和协调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对管区建设的考核:按照拆迁地块成方连片、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的原则进行考核。分值比例为:拆迁任务占60%,建设任务占40%。超额完成任务的,适量加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例减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考核:以土地增减挂项目和拆旧搞企业项目为主,兼顾拆迁和建设,节约土地和拆迁分值占80%,建设分值占20%。以成方连片腾出100亩土地为基数,确定基本分。超额部分以亩为管区进行加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镇党委、镇政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评比,年终兑现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责任状进行处理;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产生的建新指标,优先调剂出资人使用;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农村改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以下简称改厕)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区新农村建设及改厕规划,今年选定改厕试点村庄改厕将达到100%,全面实现卫生厕所无害化。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场)迅速开展农村户用厕所使用情况摸底调查,摸清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底数。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农村户厕情况调查表,按规定程序签字、确认、汇总、核实后报送区农工部。由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调查结果实施抽检核实。以此作为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的依据,并存档备查。
(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乡镇(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农村改厕三年全覆盖要求,科学制定三年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改厕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确定每个年度的改厕村庄、数量和模式。同时制定年度农村改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建设内容、工程组织、改造数量和模式、完成时限等,落实配套资金,强化推进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区农工部备案。
(三)明确标准,规范运作。区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印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改厕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验收。具备条件的村要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也可同步改建厕所内部其他设施。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加的农村建设点和特色旅游村要率先实施。
(四)开展培训,保证质量。采取召开培训会、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对改厕监督员、施工队伍及相关镇、村干部实施技术规范培训。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改厕的村可聘请1-2名热心公益、认真负责的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改厕工作。
三、改厕标准:
改厕主要采用污水三格化粪池式,包括脚踏水冲式、瓢泼水冲式。三格化粪池的厕屋必须建在院内,化粪池可建在院外。卫生厕所的标准:要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三格化粪池;厕内清洁基本无蝇蛆、无异味、贮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原则。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主导、村级推动的工作机制,科学安排合理实。
2、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农村实际, 因地制宜,指导各村、选用适合的改厕方式,或改户厕、或建公厕、或建沼气池,一切以环境建设为根本合理制定方案。
3、坚持整村推进原则。农村改厕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建设质量。鼓励连线、连片改造,优先安排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连片治理村和贫困村改厕工作。
4、坚持未拆先建原则。改厕数量大,人口相对集中地,如有需要应预先建设公厕,给群众一定敷衍塞责方便。
5、坚持取长补短原则。在改厕的同时各乡镇(场)、各村之间要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好的典型和经验。把改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组织技术培训,按照统一要求建好样板厕所。
(二)组织实施
1、下达任务。将农村改厕工作三年计划分解下达至乡镇(场)、村。相关单位根据下达任务情况,制定本地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改厕村庄和数量。
2、确定对象。有关乡镇(场)逐村逐户落实参加改厕的村庄、农户名单和改造模式。
3、组织施工。区农工部指导有关乡镇(场)启动改厕工程,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改厕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
4、户厕验收。改厕工程分三个阶段验收:即地下工程挖坑完工验收;化粪池完工盖板前验收;建厕竣工整体验收。每个阶段验收要严格按照省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规定的标准实施,验收工作由乡镇(场)相关工作人员、改造户、施工方和村义务监督员逐户实施,并认真填写验收表,由乡镇(街道)留存备案。户厕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安装改厕项目户标牌(编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财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场)作为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改厕目标任务。
(二)落实奖补资金。区政府将根据各地年度完成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助。对工作完成较好、进度较快的乡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改厕质量合格、进展较快的农户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全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健全督查调度制度,按照省、市关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农村改厕工作良好氛围。
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三个整合”,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发电〔20**〕11号)和20**年**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提出**镇20**年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突出抓好“三个重心下移”,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不断完善和规范村级各种组织,着力构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农村经济组织相结合的作用突出的村级基层组织体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1、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重点向农村倾斜,实施“好人+能人”发现培养工程,将农村优秀人才吸纳入党组织。通过建立设岗锻炼机制、结对帮带机制、考评使用机制,培养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
2、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要对新建党支部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完善工作制度,确保规范运行。认真落实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党组织在讨论决策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3、加强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治力度。全面了解情况,形成动态台帐,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包村整顿、“一村一策”分类整顿,确保今年党委书记挂点联系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第一书记”全部脱产驻村参与整顿工作。
[责任部门:组织办; 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6月底前]
(二)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有效落实。
4、全面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准备工作。一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二要制定规模调整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三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方案民主表决、报请审批、组织实施和建章立制等工作,为明年村级“两委”换届时全面推进村委会规模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培育和规范村民理事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村民理事会规范运作、规范管理,指导村民理事会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理事会章程和民主协商议事规则,重视选好配强理事会成员,解决好公共议事场所问题,找准理事切入点,推动各地村民理事会在乡村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9月底前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工作方案]
6、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和组织资源、资产等方面的优势,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重点发展物业经济、特色经济、服务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到年底,初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镇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农村基本建立起“有人做事、能做好事、运作规范、自我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7、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开展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规范使用“村财通”,各村集体经济收支要按要求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年底,全镇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
[责任部门:纪委;协助部门: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8、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成员培训。一要继续推进村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作,对今年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和“第一书记”,安排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设臵重心下移后党支部书记队伍的能力素质。二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对村民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帮助理事会成员提高服务村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找准理事切入点,清晰该理什么事、如何理事。三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组织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二、突出抓好“三个整合”,切实发挥农村资源效益。
(一)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整合。
9、继续抓好先置换整合后确权。针对实际整合比例不高的情况,进一步引导村庄发挥村民自治、村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进行土地互换整合,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制定土地整合方案,加快土地实质性整合步伐。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10、着力推进耕地治理。引导村集体、农民筹资筹劳投入,解决土地级差问题,开展田块平整及规格化、田间机械化作业路建设、排灌渠道建设、引水渠道建设等,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二)着力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11、加大整合普惠性涉农资金的力度。利用我市成为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市的契机,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以农民为主体,以村庄建设项目、公共事务为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动农民开展普惠性涉农资金整合,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实现集小钱办大事。
[责任部门: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三)着力健全三级综合服务平台。
12、不断健全和完善镇、村两级农村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镇、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站),对已有的办公场所、设施、技术、服务项目等资源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运作,加快推进农村光纤网络
建设,促进区、镇、村三级平台联网办理。健全镇村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产权交易服务功能和信息发布功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党政办、农办、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13、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功能。根据农民需求,整合农技、农机、农资、金融、保险、卫生、文化教育等多种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
[责任部门:党政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着力加快供销系统改革。 发挥供销系统网点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农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三、突出抓好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民稳定增收。
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农村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为此,要紧紧围绕上级政府部门提出的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增长。
(一)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5、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整合后的土地向本村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探索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试点,使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真正受益者。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种养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着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发展“互联网 +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电商、生鲜物流、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业态的研究布局,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造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持的立体式、复合型新型现代农业。
[责任部门:农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17、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探索建立以“农产品供需信息进村入户”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责任部门:团镇委,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卫生“五个一”工程。
18、进行“五个一”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在我镇各个村委会选取2个村民小组进行“五个一”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抓落实,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养成,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舒适、更健康、更幸福。
[责任部门:城监中队;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二)大力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1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根据区下达的工作任务,选取35个群众积极性高、集资能力强的村民小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作,改变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现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6月底前完成2条示范村建设,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35条村建设]
(三)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20、美丽乡村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实施“人居环境、绿色发展、富民强村、基层治理、和谐共享”五大创建工程,开展“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小镇”五个梯度的创建工作,集中创建一批高标准的具有**特色的美丽乡村。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20**年5月底前上报10条以上意向村,]
五、打造特色亮点。
21、打造软硬兼备的农综改示范村。选取3个硬件条件较好的村民小组进行软件建设升级,设立公开栏,将示范村打造成我镇农综改工作的“名片”。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20**年5月底前完成公开栏规范设计并送区委农办审阅,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
六、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包干责任制。
22、继续实行“1+1+1”的指导制度。把农村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书记项目来抓,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镇委书记、镇长要带头每人抓2条以上难度大、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点(村小组),带动镇村干部层层包干,全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镇班子领导成员每人抓4条以上的村,镇、村的干部也要挂点,力争在突破难点工作中创出新的亮点。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二)加强培训。
23、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作为镇、村干部轮训的课程内容,把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理事会会长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要让村级组织成员对相关政策和任务要求理解掌握到位。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涉农部门、农综改办公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组织办、农办、社会事务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
24、在宣传农综改各项工作过程中,加强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宣传渠道,做到网络媒体与传统纸质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宣传模式,注重小故事的宣传报道,着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各种实效。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党政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四)加强涉农维稳工作。
25、进一步将涉农维稳工作融入到农综改工作之中,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涉农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保障农综改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涉农维稳事件。
[责任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办、农办、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同步部署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的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x发〔xx〕x号)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三留守”人员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二、排查对象
此次摸底排查对象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三类人员。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年龄xx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因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独自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的。
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独自在农村户籍地生活的老人。排查对象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xx年xx月x日。
三、排查内容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委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各项信息参照各附表要求,认真排查、填写。
四、工作机制
建立“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协助配合。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乡镇街全面开展排底排查工作,督促乡镇街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相关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准确的信息库。区教育局要按照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区公安分局要核实乡镇街汇总提供“三留守”资料的户口登记等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前)。
区制定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
(二)排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前)。
区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信息。区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已有数据基础上核实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机构对各乡镇街汇总提供的农村“三留守”人员排查资料进行户口登记核实。
各村(居)委会要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填写《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妇女花名册》;填写《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农村留守老人花名册》,并及时报送至各乡镇街。
各乡镇街要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接收村(居)委会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汇总形成本乡镇街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妇女花名册》、《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老人花名册》、《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并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信息库。
(三)数据汇总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各乡镇街将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分别报送至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要及时将核实更新后的信息和数据提供给区民政局汇总。汇总核实的数据要确保真实、统一,要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留存建档。
(四)分析上报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区民政局将分析整理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同时抄送区教育局、公安局,上报至市民政局,并建立区级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信息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自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属地责任,扎实认真开展好摸底排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要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密切协作联系,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好单位间数据的交流对接,确保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任务。村(居)委会摸底排查入户率要达到xx0%,留守儿童排查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要经父母或者委托监护人签字确认。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摸底排查工作的督导,及时以村为单位开展抽查复核。
(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街要在摸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数据汇总力求真实准确,数据上报力求及时无误(区教育局要对照这次摸底排查工作重新确定农村留守儿童定义,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进行重新核定,各乡镇摸排的留守儿童花名册交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四)建立健全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数据信息报送机制,实现数据库更新动态化、常态化。各乡镇街每个季度要将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更新并报送至区民政局,同时要把不符合摸底统计条件的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撤回或取消,实行动态管理。数据汇总上报实行季报制,季报时间是在下季度首月的5号前,季报截止时间是上季度末月的最后一天。对于在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至业务指导部门。
七、严格奖惩
建立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认真负责、有明显工作成效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拖拉延误、上报信息数据不及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村房屋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工作意见》(修发〔2015〕6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就2015年集中治理房屋乱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工作目标
㈠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切实做到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科学布局、集中建设、严格监管。
㈡主要目标。1.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工作;2.全面推广新户型建设,实现新户型率达100%;3.强化乡镇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强化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实现“两违”建设零增量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
㈠抓好中心村建设。一是要全面把握中心村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三原则的前提下,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的总体要求,突出中心村的人口集聚与居住服务功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使中心村成为人口集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二是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完成中心村建设任务。大力倡导集中建房,中心村辐射范围内的农民建房要求统一到中心村建房,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
㈡规范建房审批。一要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四堂会审”制度(“两次公示”指村委会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一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四堂会审”指村委会、理事会、国土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到场集中会审),坚持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先批后建、不超过法规政策规定限额面积标准和实际审批面积及按规划建设等原则。二要坚决做到“七个不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不批、不符合新户型的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的不批、违反公路红线的不批、严重切坡的不批、占用河道的不批)。三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建房户的建房申请材料,土管所要做到一月不少于一次审查,对符合规划和建房条件的无房、危房和住房困难户要开通建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四要按照“五种台帐”的管理模式切实抓好农民建房的档案管理工作。
㈢严格新户型管理。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当地实际提供新户型图册供建房户选择。每个行政村要在村部、中心村等人口密集地的显要位置设置2至3处宣传点,张贴新户型图进行宣传。通过大力宣传新户型的美观实用,引导建房户自主采用新户型建房。同一村庄在新户型选用上,要做到和谐统一,突出地方特色。二要提高按新户型建设率。对所有建房户,要全部签订按新户型建设协议,按新户型建房协议要统一规范,注明采用的新户型编号、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及退还方式、建房竣工时限等。对履约按新户型建房的,要及时全额退还保证金。所有审批户和加层户要全部收取新户型保证金,审批户必须全部建新户型,加层户至少建坡顶(审批户指2015年新审批和历年审批未动工建设户)。对每户在建户新户型建设情况均要明确乡、村干部及国土规划所人员的包干责任,实行跟踪问效。三要规范保证金的收、管、退。要严格执行**年县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必须统一采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款收据,由村民理事会统一收取并加盖村民理事会公章,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共同进行监管,在乡镇经管站设立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管理专项帐户,收取的保证金必须自收取之日起3天内进入该专项资金管理帐户,并分村分户设立资金管理台帐,国土规划所还应建立保证金管理日进帐明细;同时,严格规定新户型保证金只能作专项资金储存,不得挪作他用。新户型保证金的退回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四要加强建筑工匠管理。 联合县城乡建设局办好1至2期农民建筑工匠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统一颁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参与农房建设的工匠应持证上岗。
㈣强化巡查监管。要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健全管控机制,不断提升巡查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民建房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一要落实乡、村干部和国土规划所及乡镇农民建房巡查执法中队人员的巡查监管责任范围。二要加大巡查频率。一是主要公路干线、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基本做到每天巡查一次,其他区域要做到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二是巡查队要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国土规划所要结合建房审批每周确保至少有三天以上时间用于巡查;三是巡查日志要具体详实地记录在建户的建房动态情况。三要发挥准建公示牌作用。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户在签订按新户型建房协议的同时,发放准建公示牌(包括拆建、新建及加层等),并督促建房户按要求悬挂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及巡查管控人员监管。国土规划所要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填写到位,确保准建公示牌发挥作用。
㈥严打违法行为。一要完成**年1月1日以后农民新建房屋的登记和“两违”分类处理工作。国土规划所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年1月1日以后农民新建房屋的登记工作,要一户不漏地建立台帐,并对农村“两违”建设尚未处理到位的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及时处理到位。(即严重违规的一律拆除到位,一般违规的一律整改到位,符合建房条件的未批先建户一律罚款补办手续到位,少批多建的一律处罚到位,未按新户型建设的一律按新户型要求整改到位,违规收费的一律清退到位)。同时,及时做好已作出处理房屋的分类建档工作。二要加大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三要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案件。要完善农民建房管理接访接报制度,健全核实查处机制,及时兑现举报人奖励办法,调动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打击违建的积极性。
三、治理时间安排
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县乡两级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治理“房屋乱建”舆论氛围。
㈡组织实施(8月11日至11月20日)。1.8月11日至8月20日,国土规划所对**年1月1日以来农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由县农房办统一制作登记表格);2.8月21日至8月30日对清查出来的违规情况分类处理到位;3.9月上旬对全乡新户型建设、集中建房、“两违”建设分类处理及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4.9月中旬和下旬开展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和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并进行集中整治;5.10月份组织一次农民建房内业管理专项检查;6.11月1日至11月20日以前组织开展一次新户型建设专项检查。
㈢总结提高(11月21日至12月31日)。对治理房屋乱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核、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健全管理,把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治理房屋乱建工作专项小组,由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曹华荣同志任组长、乡国土资源局局长黄金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要将治理“房屋乱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将治理房屋乱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项抓,乡镇农民建房管理人员具体抓,各村(居)组全面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㈡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作为管好农民建房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来抓,国土规划所、巡查队要做到“五有”,即有人员、有经费、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桌椅、有电脑及打印机等正常办公设备。
㈢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按照“三个一律、四个坚决不放过”的要求,对在违建处理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县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新户型保证金的收取、管理与退回制度。收取的保证金要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要加强资金审计,严肃财经纪律。
㈣加强督查考核。要健全督查督办制度,乡国土规划所要对对各村的治理房屋乱建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或通报等形式,实行一季一通报制度。要把治理房屋乱建工作与村(居)委会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资绩效挂钩,通过建立严格的督查考评机制,确保治理房屋乱建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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