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实施意见

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但计划还是需要制定的。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能顺利进行,我们不妨用心去写好一份工作方案。一切方案都应该以实行难度的高低作为第一个门槛,其次在能够实行的前提下,再谈创意。您也在寻找值得借鉴的优秀方案模板吧!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整顿规范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实施意见,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整顿规范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实施意见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顿规范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为规范矿业秩序、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我县大理石等石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对象

全县无证违规开采、加工、运输、销售、收购大理石等石材行为。

二、整治要求

(一)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收购大理石等石材的行为;

(二)拆除用于非法开采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恢复占地原貌,与环境相一致;

(四)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三、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大理石及其他石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收购等违法行为。限期拆除用于非法开采的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原地貌。凡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参与,依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制止、拆除。对自行拆除及停止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我县大理石等石材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石材开采综合整治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石材非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收购综合整治目标和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县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由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具体工作安排落实。

领导组下设矿业秩序稽查管理办公室在县稽查办,由县监察局、公安局、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大理石及其他石材准运制度落实和运输、销售行为监管。

领导组下设综合服务办公室在县国土局,负责定期汇总报告综合整治情况,并根据全县工作安排,会同经商科技、环保、工商质监、交通、水务、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矿业秩序稽查管理办公室等开展关闭、取缔、查处等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召开辖区内石材开采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会,通过张贴公告、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短片、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石材开采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明确综合整治工作职责、目标要求、整改时限等整治重点。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9日)。大理石等石材非法开采企业要及时停止开采行为,主动拆除机械设备和设施。对自行关闭和主动停止销售、运输、收购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不配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0日至2018年7月20日)。对继续非法开采石材的企业,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强制关闭、取缔和查处。需要拆除的,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进行拆除。特别是对超过整改期限且未配合整改的,一律停止电力供应,并依法关闭和查处。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8月4日)。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前期整改查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对已经关闭取缔的开采点,移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非法运输、销售石材的企业,要按照矿产品准运制度依法查处,实行全天候巡查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秩序规范阶段(2018年8月5日至2018年9月5日)。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商、安监、国土、环保、交通、水务、林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合理布局大理石等石材开采、加工规划选址,促进石材开采、加工、销售、运输、收购的合理布局和整顿规范,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切实保护环境、保障发展。

六、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各责任单位的督查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将考核结果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报综合整治领导组。

(二)县国土局。负责对大理石等石材综合整治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案件查处,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重大非法采矿点进行关停取缔,定期向县政府报告综合整治情况。

(三)县经商科技局。负责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的电力供应,依法查处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

(四)县公安局。落实提前介入调查制度,及时指派执法人员参与联合办案,协助县国土局查处重大疑难案件或国土资源刑事案件,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案件;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炸材行为;查处妨碍、阻挠、攻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五)县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和失职渎职责任

(六)县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按规定查处无证采矿违反安全监管规定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共同取缔非法开采企业,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七)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封、扣押用于非法采矿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取缔无证采矿点;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矿产品行为。

(八)税务部门。负责对大理石等石材开采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矿业秩序稽查管理办公室、县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协同开配合关停取缔和整改查处工作,未经县级人民政府许可,不得为大理石等石材开采违法行为办理行政许可,不得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十)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综合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发现、制止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对需要取缔的企业,要及时通报县级相关部门,并牵头落实大理石等石材加工企业规划选点,确保辖区内非法采矿案件“零增长”。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落实制度。县监察局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重大典型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大理石等石材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石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F132.com精选阅读

规范实施旧村改造意见


规范实施旧村改造意见

**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实施旧村改造的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加快全镇旧村改造步伐,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我镇旧村改造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央关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把旧村改造工作作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途径,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整合,组团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通过旧村改造,努力改出一片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片景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作、高效能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经济繁荣、居住相对集中的现代化村镇体系,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1、2013年完成全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
2、未完成旧村改造任务的村(居)将按照“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公共服务城市化”的要求,实施合村并点,逐步集中到五个规划小区中建设,力争在3--5年内基本完成旧村改造任务,逐步将规划小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配套齐全、布局合理、适宜人居、和谐统一的现代化新型居民小区,使群众的生活方式得到较大转变,集体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人居环境得到全面优化。
3、对完成旧村改造任务的村居,力争3年内完善提升原有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努力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高起点编制旧村改造详细规划。大力倡导组团式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布局,实施村庄整合、改造和建设。规模较小或地质条件不允许的村庄不再单独搞旧村改造规划,积极鼓励和引导向新规划小区集中,避免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重复投资,从根本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2、坚持拆旧建新、拆建同步的原则。严格控制拆建比例,充分利用村庄现有旧址土地资源,通过旧村改造实现节约土地的目标,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涉及到旧村改造每一个环节的各项政策都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公示,使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村民监督,防止因政策不透明导致农村社会不稳定。
4、坚持速度与质量统一的原则。旧村改造既要循序渐进、保证进度,又要注重改造质量和改造效果,注重综合环境建设,突出重点、分期实施,要通过改造工作,推动城镇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
5、坚持建设主体明确化原则。旧村改造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好施工安全责任和制度,明确工程设计、施工、勘测、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确保居民住上设计合理、质量过硬、安全放心的优质住宅。
6、坚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原则。旧村改造必须作为全镇整体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把握,充分展示现代居住小区的理念,在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上同步配套建设,实施规范有序的物业管理,力求与城市发展水平保持一致。
四、基本条件
1、村两委班子团结,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95%以上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拟规划建设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调整,村级组织有权处置。
4、项目资金充足,用于改造的配套资金筹集措施基本落实。
五、审批程序
1、预审。旧村改造实行预审制度,即拟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应报镇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预审。
2、制定实施方案。预审通过后,村两委研究制定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旧村改造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总拆迁户数及面积、拆迁安置办法、拆迁补偿标准、资金来源等事项,并提交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征得绝大多数人的同意。
3、申请。旧村改造实施方案在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拟实施旧村改造的村,方可正式向镇政府提报实施旧村改造的书面申请和实施方案。
4、手续办理。旧村改造申请和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列入全镇旧村改造计划并上报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立项、环评、规划、土地、建设、供电、供气等手续。
5、凡需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实施旧村改造的村,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规划部门、镇、村共同商定旧村址土地出让条件,严格按照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规定公开竞标确定合作的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确立后,村委会要将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报经镇政府

规范实施旧村改造意见第2页

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未经批准,严禁村委会擅自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任何形式合作协议。
六、扶持政策
1、列入旧村改造的工程项目,享受我市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优惠政策。
2、列入旧村改造的工程项目,镇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优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水、电、天然气开户等手续,确保旧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3、通过公开竞标引进房地产公司实行村庄融合、进行组团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村居,涉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扩建用地,通过利用新扩用地招、拍、挂的收益给予适当补贴或返还。
4、对于旧村改造过程中通过旧村拆迁腾出的土地,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前提下,鼓励进行复垦,以解决改造周转用地指标问题,对于上级复垦补助资金,镇政府将全部用于旧村改造补助,以加快旧村改造进度。
5、按规划进行组团式集中安置、合村并点、异地搬迁的,幼儿园、老年公寓、公共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和建设资金,由相关村庄及开发单位按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与居住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摊。
七、组织领导
1、旧村改造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镇党政领导、国土和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镇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旧村改造具体实施工作,其中国土管理部门协调好相关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批事宜;城建部门具体负责旧村改造中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办理、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协调处理好旧村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各方面事宜,并将旧村改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进行统一考核。
2、各有关单位、村居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旧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重点要严格把好旧村改造计划的预审关,认真分析研究旧村改造时序的可行性,确保循序渐进;严格把好旧村改造条件的审查关,深入细致的审查实施旧村改造必须具备的条件,确保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严格把好村庄整合的布局关,确保组团式规划、社区化建设;严格把好旧村改造的规划关,组织编制好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的高品位;严格把好旧村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的批准关,对涉及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来源等问题,要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依法、依程序、依民意进行批准,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严格把好剩余旧村址土地“招、拍、挂”条件预审关,确保土地资产的升值;严格把好涉及旧村改造土地返还资金的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保证旧村改造积极稳妥的推进。
3、各单位、村居要加大对旧村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公开透明。要妥善处理旧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拆迁工作中严禁出现强拆、断水、断电等暴力拆迁行为,确保社会稳定,确保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群众满意。
4、本《意见》由镇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未尽事宜严格依法进行办理。旧村改造中,应避免形成不稳定因素,遇争议问题,须上报镇人民政府,经咨询法律部门和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各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委会不得擅自处理,如有违反,相应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者自行承担。
附:**镇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关于2005年度开展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xx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以及省文明办和省环保厅对行业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以“服务水平最优、依法行政最好、队伍形象最佳”为主题的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现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树立行业新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以努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高素质环保队伍为根本任务,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局的执法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环保系统行业形象,为我县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奋斗目标:1、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2、积极实施为民办环保实事工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环境问题;3、县环保局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继续保持县级文明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4、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5、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加强行风建设;6、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窗口建设;7、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任务:着力解决行风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保先”教育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实现“五个显著”、“三个满意”:即机关作风显著转变,内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队伍素质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公众的满意率显著提升。转变职能,让基层满意;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让群众满意;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让政府满意。三、基本内容和标准结合省环保厅和省文明办对行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局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基本内容及标准是: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活动中率先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有统揽全局、科学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显著。班子团结,具有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争先的时代精神和求真务实、率先垂范、积极进取、作风正派、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之风,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激励和监督机制。2、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发展前景好。将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效益中,贯彻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建设,综合解决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益。3、道德风尚健康向上,队伍素质高。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省、市环保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三德”教育,积极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技能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阵地、有制度。系统干部职工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按章办事、勤政廉政、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作风检点、邻里团结。无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赌博吸毒等腐败丑恶现象和违法乱纪事件。工作秩序优良,无拖沓现象;服务优质规范,基层满意度较高,行风评议达到良好以上等次。4、行业管理科学有效,办事效率高。制定和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公示制、听证制、投诉举报回复制等工作制度,规范各项行政管理、执法服务行为和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会议、值班、检(巡)查、效能监察、干部人事管理、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等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办公文明有序,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工作装备与服务设施完好,机关管理正规,财务管理严格,档案管理达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违法乱纪事件查处及时,信访举报处理件件有结果。无职责不清、奖罚不明、工作拖拉、责任推诿、办事扯皮、公物私用和安全责任事故等现象。5、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效果好。环境监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定期检查、限期治理、应急处理等一系列监理制度,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排污费征收规范化:针对《新条例》的颁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布实施,严格申报排污收费制度和程序。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化: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先评价、后建设”规定,严把审批关,同时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督查,实行建设项目治污设施验收制,克服审批和验收“先紧后松”的现象。行政执法规范化: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一方面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听证工作程序》、《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应诉工作程序》、《强制执行工作程序》等一整套环境执法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工作,确保每件违法案件的处理都能对准相应的法律条款,执法程序合法。6、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工作兴致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文化内涵的行业精神。大力表彰系统内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党支部活动落实。四、时间步骤1、学习动员,制定计划(2005年5月27日到2005年6月7日)(1)在普遍动员的基础上,局党支部结合本部门实际,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2)召开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文件,进一步使全体同志明确创建文明行业的意义、目的和要求。(3)上报创建工作计划2、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6月7日到2016年1月28日)(1)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文明用语,亮牌办公,公示服务承诺内容。(2)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向企业和相关部门下达征求意见书,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多角度、全方位征求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搞好各项环保工作。(3)自我检查,完善阶段。自我对照,弥补不足,进一步完善。3、迎接考核阶段,接受省、市、县组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主要措施1、强化教育,统一思想。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先”教育等主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增强创建信心、落实创建行动、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全局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结合点,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的有效途径;充分认识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对于促进环保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仅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需要,也是加强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创建文明行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使他们熟悉创建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叫响创建主题、营造良好的氛围。2、明确思路,分步实施。按照“抓重点、创特色”
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全市卫生监督整顿规范实施方案


全市卫生监督整顿规范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整顿和规范五大卫生,管理各类企业,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维护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一、指导思想本年度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根据确定的重点内容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本着扶优和打劣相结合的原则,着重做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营造规范的投资环境。二、整顿和规范具体内容(一)食品卫生整顿和规范重点是以《齐齐哈尔市分级量化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试行并逐渐推广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量化管理,按照标准达到A级企业家;B级企业家;C级企业家;D级企业家。首先从管理上分级量化管理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在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食品各行业。同时积极开展食品企业生产技术规范(GMp)和危险性关键控制点分析评价技术(HACCp),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今后每个企业档案必须有GMp和HACCp相关资料,积极扶持我市名优企、名优产品、绿色和特色食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制品、调味品、冷饮制品、粮油面制品、儿童制品、保健食品、水产品、糕点类产品的监督监测工作。强化饮食业的餐具消毒工作,减少或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继续注入开展食品打假专项斗争,按照“深、细、严、实”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冒伪劣食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元旦、春节、“五.一”、“观鹤节”、“十.一”等重大节日食品销售旺季,按照市卫生局近期下发的打假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打假突击行动,确保节日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饮食业集中供餐(大型会议、婚丧酒席)监管,防止重大食物中毒的发生。对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市场要公开曝光。(二)环境卫生:深入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今年将重点加大化妆品、洗浴、美容美发、旅店、练歌房(厅)等行业的治理整顿工作,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对现已营业但未办理卫生许可的公共娱乐场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清理整顿,对新、改、扩建的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严格审批,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做好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及涉水、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索证工作,杜绝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批件的涉水产品进入市场。(三)学校卫生:加大学校综合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和学生食用食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各地要在2002年对学校食堂已全面整顿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堂加强管理,该停业的坚决停业,加大治理校门前无证商贩和校周边“小饭桌”的力度,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外“小饭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验收审批“小饭桌”,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按照《齐齐哈尔市职业卫生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企业加强依法监管,按照《齐齐哈尔市有毒有害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存在严重卫生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三、保障措施:(一)认真履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制度、立案制度、合议制度、听证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上报等有关规章制度,增强执法规范性。提高办案透明度,杜绝违章违法办案。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二)继续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面开展“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卫生监督服务模式。认真实行政务“五公开”制度和承诺制,卫生监督员严格执行“五不准”纪律。虚慕邮苌缁峒喽剑σ愿白龊眯蟹缃ㄉ韫ぷ鳌;瓜殖“旃⒓趺馐辗选⑻厥绿匕斓雀髦钟胖史窕疃?(三)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员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评。并按照《卫生监督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究错惩戒制度。对发生重大责任错误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监督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开除卫生监督队伍等行政处罚。今年稽查重点是食品、公共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食品专项打假、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风纪。稽查情况将通过《卫生监督简报》通报全市。(四)严格执行卫生监督信息联通和全市卫生监督整顿规范实施方案

全市卫生监督整顿规范实施方案信息发布制度。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各种监督信息及时上报市局卫生监督科。上报内容包括食品打假报表月报、预防性卫生监督报表、食品卫生质量抽样监测(包括公共场所用品用具、餐饮用具)报表,行政处罚情况报告(季报)等。各单位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市局根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信息。
全市卫生监督整顿规范实施方案

信访双教育、双规范实施意见


各管区、村居,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国家《信访条例》,贯彻落实全市信访工作暨“双教育、双规范”活动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以“教育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干部信访工作行为;教育群众遵纪守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为主题的“双教育、双规范”活动,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00000”、构建的要求,以疏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为目的,以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双向规范信访群众和受理机关的行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教育、引导信访群众遵守信访程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实现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为加快00000发展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要求 1、让广大群众知道信访渠道、程序、受理机关、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等,特别是要让上访群众知道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无理更也不能违法闹访,缠访闹访造成影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让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熟悉掌握《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信访工作基本原则、信访事项的受理机关、办理和督办程序,承担的责任等;让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清楚接处访程序、方式、期限、责任等,确保依法、文明、有序接访。 3、让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信访法律法规,进上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让各级领导干部在下基层调研、接待群众来访时,抓好信访法规宣传教育,让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干部班增设信访工作方面的内容,镇里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都要对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方法步骤 “双教育”活动要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三个环节,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方式,坚持下面宣传注重宣传效果。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确保达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效果。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6月份为集中宣传阶段。把6月份作为《条例》宣传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重点,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播放录音、张贴宣传画、宣传、发放明白纸、宣传栏,统一组织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宣传。把信访案件多发的部位和有上访苗头、倾向的群众信访老户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6月中旬拿出一周的时间在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进行集中宣传活动,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7月1日到20日为培训提高阶段。通过脱产学习、集中授课、观看专题片、案例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全镇机关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一线人员、各村各单位负责人、全体党员等进行培训,达到掌握和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信访工作程序的效果。 3、7月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组织专人进行统一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全镇,记入年度考核。 “双规范”活动要抓好规范干部行政行为、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两个环节。 在规范干部行政行为方面,一是实行信访工作问责制。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三个体系”,依法履行职责,如因决策不当引发有影响的越级访或集体访,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建立定期接访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规范处理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按法定期限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并制定规范、统一的信访工作文书,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四是建立完善处置预案。针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人员、资金、车辆通信工具“四落实”,并划定警力介入的底线。一旦发生,本着依法、稳妥、果断、及时的原则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工作。五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严格追究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越级上访或集体访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六是建立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及时查处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案件。 在规范群众信访行为方面,一是对上访群众发放《信访手册》,助以了解信访渠道、受理机关、办理程序、时限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上访人必须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三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的,要载明信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采用走访形式的,要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多人走访反映共同问题的,应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四是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提出同一事项,否则不予受理。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必须按照程序请

求复查、复核。信访人仍然不服的,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投诉请求。五是信访人必须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在信访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对于信访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 四、组织领导 这次活动时间长、任务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镇成立“双教育 、双规范”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0000同志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管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访办主任000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05年6月2日
信访双教育、双规范实施意见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一律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人签到签退,否则双方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并扣个人月工资的3;

3、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佩带工作证;

4、办公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外出办公必须请示部门经理,在前台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同时部门经理批示;

5、上班时间不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网页及其他信息,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持有人允许,不翻看他人文件、资料;

6、注意保持清洁、安静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上班时间或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

7、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请在接待室和会议室进行,使用接待室和会议室需事先到前台申请并登记;

8、除公务必要外,不要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

9、不要随意使用技术部门的电脑;外来人员未经技术部批准,不准使用公司电脑;

10、公司往来的客人,应由前台文员负责接待并通知相关人员到接待室洽谈;因特殊情况需参观行政区或教学区的,应按要求在前台办理登记手续。

11、公司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如需长时间商议工作、讨论事情,应到会议室商谈,以免干扰他人办公。

12、员工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显示器等电源,独立办公室人员还应关灯、关门窗。

13、公司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报刊架中的报刊、杂志均属公司财物,看后应放回原处,未经允许不得拆分、裁剪,更不得带离公司。

14、公司员工如需在休息日加班,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以实际签到时间为准。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


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请大家借鉴!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法律服务环境,促进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协调、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进行集中整顿规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引领法律服务和保障,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以“规范、提高、发展”为目标,依法整顿规范现有法律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执业范围和服务行为,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法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法律服务机构设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使我县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法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规范内容

(一)规范法律服务机构设置

1、对于未经合法程序审批而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法予以取缔。

2、对于未经原审核登记机关批准,擅自增设执业场所或增加业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机构,予以撤销或纠正。

(二)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

1、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法律服务人员是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下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必须持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审核办理的执业证,坚决查处无证执业行为。

2、法律服务人员必须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严禁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责;严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严禁实习律师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办案;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严禁司法鉴定人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接受委托。

(三)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

建立健全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投诉、调查、处罚、监督等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罚。

1、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实行“三统一”的,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接受鉴定、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权益,或接受当事人财物,私自办案的。

2、法律服务人员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或收费不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

3、向法官、检察官、仲裁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4、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威胁、诱导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5、违法办证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的。

6、对符合法律援助当事人,不告知当事人而以收费案件受理的。

7、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变相收取费用的。

8、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不按程序规则,技术范围和技术标准鉴定,超业务范围鉴定的。

9、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自立名目乱收费的。

10、搞不正当竞争的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

1、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经费、人员、业务、档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效益分配、过错赔偿、诚信记录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办公场所硬件建设不断优化,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适应工作发展的要求。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召开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题宣传活动,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县执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栏”并在县电视台公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自律意识,营造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法律服务单位主要完成好以下工作:一是每位执业人员(包括本所、处、中心聘用的人员)都要根据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本方案列举的整顿规范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要写出书面自查小结。小结应包括本人在执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本县法律服务行业或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二是在个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个法律服务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结合查摆出的问题,组织全体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思和分析,并召集所有执业人员进行专题讨论,最后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报告包括本单位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本行业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报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市场整顿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顿处理阶段(自**年**月**日至**月**日)

自通知规定的时限起,由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非法执业人员、机构及执业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行清查、整顿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是建立、完善我县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领导,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设立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律管股,具体负责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日常工作。

(二)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工作。各股室和基层站、所要做到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此次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投诉查处督办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对法律服务的投诉举报,坚持责任倒查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决不姑息。对于活动期间顶风违纪,或对群众投诉查处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从严处理。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5]94号)和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为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第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卫生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通过半年时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以下五大工作目标:(一)摸清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二)基本完成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清理和取缔;(三)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类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和全面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四)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五)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增强企业的食品质量卫生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扶持、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三、工作内容(一)整顿工作的内容认真落实整顿以下六大存在问题:1.没有基本质量卫生控制措施的;2.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3.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4.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5.在食品中掺杂掺假的;6.产品质量卫生低劣的。(二)整顿工作的范围本次整顿范围主要是《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三)整顿工作的重点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较集中、制假制劣活动比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对象: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粮(大米、面粉和米面制品)、肉制品(腊肉、腊肠、腊鸭)、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咸鱼)、饮料(饮用水、其他饮料)、白酒、儿童食品(糖果、饼干、果冻、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四)整顿工作的办法通过全面排查,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打击取缔企业四种类型,进行动态监管,分类处理。四、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2005年12月20日前)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沙田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工作措施:1.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整顿工作由镇府经贸办联合牵头,质监、公安、农业、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2.进一步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片分村,责任到人。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人。3.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各村(居)委会的公告栏张贴食品安全提示标语,要求企业、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敢于投诉举报。并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二)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至2016年2月底前)工作目标:在原有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各项注册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建立完善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卫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类动态监管,分类处理;基本完成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清理和取缔;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和基本实现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工作措施:1.通过镇村二级食品监管网络、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卫生许可证发放、日常巡查、企业代码系统、标准化系统等不同途径收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通过“进村入厂”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各项注册登记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生产场地设施的情况和产品的流向。2.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共享信息,及时通报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四清理”工作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3.对肉制品等旧10类纳入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质监部门要在查处阶段,责令还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无证生产企业要严厉查处;对那些具有潜力的企业帮助他们尽快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茶叶等新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质监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尽快完成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4.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深入到全镇各个村、各食品行业,针对企业的关键控制点、原材料、添加剂等对企业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仔细的检查。5、基本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1、镇的重点是督促和责任,村的重点是监管,把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作为镇、村(居)落实打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2、通过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打假等质监工作,全面掌握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及时与各村、工商、卫生等部门沟通,形成食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3、推行举报投诉机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工作目标:镇政府组织对本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并通过对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总结经验和发现经过整顿后仍存在的问题,拟订下一步工作方案。工作措施:1.各村(居)委会、各有部门要按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报镇政府汇总报上报市政府。2.由镇经贸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较集中的村(居)委会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检查整顿后的效果,可采取按比例抽取部分产品、区域、企业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企业已进行明显整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其企业风险级别。整顿后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卫生水平仍未改善的,镇府要通报各村(居)委会、工商部门、卫生部门,依法吊销其所在地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同时把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3.整理、分析前一阶段的整顿情况以及根据前一阶段的整顿工作的总结,对仍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拟定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4.在整顿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通过贯彻落实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及时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六项制度和完善预警机制,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贸、公安、农业、税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二)联合执法,严肃执法。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抓好宣传,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营造有利于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依法监管,改进服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大力推行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大型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企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协会,促进我镇食品加工企业技术、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整顿规范石材开采加工行业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