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企业城乡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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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城乡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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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2018年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要求以及**整治办(2018)04号、**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当前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木材加工企业城乡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十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规模绿化全**行动”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秀嘉州行动”,扎实开展“绿秀**”九大行动,全力推进我县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坚持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工作取向,以“绿色发展、美丽发展”为最终目标,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促进全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绿色发展。2、市场主体,政府推动。3、统筹兼顾,分批实施的原则。完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选址规划,坚持绿色发展,以市场主体为导向。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期利益。按照国家林业产业、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及城市规划要求,实行集中治理、限期搬迁、定点安置管理,推进木材加工企业规范经营。

三、实施范围

**、**省道305线、**镇(中心城区)、**镇省道103线,**镇**高速公路等沿线可视区范围。

四、实施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10日---5月20日)。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宣传动员、签订治理和搬迁承诺书。

2.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5月21日——7月20日)。**、**省道305线、**镇省道103线沿线木材加工企业,6月2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镇(中心城区)、**镇乐雅高速公路旁及黑林口木材加工企业,7月20日前完成搬迁任务。

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21日---7月30日)。县林业局会同乡镇及有关部门验收。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处理。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林政股、办公室、县木材检查站、县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木材加工企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政股,毛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相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木材加工企业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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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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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依法治县“10+3行动”总体方案2018年工作任务》(开法组办发〔2018〕1号)精神,从2018年1月起,全县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2018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全县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实施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坚持“重宣传、增投入、添设施、抓管理、强督查、严考核”基本思路,以深入实施“五治”(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为抓手,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行动和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深化、从专项攻坚向常态管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努力为建设幸福美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五治”工程,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开展城镇“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三线(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巩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五治”工程

1.治脏方面。持续抓好“五乱”、“三线”环境治理。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机械清扫率,及时清扫清运背街小巷垃圾,严格管理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确保主次干道环境整洁靓丽。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合理设置环卫设施,保持路面平整干净。加强农贸市场经营区域的垃圾清扫、清运和保洁工作,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取缔农贸市场活禽宰杀,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加大村道、村民房前屋后垃圾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护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治乱方面。加强交通环境秩序治理。开展车辆乱停治理,严厉依法查处车辆乱行乱停等行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质量。对行人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的不良行为加强教育规劝。开展非法营运治理。严厉打击城区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规范临街店铺,严禁主次街路临街店铺越门经营,擅自占用门前道路和公共场地进行促销活动;严禁越门乱搭乱建、占道堆码货物、乱张贴悬挂广告、商品,保持店面整洁。治理流动摊点,严禁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或沿街叫卖。 规范店招店牌广告。开展城市主要街道LED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户外广告进行逐块排查,更换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强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规范店招店牌,严格实行“一店一招”,按街景规划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定期清除“牛皮癣”广告,在居民区规范设置便民张贴栏,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城管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治尘方面。加强交通道路扬尘、堆码场、建材加工、装饰装修、城区裸露空地、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治理,加大对建筑工地出现“脏、乱、差”、运输车辆“抛撒滴漏”、脏车入城等的检查力度,建渣要随产随清,减少扬尘源。对城区已松动、破损的地砖要及时修补更换。严禁在垃圾池内和露天场所焚烧垃圾、秸秆、树叶或者其他废弃物。(牵头单位:县城管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路政所、县运管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治噪方面。严格整治建设施工、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对临街经营性燃煤、油烟排放、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的噪声污染;加强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及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整治,加大对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鸣笛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治水方面。对河岸、河道采砂、洗砂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无证作业和不规范作业行为。认真彻底开展河道沿线卫生死角清理,集中打捞河道河岸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疏浚清淤,解决河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开展好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大对生活污水的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认真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认真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办、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新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加强垃圾填埋场、生态处理池等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各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重点治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填埋场,加快治理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与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深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年重点推进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办、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治理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有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全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骑龙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能力,实现污水处理率不断增高,加快任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因地制宜、行之有效处理农村污水。同时,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化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加快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狠抓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加大对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县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快梅家、沙坝、宝石等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生活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泵站进行重点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污泥淤积、超载、破损和外来水进入,保障生活污水进厂水水质水量稳定。(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集中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城乡环境“五治”工程春季攻势行动。3-6月,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春季攻势,第一阶段对河道、场镇、景区、公路沿线、房前屋后的现存垃圾进行集中清扫清理清运,重点解决存量垃圾和白色垃圾的问题。第二阶段对边远区域和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深入整治,重点解决治理全覆盖和不留死角的问题。第三阶段全域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三支队伍”和经费保障投入,巩固集中治理工作成效,坚决遏制城乡环境治理反弹和时紧时松现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常态长效持续开展。开展城区工地乱象和建材乱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建筑工地乱象。有序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禁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各种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施关停或搬迁。大力推进生态养殖,按照畜禽—沼—果、畜禽—沼—蔬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动全县畜禽养殖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实现治理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降低化肥用量,提高农户施肥技术,有效地降低肥料的面源污染。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杜绝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优化集成农药的轮换使用、交替使用、精准使用和安全使用等配套技术,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载体,推进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公共文明知识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广场文艺宣传等活动,形式多样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城区各责任一条街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直工委、县妇联、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级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依法治县“10+3”城乡环境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将工作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上下互动、部门互动,加强工作衔接,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专题宣传,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道,要严肃通报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牵头,组织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限期整改。同时,要把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的督导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整改不全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淄政发[2005]3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抓好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一是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和“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完成主干道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任务。结合2005年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逐步将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清理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提高一片”。二是加大对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执法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有重点地对高速公路两侧(高管局管理范围外)、城市出入口、城区连接线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大型户外广告要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现城市立体空间的净化美化。
(二)整治马路摊点和乱停乱放。结合各区县实际,对突出影响市容市貌的马路摊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积极探讨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容貌长效管理。
(三)加大对乱贴乱画的治理和打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市政府27号令),利用各种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制造城市“三乱”的行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乱贴、乱写、乱画、乱挂现象。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中乱贴、乱写、乱画、乱挂问题,消除视觉污染。
(四)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龙头的专项执法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未取得“两证”或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查处。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拆除。组织规划执法联合大检查,依法查处双违工程,逐步实现规划执法检查的无缝覆盖。同时加大对擅自挖掘城区道路、乱堆乱放垃圾、破坏城市绿地、噪音扰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门前三包”的违法行为。对沿街单位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不履行保洁义务、不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告知、二处罚、三取缔”的有效执法手段,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市局成立以局长温义任组长,副局长徐同海任副组长的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鲁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计划,落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将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导检查安排,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暗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次查找出的问题,督查的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城管执法简报上予以通报,有关考核分数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入区县执法局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并与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以及年度执法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借势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城乡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上栗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杂烩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杂烩网、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本文 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20xx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调度。
第四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3、考评结果将以丢分问责制进行问责。
第五阶段:20xx年7月16日以后转为长效管理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改善城乡面貌,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作出新的贡献。
2、城乡清洁工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县爱委办具体协调落实。各乡镇场、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名单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799—3865596);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安排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经费。
3、各乡镇场要对辖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维护好整个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按照《路段责任包干划分表》,确保各自责任路段环境卫生的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做到无乱摆乱放、无乱设摆摊点的现象,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要确保全县的交通安全、畅通。
4、县电视台要设立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力度,对城乡清洁工程不达标的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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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反映了政府的管理水平、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近年来,尤其是我市通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环境卫生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脏乱差”现象还存在。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型传染病的入侵,以及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环境卫生工作带来新的严峻挑战。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xx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进一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xx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五)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 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考核评估。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年底对本年度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总结和量化打分表进行上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供大家参阅!

按照《xxxx县政协xxxx4年度协商计划》和《xxxx县政协常委会xxxx4年工作要点及月度安排》要求,8月份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调研,为确保调研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研目的

围绕目前我县城乡环境现状,尤其是农村危旧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结合开展“美丽村庄、最美农家”等创建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秩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调研内容

(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本情况。

1、城区责任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牛皮癣"等户外小广告和乱贴乱画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2、一些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情况,如:在建工地打围作业,公路沿线、乡镇内违法违章建设等基本情况;

3、基础设施完善情况。如:新增环卫工具、充实保洁人员队伍、提升保洁质量情况,环卫工人的综合服务功能、保洁效果变化情况。

(二)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宣传情况。

1、宣传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情况;

2、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人维护和洁净环境卫生良好氛围情况。

(三)危旧改造落实情况。

1、危旧土坯房摸底排查工作,不断扩大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情况;

2、拆除主干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零星庄点、危旧农宅、残桓断壁、废弃温棚等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情况。

(四)乡风文明情况。

1、开展民风建设、敬老孝亲、扶贫帮困等道德实践活动情况;

2、开展创建“美丽村庄”、“最美农家”评选活动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情况。

(六)县委、政府出台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及文件落实情况。

1、县委、政府出台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规划、文件等;

2、部门、乡镇对上述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人员

组 长:x

副组长:x

成 员: 县政协办、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各乡镇、部门分管城乡环境工作的分管领导,相关政协委员。

四、调研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任务

(一)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实施、撰写调研报告;

(二)县国土局重点汇报:组织拆除县城规划区以外主干道路沿线两侧200米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做好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土地征收补偿等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汇报:一是督促乡镇、园区清理主干道路两侧边坡、边沟、绿化带,以及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园区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料、杂物、秸秆及其他堆积物,消除垃圾死角情况。二是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对主干道路的停车站点、加油加气站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公用卫生间、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改造。三是对城区和主干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清理规范,对废旧广告牌进行拆除。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四)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汇报:一是组织开展道路整容工作,做好路面桥面保洁、路肩边坡整修和路树修剪涂白等工作。二是加强路政巡查及路政案件查处工作,整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推乱放、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停乱放、加水洗车、占道经营等违法占路行为,以及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脏、乱、差”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流动治超工作,努力杜绝和减少超限超载行为,维护正常货运秩序。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五)县林业局重点汇报:全县范围内主干道路沿线绿化任务进展情况和主干道路沿线已建林带内的林木进行抚育管护,包括整形修枝、松土除草、灌水施肥、涂红刷白、病虫害防治、清理死树等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六)县公安局重点汇报: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石油储备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其做好周边绿化、卫生整治及旱厕改水冲式厕所等工作情况;对已经损坏和特别陈旧、影响市容的消防警示标语、宣传挂册、橱窗、部分消防设施进行更换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七)各乡镇重点汇报:做好主干道路沿线违章建筑及可视范围内破旧厂房、危墙、废旧温棚等建筑物的拆除、彻底清理道路两侧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料、杂物、秸秆及其他堆积物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八)各调研点、各乡镇重点汇报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交电子版上报县政协办公室。

六、日程安排

1、制定调研工作方案(7月25日前);

2、实地调研(8月7日 ):调研组组织民革界、中共界、农林界、社科界、妇联界、体育界政协委员、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实地调研。每位委员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向县政协办报送一篇意见建议;

3、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8月7日):由县政协办组织部分委员和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各乡镇、部门分管城乡环境工作的分管领导在县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结合各自工作就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4、调研报告撰写阶段(8月10日前):县政协办公室汇总材料数据并起草调研报告。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确保提交数据真实可靠。提交汇报材料务必于8月5日前报县政协办(电子邮箱:xxxxx);

2、请相关部门、各乡镇按照日程安排确定的调研点,安排好调研点具体情况的汇报工作;

3、县政协办负责组织实地调研和专题调研座谈及人员落实、会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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