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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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行政村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各村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警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健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警、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镇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是应对全镇森林火警、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副镇长、林业站站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唐兴华、黄小健、杨邦春、周远东、陈伟、周世玲组成。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森林火警、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警、火灾应急预案;负责在处置森林火警、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主任由林业员谢林军担任。主要职责:负责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警、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派出所: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警、火灾;组织对森林火警、火灾案件的侦破和协助林业部门,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镇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镇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广森林防火知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警、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火警火灾案件。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警、火灾。
镇卫生院:负责扑火救灾现场出现的人员受伤情况进行急救处理。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民兵、公安民警、镇级各单位部门、就近区域的干部群众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地要充分利用山区义务防火巡逻员及时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警、火灾征兆或森林火警、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2、镇护林防火办负责收集信息、处理、研判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紧急处理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村组干部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森防办。
2、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护林防火办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受权的副指挥长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立即成立。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特别重大森林火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部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
5、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扑火工作,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七、扩大应争
当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刍难以控制时,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扩大应争。
八、信息报送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不得以其它渠道夸大报送信息。
九、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警、火灾造成的后果,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警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警、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警、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2、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助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十一、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干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村民小组组织村民,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
第二梯队:火灾发生地附近村组由村组干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镇机关全体职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工,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集。
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2、通信联络
通讯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24小时通信畅通。
3、后勤保障
林业站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粮食等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交通运输部门要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并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
4、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组的森林火灾,村组紧急避难场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安排落实。
十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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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全县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周边发生并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火灾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体系建设的通知》(**委发电〔2014〕1号)精神,结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要求,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应急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工业能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森防指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安排县森防办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根据火情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向市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局、驻**武警部队及外市(县)请求支援和帮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办公。
县森防办主要负责处理县森防指的日常事务;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防指要求,召集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森林火情信息,认真做好扑救火灾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贯彻执行县应急办和县森防指各项决定,做好与省市森防指、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森防办的协调联系;完成市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除完成包保乡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外,完成以下各自职责。
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森林火灾需要及时调集力量参与扑救。
县应急办: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分析、会商森林火灾重要信息,提出处置意见报县森防指;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国有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森林公安配合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的扑救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
县公安局:组织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侦破、查处本乡镇森林火情火警行政及火灾刑事案件;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指派不少于两名以上交警(干警)参予每一个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设卡堵源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组成森林防火工作密查督查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县森防办;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时通报全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县工业能源局:协调森林火灾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因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调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林区工矿企业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责任主体落实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并组织实施,做好森林火灾事故中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确定等工作。
县农牧局:协调、指导和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管理,防止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负责在林区或与林区毗连的牧场、天然草场的防火工作;指导做好受火灾威胁农作物的抢收及灾后生产自救。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和因灾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承办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宣传**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组织广播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协调扑救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
县气象局: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灭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林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小手拉大手"、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出一期森林防火专刊;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做好受森林火灾威胁中小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快速高效调配车辆,安全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到达火灾现场。
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拟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自乡村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各类案件;就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对县森防指负责。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森防指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各自包保乡镇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与乡(镇、街道)同责。
(四)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森防指派出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由县森防指指挥长确定。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社会维稳、后勤保障、舆论宣传等若干小组。
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研究扑救措施,制定扑火计划;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兵力具体部署,合理划分扑火区域,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向县级森防指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理余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县、乡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森林火灾监测制度,建全森林火灾监测报告体系;要建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森林火灾隐患信息,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可以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林场等区域的特定范围为常年禁火区,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要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灾有关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变化情况,并及时处置。
(二)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确定。低度危险,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中度危险,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高度危险,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极度危险,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详见附件2)。
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Ⅰ、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林业局发布预警信息;Ⅲ、Ⅳ级预警信息由县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备案。
3.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急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预警地乡(镇、街道)及其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县森防办;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等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和物资。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火灾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相应的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义务。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乡镇和县林业局要密切跟踪评估气象灾害进展,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或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建议。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信息报告
严格按照《**县火情报告制度》规定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般火情由乡(镇、街道)森防办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逐级上报县森防办。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县级森防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上报市森防办。
1.市级行政区划边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重要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7.县级行政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8.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的行政界线为依据确认其责任主体,责任人为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公园)责任主体为林业局,直接责任人为相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难以确认责任主体的,相应的由所涉乡镇(或林场)为共同责任主体,其相关主要领导为共同直接责任人.
(三)森林火灾报警时限要求。火灾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为各级森防指或森防办。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各级森防办报警,森防办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向本级森防指指挥长报告。对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接到核实通知后30分钟之内向县森防办报告核实结果。县森防办在接到核实结果后立即将核实结果报告市森防办,并在中国森林防火网上反馈相关信息。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防办实行森林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对新闻媒体需要报道的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及上级森防办。县森防办对各乡(镇、街道)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经县森防指指挥长审批后,由县森防办直接发布启动本级应急预案Ⅳ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报市森防办备案。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Ⅰ级、Ⅱ级)响应。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或市森防指报省森防指,省政府或省森防指按程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Ⅰ级、Ⅱ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市政府可以向省政府提出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根据需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立即就近调动半专业(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起始阶段,并逐级报告至市森防办。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
(2)加强森林火灾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分析原因,科学预测灾情发展趋势。
(3)及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群众的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3.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Ⅱ级、Ⅰ级响应)。除采取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告市森防指,并请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县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
(2)迅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
(3)与森林火灾事发地乡(镇、街道)森防办、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省森防指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县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和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森防指请求增援,并积极配合市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由县宣传部门或县林业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有关森林火灾数据的报告,按照规定统一由县森防办核实上报。
(三)应急响应终止。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县林业局要迅速组织工作组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办;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森林火灾事故刑事责任人进行快捕快判。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善后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灾害善后处置工作,制定灾民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计划和灾区植被恢复、基础设施重建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征用的财产,完好无损的要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应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对防止或避免森林火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森林火灾扑救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对扑火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
(5)对森林防火期内遇节假日或者重大节点执行24小时值班的人员,参照国家加班补助标准发放补助到人。
(6)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7)森林防火期内,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分工区要安排好值班职工就餐等后勤事宜,就餐补助从县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列支。
2.责任追究。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该项年度考核为零分;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引发森林火灾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应职责,拒绝承担森林防火应急义务的。
(3)森林防火值班不履职尽责、渎职、失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的。
(4)在森林火灾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失职渎职的。
(5)拒不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6)阻碍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对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9)对野外火源控制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或被市县督查组通报的。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林业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林业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林火扑救能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同类预案同时废止。
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林业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大特殊功能。保护森林是发展林业的基础,火灾是森林的天敌,森林放火稍有疏忽,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会使多年苦心经营的林子毁于一旦,并且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我乡现有林地面积1077.4公顷,分布在全乡6个村56个组中。**乡不具备先进的扑火技术和灭火工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犍森指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情况,特制定**乡二0一六年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一、**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协管员为主的领导小组。
二、**乡森林扑火应急小分队
全体乡干部、各村主任、村民小组长、基干民兵
三、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名单
森林防火实行领导带班制。
值班电话:**
四、**乡森林防火巡逻队人员名单
五、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1、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乡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必须于当天全面扑灭。
2、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以本村、组为主,外村支援为辅,在扑救火情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群众,大胆指挥,行动有序,按扑火技术要领,集中力量,及时扑灭,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火灾扑救特别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老弱小孩不能参与。
3、灭火要抓住有利时机,早晚风小、火弱、空气湿度大的时候,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要采取措施控制蔓延,彻底消灭余火,并迅速派人监视火场,经指挥部确定不会复燃后方可撤人。
4、迅速查明火情,在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调查清楚起火原因,火场面积,林地类型,受灾损失,对肇事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防火工作内容
1、林区干部、群众要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
2、在防火期中,坚持巡山护林,做好行人,林副业生产,清明节等时节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内,采取广播、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护林防火,实行“五长制”,即:乡长、村长、组长、户长、校长负责制的森林防火制度,做到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安全防火意识。
3、各村、组要搞好本村、组境内森林林火的观测,即时准确的报告火情。
4、各村负责落实并监控好痴呆傻人员。
5、利用信息平台即时发布天气消息,指导好各村预防工作。
七、做好宣传工作
1、乡义务消防灭火队根据需要和可能准备好扑火工具,随时备用,加强宣传检查,发现火情即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扑灭。
2、乡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有火情出现,随时可用。
3、重点林区,应落实好山坪塘或吨水田用于应急补火。
九、物资准备
油锯:2把 水桶:20只 扫帚:30把 小型抽水机:2台
铁锹:10把 小车:1辆 值班电话:1部 服装:18套
电筒:20只
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分急、缓、轻、重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实施。
1、林区群众,见火要报,见火要灭,力争把火情消灭在最初阶段。
2、荒火火警一般由村、组组织扑灭并及时上报。
3、森林火灾或重大森林火灾本村组扑救有困难的请求乡组织扑灭或请求县支援。
4、对起火原因要查明,对肇事者给予处罚。
5、火情汇报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汇报。
6、各村、组要根据本预案,结合该村、组当地实际和林区特点,从组织人员措施,认真加以落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保护好我乡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稳。
防火应急预案(一)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3、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第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防火应急预案(二)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安排人员报警。当起火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 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 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 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 稳定病人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病人,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 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 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 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人员边组织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要指定人员平时做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全院职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内容和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抢险救灾,为降低损失而赢得时间,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防火应急预案(三)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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