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一、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
1、莲都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表
2、莲都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XX年九月四日
镇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提出的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镇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超常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包保范围
王小怀、王磊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全镇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和马场、赵庄两村的安全工作并分包主大街南段(三角花园路口至供电所)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和刘小庙、高楼两村的安全工作并分包计生办门口南北路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建筑、窑厂、敬老院和刘各村的安全工作并分包西大街主路以南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教育和谭营村的安全工作并分包主大街中段(东侧、三角花园路口至大隅首)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前芮村安全工作并分包政府门前路老电影院及三角花园两侧商铺消防工作;**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人,负责烟花爆竹、危化品经营和集镇小学门口路两侧及联系村所有商铺消防工作并包王井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蒋庄村安全生产工作并分包亳柘路、市场监督所门前东西路两侧商铺消防工作;**负责企业和谭楼村安全并分包隅首路北段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大陈、崔庄安全工作并分包西在大街主路以路两侧商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土地复垦和**村安全并分包主大街中段(西侧、三角花园路口至大隅首)两侧及联系村所有商铺。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重点检查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集镇两侧商铺消防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商铺消防器材配备、用电线路、店铺内做饭取暖及前店后宅、下店上宅与店面在同一建筑物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经营店负责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否坚持带班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员工。
(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重点对历次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果断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有分管部门的与其部门负责人一起尽职尽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六)总结各条战线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情况不落实、不得力的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明确责任。既要努力做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对企业及行业的监督检查,原承担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不变。
(二)深入一线,解决问题。要对所联系村安全检查要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工作要深入、扎实、细致,确保不走过场,要通过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详实细致的第一手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四)具体工作计划由本人根据工作实际做出安排,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工作。
(五)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业务协调工作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通报制度
建立镇安全生产专项通报制度,每季度开一次镇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会议事项的贯彻落实。
24小时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24小时工作责任制》。
一、制度宗旨
全心全意服务街区客户,以尽快、尽善解决问题为目标。
二、制度执行主体
水木秦淮客户服务中心。
三、制度内容
对街区各经营户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的任何问题,相关责任人须在接受书面材料的24小时之内予以回复,并向其明确解决该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受理流程
1、街区经营户将函告送至公司总经办,总经办人员根据函告内容填写《来文来函受理单》并请送件人签名。
2、总经办主任根据函告内容请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签署交办意见,明确责任部门。
3、责任部门经理在签收文件后24小时内负责解决、处理函告所提出的问题。
5、责任部门在解决问题后及时将处理意见及办法告知总经办备案。
“24小时”起点以我公司责任部门在接收到经营户书面函并签字确认为
准,终点以经营户得到反馈信息为止,我公司客服部详细记录处理方法及经营户意见。
五、制度实施
以客户服务中心为主,对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公司各部门应互相沟通、配合、协助,尽快在24小时内为经营户解决具体问题。
六、制度责任
若责任人未能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经营户明确答复,发生一次公司将按照责任人工资的10予以处罚。当月处罚达到10次,公司将给与责任人降职或除名的处理决定。
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督促落实**年度全区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要求,我局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逐条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现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整改,以改促提升,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力、贯彻到位。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新改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和惠民为民良好形象有新提升。
二、坚持教育为先,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
加强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三、存在问题的任务分解和整改措施
照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的要求,以问题清单为重点,结合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认真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方面
1、存在问题:有落实学习制度,每年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但未将学习研讨情况报区委、区纪委。
整改期限:即知即改
整改责任人:**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切入口,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并及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区纪委。
2、存在问题:开展谈话活动不规范,集体约谈缺少记录内容材料。
整改期限:即知即改
整改责任人:**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廉政约谈机制,严格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约谈档案实行“两表格一记录”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每人不少于1次,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加强谈话提醒。同时注重做好谈话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完整。
(二)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方面
1、存在问题:账务未按车辆设置明细账,加油、维修等在同一账户内;部分市内下乡出差伙食补助未附下乡审批单。
整改期限:即知即改
整改责任人:**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对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令行禁止,照章办事,不越雷池。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严格按照1+X要求依规发放津补贴,做到不超标不违规,报账程序完整。对车辆坚持严格管理,防止公车私用,按照车辆设置明细账,加强车辆总费用管控。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2.管理依据
2.1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管理内容
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如下。
3.1.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1.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2.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2.1.主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3.2.2.确保本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2.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3.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3.2.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4.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4.3.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5.1.贯彻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5.2.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3.5.3认真执行国家、深圳市和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规定。
3.5.4.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5.5.负责与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3.5.6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3.5.7工厂区的安全卫生。对查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6.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6.1.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6.2.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6.3.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6.4.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3.7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7.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7.2.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3.7.3.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财务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8.1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3.8.2监督安全、劳保、环保费用的正确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
3.8.3负责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2页
本部门所管帐、卡、电脑账目数据等的安全,制定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3.8.4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3.9.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9.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3.9.2.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建筑物、工器具、机电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间及更衣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到隐患要及时处理。
3.9.3.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9.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39.5.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3.10.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10.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2.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3.10.3.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3.10.4.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12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版权所有
3.14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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