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监局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及干部的监管行为全过程监管,更好地体现科学监管的理念,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食药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食药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划片分区,领导抓区、干部分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方式,努力实现食药监管网格全覆盖、无死角,有效防止和减少食药安全事故,保障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目的意义
在摸清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底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基础上,细化巡查监管责任,划区域、分地段将监管责任落实分解到人,划片分段、责任到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分布图和监管区域责任图,并标注和认领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户,构建“监管有人抓、案件有人办、市场有人巡、责任有人担”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覆盖监管无盲区、网格监管无空白、防控监管无缝隙。
三、网格的设置
(一)网格划分。根据全区区域特征,地域分布情况,按照“全面覆盖、便于管理、无缝衔接、动态调整、合力攻坚”的原则,以区局到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村级协管员为纵向,各直属单位和挂点领导为横向,将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划分若干网格单位,全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区域,全系统所有监管人员全部进入网格。其中区局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业务分管领导为二级网格,区局包片挂点领导为三级网格,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为四级网格,村、社区协管干部为五级网格。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划定的区域特征,各级网格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划定的网格区域,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级联系,层级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各网格之间要形成上下配套、前后衔接、左右互动、执法联合的监管新体制,监管实现全覆盖、零空白,无缝隙监管。
(二)网格管理。区局统一领导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网格划分,设立一级网格长1名,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长、五级网格长若干名。其中,一级网格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三级网格长由包片挂点领导担任,四级网格长由直属单位、基层监管所负责人担任,五级网格长由村、社区协管干部担任。各级网格长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辖区内的网格员,敦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网格内的所有食药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网格员配备。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一岗多责、一员多能”的标准和要求,各直属单位、监管所要按照监管区域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或多名网格员,由监管干部或聘任的协管员兼任;网格员和责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由各乡镇街道监管所逐级上报区局备案。
四、工作职责
(一)网格长职责:一级网格长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网格化工作负总责,担负起网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协调解决系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落实对下级网格的任务指派、指挥调度和对下级网格长及网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定期掌握情况、分析形势、解决难题,负责指导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长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给下级网格长安排和指排业务工作,并给予相关的业务指导,并实时进行工作督查检查;三级网格长负责联系片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上级网格长安排的业务工作负责,承担片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四级网格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或确定监管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四品一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集体聚餐的备案管理和本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选配工作职责,承担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处理投诉举报、信访维稳、政策法规宣传、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任务,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并按时上报;五级网格长主要做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协助配合。承担协助执法、风险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及上级网格长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网格员职责:各级网格员负责本辖区内酒店、饭店、超市、食品摊点等经营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和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场所安全监管及安全监管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台账建立、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稽查执法、应急处置、普法宣传等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 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一)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目标
1、网格责任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工作落实,做到巡查有时间、有范围、有内容、有记录的“四落实”制度,实施台账化监管、痕迹化监管、清单化监管、信息化监管。
2、网格责任区域内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查处,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3、与网格责任区域内的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网格化日常监管类别和时间要求
1、初期检查。新开业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初期检查。初期检查自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对于初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进行回查,对尚未开业的要进行工作指导。
2、周期性检查。信用等级评定为“C”、外置化监管评定为“较差”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每月检查1次,其他信用等级的检查按区局相关规定执行。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要按照布置要求进行,建立专项检查记录。
4、问题回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回查,责令改正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查,行政指导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回访,一般性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查。
(三) 网格化日常监管方式
1、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应指定相邻两格的网格责任人组成巡查组,按照日常监管巡查内容每天对巡查组的巡查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巡查内容,对网格内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
2、网格责任人每天应根据安排的巡查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监管责任区域内的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落实日常监管巡查任务。
3、网格责任人在日常监管巡查工作中应与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有的放矢地对食品药品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管辖职责和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网格长报告。
4、网格责任人应及时准确记录日常监管巡查情况,日常监管巡查的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监管痕迹留存经营单位,保管在经营单位资料盒内,一份在乡镇街道监管所存档。
(四) 网格化日常监管内容
1、查主体资格。看经营者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非法出租转让;许可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患有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药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监管公示牌是否按规定悬挂。
2、查食品药品质量。看食品经营者是否有经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经营的食品行为;是否有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药品;是否按照食品药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药品,是否有未按照要求运输食品药品的行为。
3、查包装标识。看食品药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食品药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4、查索证索票。看食品药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证索票并按规定装订妥善保管。
5、查食品药品广告。看食品药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是否有装潢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6、查经营自律。看经营者是否履行查验义务,是否有查验记录,是否对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主动下架退市等。
7、查资料整理。看是否有资料盒,近期的各类资料是否齐全,台账是否齐全,是否记录完整。
8、查流动食品商贩和小摊点。看是否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承诺经营制,是否挂牌承诺经营。
9、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属地乡镇食品监管所要与市场开办者,市场开办者要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
六、网格化日常监管要求
(一)日常监管巡查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巡查人员必须熟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市场检查的职责。
(二)巡查人员在日常监管巡查中要按照规定着统一制服,巡查前要准备好日常监管巡查的资料及相应法律文书。
(三)日常监管巡查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陈述检查事由,做到文明执法。
(四)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应认真负责地向经营主体宣讲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自觉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五)不得干扰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八条禁令”,做到廉洁执法、廉洁检查、廉洁奉公。
七、网格化监管督查与考核
区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督查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措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网格划分是否科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巡查记录是否详实,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报告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并反馈,是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查,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乡镇监管所和干部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网格化监管是加强和创新食药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监管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食药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部署,强力推进,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突出重点、条块结合、纵横衔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负责、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的社会食药监管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日常监管的常态化。
(二) 落实网格,严格追究。按照坐标式定人,区域化定责,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各自制定网格化监管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将监管对象合理分解,对号入座到各监管干部,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常态,坚持日核查、月汇总制度,主动发现问题,紧盯问题整改,加强日常监管,敦促经营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区局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对网格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严肃批评、严肃问责,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适时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
(三)靠实责任,加强监管。根据xx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监管任务,认真开展检查,掌握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日常检查记录台账,问题清单台账、问题销号台账,严格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适时进行培训教育,监管实行“台账化监管、痕迹化监管、清单化监管、信息化监管”,实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责任精准、监管精准、问题精准、整改精准、考核精准,增强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促使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区局督查组将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解决问题。
乡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6]23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当前环保形势,制定**乡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村、各单位对照方案抓贯彻、抓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委要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组织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乡网格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行政村(社区)网格负责本行政村(社区)日常巡查,确保做细、做实,监管全覆盖。
(三)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网格职责
(一)乡网格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
2.根据一级网格发布的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危险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村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二)村级网格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协助乡级网格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危险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
3.协助上级网格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规定,根据本镇实际,建立镇环境监管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浏安发〔2016〕4号)精神,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
转变监管重心,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转变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转变监管角色,推进由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定责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规范检查具体内容,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执法计划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乡安委成员单位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乡安监站必须使用安全生产执法软件。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格执行《**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基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定期集中通报和信息平台上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7日—3月6日)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建章建制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要于3月15日前报乡安委办(设乡安监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集中推进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3月起至12月份,每月5日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向乡安委办(联系人:张勇军,联系电话:13874906268,QQ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件)。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精心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年”活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乡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永政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要求,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街道)村委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全镇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划分
以村为单位,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各村委会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镇政府闫勇镇长为全镇环境监管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环境工作的副镇长王军为环境监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第一责任人。
四、网格职责
1、镇政府负责:一是包村干部负责排查上报,为第一责任人,二是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林地山地、河道沟道、焚烧秸秆(垃圾)等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按要求上报辖区内环境违法信息,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查处工作。
2、各村委负责:一是向辖区内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三是做好辖区内秸秆(垃圾)焚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闫勇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王军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干部,各村委会组成,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全面落实。
2、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和督查、查处、报告等工作要求,落实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分布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20号)、《**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实施方案》(长政办函〔2020〕161号)和《关于部分对象暂不列入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长残联发〔2020〕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特殊生活补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
(二)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
(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无固定性收入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固定性收入是指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的工资待遇;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的生活补助费;其他固定性收入。
已享受低保待遇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的低保金不列入重度残疾人的固定收入。
成年重度残疾人是指年满十八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的一、二级残疾人。
(二)下列残疾人暂不享受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以下简称重残补助金):
1.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
2.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生活补贴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自谋职业者或通过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以残疾人本人名义或以残疾人本人为主从事规模种养殖业、从事自由职业(自由撰稿人、艺术家、设计师、律师、经纪人、会计师、按摩师、歌手、画家等),且月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5.以残疾人本人物业出租获得经济收入且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户”。
7.下落不明满2周年的、死亡的,从次月起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下落不明满2周年后重新出现的,重新申请)。
8.本人残疾程度明显低于一、二级,与所持残疾人证明显不符,经级别复核后降级的。
三、补助标准
(一)本市符合条件的实施对象非农业户口的按80元/人·月发放补助金,农业户口的按60元/人·月发放补助金。
(二)重残补助金不计入其家庭经济收入。
四、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无法定监护人且自己不能表达意愿的重度残疾人,可由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并填写《**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户口簿;
2. 本人居民身份证;
3.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逐级审批。《**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经村(居)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和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通过银行发给重残补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补助金发放。重残补助金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计算,按季发放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将重残补助金存入残疾人重残补助金领取存折帐户。
(四)各乡镇、街道和市残联应根据人员变动、收入状况、残疾程度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五、资金渠道
重残补助所需经费,**市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六、工作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资金的预算和管理,并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做好重残补助信息录入、存折开户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市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的认定、申请对象的审批管理、汇总统计、定时上报等工作。
七、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实施重残补助的评估、督导和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把关,应补尽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截留、挪用补助经费的,责令其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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