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明天做准备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中你所有智慧,制作方案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更好落实领导下达的任务,我们要提前写一份具体方案了。方案可以减少工作中的迟滞和等待时间。我们应该如何着手写一份方案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壮大县域经济,建设和谐繁荣××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特别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2、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与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在行使审批权力、执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3、坚持思想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针对性的教育,促使干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对违纪干部要从严查处,运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维护监督的严肃性。4、坚持依法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监督,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法制化。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体系,做到经常化、规范化。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监督合力。三、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1、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疏理,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班子会、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财务、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县委组织部将在近期抽查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2、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月报制度,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成员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将了解掌握的干部问题性信息及时报县委组织部,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3、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其成果运用等制度,保证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建立“一把手”届中审计、任职满3年进行审计制度,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4、坚持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各乡镇、各单位必须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政绩公示制度,述职期间将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述职述廉和政绩公示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委组织部。5、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建立干部推荐、考察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干部推荐、考察、决策上失误、失察或隐情不报,造成用人失误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二)实施动态考核,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作用。要加大动态考核力度,争取每年动态考核四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切实强化对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努力做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1、要进一步完善动态考核内容。动态考核除注重考核班子整体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外,还要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成本”,即其为取得政绩所付出的投入和代价,并综合评价出政绩与其“成本”之间的内在关系。2、建立动态考核信息库。考核组要对每一次动态考核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形成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要建立工作档案,形成动态考核信息库,随时为领导决策和组织考察提供确实可信的信息。3、要注重运用动态考核结果,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组织部门形成动态考核结果后要及时上报县委,对团结、实效、业绩突出的班子和成员要予以表扬和鼓励,对涣散、低效、业绩平平的要予以批评和诫勉谈话,或者坚决予以调整,问题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4、加大信访调查工作和督办督查力度。对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工负责,加大力度,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执法执纪机关查处。(三)突出重点,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要突出对重点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象的监督。党政“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对象,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成员单位对收集到的关于“一把手”的问题信息,不论大小都必须随时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部门进行动态考核时,要特别注意了解和掌握“一把手”的情况。2、要突出对重点内容的监督。要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和调动、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进行监督。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厉查处“买官卖官”,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3、要注重关键时期的监督。在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职务变动、工作调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等“关键”时期,一些人会大兴行贿受贿之风,对这一时期的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加强监督。4、要注重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要采取回访考察、走访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干部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进行有效监督,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情况,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问题,并逐步摸索出一整套工作机制和方法,使“八小时之外”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四)加强联系合作,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1、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交流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共同落实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制度,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2、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有组织地搞好民主监督,每半年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的评议活动。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方法和途径。3、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和威力。在电视台开辟干部监督专栏,宣传干部监督的意见和内容,实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4、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法制的监督作用,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该法办的法办,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做表面文章。四、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1、实行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在单位、部门的干部监督负总责。班子其它成员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负有教育和监督责任。干部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监督意识,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又真正负起监督同级和下级的责任。2、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工作网络。县委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由组织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纪检委、监察局职能作用,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实施监督,形成合力。各基层党委(工委)也要明确责任部门,统一协调好各部门的监督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工作指导。3、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改进方法,提高监督干部的整体素质。4、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认真总结在实施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F132.com精选阅读

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规定


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规定

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规定

编号:版权所有
颁布日期:20xx-12-31
实施日期:20xx-12-31
颁布单位:中共海南省委
第一条为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支持和规范舆论监督工作,保证舆论监督工作的正确导向,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益,提高舆论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舆论监督,是指省内新闻媒体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者公开报道的方式,对党的各级组织、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揭露并促使其解决的活动。

第三条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媒体,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二)遵守国家法律、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忠于事实,准确报道,坚持真理,明辨是非。

第四条舆论监督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严格自我把关,各地方和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善于运用舆论监督改进和推动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主动配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制度,方便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

第六条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直接负责舆论监督工作;加强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和完善新闻媒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舆论监督工作程序,保证舆论监督职能的正确、有效行使。

第七条对于舆论监督报道披露出来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上级领导有批示的,要及时报告。

对于被公开监督报道的问题,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有关问题的整改过程和处理结果,保证舆论监督的实际效果。

对舆论监督报道的事实或者观点有不同看法的,可向刊播该报道的新闻媒体或者其上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反映。

第八条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依照规定进行的采访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稳私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外,接受采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地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依法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应当在法定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事实。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报道活动和人身安全。新闻工作者在采访中遇到围攻、殴打、被侵犯人身自由及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因舆论监督报道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干扰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主管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条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省委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全省舆论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定期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向新闻媒体提出采访建议,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积极、正确地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和沟通,采访中掌握的重要情况或者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党和国家机关通报。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应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采访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被监督对象的意见,确保采访、报道的事实准确无误、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应当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尺度,立足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不得渲染、炒作。

第十三条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新闻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守则,严格遵守新闻采访报道程序,坚持请示和稿件送审制度。

舆论监督稿件刊播前,新闻媒体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报道的问题,要通过内参反映;把握不准的问题和敏感性强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出现报道严重失实的,刊播媒体应当及时纠正并公开澄清。给被报道者造成名誉或者其他损失

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规定第2页

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在报道中故意歪曲、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的纪律或者法律责任。

新闻工作者在舆论监督报道中有发泄私愤、介入个人纠纷、搞有偿新闻、敲诈勒索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上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必须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省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省内新闻媒体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省委宣传部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实施意见
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法办案程序
1.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办案人员,必须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才能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必须两人以上执法。
2.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严格执法人员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回避制度的程序,凡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报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回避。
3. 严格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凡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必须及时报请*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情况紧急现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采取强制措施,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4. 严格处罚告知程序。严格行政处罚前的告知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不告知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办案机构要健全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制度,凡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认真复核;法制机构要健全听证制度,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依法组织听证。
5. 严格执法办案监督。*纪检组要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杜绝违反程序办案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规定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各项规定,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杜绝行政许可过程中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等不廉洁行为发生;坚决杜绝办空证,降低标准办证等行为发生。纪检组要不定期开展回访,发现不廉洁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当事人。
(三)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规定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说明制度,凡是同一类型案件处罚幅度不一的,办案人员在报案审委员会审核时,要书面说明情况,确保自由裁量权规范。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行政处罚案件,在追究办案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审核人员、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贯彻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执行禁令
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或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无故拖延、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执法;严禁着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严禁下达办案和罚款指标;严禁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吃、拿、卡、要、报;严禁违反执法程序,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审核。纪检组要通过明察暗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该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坚决移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布,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机关管理工作
1. 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全*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完善考勤签到制,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现象,如遇请假、参会、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在签到表上注明原因备查,届时将结合实际予以通报。
2. 严格带班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
3. 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公车入库停放制度和驾驶员岗位责任承诺制等。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和公车私驾,严禁动用公车出入娱乐场所等消费活动。
4. 严格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逐级审批,杜绝请霸王假、电话请假。
5. 严格机关后勤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增强节约用水、用电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认真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6. 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逐级负责责任制。凡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对贻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7.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市“十一项规定”和区“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纪检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随访调查,案件结案后的回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作风粗暴、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影响执法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第2页

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在做出处理的同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凡被问责的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待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分。若被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辞职或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开除。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讲人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导致干部违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外,对监督检查者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组织领导
我*将作风建设列为全局性大事来抓,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作风督查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同志任主任,具体组织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要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紧、抓严、抓实,努力在全*广大执法人员中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大兴创优争先之风、大兴亲民为民之风、大兴勤政廉政之风,推动我*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大转变、大提升。
***(室、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纪检组要对各部门工作纪律、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办、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根据《××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责任追究补充办法(试行)》(郫规效办〔〕2号)和县纪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通知》(郫纪发〔〕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效能建设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机关效能有新提高,发展环境有新气象,为推进“两个加快”和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组长:孙锐;副组长:叶伟、谢锡智、闾素娟、唐林、黄涛;成员:陈锦、张宗合、邓雯、王善琼、屈红、刘治和、雷宏、王涵。
领导小组下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督查小组,由局分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组成,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邀请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暗访等方式对局属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围绕作风建设,认真查找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系列问题:
(一)查找解决责任意识不强,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和避免履职不到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推行职位代理制。
(二)查找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深化规范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优化报建服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查找解决纪律松懈、作风散漫的问题。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强化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佩证上岗制度、外出告知制度等建设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管理、监督责任,克服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查找解决进取心不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倡导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作风;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执行不力等问题,保持干部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形成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
四、督促检查
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着重检查干部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及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
(一)政令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政令不畅,执行政策走样、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存在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热情不高,推卸责任,遇到问题和矛盾就推、拖、躲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情况。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两头受理、政务公开不规范、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
(四)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存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不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审批事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或以规范服务为借口不作为、行政效率下降等问题。
(六)承诺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只承诺不兑现,或重承诺、轻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七)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行政不作为,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等问题。
(八)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散漫、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五、严格奖惩
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将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督查考核结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抓得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督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建设局内部督查中发现问题或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发现1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工作性津补贴的50%,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工作性津补贴50元,扣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分1分。
(二)县级相关部门督查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现1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补贴和年终考核奖的50%,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工作性津补贴100元和年终考核奖的20%并予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第2页

诫免谈话,扣部门分管局领导年终考核奖的10%,扣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分2分,取消部门和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省市相关部门督查发现问题或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现1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补贴和全部年终考核奖,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工作性津补贴200元和年终考核奖的50%,当事人作待岗处理,只领取基本生活费,对部门负责人按相关组织规定进行处理,扣部门分管局领导年终考核奖的30%,扣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分5分。
部门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给予免职处理。
六、工作要求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提高执行力。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各党组,市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人才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何合理使用人才,科学管理人才,有效开发人才,关系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我市人才队伍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尽合理、分布不均衡和机制不活、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关键是人才。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营造和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为突破口,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大力加强党政领导人才、公务员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技工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六支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全市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绩效显著的人才队伍,到2018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4万人以上,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占到20%,高级职称人才达到130人,入选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达到100名,各类人才占到社会总人口的10%左右。 二、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抓手,全面提高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 4、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真正把干部看准、选准、用好,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到省外、境外、国外考察培训;重视学历层次提升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学历培训,继续办好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力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到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45岁以下干部的学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一个层次;围绕“旅游立市”战略,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熟悉经济管理、财务金融、外经外贸和城市规划建设、旅游开发、企业经营的高素质干部,尤其要培养一批既懂经济管理,又熟悉党务工作的复合型党政正职领导人才;完善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真正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加大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注重实践锻炼,按照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专门培养、后备人才全面培养的要求,坚持干部上挂、下派和外派制度,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到外县市党政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挂职锻练,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和骨干企业任职或挂职锻练,提高年轻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整体素质。
5、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和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构建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群体、中青年技术骨干群体和支柱产业人才群体,优化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他们的技术创新能力;每年选拔一批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外院校、院所进行专业培训和进修深造,参与科研课题和重大项目的协作攻关,了解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知识,增强科研创新能力;高薪聘用紧缺专业岗位的人才,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网络,有计划地聘请一批专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经济顾问、投资顾问、城建顾问等有关专业领域的顾问,提高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6、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外进行考察培训,每年选派一批培养潜力较大的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外出培训,或到省内外知名国企、民营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上挂职锻炼;要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人才期市”,实施由人才交流中心牵线搭桥、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引进人才的新模式;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7、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高技能技工人才队伍。加紧实施高技能技工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市职教中心、就业培训指导中心要面向市场培养各种急需的技工人才,各行业、企业单位要优先在外语、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矿产、建筑等专业领域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分层培训、以师带徒等途径和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和技术工人整体素质的提高。8、以提高科技致富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认真落实《敦煌市2003-2020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农业院校、农广校、农村职业技术学校、“星火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办好各种形式的农村干部大中专学历班和短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星火培训”等培训班次;每年完成“绿色证书”工程培训任务1300人,新培养农民技术人员500名,使青壮年农民和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获得绿色证书;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农民技能鉴定、证书核发等工作;大力推进以农业高新技术和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的农村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带动致富信息化工程,加快构建农村信息化平台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步伐,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全面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三、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9、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学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党政人才的评价,要制定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意见和业绩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尺度,激发各级干部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要突出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的指标体系,重在市场定位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全市企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评价,要积极探索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学习意识、竞争意识和创造意识,使全市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和技工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办学水平,继续搞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创办优质高中和职中,大力实施培育名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工程,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全面落实《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年终考核、创优评选相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和学习培训证书、干部学习档案制度,积极推行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改进培育培训方式,坚持把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市内培训与市外培训相结合,对各类人才进行分层、分类、分级培训,建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宣传部、党校、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人才培训责任机制;加强人才培训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和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建立面向全市经济综合部门、乡镇、街道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人才培养基地;选择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学习教育和研修基地,将我市各类优秀人才、年轻干部、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分期分批地选送到有关基地学习深造,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拓展思维,提高素养。 11、完善人才选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进行“一推双考”、民主选举,乡镇和市直机关中层职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职级工资向岗位绩效薪酬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疏通非公经济组织、农村和社会组织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渠道,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评审管理、人才市场备案、网上公示的评审制度,逐步建立标准统一、自主申报、行业评审、单位聘用的技能型人才成长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证。12、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学有所长、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无论是领导人才、管理人才,还是科技人才,都要大胆使用,破格提拔,让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制,充分发挥经济利益与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设立敦煌市“科技进步创新奖”、“杰出人才奖”、“科技功臣奖”等奖项,定期进行评选表彰,对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专利发明、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保留原身份待遇;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年薪制,加快人才资本的集聚和提升。13、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大力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把分别由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分管的劳动力、人才、毕业生就业市场功能整合,集中办好敦煌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各类人才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建立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人才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认证制度,强化专业培训、年度考评和跟踪监管,促其规范运作;建立统一高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类型市场中介机构,培育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权益维护、联系沟通等方面的功能;打破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行业和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14、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大对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急需的旅游、财贸、经济管理、企业营销、工程技术、规划、城建、农业、医卫、高中教育及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在招才引智模式上,采取长期聘用式、协议聘用式、结对挂靠,外建基地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由人事局牵头,建立“一条龙”联动服务窗口,各有关部门要在工商登记、投资准入、税费征收、土地使用、金融支持、项目贴息等方面为人才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事业单位接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不受单位编制和增人计划限制,直接办理手续,引进本科和中级人员免于考试;对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和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要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妥善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以优惠的政策广揽急需人才;放宽部分高级专家退休政策,重要紧缺岗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能坚持在科研、推广、生产和教学、医疗一线工作的,经批准可在法定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退休时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重视抓好人才二次开发,采取返聘、兼职等多种方式继续发挥其在课题攻关、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的特殊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15、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市委成立人才工作及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统分结合、协调有力、高效运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要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强化对人才工作的考核管理;组织、宣传、人事、党校、计划、旅游、经贸、财政、农林牧、文教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各自在组织宣传、业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制定人才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各级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我市人才工作。
16、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列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使用,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和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安排人才资源开发经费,认真落实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和科技三项经费,用于专项支出;对自学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按单位70%、个人30%比例分担,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继续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列支;广泛争取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和经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投入,促进人才的有效开发和使用。
17、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把人才工作作为今后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市的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下大力气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强化全社会的人才工作意识,以人才推动发展,以发展造就人才,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8、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若以往的政策制度与之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条款,以此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七、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殡葬改革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窗口服务,实施骨灰有序流动,治理乱埋乱葬,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毁林建坟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用地审批关,依法对违规占地建坟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扰乱殡葬秩序的不法分子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殡葬管理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惩处;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殡葬改革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先创优条件,并及时曝光殡葬改革过程中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
3、充分发挥县区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区卫生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县(区)医院、县(区)中医院和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给予定项补助,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卫生监督所和县(区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县区人民政府举办,县区卫生局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合理布局,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5、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办,也可由村集体或乡镇卫生院设点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认真组织实施中、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力争到2011年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债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经费,由省级承担,前期费用由县区政府解决。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每建成一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奖励2万元,一般卫生院奖励1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7、完善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2019年起,省上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力争到2020年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同时,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村卫生室设备装备,省上按国贫县每村3000元、省贫县每村2000元的标准补助。市上对平利、石泉两个省贫县差额部分,按每村10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到位。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8、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从2019年5月1日起,县区级财政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单位负担的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等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逐步增加,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9、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上承担,其他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上承担50%,县区承担50%。
10、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卫生、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乡、村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在职人员培训覆盖达到100%。
11、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

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12、落实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村镇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
13、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4、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对县区、乡镇、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鼓励符合资质的医药企业到乡镇开设药品销售网点,方便农民就近购药。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5、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行和完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报销直通车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16、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五保户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17、设立扶贫病房。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设立扶贫病房,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扶贫病房的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病床的10%,住院费、检查费减免20%。全市各级政府要提高并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
八、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18、政府要对农村卫生负总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健康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减少农民医疗支出就是扩大农村再生产。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规划,强化措施,保证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事权划分,强化责任,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
3、充分发挥县区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区卫生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县(区)医院、县(区)中医院和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给予定项补助,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卫生监督所和县(区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4、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县区人民政府举办,县区卫生局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合理布局,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5、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办,也可由村集体或乡镇卫生院设点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认真组织实施中、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力争到2011年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债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经费,由省级承担,前期费用由县区政府解决。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每建成一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奖励2万元,一般卫生院奖励1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7、完善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2019年起,省上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力争到2020年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同时,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村卫生室设备装备,省上按国贫县每村3000元、省贫县每村2000元的标准补助。市上对平利、石泉两个省贫县差额部分,按每村10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到位。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8、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从2019年5月1日起,县区级财政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单位负担的部分及按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等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逐步增加,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9、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上承担,其他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上承担50%,县区承担50%。
10、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卫生、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乡、村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争“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在职人员培训覆盖达到100%。
11、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12、落实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村镇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
13、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4、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对县区、乡镇、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鼓励符合资质的医药企业到乡镇开设药品销售网点,方便农民就近购药。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5、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扩大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行和完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报销直通车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16、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五保户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17、设立扶贫病房。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设立扶贫病房,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扶贫病房的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病床的10%,住院费、检查费减免20%。全市各级政府要提高并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
八、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18、政府要对农村卫生负总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健康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减少农民医疗支出就是扩大农村再生产。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规划,强化措施,保证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康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事权划分,强化责任,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