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附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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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办〔2016〕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环境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公开理念,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强化能力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公开重点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规范高效地抓好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同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按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坚持“周巡查、月统计、季通报”等现有工作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新的工作举措和监督考核细则。鼓励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府办〔20**〕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切入点,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目标要求
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全面推进民政系统的办事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政系统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遵循六项原则。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民政工作信息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三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可信,结果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和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坚持职能定位的原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应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五是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配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切有碍稳定的事项不能公开。六是坚持保密审查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公开内容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信息。全面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上级民政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政府采购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信息。
2.反映民政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服务承诺;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向社会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公开承诺、违诺违规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信息。
3.需向单位内部主动公开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收支情况;大型专项活动经费开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选拔干部情况;队伍建设、年度考核情况;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当面递交申请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公开的信息。
五、公开的形式
要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四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五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布通告等形式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推进公开
1.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规范要求,列明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审批时限及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
2.推进民政监管执法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监察监管力度,依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进保障性住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等内容。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医疗救助人次及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优抚安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团登记、婚姻登记等业务数据。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2.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时,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等。充分发挥媒体在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方面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媒体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创造条件。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配合做好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城区编办、法制办负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城区法制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城区发科局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整合工作。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兴宁区地税局、兴宁区国税局负责)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4.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城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公开财务状况。(城区经信局牵头)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城区农林局负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城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城区民政局负责)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城区人社局负责)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农村住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城区住建局、东沟办负责)
5.推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完善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城区征拆办、土地储备分中心、国土分局负责)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城区环保局负责)
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城区教育局负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城区卫计局、食药局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城区政府年内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回应社会热点工作。城区政府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城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转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办好政府热线电话及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城区政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同时,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对于在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城区政府将适时对城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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