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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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保障全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根据平安指办发〔xx〕2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建筑施工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收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在全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基础上,突出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努力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好转。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在建工地施工防护、桩基施工、临边防护、脚手架安全网使用、临时用电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落实情况。
1、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管理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报先建等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的行为;施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转包、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肢解工程的行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否参与违法违规工程建设的行为。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出租出借资质证照等现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相关安全监理内容,对入场的队伍与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情况,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查并监督实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对行业监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是否存在不履行相关责任、不认真进行整改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改,以及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是否存在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有否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故意瞒报安全事故的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安拆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主要承重结构无缺陷,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临时工棚与建筑设备的安全距离;塔式起重机防碰撞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重点排查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施工工艺、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4、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安全情况。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小横杆、连墙件设置、悬挑脚手架后端锚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土方开挖、桩基工程和基坑支护安全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变形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主要支护结构质量检测是否合格,有无存在裂缝、渗水等现象;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春季防火、消防和临时用电安全情况。施工现场是否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和验收手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系统是否符合TN-S系统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外电防护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春季气候干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临时用房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明火作业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三、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xx月x日-x月x日
x月x日:由镇乡建办组建专项执法检查组,制定排查台帐,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
x月x日-x月x日,分四个工作组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检查表中,建设、施工及检查组都要签字。
x月x日-x月x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住建局。
x月x日-x日,乡建办要将本次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
四、工作方式
为确保本次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由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督查,镇乡建办牵头,分四个工作组,全面开展此次活动。
(一)强化隐患排查。坚持“深查、细查、全面查”的隐患排查原则。要严格依照检查项目表的检查项目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内容细致,程序合法,履职不越权、不缺位。对排查出来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要全部登记造册,及时汇总上报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实行动态监管。
(二)加强隐患整治。隐患整治工作要坚持真改、快改、彻底改。要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动态管理要求,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切实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等行政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第一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整改不到位的,第二次下达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的隐患拒不整改或任其长期存在的,第三次依法关闭取缔。
(三)严格行政执法。要坚持严治、狠治、联合治,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执法要与安全监察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法。对于需要以执法促整改的问题,要强化联合执法,顶格处罚,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执行执法部门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四)加强组织调度。镇乡建办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本次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全面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确保能够及时全面的排查并整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
近年来,广东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未能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欠、缺、损、瘫”问题比较普遍,“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X〕15号)以及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分类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城中村”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以“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为主要对象,严格按照“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见附件)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的通知》(粤公通字〔XX〕320号)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以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对象,重点查处整治以下问题: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筑消防设施被擅自关停,不能正常运行;未制定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三)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城中村”为对象,重点整治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三个基础”(基础组织、基础制度、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10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地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营造有利于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做好调查摸底表格的发放和收集工作,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彻底摸清“三小”场所、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和分类建档。
(二)统一整治(2010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要通过以点带面等形式,开展示范街、示范村、示范片试点活动,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进行整改,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多用途救生梯、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安全技术,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城中村”的“三个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对火灾风险的平抑作用。要建立健全由公安、安全监管、工商、文化、建设、劳动保障、市政、供电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建技术整改服务队、安全巡查队,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当地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珠三角各市和汕头、揭阳市要开展一次“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已有成效。
(三)检查总结(2010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列入整治的场所逐级开展检查,查漏补缺;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省公安厅将于10月中旬组织省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并通报全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把整治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确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取得实效,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始终,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合力。要把三项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逐个整治、逐一过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附件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
一、小档口
小档口内原则上不住人。确实需要住人的,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住人区域须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二、小作坊
设置封闭楼梯间;设置逃生出口和逃生软梯;配置消防卷盘、灭火器、警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有住人的小作坊设置简易喷淋装置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区域应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非住宿区域进行分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三、小娱乐场所
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场所内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安装简易喷淋装置或消防卷盘、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警铃),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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