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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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以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建成中型水库×座,小(一)型水库×座,小(二)型水库×座,其它小型水利工程××件,初步形成了供水、灌溉、防洪为一体的工程网络体系,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抗御水旱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一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二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三是水价偏低,良性的水价机制难以形成;四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经营困难。这些问题导致我县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病险突出,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而且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为保证我县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精神和《××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按照省、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三步走。2003年为准备阶段,做好调查研究,完成经费测算,搞好试点,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04—2005年为实施阶段,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深化内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6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改革的原则
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切实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小型及其以上规模的国有水利工程。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未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的,同时纳入此次水管体制改革的范围。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管理。
(2)小(一)型水库、集镇饮水工程,原则上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委托乡镇管理的工程应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3)收回小(二)型水库管理权,包括0.3m3/s以上引灌沟渠,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4)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根据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属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管理,属农户所有的由农户自主管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期排除险情。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县管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乡(镇)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它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
县水利局管理的中型水利工程,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具有灌溉供水、集镇供水等经营性功能,虽有一定经济收益,但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座小(一)型水库和×座小(二)型水库,主要承担农业灌溉任务,兼有防洪、排涝功能,均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核定。各水管单位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认真测算定编、定员,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1)岗位设置
按照部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根据“两定”方案测算,两座中型工程及小(一)型、小(二)型水管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5个,××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4个。
小(一)型及小(二)型水库岗位设置,每座小(一)型水库管理所设置4个岗位,每座小(二)型水库管理所设置2个岗位。11座小(一)型水库和105座小(二)型水库,共设置岗位254个。
(2)定员
根据以上要求,对县管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各类岗位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中型工程水管单位岗位定员表
水管单位名称
定员数量(人)
合计
非公益性
公益性
××水库管理所
25
21
4
××水库管理所
24
17
7
合计
49
38
11
小(一)型水库11座,定员44人,小(二)型水库105座,定员210人,共254人。
(三)全面推进水管单位改革,严格资产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年龄偏大、素质差、水平低的部分职工实行内部退养或待岗,退养或待岗期间,依据人事劳动的有关政策发给基本生活费或退养金,退养人员到退休年龄,一次性办理退休手续。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
2、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资产管理。对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要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以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划分。将经营性部门转制为水管单位下属企业,做到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核定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项目。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的投资经营活动,原则上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进行,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剥离出来,逐步推向市场。
为保证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同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同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
1、逐步理顺水价
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农业用水水价按实际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税金、计提合理利润基础上确定。水价要根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分步到位。
中型水库工程水价成本测算表
单位名称
农灌水价
(元/m3)
城镇供水水价(元/m3)
备注
××水库
0.11

现状水价
××水库
0.20
0.49
根据××水利工程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拟定中型灌区水价改革计划。××水库农灌水价:2003年至2005年,0.06元/立方米,2016年至2020年,0.10元/立方米。从2011年起,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通过逐步调整,使水价逐步达到供水成本。非农业供水水价按供水成本一步到位。××水库农灌水价0.11元/立方米,为水库现状成本核算水价,不能作为水价改革依据,待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水价成本核算,拟定水价改革计划。
××水库水价调整时期及价格表
供水时期
农灌水价
(元/m3)
城镇供水水价
(元/m3)
时期
年度计划
支渠进水口
水厂原水表
第一时期
2003—2005年
0.06
0.49
第二时期
2016—2020年
0.10
0.49
2011年以后
适时调整农灌水价,逐步实现按成本价计收。
乡(镇)管理的小(一)型、小(二)型工程,在水管体制改革中,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水价改革计划。供水价格按供水成本逐步到位,原则上要能确保管理人员工资和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经费的来源。
2、强化计收管理
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逐步推行计量收费。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方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严格禁止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时任意加码截留。收取水费时,要实行公示制,接受民主监督,规范收费行为。非农业用水必须安装原水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
(六)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实行不同的财政支付方法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供水价格未达到成本水价计收前,缺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贴,供水价格按成本水价计收后,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财政不予补贴,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预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水利管理站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为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同级政府要合理调整水利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一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根据云政发[1997]101号《云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从2003年起,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足额到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于同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建设基金使用结构为:55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水利工程维护,15用于应急渡汛)和同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岁修费,实施中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给。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管护资金的来源,按“收支两条线”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七)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税收及社会保障政策
1、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县水利局和水管单位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旅游、水产养殖、农林畜产,建筑施工以及渠系维修养护等具有行业和自身优势的项目。利用水利工程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或企业,要优先安排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在理顺水管单位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把经营项目的剥离与分流人员的安置结合起来。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各类水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水管单位要为职工建立各类补充保险。事业性质的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非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水管单位解决。改制前水管单位所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由同级财政解决。
3、税收扶持政策
在实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经税务部门核准,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立项,不得审批、转报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管理机构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
(九)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使其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根据工程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形式认真落实管理主体。一是由乡(镇)组建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将工程安全、清淤维修、供水管理、水费征收、工程的日常管理等任务下达给工程管理所,乡(镇)水利管理站则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任务的落实。二是以受益户为基础,组建工程灌溉管理委员会(受益户代表委员会),履行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管理由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聘用专人负责,工程清淤、维护整治、水费征收由工程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组织广大受益户共同落实,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对受益范围小的微型水利工程可以明确由主要受益户所有,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
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资源,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坏。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法制建设和完善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规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3、强化安全管理
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利工程及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项目。不得将水利工程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顶确需兼作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未经批准,已作为主要交通通道的,要限期实行坝路分离,对堤防要限制交通流量。
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为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涉及改革的主要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县发展计划局、地税局、财政局、人事劳动、水利局以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局职责:负责水管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组织试点日常工作安排,上报测算的基础资料,代县人民政府编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财政局职责:建立××县水利建设基金,筹措岁修资金,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公益性资产管理各种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两定”方案和有关测算定额标准,对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经费进行测算,测算审定固定资产,严格划分公益性资产和非公益性资产。
发展计划局职责:测算审定水价成本并制定水价,按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水价改革,做好报批手续。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费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并测算审定水管单位定岗、定员编制,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地税局职责:参与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的核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固定资产折旧率,对水管单位和分流人员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各乡(镇)要参照《××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乡(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内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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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结合我城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城区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个、抗旱服务队1个。即大塘灌区管理所、大王滩灌区管理所和城区抗旱服务队,全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实际灌溉面积2.18万亩。其中大塘灌区管理所管辖水库1座,总库容33.36万立方米。
**区是南宁市新成立的城区,管辖**镇、那马镇、大塘镇、南晓镇、那陈镇共5个镇。辖区水利设施较完善,初步形成防洪、灌溉、人饮、排涝等水利工程体系。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对抗御旱涝灾害,促进工、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制不活。表现在:1.水管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单一、少,经济力量薄弱,又得不到国家相应的配套的政策、资金扶持,无力对水利设施进行良好的养护;2.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漏水、跑水严重,增加供水成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农民用水费用偏高。3.供水价格偏低,低于供水成本,又无从补偿资金来源途径;虽然《水法》明确规定水是商品,但每年必须服从抗旱的需要,指令放水,水费片收困难;4.水管单位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对农民欠费、拒缴水费问题,缺乏有效的措施。以上的这些使单位经济步入困境,工程维修难以为继,形成恶性循环,缺乏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1.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①渠系工程严重老化。表现在渠道漏水、渠道边坡崩塌及渠底淤积严重,渠系附属建筑如水闸严重损坏,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的利用率低;②单位管理房设施条件差。目前大部分的管理房是建于五、六十年代的瓦房,破损相当严重,有些已成危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③机电设备严重老化。相当部分设备目前已报废,据调查,目前大王滩灌区管理所的机电泵站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2.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由于水费难以征收,单位无法拿出资金对机泵设备、渠系等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虽然每年上级部门都拨水利农水切块资金作为水利系统年度运行经费,但数额有限,所需维修项目又多,且面上水利工程维修已占一部分资金,用于国营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短缺。造成渠道跑水、漏水严重,过水能力降低,甚至无法通水;机泵不能正常运转,灌溉面积逐年减少。水管单位原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仅灌溉2.18万亩。
(三)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供水价格尤其是农田用水价格机制与目前的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
1.水价标准低。目前我城区各水管单位所启用的水价是按邕政发[1996]2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进行收费,为24元/年·亩。按照现在每亩水田每年800m3计,每方水的价格仅为0.03元,这个价格连管水、护水的成本价都不够。
2.没有形成供水体制。目前采用的是指令性统一的灌溉供水,而水费的征收却是挨家挨户的去收,造成缴水费的得不到水,得到水的拒缴水费。
这些问题给**区的水利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带来极大障碍,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健全符合**区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水费计收办法;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法规支撑体系。
(二)通过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在**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逐步建立一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及对象
**区2个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抗旱服务队及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四、改革内容、办法及措施
(一)优化组合、合理定性
目前**区水管单位既承担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管护等公益性任务,又具有供水等经营性的双重功能。根据国办发[2002]45号和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精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确定为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水管单位公益性投入的资金比较大,多年来公益性部分的收入,除财政扶持外,收入甚少;经营部分的收入除了用于折旧、维修等支出外,仅能勉强维持职工的基本生活,还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的能力。因此,在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能力的情况下,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以经营性亏损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办法: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对各水管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测算与每年单位总收入情况来确定补贴比例,(具体补贴额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03年人员经费定额测算情况表》)。根据《测算情况表》中城区财政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险费三项总额的一半负担,按定编标准核定为52人,测算三项总额为83.27万元,需财政补差40.18万元,补差率为48.25%。财政补贴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补贴数额每年一变。从2016年起,由**区水利局在每年年终,根据各水管单位人均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变化进行测算,并提出补贴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拨支。根据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规定,今后,凡通过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后条件成熟的单位,将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经营性部分逐步推向企业化管理。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为了理顺体制,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区水利工程管理继续推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强化管理职能。**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维护、技改等资金的投入,并对投入资金的使用和资产管理以及水利工程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挪用水利工程资金和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管单位的责任。
**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对水利工程负有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监督使用和资产管理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负责协调成立村级用水组织,协助制订用水组织章程,发动用水组织与水管单位签订供水合同,督促用水组织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水管单位的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做好供水计划,履行供水合同。
村级用水组织职责:负责宣传教育群众爱护水利设施;负责协调用水户做好用水计划、签订用水合同,按合同代收水费,并在放水前一天交到水管单位;负责组织用水户对支渠的管护、清淤,保证支渠畅通。
用水户的职责:爱护水利设施,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按时交纳水费,负责支渠、毛渠的管护、清淤工作。
(三)核定编制
原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核定编制总数82个,现在(2005年)职工总数为99人,其中:在职职工40人,临时工16人,退休人数43人。这次水利体制改革,水管单位的人员编制将根据水利部水管单位的测算要求,由以前的以人定岗改变为以岗定人。即由编制部门以各水管单位的业务量、工作性质、工种要求以及经济效益的变化为依据,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调整核定人员编制限额。根据目前各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的编制数为52个,具体分配如下:
单位原编制数现拟定编制数增减大王滩灌区3025-5大塘灌区5025-25抗旱服务队220合计8252-30
(四)推行水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岗位设置。按编制限额和按需设岗、精干高效原则,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制订《岗位说明书》。
3.竞争上岗。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工人、干部身份界限,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4.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打破过去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
5.推行水管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改变过去能升不能降的惯例。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实施方案》。
6.完善考核制度。以岗位工作任务为主体,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7.妥善安置落聘人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兴办经营性实体、在水管系统内交流、转岗培训等形式安置富余人员。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
8.做好改革后配套管理工作。五、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水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计划在2005年12月底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7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定性、测算定编、实施方案工作;
8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岗位设置和制订《岗位说明书》、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签发岗位聘用(聘任)书、总结阶段。六、加强领导
成立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农、林、水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城区水利局局长、编制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城区财政局局长、发改局局长、人事劳动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改革的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水利、编制、人事劳动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日常工作业务的开展。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要求和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一)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二)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三)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人饮安全)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 )、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包括水源及管网)。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由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
(二)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四)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20xx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第2页

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20xx年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xx〕 87号)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70号)及云南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三)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水利工程产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利工程的产权划界工作,以促进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新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乡(镇)、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实,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惠民利民为根本,以破解难题为抓手,以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体制改革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成果原则。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不断巩固,形成长效机制,为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供良好基础。

坚持稳中求进原则。文化体制改革关乎民生,关系社会稳定,推进过程中必须“稳”字当头,积极稳妥,处理好改革速度与改革质量的关系,让各项改革在稳定基础上扎实有效推进。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文化体制改革是改革这一庞大系统的子系统,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分工合作、沟通衔接、共享信息,共同推进改革。

三、改革任务

1、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职能。深入研究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成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的初步方案。完成全县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与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试点,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理事会制度的准备工作。按统一要求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完善互联网管理和舆论引导机制。研究制定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相联动的工作制度。

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由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电视村村通。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体院坝”。推进“**.百姓直通车”示范项目创建,统筹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文化示范工程,建设3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农民工文化驿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成立**县文化志愿者领导小组及文化志愿者协会,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程制度化、常态化。探索搭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的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服务。

5、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服务的管理办法,制定推动文化与科技以、旅游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整合文广新系统经营资源及资产。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做好执法装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

6、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优秀文化创作体系,打造**农民画品牌,实施**故居维修,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整体性、生产性保护机构,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推荐申报工作。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1〕175号)精神和靖办发[200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各类水利工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大部分老化失修。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粗放,大多数存在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建设、管理、使用严重脱节,致使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甚至废弃闲置,工程灌溉效益日益衰减,直接影响到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截止2003年末,我乡还能基本正常运行的水利工程有:小型水库1座,山塘9处,机电灌站6座,水轮泵4座,现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有效灌溉面为10660亩。为巩固原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调动群众兴建新的小型水利工程,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社会全面发展。
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促进民办水利的发展;
(二)对已建成的小型水利设施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建立各层次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效益衰减问题
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在改制中不流失的原则
(三)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实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六)坚持农村小型水利有偿使用兼顾公益性的原则,对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维护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对非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微利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
(七)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符合有关水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循水利规划,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五、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范围
(一)设计灌溉的面积1000亩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的水轮泵工程。
(四)小型引水,机井工程和其它适宜改制的小型水利工程。
六、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形式
根据我乡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将农村小
型水利体制改革分成六种形式:
(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用水户协会、等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确定水价及管理费用,按国家规定每年在收取得的水费中提取一定的工程维修费用,并专户存储。如工程需要抢险清淤和维修费用不足等需要投工投劳维修或筹措资金等,必须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定。对规定征收以外的费用,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并且每灌溉季度结束后,七日内向会员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二)承包: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工程所有者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使承包经营者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对工程进行经营管理,并按规定按时向工程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者享有水利工程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者一般只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看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工程所有者同意不得进行改造和扩建,承包期一般为5--10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租赁: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办法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期限内,承租者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独立进行开发和经营。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需要转让的必须经所有者同意,由所有者与新的经营者重新签订合同,承租者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租赁期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四)股份合作制:对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或现有工程资产进行评估后,把工程划分为若干股,再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出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参股建设或经营管理,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可以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入股合作,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份分红相结合,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金,用于工程的维修和改造。股份合作制采取国家。集体、私人联股合营,集体与集体联股合营、,集体与私人联股合营,私人之间联股合营等形式。
(五)拍卖:对工程设施的使用权的经营权实行公开竞价出售,由购买者自主经营和管理,期限一般为10--30年。小型水库等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益基础设施,不允许拍卖给个人。
(六)独资:独资水利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下,投资者获得开发利用水资源许可后,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行管理,拥有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可转让、继承和抵押。但经营者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范围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接受行业监督。
七、改革的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改革步骤
l、制定和报批方案。在调查摸底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对象与形式,制定改革方案,并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上报审批。现由乡、村管理的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水利站、工程管理单位及有关村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等共同制定,进行民主决策,经三分之二受益户同意后,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国资)、体改、物价。经贸、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
改革方案的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土地权属。改革形式、经营管理思路、改革所得资金用途、水利工程安全职责的落实及安全措施等。
2。界定产权。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文)的有关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1994年3月31日之前兴建,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劳所兴建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区分两种情况:现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经乡政府授权由乡水利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现由乡、村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由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行使出资人权利。凡1994年3月31日之后新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按投资比例划分产权。
3、评估资产。凡采取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形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确定底价。出资人应当以资产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拍卖或股权转让的底价。租赁基数应当根据经营现状及前景合理确定;承包基数按任务确定。
5、公开出让。小型水利工程的出让应由出资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设施管理单位职工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并提前15天发布公告。在同等条件下,受益区内农户或原承租、承包人优先。承包、租赁应实行招投标;股份合作以公开竞价或协议方式进行;
6、交纳款项。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应按有关协议交纳承包租赁企。购买款、股本。小型水利工程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的收入由出资人负责收回,作为水利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不得挪用挤占。其中,国有资产收入部分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储存。产权制度改革、资产评估的经费可以从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收入中开支。
7、签定合同。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按有关协议交纳款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书。承包租赁者。股份合作股东在办理相关证书之前,应签定合同、制定股份合作章程,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证。核准。
8、其他事项。做好工程移交和合同备案工作,制定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制度。改革后由业主向原登记注册机关报告备案。
(二)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水利站牵头,各相关取门通力协作下进行;各实施改革的村委都要成立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人员。职责、经费、措施到位。
2、加强指导。乡水利站要加强对全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乡组织工作组到村指导改革工作的开展,指导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工程点,视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改革方式。
3。掌握政策。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改革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开展工作,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偏差。
4、加强宣传。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个新鲜事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村加强宣传,在公共场所、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地认识到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农民走水利改革和发动之路。
5、民主决策。改革元论是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都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推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一事一议”制度。
6、调查研究。为保证改制工作少走弯路,不留后遗症。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选择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形式,凡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利工程不能进行拍卖,其防汛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在改革中得到彻底落实。
7、完善合同。对属改革范围进行水面承包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根据桂政办[2001]175号文件的要求,完善规范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强调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确保全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工作向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8、增加投入。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面广量大,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作支撑。各乡村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广辟资金途径,积极为改革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9、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切实为开展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保驾护航,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改革的时间安排
l、2005年10月17日前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讨论出台乡的实施方案。全乡确定选择1个工程作为试点率先进行改革。
2、12月10日前各村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负责领导和具体部署本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开展。
3、12月10日前乡水利站组织各村负责水利体改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学习领会桂政发[2001]175号文件精神和县《实践方案》精神,加深对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的了解,掌握工作方法以及开展工作的步骤。
4、12月15日前各村对本村的小型水库、电灌站、引水工程以及符合改制条件的水利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参照乡的改革试点选择1至2个工程作为本村改革试点。再由乡政府向县上报改革试点。
5、2016年元月10日前乡政府召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在2月全乡范围内逐步铺开。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10日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工程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全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根据省、州、县等关于水利改革的文件会议精神,为规范我镇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有序运行,促使《***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和确保小农水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镇水利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镇各类型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如下:小型水库5座:下河沟、沙坝、姜家垅、花溪沟、瓦匠沟;山塘6口;拦河坝1处;提水工程5处;小型灌区5个:老峡灌区、下河沟灌区、沙坝灌区、大沟灌区、姜家垅灌区;灌溉渠道55条,总长53km,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渠系建筑物15座;村级集中供水5处,分散供水13处。

二、改革前的管护情况

改革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凸显出“产权不明、无人问津、机制缺失”三大顽症,导致水利基础设施不能很好发挥效益。

(一)“权属不明”症。通常说,水利基础设施是公益设施,到底哪些归国家所有,哪些归集体所有,哪些归个人所有,需要一个定性。人们都知道,从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在投入,地方在投入,集体在投入,个人在投入,工程建成后产权怎样明晰,也需要一个定性。也就是说,权属模糊导致权责不明,哪些由政府管,哪些由集体管,哪些由个人管,哪些由县里管,哪些由乡镇管,哪些由村里管,没有形成一个章法,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二)“无人问津”症。为什么垃圾坑、断头堰、淤泥坝、污水塘比比皆是?追根溯源是无人问津。渠道两旁杂草丛生、荆棘蔓渠,渠道内渣石成堆、泥土成群;山塘内淤积不堪、弃渣成山、弃土成堡;泵站铜锈满身;管理房破破乱乱、形同虚设;水库经管紊乱、矛盾叠加。究其原因是无人管、无人问、无章法追究,留下病根是无水找政府,水不通找政府,政府不解决就上访告状,政府和水利部门被迫年年解决问题却年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形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年提意见,政府年年在投入却年年不见效。

(三)“机制缺失”症。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到底谁主管、谁负责?长期存在着管护主体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全利分离等问题,落脚点是机制缺失。尽管年年在搞建设、年年在喊管理,却年年老问题、年年老样子,根本问题是没有体制机制作保障。因此,需要配置管护主体,需要出台管护办法,需要明确管护职责,需要确立管护任务,需要制定管护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基础设施管护问题,杜绝机制上的盲区。

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极不适应全镇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迫切需要对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三、改革范围及对象

1、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山塘、拦河坝、小型灌溉泵站、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

2、灌溉渠系工程:包括大中型灌渠末级渠系、万亩以下灌区的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等;

3、排水工程:控制面积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等;

4、农村小河道:包括承担灌溉、排涝功能,流域控制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内的农村河道;

5、小型水库:我镇辖区内的五座小型水库;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100立方米和小于100立方米的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小型水电站、私营水厂和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四、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制约全镇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创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深化运行管理改革、保障工程长效运行;推行水价改革,完善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着力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镇水利服务体系,拓展水利管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构建更加科学完备有效的水利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服务社会、惠及民生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采取政策激励、资金扶持等措施,以农民为主体,牢固树立谁受益、谁主管的意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群众以组建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和管护,引导群众参与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全镇的实际情况,充分遵循广大群众的意愿,抓住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这个核心,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范管理、运行高效;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镇辖区内的水库、渠道、泵站、供水设施设备等重点水利工程,管护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的正常功能。四是坚持有效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把水利改革和小农水项目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同步推进,针对全镇的工程实施、防汛抗旱、灌溉用水、生活供水、突出全方位工作目标,实行水利改革和工程建设“一盘棋”,科学谋划、合理配置、建立机制、明确责任、整体推进。

(三)改革目标

通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四个一”目标(每一个工程一个管护主体、一份管护协议、一份管护档案、一套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确保***年***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验收全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任务。

五、改革的工作任务

(一)明晰工程产权。

在不改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所占土地权属前提下,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个人投资修建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其产权归个人所有,出资人即为产权人;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其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由受益户协商推选产权人代表;水库归县水利水产局所有,其产权人为县水利水产局;水库及山塘配套的主干渠道、专用灌溉引水渠道及泵站归镇人民政府所有,其产权人为镇人民政府;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归县水利水产局所有,其产权人为县水利水产局;镇农村单体供水工程归所辖村(社区)集体所有,其产权人为所辖村(社区)村(居)委会。所有水库、山塘、渠道、水池、水窖、泵站,各用水户享有使用权。

(二)选定管护模式。

在分类明晰水利基础设施产权和管理权的基础上,鉴于本镇地理位置和水利设施分布实际情况,拟采取三种管护模式:

1、参与式管护模式。即全镇成立用水户协会总会,以水库及灌区辐射用水户范围内成立用水户分会的管护体制,即成立***镇用水户协会,下设下河沟灌区用水户分会、沙坝水库用水户分会、姜家垅水库用水户分会、老峡灌区用水户分会、大沟灌区及瓦匠沟水库用水户分会。下河沟灌区用水户分会包括周家湾村、香沟村、梅子树村,沙坝水库用水户分会包括新溪沟村、梅子树村,老峡灌区用水户分会包括老寨村、四合村、沙子田村,姜家垅水库用水户分会包括田家寨村、施南坪村、体河村,大沟灌区及瓦匠沟水库用水户分会包括周家湾村。

通过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依据协会这个民间社会团体,出台一系列规章管理制度,把一切水事权利义务移交给协会,抓住“谁受益,谁主管”这个责任主体,活化日常考核监督,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健康运行,长期发挥效益。镇人民政府或镇水管站与镇用水户协会签订公共服务协议,并负责对安全及运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受益户共管模式。针对拦马山、大堰塘、大坪、小坳、康家沟、贵帽山6个村,由于其地理位置较为特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受益户共管模式,即由受益村组、受益户共同协商推选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并与***镇用水户协会签订水利设施管护责任书,明确防汛抗旱责任、水生态环境保护、生产生活需要、安全生产及日常管护等责任。

3、专业化管护模式。集中供水工程和联村供水工程,由县水利水产局下属的凤泉供水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的制度要求实施好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的经营与管护。

(三)落实管护责任

镇用水户协会及管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来凤县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好《来凤县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和《***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服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镇水利水产管理站的监管,严格履行有关约定。依法开展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活动。坚持“谁受益,谁主管”的原则,改善灌溉条件、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降低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镇用水户协会要全面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调度、管理、维护,并按时向用水户供水并收取水费。要服从防汛抗旱调度,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功能,特别是蓄水、引水工程,必须确保工程安全。如因实际情况需要改变的,要及时反应到镇水利水产管理站并上报县水利水产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明确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镇用水户协会及管护人员享有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并赋有7点义务: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水利法律法规,按照本镇总体水利建设规划和用水计划要求,负责全镇的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的用水管理工作。②组织兴办或受镇水利水产管理站委托管理所辖范围内农村水利工程,维护水利设施安全正常运行。③负责辖区内的水量调配,在分配的水量内合理制定用水计划,大力推广节约用水。④按照有关水费政策,负责辖区内用水户的水费签约、计收,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交水费。执行水务公开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布灌溉面积、水量和水费。⑤负责制定规范用水户权利、义务关系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⑥调解用水农户之间、协调用水农户与水管单位之间的用水矛盾,按照政策规定组织会员投劳筹资。⑦调度用水户饮水安全用水、灌溉用水,维护水利工程,参与水利规划、建设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六、工作方法步骤及时间进度

全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营造氛围、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召开会议;整理资料、发证建档”的步骤进行,按照本实施方案,各村要选定改革管护模式,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约定工程管护责任,建立工程管护制度,健全管护考评体制等,确保改革工作在全镇的整体推进。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村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及任务,结合各村实际科学制定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和管护体制问题,要摸清底数,并将实际情况着实上报给镇水利水产管理站。

(二)营造氛围、宣传发动

召开各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工作动员会。一是宣传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宣传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三是宣传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工作任务;四是发放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改革工作的公开信。

(三)认真组织、召开会议

各村要认真组织召开党员会、村名代表会、小组会。一是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二是告知自来水入户安装费用,并就水费(灌溉和饮用)收取标准征求群众意见。三是在计划组建用水户协会区域内,由农民用水户选举成立用水户协会管理小组,为用水户协会的成立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四是在受益户共管的区域内,征求用水户意见,由受益村、组、户共同协商选举出管护人员。

1、召开用水户协会管理小组会

一是各用水户协会管理小组要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大力宣传和积极引导,广泛动员用水户积极参与灌溉管理,组建用水户协会。二是确定用水户协会管理范围,并对辖区内用水户进行调查登记,填写用水户会员备案表。

2、召开用水户协会用水户代表选举大会

一是各用水户协会管理小组根据下设各用水组受益面积或受益农户数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小组用水户代表名额。二是根据各组的确定名额,召开小组会,公开选举产生用水户代表。

3、召开用水户协会用水户代表大会

一是选举协会成员和执委会负责人,制定协会管理制度。二是协会管理制度经用水户代表大会通过后,即作为协会的最高指导性文件,规定协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整理资料,发证建档

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登记发放会员证、工程产权文件、协会等相关证照,并汇总整理建档。

七、改革的保障措施和计划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我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财政、开发、农业、国土、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制,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村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加大监管,严肃考核。

根据《来凤县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和《来凤县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及《***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规定,镇里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管护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考核组对各用水协会和管护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考核。对协会考核一年一次,按照“管护机制、管护工作、管护效果、管护资料”等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对管护人员按照“工程管护、基础工作”二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

(三)强化培训,广泛宣传。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村及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大改革的培训、宣传工作力度。

镇水利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改革后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使用或经营管理,要实行年度检查审验制度。

各村及单位要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措施方案,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确保改革工作深入人心。

各村要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做好统计及简报报送工作,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确保改革资料完整。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文章标题: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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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0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和调研的通知》(怒府办〔20xx〕140号)文件精神,我县荣幸地被安排为改革试点县,这是上级部门对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视、关心和寄予的厚望。为此,我局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专门组织了懂政策、事业心强、熟悉基层工作情况的6名同志,组成调研小组,深入9个乡(镇),广泛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及一线农业技术员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汇总,通过为期12天的调研,掌握了体系建设情况,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现将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一)机构设置

1、县级

20xx年,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设立有一个县级业务主管局即县农业局,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室;下设有三个二级局,即:农经局、畜牧局、渔政监督管理局。全局共设有21个职能站所,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化,农村经济管理等五个方面的职能。分别是农村经济管理统计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农民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科教培训中心、水产事业站、渔政执法大队、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培训学校、农业环保站、经济作物推广站、瘦肉型猪统一供精站、兽医站(边境动物疫病监测站)、动物防疫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养蜂技术推广站、热经作物推广站、电脑农业推广办公室、职改办、项目办。

2、乡镇

全县九个乡(镇)中,老窝乡、鲁掌镇、大兴地乡、称杆乡、洛本卓乡等五个乡镇成立农业综合技术服务站,上江乡、六库镇、片马镇、古登乡等四乡镇单设农技站、兽医站、农经站。

(二)管理体制

泸水县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一级事业局,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事、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业务由县农业局主管的双重管理体制。

(三)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目前有一幢办公楼、畜牧综合楼、种子管理站仓库、瘦肉型猪统一供精站试验示范生产设施、水产试验示范生产基地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区域分散、拥挤,职工住房极为紧缺,农技推广所需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简陋。

乡镇少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自己的职工住房和办公区域,大部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公室和职工住房紧缺。全县九个乡镇基本没有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实验仪器设备。

(四)人员构成

1、人员编制

20xx年,人事局核定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人员编制有533人(农业270人,畜牧兽医175人,农经76人,公务员12人),其中:行政12人,专业技术人员521人(县级编制185人;乡镇编制336人)。

2、在岗人员

全县现在岗人员421人,其中:公务员8人,农业技术人员208人(县局101人,含工人23人;乡镇107人,含工人2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75人(县局24人,含工人1人;乡镇51人,含工人3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30人(县局62人,含工人9人;乡镇68人)。

3、学历情况

(1)县级

县级在岗专业人员中,以参加工作时统计的学历,中专以下有30人,中专142人,大专10人,本科3人。分别占16.21、76.76、5.41、1.62。目前,大多数人员都参加云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和本科的进修学习,已有65人大专毕业。

(2)乡镇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在岗人员中,以参加工作时统计的学历,中专以下有6人,中专217人,大专3人,本科2人。分别占2.63、95.18、1.31、0.88。目前,大多数人员都参加云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和本科的进修学习,已有86人大专毕业。

4、年龄结构

(1)县级

在187名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人员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员有60人,31岁至40岁的有90人,41岁至50岁的有34人,50岁以上的有3人,分别占32.08、48.13、18.18、1.60。

(2)乡镇

在226名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人员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员有157人,31岁至40岁的有51人,41岁至50岁的有16人,50岁以上的有2人,分别占69.46、22.57、7.08、0.88。

(五)职称情况

1、县级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第2页

术员和技术员以下的人员有29人,占15.51,其中:农技9人,兽医8人,农经11人,水产1人;助理师级73人,占39.04,其中:农技32人,兽医25人,农经7人,农机9人;中级师50人,占26.74,其中:农技20人,兽医20人,农经2人,水产4人;副高级2人,占1.07,其中:农技1人,兽医1人。初级工人11人,占5.88;中级工人14人,占7.49;高级工人8人,占4.28。

2、乡镇

技术员和技术员以下的人员有80人,占35.39,其中:农技27人,兽医12人,农经38人,农机3人;助理师级111人,占49.12,其中:农技57人,兽医39人,农经9人,农机7人;中级师32人,占14.16,其中:农技12人,兽医17人,农经3人;初级工人1人,占0.44,中级工人2人,占0.88。

(六)工资来源、福利待遇、社会保障情况

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工资每月基本保证能够按时发放。但农业推广经费紧缺,基本没有什么福利,部分乡(镇)农技人员出差、下乡的补助处于无力解决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为了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用人机制、改善农技推广服务质量,我县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以农村经济管理、种子、经济作物、植保、水产、土肥、渔政、农机、农业信息、农业教育、科普培训等多学科、宽领域、全方位、多功能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其服务手段和业务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科学技术力量发生了质的变化;农业基础地位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步伐有了长足进步并不断推陈出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向产业化调整方向迈出了战略性步伐,为解决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的加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反映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系统与新形势的要求有许多不适应,特别表现在管理体制不顺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创新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着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体系建设不完善,一线推广力量薄弱

目前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共有在岗人员421人,其中:县级195人,占46.32,乡镇226人,占53.68。。县级核定编制数为195人,全部在岗,而乡(镇)站核定编制336人,在岗人员226人,只占编制的67.26。农技推广技术装备差,服务手段落后,大部分农技人员与外界接触少,信息闭塞,知识更新慢,在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二)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全县农业科技推广系统,除了人员工资以及有限的人头经费外,县、乡财政无力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于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之中,农业科技项目投入渠道主要依靠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投入。有些乡镇专业人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连路费都报销不了,长期处于“既无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的局面。

(三)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步履艰难

我县地处边远山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全县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大多数地方不通公路,农户居住分散,有的三四家人居住一个山头,农技人员来回奔走,劳动强度大。另外,农民素质普遍偏低,对农业科技知识接受能力差,农业科技成果起不到应有的增产增收效应。

(四)服务手段落后,服务与需求脱节

农技推广人员服务手段基本还是“一张嘴、两条腿,裤兜揣着一支笔”的方式,凭经验、用老办法指导农民生产,缺乏现代的高科技服务手段,科技成果目标大多定位在高产量上,对市场需求大的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研究不够;对传统的大宗农产品技术储备的多,对具有当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技术推广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技术的环节上,对农产品储藏和加工等环节的问题研究不够,致使技术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运行机制不灵活,被动服务绩效差

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管理型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缺乏科学的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科技人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六)知识更新机制不健全,难以适应新的农业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

大部分技术人员长年累月在一线工作,与外界接触少,有的参加工作几十年也未到过省城昆明,信息闭塞,对新技术、新成果知之甚少,知识老化,形成了“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虽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断庞大,但知识更新缓慢,人才结构不合理,工作上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需要。

三、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几点建议

农技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研成果的继续和再创新的关键环节,是联系科研、教育及生产的纽带,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深化农业推广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简单地把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又不能以强调稳定而维持现状,应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推广目标现代化、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人员配置合理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推广目标现代化

就是农技推广要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的要求,加速农业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综合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从而,为农产品优质高产高效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为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保证。

(二)推广队伍多元化

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1、县农技推广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以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病虫害预测、预报和调查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农业技术咨询、培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动物疫情监测等公益性职能。

2、改革乡镇农技推广体制。根据我县自然条件和具体实际,以及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乡镇农技站、兽医站的建设和管理,农经站一次性划政府管理,将乡镇二站“三权”收回县局管理,作为县级农技推广的派出机构,承担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人员从现有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聘用,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派出部分专业人员充实乡镇,不足部分通过大专以上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3、将原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经营性服务,从公益性职能中分离出来,搞活经营性服务。同时,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将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购销大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等参加的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产业服务中心组织起来,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科技进步。

(三)推广行为社会化

1、切实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突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特别要保障基层农业推广机构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

2、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专业人员全员聘用制、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制、目标责任考核制,报酬、荣誉与绩效挂钩,奖勤罚懒,促使科技人员加强学习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及激励机制,放宽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和支持去领办、联办各类专业协会、服务实体、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场),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致富信息服务等。

(四)推广形式多样化

就是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市场的需求、产业的要求,破除就技术抓推广、各自为阵单打一的传统,树立为产业发展进行全程服务的新思维观念,围绕我县的特色优势产业,搞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

1、坚持农业科技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宣传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影电视培训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样板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我县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建基地,科技人员搞服务,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服务形式。

3、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强化对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管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考核获得了农技推广员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各类农技服务组织既要积极引导支持,又要强化宏观管理,定期评估、审验和培训,保障服务质量。

(五)人员配置合理化

根据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所需专业特点合理搭配和组装,以求改革后的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重视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人才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最重要的资源和力量,因此,要制定中长期的培训再教育计划,采取派出支请进来的形式,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轮流培训,保证人才资源储备,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改善技术结构的合理配置,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七)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科技人员多出成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建立起贡献与效益挂沟的机制,把竞争机制引入农业科技管理。

(八)深化改革,构筑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1、按照国家农业技术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把我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科技实力和活力不断增强的农业科技实体。

2、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等政府职能从事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纳入公务员管理。同时,乡镇人员归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级纳入政府职能,归口农业局管理。

3、畜牧兽医职能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兽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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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要覆盖城镇全体居民,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20xx年达到90%,20xx年达到92%以上。
2.用两年左右时间,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将困难企业职工和其他各类未参保人员纳入医疗保障,确有困难的,经政府批准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和省、市、县(区)政府对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市、县(区)政府对未纳入中央和省补助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
3.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xx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xx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元不变,20xx年提高到30元。
5.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xx年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20xx年,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达到70%至80%,县级达到60%至70%,县级以上达到45%;20xx年,乡级达到75%至80%,县级达到65%至70%,市级达到55%至60%,市级以上力争达到50%。适当降低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6.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20xx年底出台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办法,20xx年正式实施;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首先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四种大病医疗需求,再逐步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和提高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20xx年纳入统筹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不少于10种。
7.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对省政府列入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的病种提高补偿支付限额。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8.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结余过多时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9.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xx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20xx年实现市、区统筹,20xx年起逐步实现市域统筹,统一政策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实现一卡结算。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0.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在全市探索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制度。
11.探索特殊人群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办法。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和社会慈善捐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费用负担。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2页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队伍建设,保证经办机构编制和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在国家价格政策范围内,探索建立按病种付费、总额给付、按人头付费的医保费用结算方式。
13.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证)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提供并保证医疗保险卡(证)服务。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20xx年底前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间的衔接。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14.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15.逐步建立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全市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未取得驻店药剂员资格的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直接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1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建立药品诚信体系和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对药品、医疗器械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我市辖区内药品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施非现场监控并进行经常性抽检,不断加强对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抽检覆盖率,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17.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从20xx年起,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照规定使用,并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药物使用率。
18.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督,推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鼓励和引导患者选用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9.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完成每县一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扩建或迁建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三年内完成规划确定的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三年内支持全市192个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建设卫生室,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20.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支持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xx-20xx年再支持9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1.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的前提下,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资源合作。
22.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23.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落实省明确的为国贫县招聘执业医师的规定,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25名执业医师。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
24.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所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至2所乡镇卫生院,并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采取到城市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25.落实好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对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解决。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由政府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并列入预算。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本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
27.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由各级财政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1所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四)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提供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为服务重点,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残疾人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
29.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基层医疗机构考核验收基础上,确定首诊基层医疗定点机构。
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3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xx年开始,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化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开展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2.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在中央、省补助的基础上,市、本文 县也要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到20xx年每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达到600元,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实行限价收费,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3.从20xx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约7.5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约9万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对约50万名35至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为约18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改水、改厕等。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34.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备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体制,提高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3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列入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36.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xx年不低于18元,20xx年不低于20元。省、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37.公立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规范,推进医院管理的职业化、专业化。
38.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探索分层次评审的工作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交流。
39.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严格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疗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0.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
(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4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42.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按照省要求,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43.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三)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44.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45.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规范转制程序和资产资金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46.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47.根据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8.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医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配备专门力量,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49.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改革,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做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抓好财政投入的落实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动承担配合任务。
(二)加强财力保障
50.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按照优先保障、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并要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各地试点
5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县区、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
5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一)主要优势及机会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二)劣势及威胁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一)文化旅游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二)民族工艺品产业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三)文化饮食业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四)娱乐产业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五)演艺产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六)体育产业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七)教育产业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四、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一)主要优势及机会
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
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
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劣势及威胁
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
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
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
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
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
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
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
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一)文化旅游业
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
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
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
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民族工艺品产业
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
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
(三)文化饮食业
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
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
(四)娱乐产业
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
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
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五)演艺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
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
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
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
(六)体育产业
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
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
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
(七)教育产业
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
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
(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
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
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
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
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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