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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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以及绵游委办[2005]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第1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把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村委会作为村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公开的事项包括:①村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②劳动积累工的使用与安排;③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与违规处罚;④水费、电费的收缴标准和金额;⑤“四地”(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山林地)的使用、调整、审批及违规处罚,林木砍伐指标的安排⑥扶贫、救灾救济物资、低保及其他补贴的发放对象、金额;⑦土地的征用标准,征用款的管理与使用;⑧村社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拍卖、租赁情况;⑨村干部选举和干部职责、目标任务;⑩其它需要公开的“一事一议”事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予以公开。
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村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要把《方案》中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宣传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村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一系列重大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增收,切实解决号“三农”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民为本,把农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在稳定中创新求发展,既保持制度连续性,又结合实际对原有制度充实内容,完善程序,细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支部、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组织对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真正把这一关系我乡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出成效。
2、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史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没的实践中。村党支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改进工作支持村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群从观念和法制观念,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为群众做出表率。
(二)完善监管体制,规范公开形式
1、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应由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要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的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基本程序。各乡镇要指导村委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会除保持原有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外,还应通过广播、“明白墙“等其他有效形式对村务进行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三)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决策权
1、确定民主决策事项。与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类、服务类、事务类,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把涉及村集体资产转移、处置等纳入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并认真规范。村民小组的撤并和设置经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级事务中民主决策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明确民主决策形式。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根据农村不断变化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决策权。
3、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只要有1/10以上的村民联名或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也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维护民主决策权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定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归档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全体村民利益的活动,因少数人或人行为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问题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完善自治机制,确保村民的参与权
1、发动群众规范自我管理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适时引导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采用大多数群众认可的方法实现村民自我管理。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村民自治的实际,及时组织全体村民讨论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的行为,增强干部尊重民意的观念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2、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建立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相关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登记、报告制度,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提取村民对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原村民委员会在应在乡人民政府的主持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应在10日内将与村民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资产、资料如数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并完备相关手续。资产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3、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并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将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完善约束机制,确保村民的监督权
1、突出监督重点。区、乡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将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包括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财务类、服务类、事物类事项,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的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等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政府下拨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救助款物的审计力度,同时应及时将各项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在审计中查出有侵占集体、村民利益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如数退赔;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把握监督形式。乡上将及时指导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通过抓村务公开的规范和深化,实现对村务的有效监督。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把大多数村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民主评议村干部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的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及享受的补贴(工资)挂钩。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民主法治、依法治村等先进组织、示范单位、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荣誉但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果的,按命名管理权限和相关办法暂停使用直至取消荣誉称号。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村干部,切实维护村干部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应有的待遇,保护好工作积极性。对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力、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将对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不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经教育拒不改正的村干部,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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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中学校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实现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化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深化校务公开,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

二、实施方法

(一)加强“一箱、一日、两栏、三网、四会、六公开”的建设

一箱即校长信箱.设立校长信箱.各中层领导、各年级组、各工会代表、各年级自管会每月至少书面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实行重奖,每条建议奖励金200--1000元。

一日即每周周三设立校长接待日,直接面对面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存在的问题。

两栏即对内、对外公开栏。设立校内公开栏,公示本周的工作,征集师生的问题,明确解决的时限,公示解决的结果。在校门口设立校外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周的工作,征集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同时,利用这个平台,宣传学校。

三网即广播、市县电视台、校园网,利用校园广播大力宣传学校民主管理的做法,继续抓好市、县电视台“泾中风采”栏目,推介我校的民主管理、领导团队、教师风采、学生团队的精神面貌;及时更新校园网推介我校教师团队,教育教改工作。

四会即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民主议事会、教职工听证会

1.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要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听取各处室工作汇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处室工作进行点评,提前征集教职工代表对处室工作的意见,并做好民主、科学的评价各处室工作。

2、遇有重大事项时,召开临时教职工听证会。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

3、不定期召开教职工民主议事会,直接听取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中心工作的实施情况,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晓权。

4发挥党政工联席会的作用,广泛联系广大教职工,各行政领导分包备课组工作,深入各备课组,倾听师生的心声,为开好党政工联席会提供重要依据。

六公开即1、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结果公开,每年要组织评议一至二次。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差和失真,确保评议结果准确、可靠; 2、公开学校办学方向、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重大改革方案等规划计划类;3、学校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等工程建设类;4、年度财务预决算以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开支,等财务支出类;5、教师外出考察、进修培训类;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以及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选表彰类;6、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金发放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等福利待遇类。

在校内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学校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与择校生招收情况;学生校服、取暖、饮水等费用收支情况;各类奖(助)学金发放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校委会成员

四、具体分工:

1、校长同志负责整体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的工作。

2、支部书记同志负责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召开教代会,负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完善民主管理体制,教师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讨论、完善、教学活动的实施,教师评优的公开。

4、政教、总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基建项目招、投标、承包协议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的公开。负责岗位责任制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开。负责学年度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情况,教职工福利、奖金补贴,贫困生救助实施的公开。负责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宿舍、各类先进个人,单项活动评优等的公开。

5、教务副校长负责各种值班岗位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开、学生代表会的召开。

6、主管学校办公室副校长负责学校“一箱、两栏、三网”具体落实工作

7、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召开教代会,负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街道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陈坪街道村民自治(试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西人口计生局【2009】21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区村民自治(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推进建设。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逐步建立起区指导、街道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管理、街道监督服务、区级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行"'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为骨干,服务小组担重任,育龄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治能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迈上新台阶,成立陈坪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建亮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瞿顺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罗敏珍 街道计生办主任

谈春珍 街道计生办副主任

范 荣 街道服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民自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敏珍担任。

三、任务要求

(一)健全村民自治机构。试点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任副组长,育龄妇女、党员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健全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调整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二)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公约。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下简称《章程》和《公约》),《章程》要对村民生育与节育、奖励与惩罚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村民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和违反政策生育处罚条款,《公约》要体现注重村民参与、注重进家入户、注重运用落实。《章程》和《公约》草案要向全村公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正式文本,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正式文本印发张贴到户,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准则。试点村要自主地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村民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三)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待遇等设计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村计划生育专干或委托村计划生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真正体现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是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的体现。各试点村要围绕"六评六看",即:一评思想组织落实,看目标管理是否达标,二评计生依法行政,看民主特色是否体现,三评优质服务水平,看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四评活动服务情况,看协会组织"三自"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五评流动人口工作,看属地管理服务效果,六评干部德、能、勤、绩,看育龄群众是否满意,要设立村务公开栏和监督电话,印发评议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

(五)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街道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在本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突出对计划生育工作、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

(六)建立自我服务机制。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咨询、随访等服务,对本村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生育、生产、生活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进行走访;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之家。

(七)建立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体系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明确村两委会、计划生育协会、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报酬落实,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计生协会活动室(会员之家),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经常性地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教育、咨询服务。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5月初开始实施,至8月底结束。具体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阶段(5月4日-5月31日)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全街道营造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10日)制定方案。结合村情拟定试点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简称《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简称《公约》)意见稿,由村两委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把关初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入户讨论修改,让群众明白、了解章程内容实质。在起草村级《章程》时要本着求实原则,要因村制宜,不能流于形式,内容要实用,形式要多样。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讨论表决。讨论通过《章程》、《公约》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公约》。在修订讨论《章程》时要树立民主观念,从村情民意出发进行讨论修改,内容要合法,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阶段(6月21日-7月15日)签订合同书。依据《章程》、《公约》组织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陈坪街道《陈坪街道深化合同管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陈街办发〔2009〕45号)分别对城市无孩、一孩夫妇,城市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农村无孩、一孩夫妇,农村未绝育二孩及多孩、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制定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指出若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按照诉讼程序申请人院调解或裁定执行。各试点村要入门到户逐项宣传讲解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让群众明白熟悉,经司法公正后,逐户与适合对象进行签订。

第五阶段(7月16日-7月30日)总结验收。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整理档案,总结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的经验,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阶段(8月1日-8月10日)经验推广。在三个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小坪社区、东湾社区、新滩社区为村民自治试点社区。

(二)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村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材料。材料包括:1、村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2、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3、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考核通报。7月中旬,区上将组织人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分值。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政府召开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

中国共产党鸭田镇委员会

鸭田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

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墓本原则,也是党领导农村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重要经验。自1998年以来,农村广泛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农村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成功,村级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内容、范围也随之不断充实、改进和完善。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虽然农村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很多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村领导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质量不高。有的村人为割裂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关系,进行了村务公开却没有引导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村务公开不够规范,重群众往来,轻集体支出明细;支前公开少,支后公开多;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有些村一年到头公开栏都是同样的内容,甚至有个别村以假公开隐藏真相,蒙编群众和组织,致使村务公开失去了应有之义。

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村领导认识不到位和其他各种因素影响,村务公开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或者只开展了一个阶段,没有始终坚持,致使村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没有得到提高。


四是村民议事程序、规则不规范。有些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村会计或这些人的亲属担任,不符合民主理财的规定;有些村一事一议,仅是少数村民代表讨论,缺乏广泛的代表性。


五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宣传和落实上还存在盲点和死角,一些偏远的农牧民群众对村务公开了解不多或根本不了解,民主管理也基本上空白。


六是对于在村务公开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解决,影响了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七是在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共化、公开内容具体化等方面也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这一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全面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


村务公开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前提、基础和重要条件,民主管理是实施村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基层组织运行的基本方式;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民主理财是监督机制;乡村党组织的领导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关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适应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等重点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要从事后结果公开过渡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逐步做到在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村民要了解,讨论决定中村民要参与,讨论决定后的执行情况村民要监督,以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切实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1、要健全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凡是本村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乡村道路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必须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数额等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组织村民代表广泛讨论,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对一事一议事项所涉及的经费情况,均要由村委会事前作出预算,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普,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2、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要严格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对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分配、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村集体的往来债务情况实行全面公开.民主理财要实行“三员”制。村委会主任为财务审核员,村支部书记为财务审查员,民主理财小组为财务监督员。


3、要规范民主决策形式和程序。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农民群众切身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实行民主决策,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再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要强化约束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完善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要增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民主理财小组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第2页

要对全村的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予以否决.要严把“四关”。村财务账目必须经过村委会主任的审核关、党支部书记的审查关、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关、乡农经站的审计关.县乡农经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具有监督、检查、审计职能,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收入,看是否少收漏收;查支出,看是否合理合法;查票据,看是否真实规范;查账目,看是否准确相符.坚持“四审”制.一是报送审计.村级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票据报送乡镇农经站,经审计合格方能入账,过月积压的票据一律不予审计入胀.审计后,会计回村向群众公开.二是专项审计.乡农经站要不定期对村集体筹资筹劳、资产交易、建设项目等工作进行专项审计.三是重点审计.乡农经站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经济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将有关责任人提交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四是定期审计.由县农经局组织各乡镇农经站对各村财务管理工作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交叉审计.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要及时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反映。总的目标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自治制度,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管理、监督机制.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管理机制都有了很大变化,财务公开从内容、形式到公开程序都要尽快适应这一新形势和新要求,进行调整充实。


(一)公开内容


1、年初财务预算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3、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4、集体经济项目承包、集体资产交易情况;


5、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6、各类借款、欠款等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7、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入档情况。


(二)公开形式


财务公开以专用公开栏、张榜上墙、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为基本形式.要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置规范的公开栏。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采取广播、电视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财务公开实行定期公开制度,各项财务至少一季度公开一次.重大财务活动(如一事一议决定的重大辜项、重大工程建设等)要做到一事一公开。


(三)公开程序


财务公开在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指导、督促、协调下,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由村委会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1、公开之前必须对所公开的项目、数据进行认真的准备,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


2、重大财务问题先由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审核,并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予公布;


3、公开内容要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到户、到人;


4、村务公开后要确定专人负责在固定场所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5、对在公开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查处、纠正,及时予以解决.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地点、时间、承办人、审议情况、群众的疑问、问题的查处、解决情况等都要分类妥善保存,以备查阅、检查;


7、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公开时间


规定每年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的10号为“民主日”,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宣传动员群众观看.日常财务收入要按季公开,每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对村民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


乡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等与村务公开相关的事项应对村级进行全面公开:


1、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里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审批、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抚优恤情况;水电费收缴情况.


2、乡政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公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由乡和派驻站所按照“实用、方便、明确、节俭”的原则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墙和意见箱、回音壁,对于干部群众所提出的意见作出答复,并写在回音壁上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公开程序


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人大、政府加强监管和督促检查。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必要程序:


1、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2、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3、解决查处问题,改进工作;


4、建立政务公开档案。


(四)公开时间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定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的10日为政务统一公开日。经常性政务工作必须一季度公开一次,有时限的事项,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临时性较重大的政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做到一事一公开。

五、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把村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配备专门领导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于工作不重视,工作一般化,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村干部廉政建设和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各项工作。

1、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墓层组织转变领导方式.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整顿后进村支部、完善村党组织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党员民主考核监督等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2、拓展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县直财政(农税)、教育、计生、农机、土管、水利、供电、林业等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都直接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行政,要将政策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替办法、办事结果等工作内容通过基层站所直接公布到村一级,以此提高县、乡政权机关行政水平,增强权利运行的透明度。


3、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务公开。由县委牵头,农经局具体负贵,从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着力抓好示范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集中精力各自确定1一2个重点示范村,主管领导带工作组驻村工作,指导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议事程序,强化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在抓典型示范村的墓础上,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会,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为加强对乡村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实行联系乡镇制度。全面进行检查验收,以保障全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加强财务审计,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奠定基础.今年2月全区各地将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在换届之前,必须由县农经局组织乡农经站对各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实施审计.财务不清、存在经济问题不查处、不解决的换届选举不得进行.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在1月底之前,帮助指导各村全面完成财务清理和公布工作,对税费改革前已经存在的农户欠款,清理公布后,暂行挂帐处理,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清理回收。对于集体欠款,要通过努力壮大集体经济来逐步偿还.对于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村级建设项目的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要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公示。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以权谋私、多吃多占、侵吞挪用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绵游委发[2003]12号文件以及绵游府发[200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第1使村民自治工作在我乡得到进一步深化,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创建村民自制模范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核心内容,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使村委会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将村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推进我乡民主政治和两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
(一)村民自治必须在乡党委领导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村委会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民自治必须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核心内容,切实保障村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利益。
(三)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活动必须坚持与抓好农村工作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立足于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工作重点是:依法选举村委会干部;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公共卫生以及村民小组等组织;制定各项制度和村规民约;完成乡镇依法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民自治模范村、乡镇的条件
(一)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干部,依法搞好村委会班子建设,村委会干部由群众直接差额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坚持村组干部“六选”、“六不选”标准;一选有文化、知法律、懂科技的干部,不选文盲、法盲和科盲干部;二选有开拓精神、经济意识强的创业干部,不选满足现状、无所作为的干部;三选廉洁奉公,积极支持并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干部,不选游手好闲的“红眼病”干部;四选关心群众疾苦、办事公正的干部,不选麻木不仁的“甩手”干部;五选敢于扶正祛邪、作风正派的干部,不选“宗派式”、偏心眼干部;六选善于团结他人、听取群众意见的干部,不选独断专行的“家长式”干部。村委会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和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并上墙公开,做到干部任期内基本稳定。因故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三个月内补选,并保存记录资料。村委会班子团结、协调。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永久性固定标语,组织村民学习有记录,村民了解该法基本内容。
(二)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落实,切实发挥作用。村委会一般设置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妇女等委员会。各村民小组都由选民选举组长。
(三)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健全村民代表会议等各种规章制度,每10—15户推荐一名村民代表。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村委会干部会。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报告年度工作,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下属委员会都要有会议记录或记事本。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档案管理制度。
(四)发展经济办实事,社会保障有成效。有三年经济发展规划,村民收入逐年提高。每年为村民办一、二项公益事业,合作医疗、拥军优属、扶贫帮困、五保供养和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扎实,初步形成为村民提供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整治村容村貌,创建文明卫生村。
(五)加强民事调解,提倡文明风尚,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及时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建立治安联防网络和安全值班制度,无违法土葬和违法婚姻,无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开展“文明在农家”系列活动,树文明村风、民风。
(六)依法履行公民义务,全面完成国家任务。加强村民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按时完成粮油订购任务和纳税任务,遵守国土和计划生育国策,完成征兵任务。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制定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开好四个会:即领导小组会、乡上组织的动员大会、村党员干部、群众大会和典型示范现场会,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与启动和实施“富裕文明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干部、群众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依法治村观念。
第二阶段:健全组织、建章立制。按照《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村委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会等组织设置和健全情况,真正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强有力的组织体系。选好村民代表,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把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一环努力抓好,切实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对村上重大事情的决策、管理、监督作用的发挥。建好村委会办公室,一个规范统一的村务公开墙,一套完善、适用的管理制度。即:村民自治章程,干部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会议、学习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委会干部廉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民教育管理制度等。
第三阶段:不断深化,总结提高。村民自治活动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已经验收达标授牌的村要不断完善、提高;目前尚未达标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标准,逐项落实,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以点带面,在规定时限通过验收。乡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复查,对工作滑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活动,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改进村干部作风、整顿后进村工作结合;二是与“四.五”普法学习、依法治村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清理农村财务结合;四是与科技兴村,迈向富裕文明工作结合;五是与创建文明卫生村,维护农村稳定工作相结合。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以成立村民自治模范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的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
各村要由支部成员、老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此工作。
2003年月日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

企业民主管理办法


企业民主管理办法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网-]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GGG

本标准批准人:GGG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工会章程》1988—1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04—13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6—0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xx—10—23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部门

3.2 工会是XXX供电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民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职能,下设工会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3 职责与分工

3.3.1 工会办组织专职:

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民主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培训、检查与督促等具体工作。

3.3.2 工会办其它专职:

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和配合工会组织部门搞好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检查和督促等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落实五项职权,维护和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4.1.1 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内容一般为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实施决议。

4.1.2 企业的经营承包(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的订立和废止,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4.1.3 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由职代会审议决定。

4.1.4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依据之一。

4.2 完善职代会制度,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化。

4.2.1 职工代表的产生,各类人员的比例必须符合《职代会条例》的要求,召开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4.2.2 每届对职工代表至少培训一次。

4.2.3 参加企管会的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代表数不少于企管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4.2.4 修改职代会通过的方案,决议和处理提案按《XXX供电公司职代会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4.2.5 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4.3 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做到活动正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3.1 实行三级民主管理(局直工区实行二级),工会职工代表组每半年开会一次,班组民主会每月开一次,并要求健全制度,落实职权,发挥作用。

4.3.2 各专门工作小组(或委员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能发挥作用。每年活动不少于一次。

4.3.3 开展合理化建议、民主接待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并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4.3.4 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中期管理有措施,年终有检查,并向职代会报告。

5检查与考核

公司工会每年对分工会民主管理与工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在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分工会,85分至95分(含85分)之间的为先进分工会,70分至85分(含70分)之间的为合格分工会,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分工会。

具体见《XXX供电公司分工会民主管理与工会建设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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