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凡事都要提前写好方案。当工作项目停滞不前时,我们应学着提前做好相应的方案。在公文运行中,“方案”一般作为“通知”或“函”的附件下发。您知道工作方案从哪方面开始写比较好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地质勘查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地质勘查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端正地勘单位的队风和党风,切实规范全队的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大队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该队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组织开展对全队生产经营工作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和商业贿赂案件的排摸查处,使全队职工,尤其是各级干部和经营人员普遍受到教育,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经营行为不断规范,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我队生产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此,他们一方面通过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局党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强化教育,增强搞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信心,形成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求队属各单位,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围绕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承发包、合同谈判、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开展自查。同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权力运行和经营活动的进一步规范。他们相继完善了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经营信息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内部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设备材料管理办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了全队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地质勘查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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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全市商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宜办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是在商务领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市商务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商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治理商业领域的商业贿赂,为我市商务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指导思想: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和纪律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二是精心部署,稳步推进。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既要搞好当前的专项治理,又要着眼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有序推进。三是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结合商务实际,重点治理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从维护服务大局出发,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分清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启发大多数经营管理者自觉守法经营,依法管理,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商务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三)总体目标:要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教育和治理,铲除商务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使商务系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全市商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结合全市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健全商务系统服务经济、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公开承诺,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和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相互促进,推动全市商务系统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
1、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市委要求,xx市商务局对本市商务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负责。结合商务系统的实际,从今年5月至8月,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xx市商务局对存在经营活动的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商会、贸促会、协会,直接组织自查自纠(协会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别由局外资科、市场科和内贸科负责)。局属各商会、协会动员指导各会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参考市局的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
各单位在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中,一要针对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部位进行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二要坚持正面教育,从思想认识上纠正“商业贿赂是潜规则、润滑剂”的错误观点,提高预防能力。三要检查违规行为。各经营单位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财务、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对制度和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切实整改。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市局将召开局属企事业单位、商会、贸促会、协会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2、依法查处商务系统的商业贿赂案件。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全市商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商务部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和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群众举报。市商务局举报电话为:6445613、6444410,电子信箱:。对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行排查,一经查实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3、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以“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为荣的社会主义商务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商务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业组织、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正反典型一起抓,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市商务局将在《三峡xx商务网》上设立“商业诚信建设”专栏,广泛宣传,形成舆论强势。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外部交易行为。以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食品放心工程”;以打击假冒伪劣经营为重点,搞好酒类商品监管;以规范鉴定评估和交易行为为重点,加强旧货及旧机动车市场的整顿;以“诚信兴商”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欺诈专项行动、“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活动;以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阳光商务工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公共资源配置管理。针对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商务行为规范。三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约束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完善行规、行约和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追究责任。各经营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管,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抓好部署动员(2016年4至5月)。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调查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2016年5月至8月)。各单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对照重点内容和要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在2016年8月底前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督办(2016年9月至11月)。各业务主管科室要深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关键部门,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抓好整改规范(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各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要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行政行为为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三、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全市商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局成立xx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炜任组长,党组成员、局各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室和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或工作班子,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抓好重点环节,明确各个重点环节的“规定动作”,在做好“规定动作”上下功夫,保证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的工作方案务必于6月15日前报xx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制。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承办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任务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行政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2日以前,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须定期向xx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政策性问题以及大案要案情况要及时报告。
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16年3月28日国家总局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总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钟攸平同志和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办公厅、法规司、直销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等有关司局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地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地要逐级上报,由总局组织协调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确定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总局将举办工商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专题培训班,编发治理商业贿赂行政执法手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开展相应的执法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局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适时公布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总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地区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七)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内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请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总局将编发《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和交流各地开展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编印简报,及时反映本地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意见》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依法依纪查处涉及工商执法人员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
五、2016年工作安排
(一)3月中下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逐级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
 (二)3月底,总局召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具体部署。
(三)4月上旬开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组织力量,广泛梳理线索,深挖案源。分级分区域召开案件排查会,确定查处重点,突出查办大要案件。
(四)4、5月份,举办查办商业贿赂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10至12月份,总局统一组织力量,由总局各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规划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省建设厅《治理建设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建督〔2016〕1号)和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16〕5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规划行业实际,现就治理××市规划行业商业贿赂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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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市场秩序,推进规划行业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规划领域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规划建设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消除。基本建立我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规划管理新局面,确保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治理规划行业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放在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上,要预防和查处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此外,对规划编制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安排11个月的时间,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至2017年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集中进行动员,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时,要把加强宣传教育贯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始终,要通过媒体简报、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至11月)
1、制定自查方案。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规划管理部门和从事规划行业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管理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与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等基本情况。
2、对照自查。各有关单位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查在生产经营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帐、账外物等。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对商业贿赂重点案件、重点线索要依法查处,对规划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要从严处理。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
3、梳理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深刻剖析,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第1版权所有,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把整改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12月至2017年2月)
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并对前一段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将之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提出长远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作长效机制。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化改革,完善规划管理相关制度,并注重完善对规范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要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诚信建设,创建诚信行业、诚信企业,培育诚信个人,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知法守法、诚实守信、失信必罚的良好氛围。要完善规划方案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推进规划设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要推进规划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完善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等,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
五、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规划行业防治商业腐败工作,我局成立治理规划行业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平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另行文)。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度,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特别是自查情况、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请于2016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建设厅实施意见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局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规划管理新局面。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审批行为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创新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规划方面的商业贿赂,又要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党组领导,层层负责。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二、治理规划行业商业贿赂涉及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我局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业务科室和审批环节。
(二)行为主体: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单位、个人与科室之间。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实行审批的科室及其业务人员。
三、开展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从2016年4月开始至9月,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
(一)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的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0日-5月10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纠正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10日-6月30日)。各科室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调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各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对治理商业贿赂产生抵触情绪;二查是否有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1日-8月31日)。各科室要认真整改。
l、扎实进行整改。各科室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改进措施。各科室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局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9月1日-9月30日)。在搞好整改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l、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落实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监督检查
l、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督查督导。对自查自纠不力的科室,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科室或个人,要从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把整改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每一阶段结束后,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四、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审批的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个人,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行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完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规划编制和建筑市政项目报批监管制度,制定实施规划管理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对本局人员行为的约束。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市规划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曾清泉任组长,总规划师蓝武军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少清、陈汉华、黄燕、王锋、邢福英、韦迪伟、程火生。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在全局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营造健康的规划行政文化。
(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科室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方案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宣传教育阶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要排除干扰,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建章立制阶段,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注重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商务部商机纪发〔2006〕65号文件和《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商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环境,损害商贸事业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05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商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商贸流通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的重要内容。商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的和危害性,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委系统的商业贿赂,为我县商贸流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按照《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商贸流通实际,对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流通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商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商委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4月至9月,在全系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情况的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一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二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通过学习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思想。三要检查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企业要以商品(服务)

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四要检查生产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广大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业,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惩处有关责任人员。要做好商业贿赂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查经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贸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要加强对商委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渝商千店重诚信”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贸环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对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是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规范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的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积极探索市场流通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深化体制改地,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健全会计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公司的责任。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的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认真执行《重庆市商业服务质量规范》、《重庆市商业职工道德规范》和《重庆市商业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
四、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忠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县商委主任叶世久任组长,委党组书记朱士方、纪检组长谭定生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陶洪富、杨德华、周康太、朱源民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54232617),承担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廉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各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商贸流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6]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第1版权所有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入手,全面、扎实地抓好全镇的治理工作,既要坚持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既要坚决纠正,又要从严惩治,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好统筹规划,协同作战。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治理、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把服从服务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7月上旬)。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层层抓好落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9月)。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搞好调查摸底,切实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对本镇、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重点问题。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专项治理效果。要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查找出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12月)。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第1版权所有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里已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与镇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指导。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文件、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公平交易科、办公室、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科、企业科、广告科、个体科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县(区)局(分局)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局(分局)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局(分局)要按照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县(区)局(分局)要及时上报,由市局组织协调联合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局(分局)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市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地区对各局(分局)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局(分局)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局(分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各局(分局)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请示。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
各局(分局)要按照《XX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每月8日前向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室报送一次案件线索、案件查处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阶段结束,都要向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材料,9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局(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各局(分局)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意见》和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依法依纪查处涉及工商执法人员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处(室):为深入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学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我校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在龙安开发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针本我校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学校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通过简报、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向干部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向党员教师进行党性、宗旨教育,有效地提高学校干部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治理学校商业贿赂,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认识,自觉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和纠正学校对外经济往来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
2、对照自查阶段(6-7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核实我校2003年1月以来在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基建工程、招生收费、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结合自查,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以综合报告、专报、信息等方式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综合报告于每月18日上报一次,重要专报、信息应随时上报。
3、迎检阶段(8月)。自觉接受局组织的重点检查,对存在商业贿赂案件不隐藏、不掩盖。
4、整改处理阶段(9-10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理,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把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5、总结巩固阶段(11月)。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我校党员、班子及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深化教育,营造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学校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龙安初级中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xxx
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
举报电话:xxx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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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第1版权所有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方案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宣传教育阶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要排除干扰,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建章立制阶段,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注重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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