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未来属于那些在昨天做出今天计划的人。为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我们要做好制定方案的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可以弥补工作中出现的缺陷。写好方案的核心要点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带给大家。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在全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致力改善民生,主动服务民生,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州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州直各单位、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行政村(社区)。 三、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州各项惠民政策。 (二)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解决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果。 (三)群众对落实惠民政策的满意度 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能,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村、乡、县、州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活动方案、工作目标,结合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各项措施。 ——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听取并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惠民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院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定期如实 予以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落实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鼓励改革创新,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时,要充分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内容。 五、惠民政策项目 强农惠农方面:粮食直补、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全膜双垄沟播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退耕还林(草)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国家良种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 教育卫生方面: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中等职业教育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 社会保障方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农村五保户供养、乡村医生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困难职工救助、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济困病床、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少生快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救灾救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灾民建房补助、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设用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 工商税收方面: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个体私营经济注册登记优惠政策、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军转 干部、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等政策。 除上述政策项目外,惠民政策项目还包括中央、省、州出台的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卫生、教育、就业等条件,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各类政策,以及省、州、县(市)承诺为民办的实事。 六、方法步骤 活动从今年3月20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成立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并将活动安排和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报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经州上审查同意,并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本县(市)、本部门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活动,尽快启动“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对本县(市)、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汇总,并将基本内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进行全面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认真分析检查在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纠,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要坚持对事不对人,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的机会。对自查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甚至顶风违纪的,按照《**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和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群众通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民政策管理工作机制,从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流程、实施步骤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形成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必须在7月20日前向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上报开展活动工作总结。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各县(市)、各部门对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自查自纠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群众满意的程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进度等情况,制定“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工作的具体验收标准,集中时间进行全面验收。 七、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是当前我州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也是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研究谋划、组织部署、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加强与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县(市)、本部门“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规程,真正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为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民族日报社、**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集中对“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强化监督,确保效果。“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带头制定实施方案,带头开展自查,带头纠正问题,积极指导各县(市)和对口部门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活动中图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群众反映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按照《**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各县(市)和各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和反映的问题。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定期深入各县(市)、各部门,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不同层次和类别的经验,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4、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把“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抓好“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检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效果,真正取得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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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民政系统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不断创新我区民政政策研究机制,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民政函〔20**〕92号)文件精神,省民政厅将于20**年12月份进行20**年全省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评比,为确保我区完成民政政策理论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在全省评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着眼于民政“**”发展规划的实现,深入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民政会议精神,探析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趋势,努力推进民政政策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我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明确调研课题研究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乡镇街办民政办

要结合业务分工和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围绕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民政函〔20**〕92号)文件规定的课题研究范围,自选研究课题,其他的选题建议不要考虑。

(二)确定研究课题。各单位要认真选择研究课题,并将选题情况于20**年4月底前,填好《**区民政系统20**年民政政策理论课题研究选题情况表》报区民政局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统一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工作。

(三)落实课题研究工作任务。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要完成一篇以上理论研究课题任务,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至少要完成一篇以上政策研究任务,确保我区全面完成任务。

(四)组织撰写课题调研文章。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安排一定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课题研究人员,深入基层及时开展调研活动,认真组织撰写理论调研文章。研究课题要求所撰写的调研文章要切合我区民政工作的实际,要有数据、有理论、有分析,并具有可操作性。所有课题研究文章要在20**年11月底前按照省民政厅论文格式要求,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区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报送至民政厅参加全省评比。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纳入民政总体工作安排,摆在重要位置,发动广大民政干部积极参与理论课题研究工作,确保我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优化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确保我乡人口计划目标完成。

二、奖励、救助对象

1、实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2、当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上环、结扎户;

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大学生求助。

4、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双女户(年满50周岁)、独男户计划生育家庭,且年满60周岁的夫妻。

5、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不再生育或抱养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家庭。

三、政策界定

1、奖励政策:

(1)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保健费,至子女满16周岁止(在每年8月底前兑现全年独保费)。

(2)计划生育户落实结扎手术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两女户落实结扎手术后给予一次奖励4000元,政策内生育后或人流手术后落实上环手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3)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给予奖励:

①现存两女或一个男孩的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

②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

(4)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后给予发放扶助金:

①伤残家庭每人每年享受3240元的扶助金;

②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享受4080元的扶助金。

2、优惠政策:

(1)教育优惠:教育部门对纳入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的独女或两女结扎户在接受xx区普通中学教育期间,可根据情况给以费用减免;

(2)社保优惠:

①独生子女及两女结扎户在购买农村社保时每人在政策补助之外另外补助30元;

②手术并发症本人由区财政每年给予交纳500元的社保基金;

③特扶家庭其夫妇由区财政每人每年给予交纳1000元的社保基金。

四、经费负担

1、独生子女保健费由乡财政负担;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区财政负担。

2、农村两女结扎、上环户的奖励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3、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及两女户(年满50周岁)、独男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或抱养的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

4、社保优惠基金由区财政负担。

五、落实措施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在每年8月底前兑现全年独保费,由村与计生办核实后由村计生专干发放到户。

2、结扎上环奖励基金由村按月上报计生办,计生办负责审核上报。一季度一兑现打卡到本户农民负担卡上。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基金,由村在上一年度12月份摸底上报,乡计生办在3月份前走访审核登记上报,区在5月份前复核。当年在8月份前打卡到本户农民负担卡上。

4、社保基金由乡计生办提供名单,乡社保所负责维护到本户社保帐户。

县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县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把**年下发的**县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内容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本专项方案以我县各乡镇贫困村为重点,以全县32个贫困村、9095名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实施对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年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扩建工程,提升安全指数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2、**年年底前实现贫困村文化院坝全覆盖,现已完成32个贫困村中的20人,年底前完成剩余的12个。

3、**年底前实现电视信号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现已完成广播村村响工作招标,已在省上落实电视信号接受设备5千多套,可实现电视信号户户通。

(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年全面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全年每个乡镇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不少于5场、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每年春夏两季由县委宣传部集中组织“三下乡”暨“法律七进”活动。

2、全年将分批次向32个贫困村的农家书屋补充配送科普、文学、法律类等农村实用、农民喜爱的图书。

3、**年已实现党报党刊、《**手机报》县财政订送到贫困村、社,为群众提供政策指导、科技信息和致富经验等。

4、全年实现每月轮回在每个贫困村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5、支持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和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民族民间艺术展演活动。通过办节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今年已举办麻栗草莓羊肉节、傈僳族阔食冲浪节、巴洞草坝场农耕文化节、桑果樱桃节和药市节,还将举办精品梨展销节等。

6、**年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我县贫困村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现群众性体育活动全覆盖。

(三)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1、**年指导贫困村(户)因地制宜做好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规划,发展傈僳族文化、观光农业、康养等旅游产业,打造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带动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创收渠道。

2、加大对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文化建设。

3、注重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维修。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指导贫困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

2、州、县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法治文艺巡演、法律援助、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活动,每年每个贫困村不少于2场(次)。组织开展“彝汉”、“傈汉”双语联合宣讲活动,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年不1场(次)以上。

3、落实开展好“爱国·感恩·奋进”主题宣传教育,营造感恩氛围 。全年在贫每个贫困村树立一个以上“艰苦奋斗、勤劳节俭、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

4、大力开展专项扶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干部职工、社会爱心人士等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每月每个乡至少开展2次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服务活动。

5、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文明单位联系贫困村共建活动,深化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破除愚昧迷信、反对邪说邪教,大力整治婚丧嫁娶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问题,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

6、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推动贫困村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大力选树“最美家庭”,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推行“父母身教”行动计划,以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

(五)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1、**年协调中央、省、州级主要媒体,紧扣“决战全面小康,全力精准扶贫,以务实之举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主题,持续聚焦、宣传我县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积极举措和显著成效。

2、已组织县级媒体开设“精准扶贫 **在行动”等专栏专题,动态报道和深度解读县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展示各级各部门的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挖掘树立一批扶贫攻坚、自我脱贫的先进典型。针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开展解疑释惑,疏导社会情绪。适时适度开展舆论监督。激发贫困群众的脱贫内在动力,实现由“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

3、组织网络媒体互动报道。组织有影响力的新闻网站、手机报、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持续开设“扶贫攻坚”专题(专页),开展媒体互动、网民互动报道,扩大扶贫攻坚工作的网络影响。及时集纳相关重点稿件,组织网评员做好跟帖评论工作,加强正面解读,做好舆论引导。

4、大力挖掘宣传贫困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潜力、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解决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部署,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运作程序,着力解决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二、 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重点整治种粮补贴面积核实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治随意扩大和缩小粮食补贴范围问题;整治未严格按照时限完成面积核实任务问题;整治在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任务:一是复查**年度粮食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二是核实2015年度小麦面积。

三、 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2月2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 方案制定、动员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迅速启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4月底)。按期完成对**年度粮补面积核实复查工作及2015年度小麦面积核实工作。3月底前村级组织完成本村**年度粮补面积复核及2015年度小麦面积核实,复核及核实结果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并加盖村委会签章确认;4月10日前对所辖村粮补面积复核及核实情况进行复查,无异议后签字盖章上报县农委。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整改报告。

四、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乡里具体牵头负责本辖区粮补面积核实工作,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乡农科站。(**乡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附后)

(二)严格复核程序,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在复查**年度粮食补贴面积时,严格按照粮补面积核实程序重新核实一遍,复核无误后重新进行签字盖章。在整个专项整治期间,确定专人每周二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喇叭、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在全乡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复查核实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县农委,情节严重者交乡纪委处理。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65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全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县区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专用车7台;为39个工商所各配置1套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店85个。
二、建设标准
(一)工商所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
1.主要功能:快速检测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硼砂、蛋白质、双氧水、溴酸钾、苯甲酸钠、山梨酸、苏丹红、丙二醛、孔雀石绿、工业碱、食醋掺工业乙酸、三聚氰胺、味精谷氨酸钠、甲醇、糖精钠等项目。
2.基本配置:主机1台,配件箱1个(包括每个参数试剂各50批次、数据线、超声波清洗仪、掌上电子天平、微量移液器、一次性样品处理杯和吸管、旋盖塑料管、记号笔、比色皿、剪刀等)。
(二)县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1.主要功能:利用车载食品安全检测专用设备对各类食品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移动式检测。
2.基本配置:车载试验台、工作柜、冰箱,电动洗手池、配电系统、石英砂塑胶地板、紫外线消毒灯、笔记本电脑、药物残留检测仪、多参数食品检测仪等。
(三)食品安全示范店
1.创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经营户,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
2.创建标准:(1)经营证照悬挂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已办理健康证明,并按时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不短斤少两;(4)严格自律,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5)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店堂内无虚假广告,所经销食品商标合法有效;(7)经营散装食品或农副产品的要有“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等准入协议;(8)全面运用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所有经销食品都要有电子“一票通”台账。
3.基本配置:标志牌、制度牌、档案柜、资料盒、监管公示牌、电脑或食E通设备。
各县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为县区配备的食品检测专用车和快速检测仪器所需的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各县区政府要将食品快速检测和抽检所需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其中:灵台和崇信县应按不少于10万元,其他县区按不少于15万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以确保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全面实施。
四、方法与步骤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自**年4月开始至**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制定方案(**年4月一5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以召开专题会议、制作专题节目、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政府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扩大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知晓面和影响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调查登记,开展调研(**年6月一7月)。各地要在20xx年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合理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对需要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进行登记,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和分布等情况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分布区域,动员食品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认真组织,规范实施(**年8月一9月)。完成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认真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完善措施(**年10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对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对各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各县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保证经费支持到位,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商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着力监督食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第2页

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体系,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大力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要注重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创建一家,示范一片,带动一批。充分发挥“一专三员”作用,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意义和作用,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良好氛围。

惠民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惠民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讲话精神,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加大金融机构对扶贫开发贷款的投放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金融支持、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自愿”原则,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二、支持对象

有贷款意愿、诚实守信、有就业创业潜质、有生产劳动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对贫困户帮扶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

三、实施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履行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管理职能,并负责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上报、调查、审核以及组织放款、收款、逾期催收、风险补偿等环节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实施方式与各方责任

(一)县政府相关部门

1.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

(1)开立保证金账户和贴息专户,向合作金融机构注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按照约定比例承担80%的扶贫贷款风险。

(2)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会同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贷款风险,并对贷款对象办理担保手续,控制贷款风险。当发生逾期贷款后,应协助合作金融机构监控逾期客户和进行贷款催收。

2.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

牵头组织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和合作金融机构等对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推荐的贷款对象资质条件、贷款项目金额、期限、用途进行审查,并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进行审核,办理贴息、带动脱贫协议等相关手续。同时,负责对贷款项目数据统计和效益评估。

(二)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村委会

1.组织人员认真筛选,向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有贷款意愿、诚实守信、有就业创业潜质、有生产劳动能力、有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对贫困户帮扶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

推荐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生产和经营现场、资产及股东情况、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固定资产原值、盈利情况、所有贷款及贷款本息归还情况、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资信诚信状况、资金需求原因、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

2.组织人员加强对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的跟踪服务,协助合作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

乡镇(街区)人民政府签署贷款到期回收承诺书,承诺负有形成不良贷款后协助合作金融机构催收不良贷款的义务,承担10%的扶贫贷款风险。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

1.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2.加强经营管理,用好贷款,诚实守信,按期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四)合作金融机构

1.自愿申请参与扶持,与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风险补偿金的10倍授予贷款规模。

2.会同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等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筛选、放贷。

3.执行人民银行现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固定利率)。对贫困户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4.按照约定比例承担10%的扶贫贷款风险。

五、贷款操作程序

(一)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向村委会递交《扶贫贷款申请表》,村委会经调查、审查、筛选,确认抵押或反担保等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后,乡、村两级签署意见,向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扶贫贷款推荐表》;

(二)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推荐表,交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合作金融机构和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等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业人员考察论证,办理抵押或反担保等保证措施,形成报告提交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签署的《扶贫贷款推荐表》,送交合作金融机构;

(四)合作金融机构收到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扶贫贷款推荐表》后,按照金融业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贷款发放工作;

(五)贷款发放后,合作金融机构定期把有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备案。

六、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对象: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推荐,享受政府扶贫贴息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对贫困户帮扶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单笔贷款金额:贫困户不超过8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

(二)贷款期限:1—12个月。

(三)贷款利率: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

(四)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负责对贷款对象办理担保手续。

(五)还款方式: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仅适用于贷款期限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

七、贴息方法及步骤

扶贫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县财政直接补贴给贷款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期还款付息,由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盖章并出具还款证明后,持还款证明原件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审验。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按程序进行报账、兑付。

八、贷款补偿

(一)扶贫贴息贷款逾期7日后,各级催收未果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可从风险保证金专户、贴息专户扣划代偿客户拖欠本金及其衍生的利息、罚息。

(二)担保金扣划后,担保金补足最迟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当担保金账户余额不足贷款余额的20%时,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九、风险防控

(一)贫困户申请扶贫贷款可提供有权属证明的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也可由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财政供给的国家公职人员作为自然人提供反担保。

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财政供给的国家公职人员作为自然人反担保的,须由其所属主管单位出具任职证明。

自然人可为3户以内的贫困户提供反担保。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申请扶贫贷款的,须提供有权属证明、价值相当的资产作为反担保。

(三)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使用的小额贴息贷款,由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注入担保风险保证金。贷款最大规模放大至不超过担保保证金的10倍。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申请扶贫贷款发生代偿的,经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财政局清算核实后,担保公司代偿资金可冲减担保公司担保赔偿准备金核销,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追偿后仍不足以弥补担保公司损失的,报请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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