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方案

生活中你如果没有计划,就很难去进行下一步的发展。在你衡量自身的价值的时候,我们要做好制定方案的相关工作。工作方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优秀的方案都由哪些重要的因素组成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务公开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务公开方案


村务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整体素质,抓好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二、主要内容
对群众公开的主要内容:1、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2、村财务收支情况;3、计划生育情况;4、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村宅基地的审批情况;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优抚情况;6、水电费的收缴情况;7、招待费支出、干部通讯工具配备及话费报销情况;8、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公开要采取相应的形式,各村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三、监督保障制度
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建立建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凡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有意见的,可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监督组织反映,若得不到满意答复,可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各村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以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及时详细地记录在案,长期保存备查。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要充分认识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4月底前各单位要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
要进一步提高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实现村务公开达到100,要紧紧抓住基层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公开的实效性。
各单位要经常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区民政局将在7月、12月对全区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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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

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墓本原则,也是党领导农村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重要经验。自1998年以来,农村广泛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农村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成功,村级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内容、范围也随之不断充实、改进和完善。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虽然农村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很多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村领导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质量不高。有的村人为割裂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关系,进行了村务公开却没有引导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村务公开不够规范,重群众往来,轻集体支出明细;支前公开少,支后公开多;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有些村一年到头公开栏都是同样的内容,甚至有个别村以假公开隐藏真相,蒙编群众和组织,致使村务公开失去了应有之义。

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村领导认识不到位和其他各种因素影响,村务公开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或者只开展了一个阶段,没有始终坚持,致使村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没有得到提高。


四是村民议事程序、规则不规范。有些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村会计或这些人的亲属担任,不符合民主理财的规定;有些村一事一议,仅是少数村民代表讨论,缺乏广泛的代表性。


五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宣传和落实上还存在盲点和死角,一些偏远的农牧民群众对村务公开了解不多或根本不了解,民主管理也基本上空白。


六是对于在村务公开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解决,影响了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七是在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共化、公开内容具体化等方面也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这一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全面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


村务公开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前提、基础和重要条件,民主管理是实施村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基层组织运行的基本方式;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民主理财是监督机制;乡村党组织的领导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关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适应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等重点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要从事后结果公开过渡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逐步做到在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村民要了解,讨论决定中村民要参与,讨论决定后的执行情况村民要监督,以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切实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1、要健全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凡是本村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乡村道路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必须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数额等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组织村民代表广泛讨论,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对一事一议事项所涉及的经费情况,均要由村委会事前作出预算,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普,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2、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要严格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对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分配、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村集体的往来债务情况实行全面公开.民主理财要实行“三员”制。村委会主任为财务审核员,村支部书记为财务审查员,民主理财小组为财务监督员。


3、要规范民主决策形式和程序。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农民群众切身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实行民主决策,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再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要强化约束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完善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要增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民主理财小组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考措施第2页

要对全村的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予以否决.要严把“四关”。村财务账目必须经过村委会主任的审核关、党支部书记的审查关、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关、乡农经站的审计关.县乡农经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具有监督、检查、审计职能,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收入,看是否少收漏收;查支出,看是否合理合法;查票据,看是否真实规范;查账目,看是否准确相符.坚持“四审”制.一是报送审计.村级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票据报送乡镇农经站,经审计合格方能入账,过月积压的票据一律不予审计入胀.审计后,会计回村向群众公开.二是专项审计.乡农经站要不定期对村集体筹资筹劳、资产交易、建设项目等工作进行专项审计.三是重点审计.乡农经站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经济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将有关责任人提交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四是定期审计.由县农经局组织各乡镇农经站对各村财务管理工作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交叉审计.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要及时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反映。总的目标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自治制度,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管理、监督机制.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管理机制都有了很大变化,财务公开从内容、形式到公开程序都要尽快适应这一新形势和新要求,进行调整充实。


(一)公开内容


1、年初财务预算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3、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4、集体经济项目承包、集体资产交易情况;


5、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6、各类借款、欠款等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7、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入档情况。


(二)公开形式


财务公开以专用公开栏、张榜上墙、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为基本形式.要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置规范的公开栏。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采取广播、电视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财务公开实行定期公开制度,各项财务至少一季度公开一次.重大财务活动(如一事一议决定的重大辜项、重大工程建设等)要做到一事一公开。


(三)公开程序


财务公开在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指导、督促、协调下,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由村委会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1、公开之前必须对所公开的项目、数据进行认真的准备,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


2、重大财务问题先由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审核,并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予公布;


3、公开内容要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到户、到人;


4、村务公开后要确定专人负责在固定场所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5、对在公开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查处、纠正,及时予以解决.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地点、时间、承办人、审议情况、群众的疑问、问题的查处、解决情况等都要分类妥善保存,以备查阅、检查;


7、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公开时间


规定每年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的10号为“民主日”,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宣传动员群众观看.日常财务收入要按季公开,每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对村民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


乡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等与村务公开相关的事项应对村级进行全面公开:


1、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里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审批、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抚优恤情况;水电费收缴情况.


2、乡政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公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由乡和派驻站所按照“实用、方便、明确、节俭”的原则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墙和意见箱、回音壁,对于干部群众所提出的意见作出答复,并写在回音壁上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公开程序


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人大、政府加强监管和督促检查。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必要程序:


1、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2、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3、解决查处问题,改进工作;


4、建立政务公开档案。


(四)公开时间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定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的10日为政务统一公开日。经常性政务工作必须一季度公开一次,有时限的事项,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临时性较重大的政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做到一事一公开。

五、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把村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配备专门领导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于工作不重视,工作一般化,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村干部廉政建设和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各项工作。

1、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墓层组织转变领导方式.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整顿后进村支部、完善村党组织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党员民主考核监督等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2、拓展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县直财政(农税)、教育、计生、农机、土管、水利、供电、林业等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都直接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行政,要将政策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替办法、办事结果等工作内容通过基层站所直接公布到村一级,以此提高县、乡政权机关行政水平,增强权利运行的透明度。


3、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务公开。由县委牵头,农经局具体负贵,从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着力抓好示范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集中精力各自确定1一2个重点示范村,主管领导带工作组驻村工作,指导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议事程序,强化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在抓典型示范村的墓础上,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会,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为加强对乡村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实行联系乡镇制度。全面进行检查验收,以保障全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加强财务审计,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奠定基础.今年2月全区各地将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在换届之前,必须由县农经局组织乡农经站对各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实施审计.财务不清、存在经济问题不查处、不解决的换届选举不得进行.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在1月底之前,帮助指导各村全面完成财务清理和公布工作,对税费改革前已经存在的农户欠款,清理公布后,暂行挂帐处理,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清理回收。对于集体欠款,要通过努力壮大集体经济来逐步偿还.对于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村级建设项目的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要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公示。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以权谋私、多吃多占、侵吞挪用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市办字〔2016〕24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5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监督等有效形式,切实解决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和财务管理、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处理的不透明、公开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村民委员会及其班了成员,相关工作人员。整治内容为村务不按规定公开、公开避重就轻、公开方式不规范,以及民主监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8月15日之前)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51号)等文件精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乡(镇、区)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乡镇相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村务公开培训工作。部署、督促各村民委员会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16日-2016年10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乡(镇、区)按照村事务公开事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查纠内容:一是村财务、事务是否定期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合理,是否设立规范的固定公开栏;二是各项惠民政策是否按相关要求落实,如城乡低保是否召开听证会,是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有没有张榜公示等;三是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经过“一事一议”,是否及时逐项公开。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村事务公开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同时,乡镇(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群众监督。

2.整改问题。各乡(镇、区)要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要逐条整改、逐件落实。并就整改问题、整改目标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示栏、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乡(镇、区)发现的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问题线索和线索移交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区)每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乡镇(区)要经常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民政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完成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乡(镇、区)是否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是否按时间节点开展整治工作、是否建立问题台账、是否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通报,督促整改。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5月)

1.统一村务公开形式。各乡(镇、区)要制订统一的村务公开内容、公开格式、方式。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必须留取影像记录。对群众有异议的,由乡镇农经机构和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核实、解释工作,及时调整补充公示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同时,要以村为单位,在所在村群众活动相对集中地方,设置村务、财务公示栏。并设置群众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梳理群众意见。

2.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财务定期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作出统一规定,确保全公开、常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章、票据使用和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3.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形式、程序,凡是村级管理的重大事项、村重大事务和涉及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协商讨论决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重大事务等社会管理模式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保障和支持广大村民通过自由平等对话、讨论、磋商、审议等方式,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村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使民智民意更好地贯穿决策始终,促进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全市实行以村“民主协商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村级基层协商民主制度。

4.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由乡镇具体组织,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要规范评议内容,把群众对村干部工作服务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完善责任审计制度。经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建立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及时向居民群众公布。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力度。对违反民主管理程序,独断专行、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乡镇应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乡镇应指导村民依法予以罢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细化工作方案,启动实施村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和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等阶段工作任务,按规范建立村务公开查纠工作台帐。

(二)明确乡镇的责任。乡镇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推进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基层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推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大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考核村班子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减轻村基层组织工作负担,使基层组织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民主管理工作,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三)积极开展群众评议。乡镇(区)要及时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由村民、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满意度为目标的民主测评活动。民主评议代表由民主评议组织机构从当地群众中随机抽取,一般不少于30人。民主评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做工作。各地要在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形成专题总结报告,于2018年5月前书面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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