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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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使市卫生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陕西省卫生厅工作规则》,结合市卫生局职能和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卫生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机关。
第三条市卫生局要切实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能,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决定和指示,保持政令畅通;要求真务实,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恪尽职守,讲求实效,勇于创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第六条局机关实行逐级负责制。科室负责人对分管局领导负责,班子成员对局党组负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属于职权范围的事要大胆处理。属于要请示报告的,科室必须逐级进行,做到不越级请示,不多头请示。请示工作必须有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卫生局的决策按照事项要求分别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决策事项由科务会议决定。
第八条卫生局及各科室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卫生局代表市政府起草的卫生规章、草案,全市卫生工作年度计划、中长远发展规划、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部门预算、重点建设项目立项、行业准入等重要决策,由主管科室草拟,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属于贯彻上级单项工作会议精神,政策规定明确属于对号入座非办不可的,转发上级文件,下级申请财物需要局里转报的等一般性工作由分管领导决定,不再上会研究。
第十条提请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的事项,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归口报局人教科或局办公室收集。其中,涉及其他科室的应事先会商;涉及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到基层的,应事先征求基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卫生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卫生局及各科室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职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行政,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卫生局根据全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需要,提出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办法,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卫生行业管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十四条科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行政法规、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规定。涉及卫生局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的事项,要执行市政府指定的规章、决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卫生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市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提请市政府审议的卫生规章草案,由主办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草拟,经主管领导初审后提交局务会议审定,然后上报并协助市政府做好条款的修订、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五章政务公开

第十七条按照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服务社会、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第十八条局机关实行公开办事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卫生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都要公开。凡单位和社会群众前来办理公务或有关事宜,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交有关科室办理。凡能够承诺的事项都要向社会承诺,并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凡上级交办和基层(群众)申办的事项,在法定或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回复结果。
第十九条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卫生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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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和办事制度、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结果,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以及其他卫生局职责范围内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公开事项由科室提供,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负责对公开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机关行政效能进行监督监察,接受群众投诉。
第二十一条公开事项可通过新闻媒体、《宝鸡卫生网》向社会公布、宣传。卫生局的公文,凡不涉密的,应及时通过《宝鸡卫生网》向社会公布。有关科室要认真做好公开事项的公众咨询服务。
第二十二条卫生许可事项由相关科室按规定审批,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热情周到服务,确保许可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六章行政监督

第二十三条卫生局及各科室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查处和整改。
第二十四条加强系统内部监督。认真听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建议;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卫生工作的监督、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长期联系制度。
第二十六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群众来信,协助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与本科室有关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第七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七条市卫生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科务会议和职工大会制度。
第二十八条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局长助理、人教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列席。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所讨论的议题。
(一)局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全市卫生系统改革和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突发性和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3、讨论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政策性文件和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年度报告和重要专题报告,讨论需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的重大问题。
4、讨论审议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局年度工作、局机关和卫生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5、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及重大问题。研究纪律检查和行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研究和决定局直单位党组织请示市卫生局党组的重要事项。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局机关及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务工作;干部任免;干部教育、监督和奖惩工作、人事工作。
8、研究和决定局机关和卫生系统应由党组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议题安排
1、凡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应由所承担的职能科室按照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政策依据明确、承办意见具体的原则,提出议题,报局主管领导审签后,送人教科。
2、局党组会议议题由人教科长收集,审核无误后,连同材料列出上会议题单,报党组书记审签。一般在会议召开1-2天前送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阅知签字。各党组成员对所分管工作如有需要上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可在传阅议题单时提出,由分管科室准备好上会材料。待会议议题审定后,由人事科长口头或书面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
3、凡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须事先论证,其中重要问题,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除传达紧急会议精神或研究紧急事项外,不临时动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三)会议召开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如遇重要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组会议应有一半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必须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向党组书记请假。
3、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可相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4、人教科负责准备党组会会议室,人教科长负责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收集会议讨论后的议题,整理印发《党组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可根据需要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一)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省、市会议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
2、讨论审议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卫生改革工作的重大举措,为局领导班子及市委、市政府决策卫生工作的重大事项提供科学依据。
3、讨论安排有关重要活动、重要调研、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事项。
4、研究决定有关紧急性、综合性或专项性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5、听取各科室关于上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或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及专项工作汇报,研究安排常规性、阶段性或专项性工作。
6、研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安全及其他需要上局务会研究的问题。
7、讨论机关有关公益活动和干部职工福利问题。
8、对机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9、其他需要提请局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议题安排
1、凡需要上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所承担的职能科室,在抓紧时间,充分准备基础上,将材料备齐,报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后,送办公室。
2、局务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收集、审核无误后,连同材料列出上会议题单,报局长或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审阅签注意见后,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2天前送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阅知签字;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如有上局务会议的议题,按照送交议题的程序提出,并按会议要求准备好上会材料。由办公室主任口头或书面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
3、除传达紧急会议精神或研究紧急事项外,会议不临时动议研究重大问题。
(三)会议召开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或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局务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参加与列席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3、会议汇报议题和讨论问题要有较强时效观念,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事实清楚,论据充分,意见明确,切实提高议事水平和会议效率。
4、局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准备、协调安排、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
第三十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或主管所议事项的副局长主持,有关科室和相关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一)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传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讨论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并决定有关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3、协调局机关科室之间的重要工作。
4、听取科室工作调研及专项情况汇报。
5、讨论审定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基本建设项目。
6、讨论审定卫生经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
7、讨论审定各类卫生建设项目的安排意见。
8、讨论审定局机关及局直单位重大采购项目计划。
9、讨论审定机关建设有关重要问题。
10、讨论其他需要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二)议题安排
1、凡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应由议题承担科室提出议题并由局主管领导审签后,送办公室。
2、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列出议题单,送局长或局长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注意见后,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2天前送会议组成人员和议题承办科室负责人阅知签字。局领导和各科室如需增添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按程序提出。局领导对所分管工作如有需上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可在传阅议题单时提出,由相关科室按会议要求准备好上会材料。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办公室主任口头或书面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3、凡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须事先论证,其中重要问题,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除传达紧急会议精神或研究紧急事项外,不临时动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对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会前由会议主持人与有关领导、科室充分沟通,交换意见,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三)会议召开
1、局长办公会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或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局长办公会应有一半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向局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汇报议题和讨论问题要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事实清楚,论据充分,观点明确。
4、对于局长办公会议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充分发扬民主、酝酿讨论、广泛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或情况事实不清楚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待弄清情况或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上会讨论决定,但要避免久拖不决。
5、对于一些应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因为情况紧急而不能开会的,可由局长采取临时通气的办法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并说明情况。
6、办公室负责准备局长办公会会议室,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收集阅存会议议题相关材料,年终归档。
第三十一条科务会议由科长(主任)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务会议原则每周召开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主要任务是: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局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要求,研究科室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及措施。
2、研究安排科室工作,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3、研究审批有关许可事项、科室建设等。
4、考核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5、其他需要科务会研究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局职工大会根据需要召开,由局办公室组织,局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安排机关工作,通报重大事项等有关情况。
2、领导干部民主述职、测评,征求并听取干部职工对局机关建设等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涉及职工利益和其他需要全局职工知情的有关事宜。

第八章宣传工作与信息发布

第三十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宣传、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科室在新闻媒体刊(播)发稿件,须经办公室审阅,局分管领导审定同意。
第三十四条实行卫生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准备所需材料,确定发布范围,由局分管领导对外发布,相关科室参加。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科室不得以市卫生局名义在新闻媒体发布告知性公文。
第三十五条以市卫生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由相关科室和办公室共同做好宣传策划报道工作。需要新闻单位报道的,一般应事先征得分管领导的批准。
第三十六条新闻单位来局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审查核实后,由科室领导接待。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接受媒体的采访。需要采访局领导的,由局办公室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科室提供素材,局办公室组织安排。
第三十七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科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凡涉及重要卫生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政策性、典型性、经验性、问题性以及工作研究等信息应及时报送,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负责编辑印发,信息中心及时在网上发布。
第三十八条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医疗安全事故、重要卫生工作情况等紧急信息,采用《送阅件》形式报送。《送阅件》由科室拟稿,局长或其他局领导签发。

第九章公文审批和印章管理

第三十九条市卫生局收到的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省卫生厅文件,由局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领导阅批。
第四十条市卫生局收到的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卫生局和其他单位文件,由局办公室按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阅批。
第四十一条市卫生局报送上级机关的报告、意见、请示和发布的决定、公告,由局长签发。以市卫生局名义发文,由拟办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送局分管领导签发。以局名义发函,由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文时,由局长或局分管领导签发。局领导审签后的公文,未经签发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第四十二条局机关科室除办公室外不得以科室名义对外正式行文,也不得以科室名义在局机关张贴通知,如需行文和张贴通知的,以局办公室名义行文或张贴。
第四十三条公文办理中,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审核、把关和知悉的,主办科室应主动协商、会签。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科室应列出各方理由,由局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四十四条科室要严把公文质量关,做到公文内容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体例规范,文字精炼。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能用电话办理的事项,尽量不用行文;能用信函格式行文的,尽量不用文件格式。要加快电子政务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第四十五条阅批公文时,阅批人应签署本人姓名及阅批时间。对一般告知性公文,阅批人圈阅或者签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协商或请示事项的公文要有明确意见。
第四十六条局办公室负责并专人管理局印章和用于公务的局长签名章。
第四十七条公文使用印章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其他事宜需使用印章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局机关有关印章的规格、式样、制发、启用、管理和销毁,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作风纪律

第四十八条卫生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心组学习由局党组成员主持,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每月一次,由人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第四十九条要在市卫生系统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风气,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工作。不要凭听汇报、凭感觉、凭经验发指示。
第五十条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抓落实,按照省卫生厅的做法,除局里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下属单位召开的一般性会议、颁奖、剪彩和典礼等活动。因工作需要,确需由局领导参加的活动,由办公室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协调安排。
第五十一条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五十二条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纪律,自觉服从组织的管理,自觉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组织的决定和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反映,但在上级组织未做出裁定前,必须坚决执行本级组织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实行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签到表由科室负责人审查,月底送办公室存查。由人教科和监察室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签到情况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结果第二天公布,并把抽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室和个人考核。
第五十四条科室之间要讲大局、讲配合,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讲党性,讲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十五条一般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4天以上由局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1周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领导请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督促检查

第五十六条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是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办公室是局机关督查工作的承办部门。督查工作坚持归口办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督查内容,按业务分工,由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承办。
第五十七条督查工作程序
1、立项拟办:对要督查的事项,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明确督查内容、主办单位、督办方式、办结时间和要求,由局分管领导审批。
2、督促办理:立项批准后,办公室及时将督查事项处理单送达承办单位,并按办结时限做好催办工作。
3、反馈审核: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办理事项,由局办公室提出主办和协办科室或单位,明确各自的任务和分工。个别特别重要、机密性强、时间要求紧又不宜转办的事项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指示直接办理。承办科室或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办理完毕,并将办结报告(意见)报送局领导阅批。对不符合办结要求的须重办。
4、办结归档:督查结果如需要以局名义行文回复的,由有关科室按办文程序办理。督查事项的办结材料由办公室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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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工作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年“平安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各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各股室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以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目的,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带有普遍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将“平安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平安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及时解决医疗纠纷,避免医院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意识。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治理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以“质量、安全、服务”为主题,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围绕基础管理的内容、环节和责任,认真梳理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照现阶段基础管理的各项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要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位医务人员,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三)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要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结合实际,实施业务流程重组,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公示制、公示栏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使医疗费用公开透明。

二是要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注重沟通效果,改进沟通方式,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引导患者和家属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健全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和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提高医患纠纷现场处理能力,使大部分医患纠纷在院内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要建立规范的投诉信访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要成立专门的投诉信访管理部门,统一投诉信访的归口接待,畅通投诉信访渠道;健全完善投诉信访接待程序,加强投诉信访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和反馈制度,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五)强化安全措施,维护医院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加大医院内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用处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水、电、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切实维护好医院的治安秩序,保安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主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医院内部无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四、组织保障及监督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是一项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我县***年“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成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范围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对应的组织机构,拟定本单位“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全面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等资料。

卫生局活动实施方案


卫生局活动实施方案

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市实施方案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深化医改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厅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树立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识,在全市形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二、时间和主题
活动第一周期为**年11月至2016年8月。每年选择一个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主题,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活动。**年活动主题为合理用药。
三、主要内容
(一)制订活动方案。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厅要求,制订本县(区)本单位工作方案和每一年度主题活动方案。确保全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主题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声势。
(二)举办启动会和示范性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卫生局每年都要举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为乡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示范。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将活动与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和 “健康沙龙活动”、“健康文化墙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活动” 即“村级三件事”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组织专家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进行健康巡讲和义务咨询,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和健康工具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在主要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对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对所开展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媒体沟通会和培训会,提高媒体传播知识和宣传报道能力。
(五)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市级活动办公室,以便在全市交流推广。市卫生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开展优秀单位、个人及作品评选和表彰。
四、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成立“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市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活动办公室负责制定“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活动实施、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办公室,负责本县(区)本单位“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配合活动管理部门开展督导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该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经费,选派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本年度活动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于2014年**月25日前将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名单、活动方案报送市卫生局。自2014年**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每年度活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卫生局汛期救灾防病工作预案


卫生局汛期救灾防病工作预案


2013年汛期已至,为切实做好汛期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全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卧龙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结合卫生行业职责分工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和救灾防病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抗大汛、防大疫的思想准备。要按照上级要求,早着手、早动员、早安排,切实做好防汛和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并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或流行。要健全救灾防病指挥体系,强化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对于沿临河流、水库和其他可能发生汛情的区域,要及早掌握滩区、滞洪区群众撤离路线及对口安置地点,制订应急预案,必要时根据撤迁过程中外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的救治。
三、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救灾防病资金的投入,保证消杀灭药品、治疗药品和器械的储备。
四、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救灾防病知识的培训。组建的多人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医疗救护队和沿河两岸、水库周围的乡镇卫生院、村医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技能和紧急应对措施。
五、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在汛期要广泛宣传救灾防病卫生知识,开展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的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要加强环境卫生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饮水要消毒、饮食要卫生、环境要清扫、彻底灭蚊蝇”,尽可能消除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条件。
六、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动向,监测重点应放在鼠疫、霍乱、甲型肝炎、痢疾、乙脑、疟疾、生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上。对发现的疫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及时网络直报。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在上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饮用水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大型工地等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防肠道传染病在学校等机构发生流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管理,切实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对发现的霍乱等传染病病人,要及时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对灾区发生的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在最小范围,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 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值班电话。
XX区卫生局防汛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X。

卫生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


卫生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市优化办的具体指导下,突出团队精神,实行整体联动、全行业管理;突出市直单位管理,机关和市直单位做好表率;突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卧薪尝胆,扎实工作,为促进常德经济发展服好务。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局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的情况,局成立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郑家火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刘庆达、副局长符中智、副局长皮辉、副局长陈仕平、纪委书记石瑞来任副组长,杨定波、曹正清、周定久、伍云、叶拥军、徐春华、袁宏开、曾庆淼为成员。下设三个小组,即医疗组:组长符中智,副组长叶拥军;法制监督组:组长陈仕平、副组长袁宏开;疾控组:组长皮辉,副组长徐春华。分别负责相应整改任务的落实。成立综合办公室,由曾庆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对全年的整改工作负全责,具体任务落实到科室和个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及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报请市纪委、市优化办同意后,定期接受市优化办的现场督导和检查,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扩大工作成果。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1、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及时更新和充实常德卫生网的内容,让群众通过网络直接获取卫生信息和知识,了解卫生工作动态。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承办科室:办公室2、加强窗口建设。配齐配强政务中l心卫生窗口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把政务窗口建成卫生形象窗口。承办科室:法监科3、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保留的17个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简化办事手续,方便办事群众。承办科室:法监科4、抓好院务公开。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及时公开病历和处方评议监督结果、药品使用分析情况等,认真落实医院政务公开。承办科室:医政中医科5、实行挂牌上岗,方便群众监督。医务人员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挂牌或持证上岗,随时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承办科室:医政中医科、法监科6、实行承诺公开。向社会发出Ⅸ常德市卫生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告知书》和《常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廉政承诺告知书》,明确监督内容和相关责任人,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市开展评选“五好”(即勤奋学习好、依法行政好、文明服务好、廉政建设好、科学管理好)卫生监督所和优秀监督员的活动,并将结果在媒体公示。承办科室:监察室、法监科三、实行全面监管,重塑卫生形象1、向市直医疗单位派出特邀监督员,搞好日常监督。由市纪委与市卫生局联合下文,明确特邀监督员的权力与工作职责,保障其监督工作的开展。承办科室:监察室2、主动接受患者评议。医疗单位对每个住院病人均需发放测评表,对每个出院患者搞好随访,并建立相应台帐与档案。综合满意度低于90%的,要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承办科室:医政中医科3、定期测评市直单位和全体卫生监督员。在市优化办的指导下,组织优化环境监督员、业主代表、群众代表于4月、10月份开展测评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承办科室:监察室4、重视抓好对执法行为的内部日常监督。局监察室与市卫生监督所稽察科合署办公,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承办科室:监察室5、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大力倡导“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医技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搞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检查与清理。医疗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市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及时纠正和查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承办科室:医政中医科、规财科、监察室四、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卫生服务体系l、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在管好、用好现有乡镇卫生院,抓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力争2018年前九个区县市全部列入试点。由基妇科牵头,积极抓好农村卫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乡镇防保队伍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建设,特别是抓好全科医生的培训和村卫生室的业务建设,使农村群众看病卫生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

卫生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难的问题有根本性的缓解。承办科室:基妇科2、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总结推广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尽快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改变目前小病上大医院,小医院“吃不饱”、大医院“挤破门”的现象,使群众健康需求得到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的满足。承办科室:基妇科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1、继续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及时发现、培养、宣传一批有良好的医德、有精湛的技术、有广泛的口碑的医务工作先进典型。承办科室:监察室、人事科、医政中医科2、对违纪问题严查快结。在搞好正面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对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滥检查、乱收费,收受回扣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手软。年内案件办结率达100%。承办科室:监察室3、继续完善和规范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推行医用设备的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库,重视做好招标药品的市场价格调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承办科室:招标办、监察室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尽快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改变目前小病上大医院,小医院“吃不饱”、大医院“挤破门”的现象,使群众健康需求得到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的满足。承办科室:基妇科卫生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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