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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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

**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我镇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灌区渠道全面清淤、水毁工程全面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全民动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巩固农业基础,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的河道、渠道进行全面清淤维修,修复水毁工程,争取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成效,保障农业增产增收、农民安居乐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任务为“全面维修”+“重点建设”工程。具体为:
(一)全面维修。要全面维护清淤灌区渠道和修复水毁工程。一是对全镇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排查;二是各村委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渠道进行全面清淤和渠堤维修,主要是是协调水管单位帮助,组织村委会对孔家坡水毁段进行修复;
(二)重点建设项目。 水库除险加固:积极配合县水利部门对李家庄水库溢洪道应急改造加固,增加效能设施,修建溢洪道排水工程,保证溢洪道泄水排入下游主河道,确保汛期下游村庄安全。
农田建设工程:积极配合县农业部门对闫寨新修机耕路,土壤改良和进行科技培训
造林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连翘灌木、核桃干果等经济林种植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12月20日~12月31日)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全镇及村委会召开各级冬修水利动员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决心,有效地发动群众及社会力量投身水利建设。
(二)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20xx年4月20日)。各村委会要按照建设方案的技术要求,按时按质按量认真抓好责任地段水利工程的修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4月20日—4月28日)。按照县检查验收标准,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讲求实效。要倡导“兴水惠农”的理念,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当地特色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来制定今冬明春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要突出那些涉及“三农”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效益大、见效快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发扬科学发展思想,创新工作方法。要关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大力实施经济作物种植和通道绿化工程,在实施工程建设时,要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生产的时间节奏,既要保证工程进度,又不耽误农时。
(三)筹集资金,整合资源。
1. 贯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各受益户或用水户会要积极筹集资金,鼓励个人出资,把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
2. 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积极利用一事一议等惠民措施,加强资金整合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土地复垦整理等方面的相关建设资金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加以整合,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要正确区分加重农民负担和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生活条件之间的政策界限,深入发动广大农民投工投劳。政策推动、改革促动、效益驱动和民主协商的组织形式。各村要善于分析和指导,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形式组织农民出工投劳。
(四)抓质量,求效益。水利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效益与生存,没有好的质量,就没有好的效益。农田水利建设期间,镇政府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要保证到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施工指导,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施工质量。严格工程验收制度,不达标的工程坚决返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注重宣传,表彰先进。成立**镇20xx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常文平兼任。各包村干部具体负责联系自己所驻村庄。
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
各村要扎实做好今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业生产用水的问题。镇委镇政府将对农田水型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村庄和个人进行表彰。


**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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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德委办[2015]48号)精神,现细化制定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一)精准扶贫,建立台帐,实现户户饮用安全水

1、开展调查摸底,精准对接扶贫。对农村饮水工程现状与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用水户台帐,具体到户、到人;与扶贫办精准对接,对扶贫对象还没有完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优先解决,制定年度计划,确保消除饮水不安全死角。

2、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饮水安全。优化农村饮水网点布局,完善供水设施,加强水源保护,落实管护资金,健全运营制度,实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帮助群众全面脱贫。2015-2017年期间,全面解决扶贫点饮水难和饮水达标问题。

(二)强化措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1、强化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及扶贫切块资金支持;二是运用市场手段盘活农村资产要素,增加人饮投入;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四是统筹整合各类要素,推动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集中,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投入增长、资产扶贫、社会扶贫、绩效评估等机制。有效解决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工程国家投资比例低(预计只占到总投资比例的40﹪,60﹪的投资均由地方政府承担), 以及贫困地区群众大多数所处地理位置偏远、施工难度大、施工成本高、投资比例大等问题。

2、强化技术举措。根据扶贫点具体情况,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确保2017年前精准扶贫任务范围内饮水安全全覆盖。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和自来水普及率2015年底达到73﹪,2016达到77﹪,2017达到80﹪。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精准帮扶,夯实基础,积极开展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

1、建设目标

2015年度全市共计划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涉及17个镇(乡),建设规模14.42万亩,其中核心区4.96万亩。计划投入资金5.26亿元,其中,旌阳区5334万元,广汉市5213.48万元,**市5933.78万元,绵竹市8034.72万元,中江县23405.4万元,罗江县4670.37万元。完成干支渠建设25.6公里,末级渠系整治784.35公里,建成高标准农田6.3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6.1万亩,新修田间道路182.7公里,义务植树30.17万株,建设通乡通村公路84.4公里。通过示范区建设,实现新增有效灌面1.16万亩,恢复改善灌面10.1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6.33万亩,粮食亩均增产88.78公斤,农民人均增收242.9元。

2016年度全市共计划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涉及8个镇(乡),建设规模6.96万亩,其中核心区3.26万亩。计划投入资金5.89亿元。建设田间渠系1199公里,调整田型1.46万亩,地力培肥8.45万亩,修建田间道路472公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9万亩。预计新增有效灌面0.85万亩,新增节水灌面3.93万亩,新增旱地浇灌面积0.77万亩,新增粮食产量8590956公斤,农民增收27557438元。

2017年度全市共计划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涉及8个镇(乡),建设规模7.3万亩,其中核心区3.49万亩。计划投入资金3.22亿元。建设田间渠系500公里,调整田型1.05万亩,地力培肥3.92万亩,修建田间道路433公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31万亩。预计新增有效灌面0.58万亩,新增节水灌面2.61万亩,新增旱地浇灌面积0.42万亩,新增粮食产量8542293公斤,农民增收27590428元。

2、建设进度

2015年全市共建设完成农建示范区8个,累计整合投入建设资金53845.3万元、占计划的102.4﹪,建设示范区面积15.42万亩、占计划的106.9﹪。共完成田间渠道防渗811.9公里,新修塘堰352口,建设提灌站17座,建设高标准农田6.8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6.79万亩,营造林2814亩,通乡通村公路建设162公里。

3、政策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示范区规划、项目整合、资金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确保项目布局集中成片、配套同步完善、建设整体推进;强化建设管理,落实管理主体和工作责任;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协作指导,增强组织发动力和统筹协调力。

2)抓好涉农项目整合。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项目资金整合,集中成片推进示范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以项目区规划为依据,大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优势项目合力建设示范区;二是继续发挥好已出台的各类投资政策优势,加大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三是继续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政策机制,广泛调动受益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四是继续探索创新社会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机制和措施,大力引导民间和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

3)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一是成立6个督导组,由市农建指挥部相关部门领导带队不定期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示范区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将各县(市、区)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单项目标考核和年度立农杯竞赛考核评比。

4)狠抓信息宣传推动。一是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中的成效和经验;二是适时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及时撰写动态信息简报,总结和反映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重点把握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总结经验,为稳步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不断注入新鲜活力。

4、资金筹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以项目区规划为依据,大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优势项目合力建设示范区;二是充分发挥好已出台的各类投资政策优势,加大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三是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政策机制,广泛调动受益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四是探索创新社会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机制和措施,大力引导民间和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

(二)突出重点,着力看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维修养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项目建设

1、建设任务

1)2015年度计划实施项目

**市、旌阳区、中江县三县(市、区)中央财政第五批、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3334.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0万元,省级资金2600万元,县级资金4220万元,群众集资211.87万元,投劳折资1802.78万元;新建渠道61.13km,整治渠道313.29km,整治排涝沟渠2.21km,新建泵站7处,改造泵站2处,整治山坪塘243座,新建石河堰6节,整治石河堰73节,新建蓄水池200口;力争新增灌面0.55万亩,恢复灌面2.12万亩,改善灌面4万亩,新增节水灌面3.23万亩。

完成广汉市、绵竹市、罗江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6275.0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00万元,县级资金2800万元,群众集资50万元,投劳折资425.07万元;新建渠道5.08km,整治渠道251.08km,整治排涝沟道6.41km,新建高效节水灌面0.13万亩,整治山坪塘37座,整治石河堰1节,新建蓄水池47口;力争新增灌面0.31万亩,恢复灌面1.29万亩,改善灌面1.68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51万亩。

实施旌阳区、广汉市、中江县、罗江县11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总投资1995.56万元。目前已下达中央专项资金资金1821.71万元。

预计年底前工程全部完工。完成旌阳区、广汉市、绵竹市、**市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共计划总投资650.02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县级资金35.4597万元,群众自筹11.1万元,水管单位自筹0.77万元,其他投资2.7万元。

2)2016年度实施项目。广汉市、**市、绵竹市、罗江县参与201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待省厅批复。预计总投资5859.17万元,其中:中省资金3800万元,县级资金1410万元,群众集资32.33万元,投劳折资580.17万元,其他资金36.67万元。计划新建渠道5.69km,整治渠道259.27km,新建高效节水灌面0.07万亩,整治山坪塘37座,整治石河堰2节,新建泵站1座,新建蓄水池50口;实现新增灌面0.31万亩,恢复灌面0.24万亩,改善灌面21.46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48万亩。

实施旌阳、中江2016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任务量待下达)

2、具体措施

1)全面实行民办公助。重点县项目、维养项目要全面推进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机制,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户、联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为载体,构建投入、建设和管护三位一体的小农水建设新格局。

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重点县项目要实行项目公示制,在项目开工前和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内容、实施主体、资金使用、筹资投劳、工程管护主体等情况及时在受益区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3)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各项目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探索工程管理有效模式,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今年我市先后遭受汛灾、重大旱灾和台风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暴露出了我市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害能力亟待提高。为切实抓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冬明春,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灾之年促大干,高标准完成中央、省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全市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完成全市大中小型灌区整治和渠道清淤,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新增灌溉面积4万亩,新增排涝面积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8万亩,解决1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防汛抗旱、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设施水平。

三、建设重点

1、确保完成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任务。一是要切实抓好中央、省补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快已开工工程的施工进度;抓紧做好﹡﹡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扫尾验收工作;对未开工的省规划内的一般小㈠型和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织实施,在12月中旬前开工,确保明年汛前完成。二是抓紧实施市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下达的60座水库和4条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确保明年汛前完工。三是按上级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已列入水利部最近编制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83座病险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和核查工作,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审批,在3年内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2、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预案的编制。各地要科学编制农田灌溉专项规划。针对各类灌区,尤其是中小型灌区在今年抗旱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抗旱服务能力低下的现状,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依据农田灌溉专项规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灌区渠系配套建设,提高农村水利设施的防汛抗旱保灌能力。各地要成立以县(市、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田灌溉专项规划编制小组,落实规划工作经费和编制人员,用一年时间完成编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辖区内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的法定依据。

3、切实抓好灌区续建配套和渠道清淤。针对今年抗旱工作中存在的渠道清淤不到位、渠系渗漏严重等问题,各地要加大对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渠道清淤的力度,继续抓好﹡﹡灌区等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有组织地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提高渠道输水能力,恢复有效灌溉面积。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和“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受益群众对灌区进行渠道维修和清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以资代劳或由用水户协会组织设立渠道清淤专项基金,由专人管理,专业队伍施工对渠道进行清淤。全市大中小型灌区必须进行全面整治,对有渗漏、较易发生滑坡、塌方的险工险段要进行加固处理,对所有渠道都必须彻底清淤,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和田间灌溉效率。

4、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搞好省级农村饮水解困二期项目验收工作,认真组织编制上报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抓紧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建后管护措施。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内结合新农村试点村的饮水安全建设,力争解决1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5、切实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水源工程建设,对库容淤塞的小型水库和小山塘进行清淤,恢复库容,增加蓄水量;要科学规划,采取拦、蓄、提、引等多项措施兴建一批小型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兴建机井泵站,打抗旱井,开发地下水资源。抗旱期间建设的水源应急工程,要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新建设的水源工程要符合规程规范,水行政部门要加大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勘察设计和施工指导。

6、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试点工作。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是今后十年农村水利工作两件大事之一。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持引导农民参与用水管理改革,组建农民用水协会。每个县(市、区)重点抓好10个县级农民用水户协会示范点,在今年12月前完成示范点的组建工作,市里在12月中旬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通过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农民参与用水改革,力争到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由农民用水户参与管

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第2页

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今冬明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和“防汛、抗旱、冬修”三位一体的责任制,建立部门负责和技术负责制,严把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关。要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谁受益,谁投劳”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这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确保水利设施的兴建、维修和管理良性运行。

2、深入调查,科学制订规划。各地要根据近年来水旱灾害的特点,深入基层,认真调查,摸清底细,理清主次,确定目标。特别是针对今年抗旱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编制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

3、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继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老建扶贫、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新建一批水利工程。积极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建设一批小型水利设施。不断探索水利建设市场化运作新路子,扶持发展民营水利,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兴办水利事业。结合农村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建设、谁拥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进一步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采用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水利资产,不断开发建设新水利项目,形成水利建设良性运作机制。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造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水利、重视水利、齐心协力办水利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做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准确宣传到位,调动农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和推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农田水利冬修工作方案


农田水利冬修工作方案

为改善我镇水利设施蓄、灌、排现状,提高水利资源利用率,使水利更好的服务于农业生主,经研究,特制定我镇今年农田水利冬修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设原则

坚持合理、实用、经济、生态的建设原则,提高农村水利设施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灌排现状,确保水利工程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组织建设

成立农田水利冬修建设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琼任办公室主任。

三、建设管理

(一)申报流程:村民小组(党小组)向村申报,由村向镇政府申报后初审再汇总,报市水利建设指挥部核定后下达实施计划。

(二)实施主体: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支村两委充分发挥基层党小组、村民小组和群众建设主体作用,让广大群众采用投工投劳或捐资等形式积极参与。

(三)督查形式:项目申报程序、实施内容及奖补额度实行公开,各联村领导负责联系村项目的督查实施情况。

(四)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制定的标准执行,各项目完成后报镇政府初验后再报市水利建设指挥部验收,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五)资金拨付: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年度拨付50%以内的工程款,工程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

四、实施范围

农田水利建设范围:

(一)水面面积达2.5亩且蓄水量达3000立方以上,未实施过清淤整治的灌溉山(平)塘;塘容5万立方及以上的病险骨干大山塘。

(二)超过1平方米过流断面的大中型灌区及小型水库支干渠(已衬砌硬化的渠道清淤工程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三)流域面积5至200千平方的农村小型河道。

(四)过流断面小于1平方米田间灌排渠道(已衬砌硬化的渠道清淤工程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五)控灌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小型河坝(水闸)

(六)10KW及以上小型抗旱时埠或泵站更新改造。

五、实施原则

(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干部一线抓。坚持各党政领导联村亲自抓原则,带领网格干部深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以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行动,搭建实践群众路线的平台。

(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群众一起干,要召开好组长会议及党小组会议,户主会议,组织座谈或逐户走访等方式,引导群众直面问题,共议对策。坚持“群众自主”的原则,动员受益村组的农民自主筹资筹劳,自发建设农田水利,改变过去“以奖代补”重点项目的做法,对所有经过审批同意的项目,按“民办公助”办法予以补助,真正实现“要我修水利”向“我要修水利”转变。

(三)突出农田水利实效,做到让群众满意。一是在建设方向上,以完善田间水利配套工程为重点,突出沟渠疏浚、山塘清淤和小型河坝。二是在项目确定上,采取村民小组(党小组)向村申报,由村汇总后报镇领导小组初审,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审定的办法确定项目。三是在建设标准上,以生态、实用为重点,河道重在清障护坡,沟渠重在清整疏浚,山塘重在清淤扩容,护砌重在木桩加固,注重生态化和实用性。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阶段 2015年10月15号至10月20号

(二)申报阶段 2015年10月20号至10月30号

(三)项目核定阶段 2015年10月31号至11月5号

(四)所有项目启动截止阶段 2015年11月25日

(五)项目实施落实阶段 2015年11月至12月底

七、考核机制

考核采取周通报进度,将农田水利冬修建设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村级农业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对联村负责人及网格干部纳入四季度考核重要依据。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正式确定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70号)要求,我县于20xx年被正式列为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整个示范区共分为10个项目区,建设规模16.24万亩,建设总投资30283.96万元。现1号项目——××县××镇百长村等六个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省、州财政、国土部门已预下达投资计划,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
(一)项目范围。项目区位于××县××镇,项目区大部分位于××县天马宽谷,少部分位于天马宽谷两侧的低山坡地和××坝盆地西南边缘。地处东经100°37′50.9″~100°41′45.6″,北纬25°20′44.51″~25°24′52″之间。东至棕棚村(瓜地山脚),西至九约村(老母猪山),南至大坡村(老红山),北至九约村(下九约板桥道班)。涉及九约、蛟起、百长、天马、棕棚、大坡等6个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县××镇百长村等六个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20xx年批准实施的项目,项目批复建设规模1332.5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21.62公顷,新增耕地率9.13%,项目预算总投资3231.73万元。
按照国家关于土地整理项目变更的相关政策要求,在保证满足项目位置不变、建设总规模不减少、总投入资金量不增加、新增耕地率不减少等“四不”原则的情况下,项目于20xx年4月启动规划优化完善,优化后预算总投资3231.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861.59万元,占总投资的88.55%;设备购置费3.93万元,占总投资的0.12%;其他费用共计302.86万元,占总投资的9.37%;不可预见费63.34万元,占总投资的1.96%。根据优化设计,优化后项目区预算总投资金额为3231.73万元,省国土资源厅预下达资金3202.88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不可预见费解决。
(三)建设工期。该项目规划实施期限为1年。为确保20xx年大春种植顺利开展,各项工程尽可能同步实施。项目工程分为六个标段,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于20xx年11月份开工,用半年时间完成该项目。
(四)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完善区内农田基础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实现高产、稳产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推动项目区内耕地的生产力逐步提高,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完成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21.62公顷,新增耕地率9.13%。
二、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一)项目领导机构
项目实施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1号项目建设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杨树金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和分管农、林、水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国土资源局分管的副局长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分管土地开发整理的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和××镇抽调。
××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项目区的土地权属调查登记、权属纠纷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权调整、项目施工前的宣传发动、整理后的土地经营权发包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协调项目区的测量、施工设计及工程的监督;县司法局负责土地权属调整(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裁定;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安排、监督;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县公安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稳定,依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区现场设立指挥部,由县人大副主任杨树金任指挥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分管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组成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抽调懂工程技术的人员组成,由县人事局发文抽调确定。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协调组、资金管理组、督察组。
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包括会务安排等工作,联系协调及、宣传、保密与文件资料归档,影像资料收集,内务后勤工作。主要工作人员由李淑贤、秦体身、魏志林、赵巨鸣、王家会组成。
技术组:组织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审定工程设计技术方案,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参与项目决策;控制投资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人员由王文明、李家才、邹家荣、罗启明、杨兆祥、徐永光及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工作人员组成。
协调组:协调项目区群众与施工单位的关系;负责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编制和权属管理工作;向项目区群众和社会宣传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政策。主要工作人员由康体祥、丁学明、张介强组成。
资金管理组:按照财政、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负责项目资金的调度、管理、使用,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报账、会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主要工作人员由杨汝娟、任有勋、王颖、陆先组成。
督察组:负责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投标,负责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等工作。主要工作人员由赵宗义、陈蛟、紫映德组成。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
1.项目指挥部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镇、村负责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及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区群众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做好项目区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镇、村、组逐级成立相应的项目组织协调机构。
2.工程项目招标前进行工程造价前置审计,该项目工程由县审计局进行工程控制造价前置审计后即可进入招标程序。
3.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按照相关规定,1号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采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方式为邀请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代理机构面商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1)代理机构须具备的资格:云南省范围内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本文 2)其他要求:有类似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代理招标业绩;能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他人泄露有关招投标的情况;有能认真、准确地考察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的能力;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对较低;能代理业主向招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招标备案登记等手续。
(3)委托代理范围:工程施工招标。
(4)施工单位的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分标段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独立承担工程建设任务。
(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下,已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熟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并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业绩的工程监理单位中,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6)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该项目工程共分六个标段,点多面广,实施周期长,管理难度大,指挥部人员需现场管理。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区现场就近设立指挥部,指挥部办公用房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租用,指挥部人员统一办公、食宿,由指挥部统一购置办公用品、餐具、行李,严格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并按月发放补助,指挥部配备专用交通工具。
三、管理制度
(一)公告制度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个月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供项目区群众讨论,发表意见。
2.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项目完工后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由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公告期内发生异议进行调解处理。
3.项目招投标公告。为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相关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地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技术交底、现场踏勘—施工单位投标—开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负责。
1.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及完善有关制度。落实开工前的其他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建设阶段:发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落实项目后期管护措施。
(三)合同管理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四)招投标制度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具备项目施工招标能力的单位作为招标代理人,具体负责招标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与招标代理人共同拟定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提交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领导组审定通过后实施。县纪委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须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人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参加投标。
3.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和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现根据国家、省和市里的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基建项目(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和各类自筹基建项目)。

第三条 基本建设程序

学校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编制校园总体规划;

2、依据校园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批(立项);

3、编制设计、报批;

4、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5、设备订货和施工准备,报批开工;

6、组织施工;

7、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必须充分尊重基建规律、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

第四条 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执行校园总体规划是学校进行校园建设的总纲,是有计划进行校舍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各校必须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认真制定新校园总体规划,充分论证后报临沂市政府审批。规划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学校所有基建项目的立项和建设以批准的校园总体规划为依据,项目的布局必须符合校园总体规划。

第五条 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

1、新建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供项目建议书,经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批。

2、在每年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申报下年度的国家预算内和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进度要求、(预计)当年累计完成投资数、下年度投资计划等。

3、要求列入自筹基建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4、在申报年度基建计划的同时,各单位须书面报告当年基建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

第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基建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1、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邀请二家以上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竞选。

2、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经学校批准(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

3、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基建科要督促设计部门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从而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保证工程造价不突破投资限额。

第七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

1、所有列入基建计划的建设工程应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学校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及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2、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招标形式提倡采用公开招标,一般以施工图预算招标为主,特殊情况下采用费率招标等其他方式须事先报学校批准。

为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近二年承建的教育项目获得省、市以上优质工程奖杯的施工单位在参加学校工程招投标中可优先考虑。

3、被列入学校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按《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八条 施工建设

1、基建科应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图纸、开工报告和施工合同组织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除政策性材价上涨、定额调整、不可预见的地基处理等因素外,项目投资只能在批准概算的5以内浮动。投资超出批准概算5以上,学校必须向省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按原概算批复渠道上报调整概算,调整概算批准后方可调整投资计划。

第九条 竣工验收

按照“谁批复设计,谁组织验收”的原则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 基建项目的管理

1、基建科在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实行全面控制。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桩基及地下室工程必须实施监理。工程监理费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2、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对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3、提倡基建项目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克服基本建设敞开花钱、吃“大锅饭”的弊病。投资包干实行“四包”:包规模、包投资、包工期、包质量。具体内容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基建项目档案工作,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内容准确、整理系统、移交及时。

第十一条 建设资金的管理

1、学校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到学校实地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2页

了解工程建设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基建科应在每季度末向学校报送有关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书面材料。

2、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省有关规定,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基建科须设有专门的基建总帐,做到基建财务独立核算。每年年终,应编制全年基建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由学校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审批。

3、项目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必须经认可的工程预结算审价机构审查。其审查结果经省学校认定后,方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交付使用资产。

第十二条 其他

1、学校将定期对学校基建工作进行评估。对不按规范、基建程序办事、工作不负责任,工程质量低下的单位,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对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基建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建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

要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基本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参照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前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要素,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增产稳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近年来,国家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因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必要。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

咸安区是全市粮食主产区之一,耕地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有利条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实施方案制订起点基准年为2015年,成效水平年为2020 年。

第一章 形势分析

一、农田建设主要成就

我区从2020开始至2014年底止,区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发改等部门充分利用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国家专项资金,共投入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6985万元。

(一)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成果

近年来,我区加大农田基本建设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农田结构与布局,耕地质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

1、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

区国土局组织实施完成双溪桥、横沟桥、高桥等三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面积100000亩,投入资金21214万元,新增耕地3154亩。

2、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区国土局组织实施完成汀泗桥、向阳湖、官埠桥、横沟桥、马桥、桂花等六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面积44000亩,投入资金10714万元,新增耕地457亩。

(二)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成果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组织实施完成向阳湖良种场和横沟桥镇袁铺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000亩,投入资金2678万元。

(三)农田水利排灌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我区农田灌溉排水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区农田水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农业用水效率效益不断提高,农业抗旱减灾成效显著。区水利局组织实施完成横沟桥镇杨畈、鹿过、长岭、孙祠、孙田5个行政村,双溪桥镇双溪、杨堡、李沛、毛祠、三桥、峡山、杨仁、浮桥、梅歧9个行政村,向阳湖镇宝塔村,奶牛场的原种场、农业分场、渔业分场,高桥镇白水村、洪港村、刘英村、刘桢、白岩泉5个行政村的农田排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灌溉面积15.15万亩,整治当家塘坝219座,新建、改造、修复拦水堰51座,新建、改造、修复泵站91座;整治斗渠398.531km,整治梯灌排渠5.53km,衬砌农渠64.03km,清淤农渠32.55km;整治、疏浚斗沟96.27km,田间农渠整治38.255km,清淤疏挖农沟77.6km;新建喷灌面积400亩,铺设灌溉管道17.74km,配套灌排渠系建筑物及量水设施一批等,投入资金10987.64万元。

(四)农田土壤改良成果

十二五时期,农业部门开展土壤肥力普查,通过检测土壤土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土壤改良投入资金1391.5万元,19600亩基本口粮田土壤有机质得到提升。

(五)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成果

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步伐加快。我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区农业机械整机购置总投入约1.736亿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0.5178亿元,农民和农业企业投入资金1.2182亿元;完成喷灌、微喷灌节水农田建设面积2000亩,投入资金26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160万元,农民和农业企业投入资金100万元。截至 2015 年,农机总动力达到 42.43万千瓦;机耕面积60.375万亩,机播面积34.45万亩,机收面积46.375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 52.3%。

二、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农田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耕地等级低、质量不高

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状况不理想,已经完成的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改造质量标准不高,土壤肥力达不到位高标准农田要求,耕地等级低,部分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呈下降趋势,化肥增产效益下降,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由于深耕深松作业不足,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低。同时,耕地细碎化问题十分突出,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偏高,田坎、沟渠、田间道路等设施的占地面积的比例高达13%。

(二)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

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尚未建立。

(三)农田灌排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目前,由于水资源紧缺、水源保障工程不足、水资源调蓄能力较低,全区有近半数的耕地没有灌溉水源或缺少基本灌排条件。现有中小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配套和老化失修,大多灌排泵站带病运行、效率低下,特别是严重干旱时供水不足,易导致大面积受灾,遇到较强降雨容易造成农田渍涝。

(四)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不高

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粮食产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良种良法推广、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应用面小,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面窄,全区农业科技贡献率低。

(五)农田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

长期以来,全区农田建设由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办等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成不了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六)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

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有的项目竣工并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复;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对已建成农田的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七)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问题突出

从我区现有基本农田种植粮食调查资料来看,部分农户、农业企业把优质粮田、或将已经建好的基本粮田、高标准农田改种绿化苗木、花卉,有的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问题突出。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

2013年公布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耕地数是20.31亿亩,人均耕地1.52亩。我国耕地总面积在世界上排第四,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是我国家人口太多,人均只有耕地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加拿大人均耕地是我国的18倍,印度是我国的20倍。根据预测,到

2020 年,我国人口总量预计将超过 14 亿,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日趋加快,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会持续增长,保障供给的压力日益加大。在水土资源紧缺和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的情况下,要实现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切实改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意义非常重大。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是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基本前提

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既能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可方便农机作业,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肥料统测统供统施、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集成技术普及应用,以及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选择

2015年底,我区各种耕地总面积504615.6亩,人均耕地面积0.814亩,比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低2.086亩,比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低0.706亩,比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低0.486亩,加上未来城市建设的大量用地,人均耕地面积将会更少,人均耕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以下。2014年全区年人均水资源量2454m3, 亩均水资源量2492 m3,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但是,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我区降雨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匀,时空不均、区域不均,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较为常见,旱涝灾害频繁。我区农业季节性强,区域性缺水问题突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分生产率较低;亩均化肥用量较高,长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已成为危害生态环境和影响土地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推广科学施肥、节水技术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从而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

(四)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仅省工、省水、省肥,而且能够增加农业产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民可通过投工投劳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会有一定比例的项目投资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有效拉动机械设备制造、建筑建材和运输等行业发展,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提高收入水平。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自然条件和资源

1、行政区域面积和人口

咸安区国土面积1503.1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温泉、浮山、永安)、10个乡镇(汀泗、马桥、向阳湖、官埠、横沟桥、贺胜桥、双溪桥、高桥、桂花和大幕)、1场(向阳湖奶牛场),全区共有262个村民委员会,236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万人。

2、气候条件

咸安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丰沛,无霜期长,严寒酷暑时间短。境内日照时数年平均值为1878.65小时,日照率为42%;太阳辐射量年均105.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为16.8℃,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4℃;空气相对湿度年均值71%,最冷月平均76%,最热月平均79%;无霜期年平均258天,年均降雨天数150天,年均降雨量1531.4毫米,境内受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春季多东风,夏季多东南风,秋冬多偏北风。最大积雪深度320mm,基本雪压0.40KN/㎡,最大冻土深度100mm,最大风力可达10级,基本风压0.40KN/㎡,最大风速为29.6m/s,年平均风速:夏季2.5m/s,冬季2.6m/s。

3、地貌特征

咸安区地处幕阜山系和长江之间的过渡地带,地貌破碎,垄岗发育,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阶梯状分布,状如提取箕,按形态成因为分低山、丘陵、岗地、平畈四大类型,相对高差936.1米。东南南部和西南部为低山区,系幕阜山系北翼余脉,海拔300米以上,最高峰大幕山灶背岩海拔954.1米,相对高度差50-200米,谷深坡陡,坡度为60°左右;中部和东部为丘陵区,海拔50-300米,相对高度差50-100米,丘体零乱、圆浑,坡度50-300米,垄岗、残丘相间,脉络明显,坡度小于5°左右;低山、丘陵、岗地三种地形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6.9%。北部和东北、西北、西部部分为平畈区,海拔30米以下,最低处斧头湖海拔18米,地势平坦,湖泊港汊多,河网密度大,坡度小于3°。

4、咸安区土壤条件

根据我区土壤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土壤属性,全区分为6个土类,14个亚类,40个土属,89个土种。境内土壤分布受地貌、地形、母质、海拨的影响,土壤垂直分布不太明显,但微域分布规律不仅明显,而且复杂。大部分土壤偏酸,有机质含量比较丰富,全氮含量一般,速效磷、速效钾偏低。

全区土壤共分8级,耕地1—4级,林地5—8级,肥力高、理化性状较好的一级土2266.67公顷,是高产田,这些田土层深厚,酸碱度适宜,土壤养分较为丰富,水源有保证。肥力中等的二级土13100公顷,分布在缓坡平岗、低丘,土层较深厚,是咸安区最大的“拉锯田”,利用得好就增产,利用不好就减产,肥力较低供肥能力差的三级土8866.67公顷和肥力很低的四级土1466.67公顷,基本是低产田,这些土地土层浅,一般30—60厘米,障碍层次较高,土壤速效养分低,土壤中水、肥、气、热不协调,使作物生长受影响,产量很低。5—8级土壤不适合农业生产,可以用作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及采石场,有150多万公顷。

5、耕地资源

咸安区土地总面积225.462万亩,其中耕地50.462万亩,园地1.766万亩,林地117.047万亩,草地0.11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61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83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793万亩,其它土地3.827万亩。

6、水资源

咸安区境内河流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港71条,呈东南向西北流向,其中流域面积在3—50km2的有68条,全区河网密度0.4km/km2,湖泊集于西北部,全区河流共分三大水系:淦河水系、高桥河水系、汀泗河水系,分别汇入斧头湖、梁子湖、西凉湖。分为三个流域:以淦河为主的淦河流域,流域面积854 km2,以高桥河为主的高桥河流域,流域面积325.7km2;以汀泗河为主的汀泗河流域,流域面积201.5km2(境内流域面积78.9 km2)。

咸安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1.63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3.21亿m3,水资源总量12.95亿m3。

(二)政策和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019-2013 年连续 5 个中央

1 号文件都强调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财力不断增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2012 年达11.7万亿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加“三农”投入。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达12388亿元,是2003年的 5.8倍,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9.3%,比 2003年提高了 5.6

个百分点;中央“三农”投入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逐年较大幅度增长。地方各级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也稳步增加。

3、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并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9-2020 年)》,将田间工程建设作为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财政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水利部编制了《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以及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农业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组织编制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国家林业局编制实施了《全国平畈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 年)》;2013年10月17日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函[2013]111号);2014年国家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指导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些为全国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4、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2015年6月5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鄂政函[2015]114号),2016年1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要求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完善建设规划、充实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前期建设实践经验。从2020开始,我区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农田水利排灌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土壤改良、巩固退耕还林、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等项目,探索并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可供指导应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稳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和耕地产出率;着力规范建设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我区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全区和各乡镇的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以粮食主产乡镇和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行政村为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安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

(二)多措并举,综合配套

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把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根据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状况,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选择重点建设地区,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在建设和利用高标准农田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主体多元

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项目建设整合会商机制

明确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电力、农机等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项目规划、设计、审核、申报、实施、检查、验收会商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乡镇项目区、行政村集中连片区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实施所在乡镇、村的政府部门、村级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协调相关事项。

(七)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各乡镇项目区、行政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区共建成7个乡镇项目区23个行政村集中连片区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68879.7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一)田块

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的程度。

(二)土壤

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实现农业增产增效。

(三)水利设施

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

(四)田间道路

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

(五)防护林

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解决防护体系不完善、防护效能不高等问题,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强农业防灾减灾的能力。

(六)配电设施

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排灌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七)农业科技

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八)后续管护

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区农田建设现状,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重点围绕农田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内容,结合农作物区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要因地制宜制,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结合。建设质量、建设等级应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的标准要求。

(一)综合标准

1、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2、农田的耕地质量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有较大的提高,能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主要工程标准

1、农业工程

(1)农田工程

田块整治达到田面平整、田块相对集中,符合灌溉排水要求,以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管理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梯田化率达到 90%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 20cm以上。

(2)土壤改良

建设秸秆还田和农家肥积造设施,包括田间积肥坑池,配套小型积肥、运肥等辅助设施。推广绿肥种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发展节水农业。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

5.5~7.5以上。

(3)农业机械化

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75%以上。

2、水利设施工程

(1)灌溉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证,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溉方法先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保证率:旱作区不低于75%,水稻区不低于80%。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低于0.5,中型灌区不低于0.6,小型灌区不低于0.7,喷灌区、微喷灌区不低于0.85。新建、除险和加固引水渠等工程,应符合我省和水利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灌、排建筑物、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桥、涵、闸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

(2)排水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农田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10年一遇1日暴雨量3日排至农作物耐淹深度,10年一遇3日暴雨量5日排至农作物耐淹深度。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3日暴雨量1~3日排除;稻作区1~3日暴雨量3~5日排至耐淹水深。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水渠系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3日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平畈地区可建设排灌兼用渠系。

(3)工程折旧和完好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排等工程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田间灌、排等工程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完好率大于95%。

3、田间道路工程

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和宽度,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0%以上。

4、生态环境和防护林工程

以农田防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具有防护功能的林种为主,实施后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得低于90%,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防护林一般为单行,最多2行,行距3米~5米,株距2米~3米。

5、科技工程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5%,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网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75%以上,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具备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水平的基础条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次以上。

二、建设主要内容

(一)整治田块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肥沃的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建成后,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 50cm 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 20cm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 90%。

(二)改良土壤

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推广保护性耕作,治理污染土壤,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建成后,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 12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 pH值保持在 5.5~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后期土壤重金属监测和面源污染的监控。

(三)建设灌排设施

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开展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沟畦灌、水稻控制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 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年~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整修田间道路

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畈区达到 100%,丘陵区达到 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农田防护林网

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以易受大风影响严重的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根据防护需要,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网。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建成后,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 90%。

(六)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

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配置定位监测设备,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和虫情监测站(点),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大力推进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和科学施肥等农业科技应用,加快新型农机装备的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 96%以上。

(八)强化后续管护

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落实管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

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使用性质管理,针对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的问题突出,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

第四章 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区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根据不同项目区和集中连片区的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应注重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4、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5、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建设成效。

(二)建设项目区和集中连片区选择要求

1、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水资源有保障、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视程度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高。

2、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区粮食生产主产乡镇、行政村,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全区农用地质量分等评定的优等、高等、中等耕地集中分布区。

3、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在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严重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开展。

4、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开展。

二、分区实施

根据我区各个乡镇耕地面积、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确定大幕乡项目区(东源村集中连片区、泉山村集中连片区、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桥镇项目区(王旭村集中连片区、高桥村集中连片区、白水村集中连片区)、贺胜桥镇项目区(黄祠村集中连片区、花坪村集中连片区、万秀村集中连片区)、马桥镇项目区(鳌山村集中连片区、曾铺村集中连片区、吕铺村集中连片区)、双溪桥镇项目区(三桥村集中连片区、李沛村集中连片区、杨堡村集中连片区、梅岐村集中连片区)、汀泗桥镇项目区(聂家村集中连片区、赤岗村集中连片区、马鞍村集中连片区、彭碑村集中连片区、长寿村集中连片区、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向阳湖镇项目区(广东畈村集中连片区),共7个项目区23集中连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分年度任务安排

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8879.7亩,分6年实施,2015年完成11610.30亩,2016年完成11017.8亩,2017年完成15135.60亩,2018年完成11152.50亩,2019年完成9654.45亩,2020年完成10309.05亩

四、工程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分为7个项目区,23个集中连片区,分年度进行实施。

(一)大幕乡项目区

大幕乡项目区规划建设东源村、泉山村集、金鸡山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132.6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2293.59万元。

1、东源村集中连片区

东源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534.3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573.85万元。

2、泉山村集中连片区

泉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18.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754.77万元。

3、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

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80.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964.98万元。

金鸡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估算表

(二)高桥镇项目区

高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王旭村、高桥村、白水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237.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3080.68万元。

1、王旭村集中连片区

王旭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81.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890.59万元

2、高桥村集中连片区

高桥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83.3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003.57万元。

3、白水村集中连片区

白水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17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186.52万元。

(三)贺胜桥镇项目区

贺胜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黄祠村、花坪村、万秀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309.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3855.58万元。

1、黄祠村集中连片区

黄祠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873.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1448.56万元。

2、花坪村集中连片区

花坪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976.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1487.04万元。

3、万秀村集中连片区

万秀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459.8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20年,建设投资919.98万元。

(四)马桥镇项目区

马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鳌山村、曾铺村、吕铺村等3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376.8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2384.92万元。

1、鳌山村集中连片区

鳌山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51.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879.48万元。

2、曾铺村集中连片区

曾铺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99.7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1047.11万元。

3、吕铺村集中连片区

吕铺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2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458.34万元。

(五)双溪桥镇项目区

双溪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三桥村、李沛村、杨堡村、梅岐村等4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05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2018年,建设投资6751.07万元。

1、三桥村集中连片区

三桥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839.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2183.80万元。

2、李沛村集中连片区

李沛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40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1646.54万元。

3、杨堡村集中连片区

杨堡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894.0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7年,建设投资1830.37万元。

4、梅岐村集中连片区

梅岐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915.4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8年,建设投资1090.36万元。

(六)汀泗桥镇项目区

汀泗桥镇项目区规划建设聂家村、赤岗村、马鞍村、彭碑村、长寿村、古塘角村等6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6251.3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2016年,建设投资6077.99万元。

1、聂家村集中连片区

聂家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74.5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1037.68万元。

2、赤岗村集中连片区

赤岗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907.2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713.31万元。

3、马鞍村集中连片区

马鞍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52.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655.30万元。

4、彭碑村集中连片区

彭碑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26.1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944.78万元。

5、长寿村集中连片区

长寿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50.2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5年,建设投资991.17万元。

6、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

古塘角村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641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6年,建设投资1735.73万元。

(七)向阳湖镇项目区

向阳湖镇项目区规划建设广东畈村1个集中连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521.85亩,建设时间安排在2019年,建设投资1317.17万元。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一)每亩综合建设投资成本确定

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和投资标准(1000-2000元/亩)、《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和投资标准(丘陵地区2000元/亩),结合我区农田及配套设施状况和工程实施难度,并参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几年的实投入结算数据,综合考虑,确定平均每亩建设投入工程费用3740元。

(二)建设投资

2015—2020年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面积68879.7亩,预计总投入资金25761.0万元。

二、资金筹措

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加大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二是建立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新增粮食产能、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我区重大项目耕地占补资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三是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发挥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探索项目区内有关子项目实行部门包片、项目认领等多种整合模式;六是成立专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公司,承接部门资金、引进社会资金,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严格建设监管

(一)完善监管机制

实行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各职能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总责的建设监管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为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统筹规划、联动整合,提高质量、提升效率,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采用“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和使用模式。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四制”,对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考核评价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加强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落实到实处。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以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为重点,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防灾减灾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和监督。强化事前公示,实行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建设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让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土地权利各方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项目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

规范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项目现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整体考核由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办、审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

(二)做好建档工作

探索建立“田块标识划界、乡村台帐管理、部门备案公示、社会监督共管”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做到准确、完整,逐步推行档案资料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三)评定质量等级

依据《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分别由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和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四)加强权属管理

在项目建设立项目之前,应查清建设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无争议;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不得纳入建设范围。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合理推进土地归并,逐步解决耕地地块细碎化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地类变更和重新确权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位置明确、权属清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权益。

三、加强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

在基本农田范围外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全部补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效益发挥。国土、农业(农机)、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管护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落实管护资金

推进高标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努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

(三)加强动态监测

依托国家、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我区高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以满足管理需要。

(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使用性质的管理

针对高标准农田的非农化、非粮化种植的问题突出,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农民种粮补贴根据种粮面积一年一核定;对基本粮田抛荒的,取消种粮补贴,并且征收基本粮田抛荒费,面积一年一核定;对改用基本粮田从事非粮食生产的,取消种粮补贴,并且征收基本粮田变性使用费。对改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从事非粮食生产的,取消种粮补贴,除征收基本粮田变性使用费外,另征收高标准农田土质、设施损毁补偿费。对征收的相关费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目基金。同时国家应建设、完善和规范农村粮食生产收储补贴机制,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把保障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实惠落实到实处。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本规划方案实施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00公斤左右,按现行市场粮食平均收购价格计算,亩均增加产值约200元,据此测算,全区建成68879.7亩高标准农田,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88.8万公斤,可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约 10%以上,据此测算,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172.2万立方米以上;肥料利用率约提高10%,每年可节肥 103.3吨以上;通过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约5000亩,通过农田林网建设,还可有效增加林木蓄积量。

二、社会效益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提高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我区及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增部分耕地面积数量,提高了耕地地力等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年际间波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水、电、路、林等工程均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机会,据估算,建设68879.7亩高标准农田,共需投入103.32万个工日,按国家投资的约 1/3 转化为农民工资性收入计算,共可增加农民收入约7278元。

(三)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创造条件,提高农业种植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

(四)提高农业生产管理化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进一步健全土壤墒情与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有利于农业职能部门及时获取准确的土壤墒情、土壤肥力等重要农业生产信息,从而指导农民适墒播种、合理施肥、抗旱减灾、适时适量排灌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农艺农机相结合提供了条件,从而推动农业从传统耕作方式向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

(六)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提高林草覆盖率,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生态效益

(一)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土地整理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增加了区域植树覆盖率,改善了农田小气候,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

(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通过土壤改良和测土配方施肥措施,减少肥料流失和浪费,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通过有机质提升工程,促进农作物秸秆还田,减少焚烧秸秆对大气的污染,减轻畜禽粪便和废弃物对河流、水库的污染;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

(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通过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形成“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路相连”的景观,从而改善了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二)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

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小组,由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统计等部门业务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预概算、招标、工程质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结算、工程资金结算审计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建立项目会商机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审核、申报立项目、工程实施、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检查验收,涉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通、林业、扶贫、农机、电力、审计、统计等多个部门,应建立多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密切配合,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规划内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专项资金筹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土地整治项目与基本农田的建设管理、耕地质量监测、高标准农田上图与信息统计等工作;农业局负责指导培肥地力、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农艺农机、耕地质量与土壤墒情监测等配套项目实施;水利局负责指导水源、灌溉排水设施、坡耕地治理及农田防洪工程建设,严格水资源论证,合理配置水资源;林业局负责指导农田林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田间机耕路、生产道的建设;电力部门负责指导农田输变电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组织指导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审计局负责工程资金使用审计;统计局负责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防灾减灾效果等绩效的跟踪监测;建立全区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和评价,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三、加强规划指导,细化实施方案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指导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建设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选定的乡镇项目区和行政村集中连片区,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建设时序安排、投资估算、资金措筹、工作方案等落实到地块。并要做好与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禁止在现有林地、草原、湿地及 25°以上坡耕地上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资金整合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投入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原则,按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资金的有机整合,采取“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和使用模式。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审核、项目申报立项目审查、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检查验收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好勘察设计和调研论证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对选定的乡镇项目区和行政村集中连片区水资源论证,依据水资源条件,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标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并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

(三)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强化考核。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各部门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建立档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强化事前公示,使受益村组和农户全面了解项目,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科技创新,做好技术支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新形势下对农田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将我区特色农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打造优质工程,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现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农业物联网技术,建立完善苗情监测系统、墒情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系统,指导平衡施肥、精准施药、定量灌溉、激光整地、车载土壤养分快速检测等,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农业生产过程管理。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员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对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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