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根据市、县、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乡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立足村和谐稳定全局,围绕公开、决策、监督、惩戒、管理等基层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坚持“五突出、五到位”,切实在实践中完善制定和执行推广一些结合实际、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廉洁建设制度,有效预防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从而引导教育约束村干部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村权利运行,为村持续繁荣稳定发展提供坚强而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照创建标准,完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事务依规办事,力争实现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洁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村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保障。社区党组织专题安排“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的“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分析本村(社区)廉洁乡村建设情况。
(二)廉政教育有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计划。能够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对本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综合运用视频、电化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利用党员之家、文化大院、板报、墙报等阵地,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制度落实有措施。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对《晋城市村务公开目录》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全面、及时、多样、规范的公开;能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点题公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并通过阳光农廉网、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对决策事项进行全程、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达到“六有”标准,且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台账”,并将本村“三资”委托至“三资”代理中心代理。“三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严格执行《晋城市农村(社区)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将本村应招投标的小额工程全部在乡镇小额工程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建立并严格执行支部民主生活会、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村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等。结合《晋城市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建立本村涉农财政拨付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自有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四)服务群众有效果。设立阳光农廉服务室,配备有必要的设备,开通阳光农廉网,网络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阳光农廉网。定期向居民群众宣传阳光农廉网操作和使用知识,90%以上的群众知道阳光农廉网,并能方便使用阳光农廉网。及时按要求录入内容、更新信息。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等服务,做到人员按时到岗、群众来访登记,民事按时办结。成立便民服务室或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
(五)工作成效明显。两委班子忠于职守、勤政廉洁,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居民生活幸福。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和县乡“三农”工作任务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能够主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不形成矛盾,社会和谐稳定。农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
四、方法步骤
(一)按照创建“廉洁乡村、制度乡村”的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对照“廉洁乡村、制度乡村”的创建标准认真进行自评,自评达到标准后向乡提出申请。
(三)迎接上级考评。
(四)公开公示
(五)命名授牌
五、工作要求
“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就是乡村的发展要朝着廉洁的目标而建设,把现行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规范起来,用制度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做到所有的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法可依。为此,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织要将“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项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有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形成工作合力。两委班子要团结进取、勤政廉洁,干群关系和谐、社会和谐稳定,无重大违纪违法和涉纪信访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将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设立廉政文化广场、廉政宣传栏、廉政书屋和廉政墙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既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切实制定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要求,强化考核。创建“廉洁乡村、制度乡村”活动,必须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督查考核,防止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喊在嘴上、走了过场”。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树立本部门在人民群众中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1、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加以落实,扎实推进抓源治本工作。
3、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
4、局党委不少于二次专题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至少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5、及时、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本局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三、工作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安排与要求,今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1、学习提高阶段:(时间安排为1—4月)。结合本局年初制订的工作重点与工作学习计划,通过系列有针对性的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消除消极认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巩固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2、强化完善阶段:(时间安排为5—9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实例学习,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机关内部管理,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把我局建设成廉洁、民主、高效的机关。
3、巩固总结阶段:(时间安排为10—12月)。重点是对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考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四、组织领导
本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x同志具体分管负责,全面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取的实效,各项工作安排的顺利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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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紧密围绕组织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明晰责任界限为重点,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关键,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问责有效,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为我局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半年、年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及时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
2、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推荐出来,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4、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维护干部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科学配置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开展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直接管辖领导的监督管理,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不断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思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价值导向。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责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工作。
2、带好班子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摒弃好人主义,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帮助其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
1、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党组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或局党组报告。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三、切实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
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履行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
(二)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跟踪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作风纪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不少于四轮次,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曝光不少于四次,严格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月通报制度。
(四)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五)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对落实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情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形
(1)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导致党风政风出现重大问题的;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治,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
(3)维护群众利益措施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
(4)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
(5)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制度,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
(6)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到位,导致本单位所属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淡薄、无视法纪的;
(7)对下级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2、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形
(1)对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不落实、不执行,对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的;
(2)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不抓不管或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
(3)对本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的;
(4)包庇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的;
(5)不认真或不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损害党员权益的。
(二)责任追究的措施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1、责令作出检查。对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或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限期进行认真整改。
2、实行诫勉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比较突出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被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3、建议组织调整。因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一年内被诫勉谈话3次(含)以上的领导干部,建议对其予以组织调整。
4、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纪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第2页
助站领导每半年对水管单位纠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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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完成xxxx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章,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反对和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确保政令畅通。深刻领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侨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对台工作、服务侨胞侨眷”为主线,全面实施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侨胞事业发展的“八项行动”,大力推进“五大平台”建设。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我省、我办的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责任人:杨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参与单位: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清正廉洁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侨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廉政信息平台”,每月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不少于2条的廉政名言警句,做到教育常态、警钟长鸣。
2、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强化源头管控,增强勤俭节约的实效性。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和查纠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督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人:刘良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组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处、行财处、直属单位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1、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并做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惠侨资金、侵吞集体利益的案件。
3、继续解决历史遗留经济问题。积极配合省纪委认真处理原香港侨裕公司贸易二部涉嫌违纪、拖欠公款问题。同时,加大对原闽侨贸易公司欠款的追讨力度,力求把国有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实效,确保办案质量。坚持“一案一整改”,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作用。
责任人:杨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
参与单位:监察室、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四)维护侨胞权益,强化为侨服务
1 、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规定的华侨回国定居工作,规范闽籍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程序。全省新建10个侨法宣传角,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场、进侨乡”等活动,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全面调查全省困难归侨侨眷情况。组织“送温暖”活动,办好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和归侨侨眷子女夏令营。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3、确保侨务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会同省财政厅,认真做好xxxx年度散居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继续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4、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十项措施”,重点推动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举办“侨资企业进侨场”活动,组织有实力的侨商到华侨农场寻找合作商机,促进共同发展。
5、发挥“五侨”联席会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和重点涉侨项目纠纷的协调工作。认真调查和处理侨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侨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和确定全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华侨事业费分配使用、干部因公出国(境)、教师外派、大宗物品采购、华文教育经费、散居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等事项的监督。
2、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品德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
3、坚持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办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和拓展以“福建侨网”、《福建侨报》、“政务公开栏”为主要载体的公开途径,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关注侨界重点热点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四风”方面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排查和梳理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规范化,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切实用好评估成果。
责任人:闵蕙君、刘良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秘书处、效能办、评议办、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二、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侨务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侨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党组书记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助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与单位服从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3、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与党组及分管领导沟通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责任制有效落实。
4、党组半年研究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接受考评的准备。
5、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因不认真履职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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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卫组〔**〕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1.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年版)》等重点内容,增强用党章、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由党办牵头,纪检监察室、各科室配合)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新提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章要求,促进广大职工廉洁从业、诚实守法。(由党办牵头,纪检监察室、各科室配合)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加强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严明政治纪律排在第一位。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决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我行我素、自行其是。(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党办、各科室配合)
5.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纪律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党办配合)
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严格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加强责任制检查和约谈工作,督促科室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由党办牵头,各科室配合)
7.院党委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和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由党办牵头,纪检监察室、各科室配合)
8.制定治理“为官不为”工作意见。认真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强化行政问责,重点整治不愿干、没心思干等问题,推动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激励敢作为。(由党办牵头,人事科、纪检监察室配合)
9.配合局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及在全市性会议上作“三述”报告。12月底前,院党委向局党组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提交本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由党办牵头,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配合)
10.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抓好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落实,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由党办牵头,纪检监察室、人事科配合)
11.院党委每年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督促抓好落实。(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12.配合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人事科配合)
13.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人事科配合)
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防治源头腐败现象滋生
14.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由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医疗服务收费等信息要向社会和群众公示,促使用权规范化。(由办公室、党办、人事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岗位的廉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基建项目、设备购置、药品采购、科研项目、薪酬分配等的监管,落实单位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推进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工作,强化精准防控。(由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审计办、人事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问责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管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由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
19.配合局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凡是单位一把手退休、离任、转任、轮岗,必须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办牵头,人事科、财务科配合)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抵制行业不良风气侵蚀
20.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问责。(由党办、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科、绩效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21.督促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五不准,五严守”规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集中自查,集中整改,以上率下。(由党办牵头,各科室、各党支部配合)
22.继续深入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重点整治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医疗服务乱收费,落实医患双方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与企业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行风电子监控等工作。(由医务科牵头,纪检监察室、财务科、药剂科、采购部、设备科、保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23.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以暗访与巡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九不准”、“五不准,五严守”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并以反面教材和忏悔材料开展警示教育。(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医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五、强化舆论媒介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氛围
24.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引导舆论,把握主导权。(由办公室牵头,党办、纪检监察室配合)
25.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督促各科室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推进“廉洁诚信医院”主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由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依托开展“最美医生”和“最美护士”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和文化传统,引导从业人员弘扬“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医生精神。(由办公室牵头,党办配合)
27、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和“党员先锋服务岗和服务队创建活动”,凝练并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鼓舞广大从业人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崇高的行业道德水准和人文精神服务人民群众。(由医务科、党办、办公室、团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党支部、各科室配合)
28.开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系列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家风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传递、弘扬、建设良好家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自觉做到清廉修身、廉洁齐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科、党办配合)
29.开展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敏感岗位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风险防范教育,强化思想引导,促进廉洁自律。(由纪检监察室、党办负责)
30.继续推进阳光采购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药品和逐步推行医用耗材进入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加强药品阳光采购运行情况的监督,完善运行机制。(由药学部、设备科、采购办、纪检监察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1.继续推进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防统方软件”系统建设,加强合理用药培训,推进合理用药,维护患者利益。(由医务科牵头,临床药学科、信息科、纪检监察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2.配合局继续推动阳光物流试点工作,把所有药品、耗材、物资用品,逐步进入电子流程化管理。(由药剂科、设备科、采购部、总务科、办公室、财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信息科配合)
33.委托第三方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工作,促进医疗服务环境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34.拓宽与公众沟通交流渠道,加强医院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加强对省市信访系统、网络问政平台、阳光热线和民声热线上线的问题登记受理、调查处理、转办跟踪和答复回应。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接受各方评议和监督。(由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党办按职责分工,相关科室配合)
六、严肃违纪违法惩处,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35.筛查处置纪检监察巡查、法规、审计、信访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彻查到底,予以惩处,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36.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程序,做好线索排查、报告、核查和反馈工作。实名投诉的,要100%调查反馈;匿名投诉线索清晰的,要100%调查。(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37.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院党委将在**年6月、9月、12月对上述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服务和保障学校教育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制度执行为载体,着力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对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领导的教育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抓教育促提升,抓制度促规范,抓监督促落实,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领导小组
组长: ** 学校校长
** 学校党支部书记
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对区局党委开展的“主题活动”,“重点工作”和“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促进学校领导廉洁从教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党风党纪、廉洁从教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学校领导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突出抓好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关口前移,切实纠正学校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严禁学校领导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推行党员干部警示诫勉制度,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的预防腐败,保护干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加强机关和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深化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加大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网络监管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确保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师 “八条禁令”规定,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家教。
4.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切实加强以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为重点的制度建设。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摆正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和权力的滥用。
2.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把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群众评议以及奖惩使用紧密结合起来。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关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组织领导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主要环节。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任务落实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上级的部署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要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研究反腐倡廉的方法和措施,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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