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建示范点三年创建 提升工作方案

智者不打无准备之战,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中制定的目标为各级员工指明了组织开展方向。那么方案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无违建示范点三年创建 提升工作方案,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违建示范点三年创建 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政办〔2018〕xx 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8〕58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古政办〔2018〕76号),全面防控和治理“两违”,扎实有效推进长效管理。按照xx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无违建”示范点三年创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治违〔2018〕4号)的要求,现结合我镇治违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大桥镇“无违建”示范点三年创建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各村要以全域“无违建”为工作目标,在2015年、20xx年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提高创建标准,扩大覆盖面,深入展开“无违建”创建提升。2018年至2019年。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达标一个”工作思路,精选培育一批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的典型示范点,打造成为展示治违工作成效的平台和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二、提升创建标准

(一)全面提升2015年闽治违办〔2015〕1号确定的“六达标”的创建标准。

1.调查摸底。实现摸底全覆盖。结合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城市“双修”、危房改造等工作,通过网格巡查、卫片图斑、数字城管、群众举报等渠道,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适时组织集中普查建档;不断充实完善“两违”档案,做到“四一致”,即录入“两违”信息系统数据、一违一档数据、现场情况、视频照片一致。

2.新增管控。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两违”防控机制,建立属地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动和快速查处机制,制定落实责任人、处置时效、流程及问责等制度,对新增“两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限期处置到位。

3.分类处置。完善历史“两违”分类处置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处置。年度拆违任务按要求完成,暂时搁置处置使用率不得超过20%;“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的“两违”基本拆除;城市建成区历史违建处置基本完成,乡镇分类处置率达到调查摸底总量的85%以上,村达到90%以上。

4.拆后土地利用。及时清理拆后垃圾,合理利用“两违”拆除腾出的土地,尽可能把空间留给道路、留给江河、留给绿化、留给休闲、留给百姓、留给发展项目。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

5.个人自建房管理。有健全的规划体系,实现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城镇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面覆盖和有序衔接。对无法编制村庄规划的自然村,根据村民建房需求,编制自然村村民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划定村民建房点。贯彻落实《xx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个人自建房审批管理,各类建设活动规范有序。

6.依法治违。加强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未出现因“两违”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拆除“两违”中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规范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实现闭合管理;对履职不力单位和 、信息共享、综合执法机制运行顺畅,综合治理手段措施有效。

(二)优化“无违建”创建点选择标准。

乡镇创建点其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应达到“无违建”村(居) 标准。

三、工作安排

(一)筛查选点

根据我镇所辖区域“两违”治理工作基础和条件,经过筛查选点,2018年上报兰坦村、双桥村、石步坑村、银场村、周厝村、下珍山村、上珍山村、门里村为我镇“无违建”示范村创建点。2015年、20xx年已开展“无违建”示范创建活动的单位,要对照创建提升活动的目标和新标准,细化方法措施,巩固提升成效,力争成为典型示范;其他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分析存在的短板问题,并着力解决,条件一旦成熟具备,列为创建点的,即要制定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步分阶段推进,逐级进位,力争尽早达标。

(二)实施推进

示范村创建点要层层召开创建提升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实施分类指导,定向施策,逐项落实。镇治违办应及时在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系统更新创建基本信息,填报《xx省创建“无违建”示范点情况一览表》(附件1)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通过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定期组织督查考评,对调查摸底、新增“两违”、拆除违建、拆后利用等情况要实地抽查,确保创建提升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三)考核验收

1.自评。各创建点村应于每年度11月30日前对本单位创建提升工作进行自评,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评分,自查达标的,可形成自查验收报告,报镇治违办申请验收。村创建点报镇治违办;镇创建点报县治违办。

2.复评。上一级治违办收到创建点的申请验收报告后,组织复评,并将复评情况于每年度xx月上旬前上报上级考核单位。村创建点由乡镇组织复评并报县治违办;乡镇创建点由县组织复评并报市治违办。

3.考核。各级考核单位结合考评标准内容,可采取查看拆违现场、听取汇报座谈、查阅台账、明察暗访、走访群众、实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验收的创建点组织考核,于xx月底提出考核结论。村创建点的考核结论由县统一填报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治违办,市统一汇总乡镇(街道)、村(居)创建点的考核结论后上报省治违办。

4.公布。考核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且无其他未达标情形,可验收通过,并予以公布。在创建达标基础上,各级筛选一定数量的创建先进,作为展示治违工作成效的平台和标杆。

5.动态跟踪。对验收达标的“无违建”创建点实行动态跟踪,建立警告和退出机制。县治违办将适时抽查乡镇、村(居)创建点的创建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违建”创建提升活动实行全覆盖创建、滚动式提升,各村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把创建提升活动作为“两违”综合治理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要着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考评,示范带动。各村应根据本通知细化制定本地创建提升活动三年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丰富活动载体。要围绕全域“无违建”的目标,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交通干线沿线、山体、农用地、林地、河道、海岸带、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领域“无违建”。各村应因地制宜,精选载体,从无违建道路、河道、小区、工业园区、社区(村)、乡镇(街道)等创建抓起,稳步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导。各村要注重典型示范引领,通过建载体、搞活动、抓特色、创品牌,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的“无违建”创建提升格局。要及时总结可学可用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召开现场会、组织媒体报道、印发经验材料等方式“传、帮、带”其他创建提升单位,共同争先进位。

(四)强化考核奖惩。镇治违办要分工挂钩联系创建提升点进行帮扶指导,定期组织督查考评,适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排名。镇治违办将各村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和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安排资金用于无违建创建达标单位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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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虞政办发〔2014〕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7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上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年底,全区1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2015年达到30%,以后逐年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2014年创建目标:到2014年年底,道墟镇、驿亭镇、陈溪乡、谢塘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申报”无违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70%以上,其他当年不申报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15%以上。

三、创建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社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无违建村(社区)“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进行抽查, 达到”六无“要求且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可认定为”无违建村(社区)“。

”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认定工作,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0%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社区)“,且全乡镇(街道)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可申报”无违建乡镇(街道)“。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注重政策配套。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配套。

(二)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层级各项规划编制和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水利、、农林渔牧等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公安、、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五)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建立”无违建“创建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2014年开始,每年对乡镇、街道和”两区“的”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会同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为大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良好的廉洁自律校园氛围,根据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廉洁教育,建设崇廉敬廉的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利于培养师生廉洁意识、有利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廉洁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正面引导原则。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整合教材、整合活动、整合教育资源,使廉洁教育与学科教学、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法制教育等有机融合,坚持正面引导,榜样示范,增强人文性。

2.可接受性原则。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恰当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坚持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防止成人化和教条化,增强针对性。
3.有机结合原则。坚持把廉洁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学科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增强实效性

4.循序渐进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学校廉洁教育工作体系,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知行统一、学用一致、情理统一,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科学性。

三、总体目标
1.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提高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诚信服务的思想意识,将廉洁教育融入到良好师德师风建设中,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在学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意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通过在学科中渗透、活动中体验、阅读中感悟、生活中体现等途径,引导学生形成诚实守法、正直节俭、崇廉敬洁为核心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
3.把廉洁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拓展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的客观需要。在广大师生中进行廉洁教育,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思想意识,培养积极、健康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项工作上来,筑起“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
(二)全面计划,有效管理。
把“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支部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和班级工作计划中。做到科学筹划、合理安排。把廉洁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起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挖掘载体,强化实施。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站、电子屏、班级黑板报、楼道宣传展板、校园文化墙、教职工大会、全校师生大会、国旗下讲话、晨会、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机会和场合,在师生及家长中广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2.在学科中渗透,充分挖掘语文、思想品德、历史等学科内容中廉洁教育的资源,抓住与学科的结合点予以整合,提高对戒奢节俭、清正廉洁重要性的认识。
3.在活动中体验。通过班团活动,书画、演讲、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使学生在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中自然而然地感知、体悟、探究,思考和积累,使社会的道德要求内化为学生自身的道德需要。
4.在阅读中感悟。课外阅读时间及班会课时间,引导学生阅读古今中外的廉洁自律小故事和典型事例,观看图片和漫画,让学生在阅读中得到领悟和启迪。图书室要挑选有关书籍,供师生阅读参考。
5.在生活中体会。开展主题活动,收集“崇廉”道德格言、调查采访、编排文艺节目和家庭实践活动与学校团队建设相结合,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节俭、崇廉教育,提高师生廉洁素养。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4月)
1.传达上级廉政文化进校园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
2.成立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3.召开师生会议,举行“廉洁教育进校园”的启动仪式,介绍活动计划、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服务处负责配备用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报刊、图书、影视等资料。利用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室等设立固定的廉政文化教育场所。
5.行政处负责校园网站、简报等开设廉政文化专栏、专页。利用橱窗、展板等宣传廉政知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学校领导干部
在学校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同时,要结合廉政制度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组织学习《党章》、《廉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2.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

3.为分管年级和处室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课。
责任领导:xxx

(二)教职工
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扬清正廉洁之风、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师敬廉崇洁意识,做到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为人师表。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为建立和谐教育、和谐学校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组织学习廉政建设相关文章。

2.开展一次“遵守制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思想讨论活动。

3.开展一次“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文明施教”座谈会。

责任单位:各年级 各处室

(三)全体学生

要把廉洁教育列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开展丰富多色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1.出一期黑板报、手抄报,各年级进行评比,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2.组织上一堂廉洁教育主题班会课。

3.组织语文、思想品德、历史等学科上一堂学科渗透廉洁教育公开课。

4.举办一次廉政教育参观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 各年级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8月)

6月底前,各年级、各处室要按照上述要求,将廉洁教育活动档案材料整理上报学校创建办备查。各年级同时上报语文、思想品德、历史等廉洁教育学科教案各一份。7月初,学校创建办按照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示范点申报要求,整理上报申报材料。8月初,做好迎接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9月—12月)

建立健全学校廉政文化示范点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推动全校廉政文化建设整体上水平。

责任单位:学校创建办

附件:xx市实验中学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xx市实验中学
20xx年4月17日

企业创建文明示范点实施办法


企业创建文明示范点实施办法

企业创建文明示范点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文明示范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逐步使文明示范点活动创建、命名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努力提高矿区文明程度,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矿区形象。
二、创建标准
文明示范点创建标准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好,班子成员团结一心,积极向上;尽职尽责,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治安综合治理效果好;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所辖区域环境建设管理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文明示范点:1、领导班子不团结,领导干部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2、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完不成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3、治安防范措施不力,有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火灾事故发生;4、责任心不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5、思想工作不深不细,出现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6、环境卫生差,环保卫生检查不达标。
三、创建方法
1、创建文明示范点要以服务群众、奉献企业为宗旨,开展以“文明窗口”、“文明峒室”、“文明头面”、“文明岗点”为内容的创建活动。
2、各单位要按照矿制定的职工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服务标准,加强对单位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以及对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道德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
3、文明示范点评选活动每年3月和10月进行申报、复查,凡新申报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书面交至党委宣传科进行审议考核,最后报请党委批准命名。
4、文明示范点期限超过两年的,必须进行重新申报,认真填写文明示范点申报表。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对不按时填报和报告时弄虚作假者,撤消其资格,两年内不许重新申报。
5、文明示范点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在获得荣誉称号期间,单位质量下降或发生以上5方面问题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一定处罚,直至撤消荣誉称号。若被撤消的单位经过认真整改,重新达到标准要求的,两年后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版权所有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得文明示范点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授予牌匾和证书。
2、将其创建文明示范点的实绩作为考核单位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档案,作为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3、连续两年被矿评为文明示范点、表现优秀的单位,可被推荐参加上级文明示范点评选。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的规范有序,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党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宣传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对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XX”,实现把XX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二、任务目标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区)、路(区)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三、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路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各中队队长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四、首批文明(示范)路经分局研究,决定将XX大道作为首批文明(示范)路。XX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路宽55米,人行道宽20米。路长5400米,道路面积29700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108000平方米)。分局将按照文明(示范)路的标准,对XX大道进行整治。五、文明(示范)路标准1、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2、店铺经营场所管控。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4、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洗轮胎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5、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6、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余泥现象,业户要对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运行中的车辆不得出现洒漏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7、静态交通管控。在划有标志线的准停路段,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不得在禁停路段乱停放车辆。8、悬挂物管控。未经审批不得挂设。审批必须严格控制,挂设规范,查验到位。9、广告牌和灯箱管控。广告牌和灯箱必须按规范设置,不得乱竖乱挂广告牌、灯箱。10、小广告张贴和喷涂管控。不得出现乱张贴乱喷涂的现象。11、废品收购站管控。所收物品全部入室堆放。12、空地管控。空地内外无乱倒余泥垃圾、无乱搭建窝棚及其他违建物。六、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等方式,使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2、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3、落实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抓好执法队伍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规观念、责任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实行考核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七、创建工作时间与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要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进一步落实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细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对道路进行整治。(三)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分局统一组织,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的中队给予表扬推广。(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在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质量。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成果。八、工作要求在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依法行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执法人员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开拓进取,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程序规范。2、文明执法要坚持全心全意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遵章守纪。树立执法为公的思想,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3、文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克服服务态度“冷、横、硬、推”的现象。深化服务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创建文明(示范)路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全方位展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新形象。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


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的通知(***字[20xx]8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建设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有专职人员负责,同时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办事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采用公开栏、信息手册、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等公开形式,把人民群众普通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编制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规范办事流程,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救济途径、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村、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并及时沟通信息和情况,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力争使全镇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达到组织领导监督机制健全,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工作成效明显。发挥好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推动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创组〔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各基层党组织中创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现就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各党(工)委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要求和争创内容,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对创建一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二、认真做好示范点的推荐审定工作
此次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按要求实行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定的办法,已由县委在命名表彰挂牌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除外。乡镇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各村党总支和乡镇有关单位党支部申报,乡镇党委审定;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各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定;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新社会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审定。
每个乡镇推荐1个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县直工委推荐5个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矿冶加工基地工委推荐1个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请于20xx年6月11日前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的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可以是基层党委,也可以是基层党(总)支部,但行业、层次、类别不能重叠。
三、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
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环节,高质量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要精心谋划、科学选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在农村、社区、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分行业、分领域确定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要在公路交通沿线、重点项目实施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带、文化旅游核心区和乡镇所在地等为重点区域进行选点,确保每个示范点都能体现本地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要分类指导、鼓励创新。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采取召开工作推动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领导点评会、现场示范会等及时培育好示范点。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点,紧扣行业实际,切实鼓励创新,培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示范点,切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普遍化、一般化。
(三)要严格考核、评比挂牌。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工)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的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同时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予以挂牌。各党(工)委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在每年“七一”期间,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按领域、类别进行挂牌。要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适时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调整充实,实行示范点挂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要取消示范点挂牌资格,并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中充实一批新的示范点。
(四)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通过电视、网络、简报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树立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各党(工)委请于20xx年6月14日前将县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原件及电子版本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
附:1、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2、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考核表
中共县委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xx年6月7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 基层党建工作 示范点 通知
中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第2页

6月7日印发
(共印80份)
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手机电话




申报单位意见
审批单位意见
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考核表(参考样表)考评
项目目标内容及考评标准(总分100分)分值自 评 分考 评 分备注
领 导 班 子 好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干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班子成员自觉践行“三个一”要求,精神状态好,奋发有为,廉洁勤政。
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创先争优活动建设,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领导班子连续3年考核在“较好”等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现象。
党 员 队 伍 好发展党员有规划、有措施、有落实,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队伍有活力。
党员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
党员做到“五带头”,主动参加党的活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在群众中威信高。
党员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处处率先垂范。
保障党员权利,关心爱护党员,党员队伍有凝聚力。
工 作 机 制 好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和配套措施。
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有党员活动场所,组织党员经常开展活动;乡镇、村(社区)农民服务站(点)或党员服务站(点)100%全覆盖。
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评星挂牌、民情调查制度。
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创建、评比、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考核表(参考样表)
考评
项目目标内容及考评标准(总分100分)分值自 评 分考 评 分备注
工 作 业 绩 好自觉服从于全县工作大局,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成效显著。
服务群众体系健全,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民族团结,宗教有序,能和睦相处、共同发展进步。
没有集体性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治安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群 众 反 映 好团结群众、尊重群众,重大决策符合实际,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工作作风务实,能深入基层排忧解难,得到群众肯定。
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示范点创建得到群众支持、认可。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带 头 学 习 提高带头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文化知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带头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成为业务骨干和本职工作行家里手。
带头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任务。
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考核表(参考样表)
考评
项目目标内容及考评标准(总分100分)分值自 评 分考 评 分备注
带 头 争 创 佳
绩带头践行“三个一”要求,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带头吃苦在前,在重大困难和危机关头冲在第一线。
带头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带 头 服 务 群众带头践行党员服务承诺,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开展民情调查和民情恳谈,做好群众工作。
带头结对帮扶,扎扎实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困难。
带头关心群众疾苦,每年为群众解决1—2个实际问题。
带 头 遵 纪 守法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党的纪律。
带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干部、群众中作出表率。
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党员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没有违纪违法现象。
带 头 弘 扬 正气带头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
带头维护党和国家尊严,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带头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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