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为确保全区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学校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6年2月23日-2月29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2.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3.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
5.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6.是否存在代公司收取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7.代收费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教材费是否按照实际采购价与学生进行结算。
8.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要求,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9.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安全稳定工作
10.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地及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否上墙。
11.新竣工校舍是否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内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验收合格。
12.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13.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新修或改建校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5.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6.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情况。非专用校车是否已全部停用,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7.防范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18.防溺水事故工作情况。
19.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20.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三)保障工作
21.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22.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是否按标准拨付到位。
23.新成立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办学条件。
24.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特别是"全面改薄"项目、农村学校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假期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25.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26.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27.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28.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县或学校组织的情况。
29.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四)基础教育
30.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情况。
31.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情况,新生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及保学控辍情况。
32.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目前"大班额"占全区(县)总班数的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幅度。
3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4.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情况。
35.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纳入课表。
36.是否按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有无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为。
37.14个试点区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中育
38.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学校招送生任务完成情况。
39.规范中职招生行为情况。
40.中职开学教学准备情况。
41.新生报到注册、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42.实习实训管理情况。
(六)其他工作
43.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在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情况。
44.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责任督学配备、培训和待遇落实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新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撰写汇总后的,于3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xx)。
(三)区教委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直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听取教育管理中心开学督导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抽查相关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学校开学情况。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2016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师生到校。1.教职工全部到岗到位;2.控辍保学措施到位、准确掌握学生异动情况,积极化解大班额。
(二)校容校貌。1.校园整洁,无卫生死角;2. 文化建设因校制宜,育人氛围浓厚;3. 门窗、桌凳等设备完好率高。
(三)安全管理。1.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整改,并实行台账化管理;2.深入开展安全、法治教育;3.食宿行管理规范。
(四)队伍管理。1.及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学工作;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谈吐文明;3.坚持集体办公、请销假、去向公示制度,逗硬奖惩;4.规范办学行为,无"三乱"现象。
(五)。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特别是体艺课程设置,合理安排作息时间;2.师生用书发放及时规范;3.制定各项,行政值周、教师备课上课及时认真;4.各功能室建设完善并使用良好;5.对贫困学生逐一建档立卡,开展精准资助帮扶活动。
(六)收费情况。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2.无违规收费现象。
二、督查时间:
2月23日至2月24日。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进行。
"一听",听学校的开学;"二看",看校容校貌、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各功能室的建设和使用等情况;"三查",查计划、表册及课堂秩序;"四"访,找教师代表座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运行状态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四、督查要求:
各检查组要全面深入了解各学校开学情况,掌握典型事例,指导和帮助学校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学校反馈情况,并于2月26日前将《xx县2016年学校春季开学督查表》(见附件)及小组总结交督导室汇总。检查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关于切实做好2010~2011学年支教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
做好县城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支教工作,是树立和落实,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实现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08〕34号)精神和县政府2010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0~2011学年县城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县城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以及农村学校派员到县城学校跟班学习的方式,建立我县城乡学校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持和帮助受援学校提升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1.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支教学校要协助受援学校找准管理的突破口、诊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出适合农村学校管理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本校特色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受援学校的管理水平。
2.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支教教师通过承担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听课、与教师交谈等多种方式,找准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为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教教师通过举办讲座、上示范课、专题研讨等多种途径,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受援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3.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支教学校和教师为受援学校出谋划策,通过采取农村学生喜爱的教育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全面推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支教形式和对象
1.采取帮扶结对,互派教师,分二批支教一年(每批一个学期)的形式开展支教活动。县城学校每批派2人到农村学校支教,受援学校每批派2人到支教学校跟班学习。
2.支教对象为县城小学、初中县以上骨干教师(具体指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重点培养的中层领导。采取本人报名,学校研究决定的形式确定支教和跟班学习人选,并于7月10日前将《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支教时间和对口支援单位
支教时间为2010年9月起至2011年7月止。对口支援学校如下:
实验学校—小密初中(2010年秋)
实验学校—庄口初中(2011年春)
会昌二中—筠门岭初中(2010年秋)
会昌二中—周田中学(2011年春)
会昌小学—筠门岭中心小学(2010年秋)
会昌小学—周田中心小学(2011年春)
希望小学—小密中心小学(2010年秋)
希望小学—庄口中心小学(2011年春)
四、工作要求
支教教师要保证出色完成支教工作任务,主要要求如下:
1.服从受援学校的安排,担任原学校所任教学科,是学校领导的参与学校管理。
2.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早退,积极参加学校会议、活动,一个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或15个课时。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常规》,教学成绩不低于学校同级同科平均成绩。
4.认真指导学校教学、等工作,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6节,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举行讲座不少于2次,并取得实效。
5.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政策措施
1.支教期间,支教教师和跟班学习教师的行政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是党员的可开具党员临时介绍信到所在学校,参加当地组织生活。
2.在农村学校支教人员原学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同时享受受援学校的奖金、福利。跟班学习人员原学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表现好的可享受受援学校的奖金、福利。
3.支教期间,支教教师完成了县局支教工作要求,经考核合格,由县财政(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发给每位支教教师交通费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学期享受5个月。
4.对积极参与支教工作的领导、教师,在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聘任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和适当倾斜。
六、支教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1.支教人员由受援学校按本校教师的要求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跟班学习人员由支教学校按本校教师的要求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
2.县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的工作规划、协调联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受援学校和支教学校要制定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及时了解、掌握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情况,适时向县教育局汇报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根据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德才表现,提出使用建议。
4.对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表现较差的教师,或思想动摇、不完成支教工作的教师,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县教育局研究后按规定程序给予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聘任进岗和评优、评模。
5.对在支教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影响不良,考核不合格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后,直接调到农村中小学工作,是骨干教师的取消其称号,是学校领导的免除其职务。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支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会昌县县城学校教师定期到农村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件:1.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考核登记表
2.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报名登记表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县城教师 支教工作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师训科。
会昌县教育局秘书股 2010年7月2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考核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职称
支援单位起始时间
任教年级学科教学成绩人平分 及格率 优秀率
出勤情况请假天缺课节迟到天
早退天其他
上示范课节指导教师
教
文
局
督
查
记
录督查人: 年 月 日
督查人: 年 月 日
个
人
工
作
小
结
学校考核
意见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县教
育局考核
意见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报名登记表
学校(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文化
程度现任教年级学科职务或称号受援(跟班学习)单位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于7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一份,自留一份,表中“称号”是指省市县学科带头、骨干教师。
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省、市、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构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托管机构)
四、检查内容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水、电设施及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汛期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各学校自查。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即日起对本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辖区学校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学校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县政府及教育局督查。县政府及县教育局定期对全县各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县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从5月起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巡查,保证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深查彻改,务求实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零容忍”,深查彻改,坚决落实销号工作。对隐患整改坚决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把专项整治与“三查三保”专项行动、信访维稳“四大四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教育局将集中力量专门推动此次行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对集中行动成绩突出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坚决做到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并严格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给予严肃问责追责。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将本学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人、联络员,于2017年5月2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备案;每月23日前向安全办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小结。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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