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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
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校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地税的氛围。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我乡将根据教育学院要求,及时讨论制定出活动方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组织全校干部群众认真开展对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乡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教育学院党委、学校党支部的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全校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 四)经常对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干部群众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教育教学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五)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篇二:20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绿翔糖业公司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方案
2014年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一年,也是模范单位创建最为关键的一年,为扎实推进第二阶段的创建工作,现制定第二阶段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公司及公司各基层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要继续围绕100%创建总目标进行,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师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五共同一促进”为主题,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与学习贯彻师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重要思想。密切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
其中,第一季度以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党员群众心连心,共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主题。以营造民族团结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浓厚氛围为重点。第二季度以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主题,以争当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为重点,着力推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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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在宣传教育上要以营造民族团结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浓厚氛围,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为着眼点;在创建活动上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
1.公司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九师党委九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实施意见》,根据《绿翔糖业公司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方案,内容详细具体,突出单位特色。
2.继续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相关内容。各基层单位、各部室要结合自身实际,立足主题活动,绘制板报参与公司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之板报展评活动。
3.5月1日前,制作完成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公司办公楼前led屏要增加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 3月31日前公司正式启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建设工作,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5.表彰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开展身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公司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6、开展“五共同一促进”活动。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2—
特点,以“五共同一促进”为主题,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计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演讲比赛——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7.5月中旬,结合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公司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单位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基层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宣传动员和工作推进情况。
8.在职工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企业活动。
9.保卫部、反恐连要提高武装反恐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决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10.各基层单位要对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体要求,经常性自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总结不足,完成下一阶段工作。公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督导组要对基层单位的创建
阶段工作开展督查,6月中旬,开展一次检查。
11.全力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印发应知应会手册。公司领导小组将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情况总结5月底报送师创建办。
12.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准备工作,各支部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荐材料报公司活动领导小组。
13.认真落实“细胞工程”,采取上下结合、同步推进、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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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创的方法,在全公司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14.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八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
15.深入开展新疆“四史”、兵团发展史、九师发展史宣传教育。通过全员培训、座谈会、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兵团发展史、九师发展史,自觉维护区域安全团结。
16.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兵地团结、兵地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在公司里形成自觉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17.继续开展八一慰问驻地官兵、兵地走访联谊活动。
18.公司为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集中放映一批反映民族团结、兵地团结、兵地融合发展、兵团屯垦戍边辉煌历程和兵团精神的影视剧、专题片。
19.广泛开展“细胞工程” “六进”、“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职工(居)民知晓率年底达到100%以上。
20.经常性开展能够组织起来的各类文体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宣传教育活动。
21.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在完成规定任—4—
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22.按照师党委扩大会议经济指标和奋斗目标,结合公司《测评指标细则》,督促落实各项指标的完成。
23.撰写不少于1篇有关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的研究分析报告,5月20日前报送师创建办。
24. 4月5日前后,对照创建民族团结测评指标和《意见》、《实施方案》进行督促检查,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拾遗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对要求达标指标要进行重点督查。
25.按照工作进程适时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第二阶段创建工作任务开展情况适时编发简报,并及时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报师绩效考核办。
(九)其它重点工作
26.帮助各族干部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27.各基层单位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的文字资料及照片及时报送公司工会,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公司领导小组每月通报报送完成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28.各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可结合自身实际,有规定步骤,也有创新动作。
三、工作要求
1.对照《测评指标细则》,确保公司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并查找有无遗漏指标。
2.今后公司开展的各项重大群众性文艺活动,均要冠以“创
—5—篇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五年规划 (2011年---20xx年)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五年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我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师生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11年5月4日——2012年4月15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创建地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1、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学校师生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和帮扶贫困学生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和贫困学生家庭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师生举行篮球、跳绳和排球比赛等各种活动,充分调动民汉师生活动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3年1月——2014年4月)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为我校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4年5月——2014年6月)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迎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检查验收。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4年7月——20xx年11月)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建设工作做实做好,使学校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的团体和个人。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弘扬正能量。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全校师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使校园成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沃土。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2011年5月篇三:下鲍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实施方案
丅鲍学校
20xx.6.18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稳定、 大力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 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 团结、 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根据教育局要求开展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丅鲍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族 团结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 ,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形势和民族关系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必须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开展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活动,对于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增强各族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促进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相互交往、相互帮助;对于进 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坚决抵御 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于团结和依靠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维护社会稳定、促
进社会和谐上来,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将创建民族 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
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 好社会风气。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下鲍学校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栋
副组长:王君善
成 员:贺盈连 陈联忠 刘新洲李俊强 何青梅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办公室主任由王君善兼任,成员:贺盈连 陈联忠 刘新洲李俊强 何青梅各班主任。
四、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 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较 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 各族师生关系融洽。 单位内部风清气正, 各族师生融洽相处, 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维护民族团结蔚然成风。(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 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维护各族师生合法权益,单位内部不存在影 响损害民族团结的现象,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 各族师生主动发声、 亮明态度, 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敢于同影
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 (四)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从教育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对 各族师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 (马克思主 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 “四个认同” (对伟大 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的认同) 、 “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 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维护民族团结;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并取得明显 成效。 (五)参与创建积极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彰显教 育行业优势,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六)维稳措施落实有力。严格履行维稳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市、县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 切实落实区委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 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位。单位内部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按照教育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
篇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xx拟招5000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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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xx拟招5000名研究生
20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经下达: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湖南有湘西、张家界两市州纳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范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在严格执行《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基础上,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骨干计划目的是培养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不得超比例录取;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考试录取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招生单位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招生单位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招生单位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
就业
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限报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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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xx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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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简介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培养详情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推免生见相关政策。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完成招生任务。招录与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2012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等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以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北京地区培训基地为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考试调剂
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其他招生、录取和培养等有关工作按《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执行。
国家计划
一、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又称“储干计划”“高等教育骨干计划”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以上储备干部计划是国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
管理机构教育部职责
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进行审核;
4.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部门职责
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
2.负责本地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3.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进行政审;
招生单位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政审;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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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xx考研少数民族骨干政策及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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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要求,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政策及生源范围
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录取工作。
2.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4.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协调本地有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
2.负责本地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的公示与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3.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进行政审;
4.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并配合招生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
1.按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政审;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报名、考试、复试和录取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并上报教育部;
2.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向各省(区、市、兵团)及招生单位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3.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制订招生专业目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1.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得晚于2014年4月20日。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
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各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择优录取。要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要进一步加大对西藏、新疆、四省藏区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3.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招生单位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硕士、博士招生应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比例政策,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招生单位须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4.各招生单位不得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5.招生单位因生源状况和学科建设等原因确需进行规模调整的,须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由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6.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7.各省级招办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录取名单须经招生单位按要求公示和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才可向考生本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考生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
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努力做到两个提高,两个推进,即: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扎实推进诚信教育,推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着力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工作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我局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文明支柱。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三爱”教育,在全局进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1、不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不断引向深入,将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贯穿到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中,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中,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准。
2、认真开展好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研究新思想,探索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切实增强对创建地区文明单位建设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
3、继续开办好环保局文明学校培训工作。以中央文明办编写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概念》、自治区文明办编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文明行为规范》为教材,做到教育计划、备课教案、材料、学员培训登记,考试成绩五落实。
4、开展“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思想的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抓好干部道德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积极建立社会主义创业精神的教育,教育每个干部做好本职工作,抓好更新观念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激励各族干部,用信息、简报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本单位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局干部文明素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电教片、座谈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开通12369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不文明行为。
二、强化领导机制,健全管理机制,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正常开展。
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有序、成效显著。建设高效有序的精神文明单位,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1、坚持认识到位。我局一把手要从思想上、行动上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把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待,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选、同奖励,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双文明考核制,并把有无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评定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之一。
2、坚持组织机构到位。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组织,充分发挥配套组织的作用,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宣传上有力度,在教育上广度,在落实上有深度。
3、坚持规划方案到位。积极制定精神文明发展规划,明确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原则、规范,有计划的安排基础设施和长远的发展规划相结合,近期的工作任务和远期的发展目标相配合。
4、坚持规章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目标管理系统,落实任务到人头,分解责任到岗位,做到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中间有人监督,保证规章制度的权威和约束效能,使精神文明建设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5、坚持奖惩到位。认真兑现文明单位对干部的奖惩;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并对文明科(室)评选进行奖励。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吸纳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广泛参与。
1、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以自治区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为契机,根据本局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制定“环保局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把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转化为规范自自己言行的实际行动,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倡导“八个不”活动。同时,结合关注民生、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美化环境、无偿献血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以“迎国庆、树新风、讲文明、铸诚信”为主题,办一期板报参加市文明委的比赛。
2、双拥共建活动。注重坚持“实”字,不追求表面轰轰烈烈,讲究实效。军地共建双方本着互惠
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第2页
互利、互办好事、实事求实的原则、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按照市委的统一布置,开展一些有意义、有影响的共建活动。四、具体措施
1、认真做好树典型模范工作,将树典型与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学习道德模范,进行道德实践的载体,培养和推荐本单位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模范,从而使道德模范的高尚思想和文明行为逐步转化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2、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在本单位积极开展“诚信乌苏,从我做起”的活动。局机关要以狠抓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重点,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扎实从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入手,优化服务,诚信办事、提高效率,树立环保局的良好形象。
3、以“绿、亮、净、美、优”为目标,致力和改善办公环境,抓卫生整洁,创建温馨环境营造文明氛围,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健全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4、抓好信息工作,对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引导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与其他文明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借鉴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好做法、新亮点,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水准。
“学习雷锋精神”板报评比活动计划总结
“学雷锋,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板报评比活动计划
三月份是我院“学习雷锋活动月”,雷锋常驻我们心中,志愿者,是个多么响亮又默默无闻的名字,作为青年志愿者的我们,在这特别的日子里,又该做些什么?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展现青年志愿者的精神风貌 ,特举办此次板报评比。
一、活动目的:通过黑板报这个平台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
二、活动时间:XX年3月2日——XX年3月9日
三、活动对象:经济管理系11级各个班级
四、评比时间:XX年3月9日下午3点40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二等奖 二名
三等奖 三名
“学习雷锋精神”板报评比活动总结
3月12日,经管系“学雷锋,青年志愿者在行动”主题黑板报评比活动圆满落幕。
据悉,经管系11级各班都踊跃参与,认真投入板报设计的设计之中。3月12日对经管系组织人员对各班进行板报评比。评委们从墙报的主题思想、整体布局、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比打分。评比发现,各班都能紧紧围绕主题收集资料,精心编排,墙报设计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而且有些班级的板报设计很具有本专业特色,表达学生对本专业发展的感悟与思考等。最后,经过激烈的角逐后,xx班以出色的设计和完美的画作赢得了本次比赛的第一名。
xx系团委宣传部
XX年xx月xx日
观看“学习雷锋精神”教育片活动计划与总结
观看“学习雷锋精神”教育片活动章程
在雷锋月之际,为提高我系广大共青团员的思想意识,特此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主题的教育片活动.为激发广大共青团员乐于助人的热情,实现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的目的。本次活动由xx系团委学生会主办,党章学习班和设备部承办。
一、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精神,做新时代雷锋
二、活动时间:
XX.3.21~XX.3.29 晚7:00~9:00
三、活动地点:
行政楼xx系多媒体一或多媒体二
四、活动对象:
xx系全体大一学生
五、活动安排:
1、每班利用一个晚自习时间观看教育片;
2、影片定为《雷锋的故事》;
3、观看教育片时各班教监做好签到工作,各班班长维持好本班同学的纪律并提醒同学保持教室卫生。
4、结合各班教学情况,观看顺序安排如下:
3月21日——10会计1-2班
3月22日——10会计5-6班
3月23日——10会计3-4班
3月24日——10电商班
3月25日——10金融班
3月28日——10营销班
3月29日——10工商班
六、活动目的:
雷锋精神是时代的号角,雷锋是新一代大学生学习的榜样。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希望我系大一学生能在历史的长廊中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缅怀革命先辈们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精神,并把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传承于现代社会,落实于实际生活。本次教育片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而且还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校园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观看“ 学习雷锋精神”教育片活动计划
自1963年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以来,雷锋精神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不断进步,茁壮成材。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华民族永不褪色的传统美德。在雷锋月之际,为提高我系广大共青团员的思想意识,特此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主题的教育片活动.为激发广大共青团员乐于助人的热情,实现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的目的。
一、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精神,做新时代雷锋
二、活动时间:
XX.3.21~XX.3.27每晚7点
三、活动地点:
行政楼多媒体一或多媒体二
四、活动对象:
xx系全体大一学生
五、活动安排:
1、每班利用一个晚自习时间观看教育片;
2、影片定为《雷锋的故事》;
3、观看教育片时各班教监做好签到工作,各班班长维持好本班同学的纪律并提醒同学保持教室卫生。
六、活动意义:
雷锋精神对我们现代青年学生有良好的教育作用,有利于培养我们乐于助人的品德,对于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素质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校园建设,通过对雷锋同志相关影片的观看,让同学们体会到“为人民服务”的快乐和光荣,并对雷锋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意识上得到增强,并将雷锋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观看“学习雷锋精神”教育片活动总结
在三月春暖花开、生意盎然之际,为响应全社会“学习雷锋精神”的号召,我系团委学生会党章学习班和设备部联合举办观看“学习雷锋精神”教育片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使全体同学更进一步的了解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感受雷锋精神的伟大力量,学习雷锋朴实无华、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我系全体同学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我系的精神文明建设。
本次活动经过充分准备,开展的过程很顺利。电影放映过程中,纪律好,没有学生说话,玩手机,大家都沉浸在剧情中。但也存在不足,如部分学生干部和学生未准时到场,学生的到场人数未达到预期标准。
影片教育着我们要提高个人的思想素质,要有对社会、学校等做出一定的贡献的欲望。它告诉我们不能只关心个人私利,要以人民利益为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后面。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月雷锋来到我们身边,同学们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情和积极性高涨,雷锋精神在我院的每个角落绽放开花结果,愿我们能把三月的雷锋精神带到一年四季的每一天,让雷锋永远活在我们身边!
xx系团委学生会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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