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恐怖主义心得体会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反对恐怖主义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一:学习反恐怖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的心得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

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

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二: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2016年8月17日

篇三:反暴力心得体会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爱祖国,我们爱新疆。我们应该树立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自己得知发生在昆明的事情之后,我既愤怒又痛心:“暴力恐怖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犯下了反人类、反社会的罪行,令人发指。维吾尔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一直都是热情好客的,3月1日在昆明制造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那些人不能代表哪一个民族,他们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我们56个民族在党的领导下携手奋斗,安居乐业,我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也要对得起这个称号,多做维护团结稳定之事。

暴力恐怖分子制造了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人民心中留下了巨大的创伤。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越要珍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不让暴力恐怖分子的分裂阴谋得逞。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清醒认识这些事件的真相,充分认识到这些事件的发生不是民族宗教问题,我们应该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反暴力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重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华夏儿女自古以来就自觉背起国家民族安定团结的重担。相信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我们的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曙光就在不远处!让团结伴随我们,今天的中国需要团结明天的中国更需合作,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和谐的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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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反恐怖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的心得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

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

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二: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2016年8月17日

篇三:学习反恐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情况汇报

根据XXX的安排,我分中心于2016年4月18日局务会上,由XXX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反恐怖主义法》。现将我分中心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构成的威胁与危害不断上升。新的一年,国际反恐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从全球层面看,一些国家在反恐上投入越大却导致恐怖活动愈发猖獗的现象值得深思。《反恐怖主义法》以10个章节的篇幅,从什么是恐怖主义性质入手,如何应对处臵,怎样国际合作,最终如何追究法律责任。随着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的发展,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情况和要求:(1)党中央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对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有必要通过制定反恐怖主义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现行法律对反恐怖主义有关工作作了规定,但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3)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据此,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是必要的。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这与一些西方国家所奉行的阻碍国际反恐合作的“双重标准”有

着本质不同。中国坚持以联合国安理会为主导,协调国际反恐合作,这与西方国家仅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功利型”反恐有着显著区别。中国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的反恐战略,这与一些国家仅重视“以暴制暴”的治标式反恐有着很大差异。

当世界从2015年走进2016年时,与往年有所不同,很多国家,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取消了大型场所的跨年欢庆活动,有的国家甚至是在恐怖威胁警报声中迎来新的一年。中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表明,中国依法反恐的决心丝毫不会动摇。中国既要坚持打击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同时也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斗争。中国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反恐理念,积极同众多国家加强合作,不断促进国际反恐斗争走上正确道路,为早日铲除恐怖主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我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认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重要意义。

2016年4月19日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反恐怖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的心得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

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

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二: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2016年8月17日

篇三: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

为推动我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活动深入开展,办公室全体人员为了提升自身防恐反恐法律意识,履行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反恐怖工作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心得内容如下:

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加强周边地区反恐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我们认真学习并深入思考,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

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稳定.


反对暴力恐怖心得体会


篇一:反暴力心得体会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爱祖国,我们爱新疆。我们应该树立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自己得知发生在昆明的事情之后,我既愤怒又痛心:“暴力恐怖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犯下了反人类、反社会的罪行,令人发指。维吾尔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一直都是热情好客的,3月1日在昆明制造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那些人不能代表哪一个民族,他们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我们56个民族在党的领导下携手奋斗,安居乐业,我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也要对得起这个称号,多做维护团结稳定之事。

暴力恐怖分子制造了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人民心中留下了巨大的创伤。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越要珍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不让暴力恐怖分子的分裂阴谋得逞。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清醒认识这些事件的真相,充分认识到这些事件的发生不是民族宗教问题,我们应该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反暴力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重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华夏儿女自古以来就自觉背起国家民族安定团结的重担。相信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我们的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曙光就在不远处!让团结伴随我们,今天的中国需要团结明天的中国更需合作,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和谐的新疆。

篇二:反对暴力心得体会

篇一:反暴力心得体会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爱祖国,我们爱新疆。我们应该树立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自己得知发生在昆明的事情之后,我既愤怒又痛心:“暴力恐怖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犯下了反人类、反社会的罪行,令人发指。维吾尔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一直都是热情好客的,3月1日在昆明制造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那些人不能代表哪一个民族,他们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我们56个民族在党的领导下携手奋斗,安居乐业,我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也要对得起这个称号,多做维护团结稳定之事。

暴力恐怖分子制造了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人民心中留下了巨大的创伤。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越要珍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不让暴力恐怖分子的分裂阴谋得逞。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清醒认识这些事件的真相,充分认识到这些事件的发生不是民族宗教问题,我们应该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反暴力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重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华夏儿女自古以来就自觉背起国家民族安定团结的重担。相信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我们的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曙光就在不远处!让团结伴随我们,今天的中国需要团结明天的中国更需合作,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和谐的新疆。篇二:反暴力心得体会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学习体会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要正确认识新疆发生在2009年“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与2011年7月18日“和田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 喀什“7·30”“7·31”事件的真相,这些事件让每一个人都感到愤怒。我们教师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要更加积极主动,勇敢坚定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亮出观点,表明态度,不畏风险,敢于斗争,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 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 老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传播者,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指导者,引路人,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当前关键时刻,我们要引导学生、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是捍卫祖国统一,巩固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的严肃政治斗争。要帮助学生,学生家长进一步认清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三股势力”为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认清民族团结高于天,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真实道理;认清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史实;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生的翻天覆地巨大变化;明确青少年学生职责与使命,明确青少年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中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历史一再证明,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同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由于我国各民族已经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民族发生分裂,必然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战争发生,这样对国家、对民族、对每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相反,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环境安定,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

共同发展。民族团结就发展,民族分裂就倒退,这也是我国几千年历史发展所得出的结论。 通过几天的学习我体会到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认清了和田“7·18”、喀什“7·30”、“7·31”事件的真相。认识到和田“7·18”、喀什“7·30”、“7·31”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造谣煽动,蓄意挑起民族仇恨,制造民族矛盾,精心策划组织的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

二、新疆团结稳定发展的大局是不可动摇的。实践证明一小撮“三股势力”的打砸抢烧犯罪活动动摇不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求稳定、求团结、盼发展的共识。

三、民族团结是新疆发展的生命线。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共谋发展,使天山南北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四、努力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带头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党中央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做为教师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身为一名教师,我们能做什么。教师,教书育人,而更重要的是育人。所以我们应该想想如何在自己的课堂中让我们的学生学会做人。理论说教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以身作则才是一种更有效的教育。

作为教师应该从自身角度来热爱新疆,维护民族团结。只有你热爱一个地方,才会想爱护它、珍惜它。所以热爱最为重要。维护民族团结就是热爱新疆的表现之一。新疆从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各民族之间肯定会有差异。就像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要是连这样的差异都不允许存在,那我们的生活该少了多少颜色。虽说差异是有的,但是根本上我们还是一样的。我们都爱好和平,追求稳定,希望自己的家乡发展越来越好。作为有内高班的中学,在处理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之间问题时,应该对事而不是对人,不能将小事扩大化。同时应该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融入这个大家庭,也要告诉汉族学生少数民族的各种风俗习惯。只要我们相互尊重彼此,我想我们就一定可以相处愉快。

作为教师还应该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才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人。要对自己负责。自己要努力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要是自己成为一个自己满意的人。要对他人负责。我们的生活,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而是还有其他人。所以要对他人负责。

当今和以后,无论到什么时候,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说的话不说;认认真真工作,扎扎实实做人,我们不要松懈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在大局,要有大局观念,进一步认清“反对分裂斗争维护稳定”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尤其对党的民族理论和宗教政策、马克思主义“五观”及社会主义法制知识的学习,强化“四个认同”(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筑牢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基础,自觉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更加有力地防范好打击“三股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与伟大的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履行好历史负于我们的光荣使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的社会主义新疆努力奋斗,坚定不移的开展“反分裂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新疆社会、政治大局长期稳定,确保新疆社会和经济长治久安,确保校园和谐平安稳定。篇三:反暴力心得体会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近几天,我们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

重的损害。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还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教师所肩负的责任。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的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阵地,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守土有责”。时刻加强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新疆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相信新疆的未来是美好的。

篇三:反暴力斗争再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反暴力斗争再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这些天我认真参加学习了“反对暴力、维护稳定”主题教育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暴力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反暴力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暴力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暴力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新疆解放以来,暴力与反暴力斗争时起时伏,一刻都未停止过,虽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是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西方敌对势力把“和平演变”的矛头重点指向我国,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和遏制战略,企图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寻找和打开突破口。他们把新疆作为主攻目标,公开支持和操纵针对新疆的暴力破坏活动。同时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活动猖獗,特别是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十分活跃,他们四处建立训练基地,网罗、培训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各种颠覆活动,甚至谋求建立跨国武装割据地区,在我周边形成一条动荡地带。在这种背景下,新疆的民族暴力活动不

断加剧,呈现出逐步升级态势。境内外“三股势力”加紧勾结,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段,采取隐蔽和公开的形式,进行反动宣传,培植反动骨干,极力挑起事端,煽动民族对立、民族仇视,制造动乱,进行打砸抢,甚至组织武装暴乱,气焰十分嚣张。我们每一位公民,特别是我们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都应从国际、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暴力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暴力斗争的重任。纵观当前形势,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面向新世纪,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十五”计划、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需求,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暴力斗争的需要。

我深刻地意识到发展和稳定始终是我们新疆政治工作的主题。意识形态领域是反暴力斗争的重要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暴力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我们应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反暴力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暴力出去。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手软地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抓住大局稳定的有利时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各项治本措施,形成了反暴力斗争的

强大合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坚实。虽然这期间,敌人不断调整策略,千方百计进行暴力破坏活动,但多数都在预谋和准备阶段被我们打掉了。尽管敌人的残余势力依然存在,但在我不间断的严打攻势下,他们已成不了什么气候,也无法坐大成势,没有能力再制造大规模暴乱和打砸抢骚乱事件。当前,全区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新疆暴力与反暴力斗争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境内外“三股势力”绝不会甘心他们的失败,还会伺机跳出来进行各种破坏和捣乱,我们面临的斗争形势依然复杂而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任何指望“三股势力”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幻想都是极其幼稚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工作措施。要根据当前反暴力反恐怖斗争的新情况新特点,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谋划本地区本部门的稳定工作,下大气力探索和实施打基础、管长远、切合实际、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增强反暴力斗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区大局长期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暴力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暴力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恐怖主义的感受和体会


篇一: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的心得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二:对恐怖主义的认识

远离恐怖怪圈,在于我们的选择

一、认识广义的恐怖主义

通常用来描述有计划地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来对抗普通平民或不特定的多数人,通常是为了特定的政治或宗教目的。恐怖主义没有一个准确的全球性的定义。定义有三要素:非法暴力、具有政治动机、滥杀无辜。按照这个定义:-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二战法西斯国家对人类的种族灭绝行为、美国对日本广岛、长琦投下的胖子和小男孩这两颗原子弹,都应该属于恐怖主义。

二、国家、百姓与恐怖主义的恶性循环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秦始皇、希特勒、罗斯福这样某个人的行为就把中国、德国、美国归属为恐怖主义国家,所以,美国又有何种理由向阿富汗、伊拉克发动战争呢?因为少数人的劣迹而错误的冤枉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其实,在任何一个时代,百姓的愿望只有一个-----安居乐业。

虽然911事件,美国人民是无辜的受害者,他们也有权利投票选出他们认为可以伸张正义的政府,但是这些政府并没有成为百姓利益的捍卫者,他们为了自己军火商的利益、为了石油,打着维护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人权的旗号,向主权国家发动战争。结果是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百姓饱受战争之苦。然后拉登之类的极端分子为了报复美国制造了更多恐怖事件:“你美国人民不是支持政府打我们吗?那我杀害你们平民也没有错啊!”阿拉伯国家对美国的仇恨,蔓延到民间,我们看到在新闻上,一个十岁伊拉克小姑娘对美国大兵愤恨的眼神,似乎在说:因为你们美国人选出的国家在让我的民族战祸连连,尊严尽丧,所以我恨你,如果有可能,我要报复你们。这是一个极端对极端、仇恨对仇恨的恶性循环。

三、恐怖主义根源所在

恐怖主义是一个具有浓重政治色彩的概念,而且古来有之。为什么这几年突然被那么多国家提起,其实,根源在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大国强国对其他较弱小国家的掠夺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新航道开辟以来,从直接掠夺金银到隐蔽的剪刀差贸易,所谓的发达国家一直利用自己设定的规则,享用着世界人民的劳动成果。然而这样,他们还不满足,他们希望所有的国家政府都赞同他们的价值观,所有的国家都成为自己的资源产地和劳动力市场,如果某个国家不赞同他们的主张,立刻进行制裁,如果这些国家再有一两个极端分子企图反抗,立刻以恐怖主义国家进行武力干涉。所谓现代恐怖主义的根源,就是人类以强凛弱的劣根性,就是冤冤相报的报复心理。

四、缓解恐怖主义危机的不二法门

就如同战争应该让百姓走开一样。我们应该认清,真正有权利有能力兴风作浪的人会坐地铁和公共汽车吗?恐怖主义真的能报复到发达国家的决策者吗?百姓的灾难会被别有用心的当局利用,制造更多的灾难。要彻底消灭恐怖主义恐怕只有等到世界经济文化高度发达,各国发展水平相当且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那一天,但是要缓解现阶段的恐怖主义危机也是有办法的。

首先,要建议一个可以公平处理国际政治的平台,可以效仿世界贸易组织在处理经济贸易争端中的作用。建立独立于各国政府的政治救济与申诉机构,比如伊拉克在受到战争威胁时,可以向这个组织申诉,该组织可以在美国和伊拉克两国做公证的民意调查,如果两国国名大部分不愿意发生战争,那么,两国政府都没有资格宣战,只能通过一轮又一轮谈判解决

政治诉求。

其次,世界主要的三大宗教应该定期进行交流,虽然各个宗教信奉的神明不同,但是,慈爱、友谊、善良、和平的价值观是相同的,宗教是救赎人类的,而不应该成为战争的导火索。世界三大宗教应该以此为共同利益,定期进行交流,同时建立长期的委员会,处理世界各处有关宗教引起的冲突,特别是战争性质的冲突。

虽然以上两点需要通过很长时间多方努力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世界秩序仅凭经济利益为筹码或者一两个自诩为世界警察的国家是不可能维持的。国家政治经济新秩序不是多几个国家进入安理会,而是要从高于国家的层面,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建立具有新功能的新组织。可能,这不是一代人就可以达成的,控制恐怖主义,我们现在只有被动地安检和镇压,但是只要每个人都不再只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很多看似复杂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篇三: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11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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