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弱势群体服务是我全部的追求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8月份成立,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直到2002年我上任之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跟其他兄弟县市一样,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经验可以借鉴,一切几乎需要从零开始。加之由于我县农民比重大且大多文化低,县域经济滞后,群众生活条件差,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多,多数群众不懂得法律,更不知道怎样利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法律援助工作,就成为一项拾遗补缺、可有可无的工作。
上任伊始,我首先面对的是如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认识。我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终于认识到,只要增加一份社会责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够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通过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铸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丰碑,就一定能够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望。
上任第一年,我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会向农民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终于让当地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由此,许多人才开始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纠纷。
2003年9月,一个双手拄着拐杖的中年残疾人走进我的办公室。经询问得知他叫张某,曾是陕西省府谷县某电石厂的一个临时工,在做工时因受命去维修横车道上出故障的缆绳而掉下去受伤,头部严重受伤、胸部骨折已成残疾,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病情尚未稳定。由此引发妻子绝情出走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落到处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赔,却只在被迫协议的情况下得到少许医疗费。张某讲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张某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动后,立即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及时赶到电石厂了解情况。但是雇主以已经协议解决为由,拒不再出一分钱。我找当时在场的工人取证,可有的已另谋出路不知去向,留下的则害怕厂方刁难而拒绝作证,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和同事上苛岚、去榆林、到太原,走访了十多个单位,寻访了三十多个知情人,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把雇主电石厂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路,当张某拿着获得赔偿的判决书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当张某通过我的大力帮助,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拿到四万二千多元的赔偿费时,更是激动得满县城宣传法律援助的好处。
两年多来,我一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50多件,其中类似上述疑难案件8件。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我通过工作实践发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于是,两年多来,我充分发挥在公证处工作期间练就的调解本事,共居间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并制作调解协议书18份,而且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两年多来,我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800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300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其中在街头解答20多人次,上门解答30多人次;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70份,其中上门代书20份;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7件,其中上门调解8件;上门回访20多次。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刚才听了前面两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发言,感到受益匪浅。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题目是“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望大家批评指正。
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的对外“窗口”部门,共有干部11人,全部为35周岁以下青年,平均年龄26岁。中心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情、理、法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为民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大力开展“岗位文明、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求实进取,在机制创新、利民便民、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挥窗口作用,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XX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制定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体目标和计划,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管理中,使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气氛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我们在继续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和“三好”接待的基础上,通过人性化的设计,对接待工作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一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遵守公务员礼仪,力求给来访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搬一把关心的椅子,沏一杯温暖的茶水,道一声温馨的问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创一个优美的环境,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标准;三是要求接待人员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来访者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情理、讲风俗,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四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对于中心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设身处地的为来访者着想,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来访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五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问题不推、不拖,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理由,给所有来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六是要求接待人员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注意生活小节,严格规范行为,以良好的品行,赢得来访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中心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为此,我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区建立了6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一支263名成员的信息联络员队伍,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制度。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针对目前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进一步降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近两年,我们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四是专门设立农民工接待室。在办公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民工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五是建立农民工“心理诊室”。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调适,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正视遇到的就业风险和社会问题。一年来,共对近140名农民工进行了心理调适,有效的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农民工心理诊室”予以了全面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六是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专线。通过媒体将热线电话对外公布,设置专人负责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七是建立农民工维权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审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服务创新,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创建“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自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通过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定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派出学习与参加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深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
技能学习。
同时,中心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主动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借鉴国际上adr(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首创了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通过简便快捷、本人参与、人性化和人情化的设计,摆脱了诉讼和仲裁等严格程序限制,弱化了对抗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等近二十家新闻媒体,先后予以全面报道。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被打造成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团队。先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并荣获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奖”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今年,被北京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立足于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立足于培养青年人才,立足于工作创新,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第2页
得不到保障时,当他们满身冤屈、失去自由又无从伸张时,当他们身患残疾感到无助时,是法律援助让他们获得做人的尊严,正义的存在,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人性化的关怀!就让我们迎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春风,携手前进,共同关爱这项光荣而神圣的法律援助事业,用无比的热情为穷苦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天空,让年老的人得到贴心的赡养,让受伤害的人获得及时的赔偿,让清白的人不再蒙冤受屈,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和谐而安宁!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刚才听了前面两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发言,感到受益匪浅。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题目是“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望大家批评指正。
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的对外“窗口”部门,共有干部11人,全部为35周岁以下青年,平均年龄26岁。中心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情、理、法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为民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大力开展“岗位文明、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求实进取,在机制创新、利民便民、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挥窗口作用,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20xx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制定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体目标和计划,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管理中,使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气氛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我们在继续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和“三好”接待的基础上,通过人性化的设计,对接待工作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一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遵守公务员礼仪,力求给来访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搬一把关心的椅子,沏一杯温暖的茶水,道一声温馨的问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创一个优美的环境,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标准;三是要求接待人员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来访者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情理、讲风俗,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四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对于中心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设身处地的为来访者着想,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来访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五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问题不推、不拖,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理由,给所有来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六是要求接待人员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注意生活小节,严格规范行为,以良好的品行,赢得来访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中心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为此,我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区建立了6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一支263名成员的信息联络员队伍,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制度。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针对目前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进一步降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近两年,我们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四是专门设立农民工接待室。在办公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民工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五是建立农民工“心理诊室”。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调适,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正视遇到的就业风险和社会问题。一年来,共对近140名农民工进行了心理调适,有效的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农民工心理诊室”予以了全面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六是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专线。通过媒体将热线电话对外公布,设置专人负责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七是建立农民工维权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审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服务创新,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创建“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自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通过长期学习与短期相结合、定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派出学习与参加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深入进行学习和业务
技能学习。
同时,中心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主动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借鉴国际上ADR(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首创了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通过简便快捷、本人参与、人性化和人情化的设计,摆脱了诉讼和仲裁等严格程序限制,弱化了对抗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等近二十家新闻媒体,先后予以全面报道。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被打造成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团队。先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并荣获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奖”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今年,被北京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立足于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立足于培养青年人才,立足于工作创新,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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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心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主动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借鉴国际上ADR(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首创了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通过简便快捷、本人参与、人性化和人情化的设计,摆脱了诉讼和仲裁等严格程序限制,弱化了对抗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等近二十家新闻媒体,先后予以全面报道。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被打造成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团队。先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并荣获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奖”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今年,被北京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立足于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立足于培养青年人才,立足于工作创新,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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