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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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部署十二五时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安排XX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省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克服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冰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困难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省危化品领域、烟花爆竹行业未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较大以下的事故逐年下降。危化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XX年的12起7人,降至XX年的3起5人,分别下降75%和28%;较大事故由XX年的3起12人,降至XX年无较大事故发生。全省烟花爆竹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XX年的13起25人,降至XX年的2起5人,分别下降84%和80%;较大事故由XX年的4起16人,降至XX年的1起4人,均下降7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没有发生公安部门认定的违法行为。
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化工、烟花爆竹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据省统计局统计,全省化工工业增加值由XX年的441亿元增长到XX年的647亿元,年均增幅达23%;销售收入由XX年的979亿元增长到XX年的2582亿元,年均增幅达81%。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产能达到:合成氨490万吨,硫酸(折100%)470万吨,黄磷45万吨,烧碱130万吨,氯气60万吨,浓硝酸10万吨,甲醇60万吨,盐酸31万吨,电石120万吨,化学农药(折100%)15万吨,纯苯3.5万吨,油漆18万吨。
通过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结构更加合理、优化,技术含量不高的爆竹占比下降,中高档烟花的占比大幅度上升,品种更加丰富,产品内在质量显着提高,产品包装质量上了一个大台阶,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到XX年末,生产企业由XX年的139家减少到94家,生产规模由6亿元增加到了25亿元。XX年500万元以下的生产企业有90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4%,XX年所有生产企业生产规模都在500万元以上,没有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了;到XX年底,生产规模在1000~XX万元的企业达50家,XX~3000万元的达40家,5000万元~1亿元16家,1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
以上成绩的取得,既凝聚了全省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艰辛和汗水,也凝聚了全体生产经营企业干部职工的心血与勤奋。在此,我代表省安监局向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向全省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345678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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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演讲稿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演讲稿

风选择了雨,是想让人间风调雨顺;雨选择了风,是想让大地春风化雨;我选择了在食药监局工作,是想为食品药品监管献一分热忱,为他人的身心健康尽一份绵薄之力。当然我也深知选择了这一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低收入、高风险。然而,我决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明白人生在世不仅仅是为了索取,还在于奉献。
时光在不经意间溜走,悄然间已在邻水县食药监局工作了半年之久。耳边依然清晰传来在踏入食药监工作岗位之前亲朋好友的劝阻声,当时面临法院、党政办和食药局三个工作岗位的选择,一朋友说我应该选择法院,法院可以级别高些;一友人说我应该选择党政办,或许党政办升迁机会大些;一同学说我应该去做法律工作,这样赚钱多些。可我毅然听从了自己的内心,来到了食药监部门,是因为我想和所有食药监人一起努力来改变中国食品药品的现状,可以使大家的“舌尖”安全些。之所以不选择法院,是因为我不想有人从我这里失去自由,更不想有人从我这里结束生命,即使是无恶不赦的犯罪分子,是因为我坚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是不能轻易被剥夺的;之所以不选择党政办,是因为我不能苟同友人的说法,我想不论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只要兢兢业业的工作,踏踏实实地为他人服务,即使不用为官一任,也可造福一方;之所以不选择法律事务,是因为一方面自己性格不适合,另一方面我知道拥有金钱不一定就意味着拥有一切,对我来说精神“食粮”也很重要。
细细回想,半年来从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每日所做的都是繁琐的工作,甚至节假日也要值班,且无任何加班费,我并没有退缩过。记得正值中秋节那天,我被安排留下来值班,看着窗外车水马龙,行人都在走亲访友,享受着中秋团圆的幸福,而我只能一个人在办公室专心地守候着电话,心中难免产生一种孤独感。而我依然在默默地安慰自己,也许这种被他人看不到的付出应该是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吧。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不能有任何怨言,也许在工作中亏欠了自己和亲人,但并没有亏欠自己的良心和他人,再者这也符合我选择来食药局的初衷,我想这是值得的。
我深深地感知到国家和社会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块“田地”欠了笔不小的历史帐,以致于目前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加之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然而,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人们的生命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这意味着我们食药监人身上的担子也将会越来越重,我们不仅要快速弥补完历史欠下的帐,还要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喝得安心。这对我来说,对全体食药监人来说难道不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吗!
半年多过去了,工作中曾痛苦过,欢乐过;迷茫过,醒悟过,但从来没用对自己的选择后悔过!我坚信这也是每一位食药监同仁的心里话:我选择,我无悔!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演讲稿范文


风选择了雨,是想让人间风调雨顺;雨选择了风,是想让大地春风化雨;我选择了在食药监局工作,是想为食品药品监管献一分热忱,为他人的身心健康尽一份绵薄之力。当然我也深知选择了这一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低收入、高风险。然而,我决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明白人生在世不仅仅是为了索取,还在于奉献。

时光在不经意间溜走,悄然间已在邻水县食药监局工作了半年之久。耳边依然清晰传来在踏入食药监工作岗位之前亲朋好友的劝阻声,当时面临法院、党政办和食药局三个工作岗位的选择,一朋友说我应该选择法院,法院可以级别高些;一友人说我应该选择党政办,或许党政办升迁机会大些;一同学说我应该去做法律工作,这样赚钱多些。可我毅然听从了自己的内心,来到了食药监部门,是因为我想和所有食药监人一起努力来改变中国食品药品的现状,可以使大家的“舌尖”安全些。之所以不选择法院,是因为我不想有人从我这里失去自由,更不想有人从我这里结束生命,即使是无恶不赦的犯罪分子,是因为我坚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是不能轻易被剥夺的;之所以不选择党政办,是因为我不能苟同友人的说法,我想不论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只要兢兢业业的工作,踏踏实实地为他人服务,即使不用为官一任,也可造福一方;之所以不选择法律事务,是因为一方面自己性格不适合,另一方面我知道拥有金钱不一定就意味着拥有一切,对我来说精神“食粮”也很重要。

细细回想,半年来从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每日所做的都是繁琐的工作,甚至节假日也要值班,且无任何加班费,我并没有退缩过。记得正值中秋节那天,我被安排留下来值班,看着窗外车水马龙,行人都在走亲访友,享受着中秋团圆的幸福,而我只能一个人在办公室专心地守候着电话,心中难免产生一种孤独感。而我依然在默默地安慰自己,也许这种被他人看不到的付出应该是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吧。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不能有任何怨言,也许在工作中亏欠了自己和亲人,但并没有亏欠自己的良心和他人,再者这也符合我选择来食药局的初衷,我想这是值得的。

我深深地感知到国家和社会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块“田地”欠了笔不小的历史帐,以致于目前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加之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然而,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人们的生命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这意味着我们食药监人身上的担子也将会越来越重,我们不仅要快速弥补完历史欠下的帐,还要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喝得安心。这对我来说,对全体食药监人来说难道不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吗!

半年多过去了,工作中曾痛苦过,欢乐过;迷茫过,醒悟过,但从来没用对自己的选择后悔过!我坚信这也是每一位食药监同仁的心里话:我选择,我无悔!

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会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较多,每年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爆炸物品种类繁多,使用数量较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也是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下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全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越来越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我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又是以人为本的基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一大突破,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强调按“六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这是安全生产实现理论创新、实践突破的一次指导思想的飞跃。随着社会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测、监控、预警、救援等发生了许多变化,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方法、手段也需要随之变化。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创新必将产生新的飞跃。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专门强调,在总结五年的工作时指出:安全生产和其他一些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在部署社会建设任务时,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望。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就是要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科学发展观精神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持续努力、埋头苦干,更加扎实有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向前推进。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严格管理、责任到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有效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搞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过硬措施、超常规手段,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不出问题。

安全生产,关注民生。民爆物品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是促进突破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从我县民爆物品管理使用情况看,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涉爆企业按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一手抓经济发展不放松,一手抓安全防范不动摇,站在讲政治、讲发展、讲稳定的高度,对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在民爆物品管理使用上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防范;

二是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内部管理杂乱无章。有的企业对民爆物品的存放不设专用库房,购买、领取不实行专人管理,欺上瞒下;有的企业管理台帐混乱,底子不清,情况不明;

三是监管不到位。对企业使用民爆物品情况,深入一线调查了解不够,特别是对企业使用民爆物品数量及用途心中无数,情况吃得不透。上述问题的存在,既给民爆物品日常管理增加了难度,又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势必给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各涉爆企业、乡镇民爆物品使用服务队等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着眼于防范在先、控制在前,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的消极思想,提高警惕,严阵以待,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切实增强搞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经济社会的发展同安全生产的观念同步进行,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高度负责地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和使用工作

加强民爆物品集中管理和使用,一方面要着力抓好乡镇民爆物品使用监管服务队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乡镇民爆物品使用监管服务队伍(派出所),是加强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规范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监管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各涉爆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服务队的建设,确保各矿山企业管理使用民爆物品的安全。凡涉爆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服务队必须按有关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爆物品专人领物、剩余归库、日清月结、安全防范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制度,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程序合法、管理规范、安全便捷。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安部门对签发的每一批次的民爆物品必须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凡发现有领取量与实际使用量不相符的情况,该归库的归库,不归库的予以没收,坚决不准民爆物品流散、流失,造成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重处重罚。对于乡镇民爆物品使用的管理,公安部门要与乡镇负责人制定严格的可操作性规章制度,没有专用民爆物品使用库房及相关手续不完备的,坚决不予审批,相关部门不准发放有关证照。凡符合民爆物品使用条件的,县公安局、各乡镇要与民爆物品使用单位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民爆物品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了使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好,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民爆安全监管全面责任。要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各个岗位,并明确谁来落实、出了问题追究谁、如何追究等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民爆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要按照“权责相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导致涉爆非法活动,或发生重大爆炸案件和事故的地方,不仅依法严肃查处肇事者,也要实行倒查制、追究监管责任。

第二、要积极开展民爆物品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民爆物品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经,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各个企业要实际行动起来,制定本企业民爆物品各个使用环节的安全质量标准,以提高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为重点,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第三、要搞好企业民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员工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资格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民爆专职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进入企业的新人员和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也必须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民爆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四、要加强民爆物品监控力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涉爆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监测监控工作,对本单位的民爆物品要进行登记建档,领进了多少民爆物品,使用了多少民爆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数,绝不能马虎了事。要建立民爆物品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对民爆物品的动态、有效监控。要及早预防,针对民爆物品存在的涉险问题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强化预案的宣传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让每个员工都知道民爆物品涉险时的应急处置方法,掌握应急救援知识,遇到紧急和突发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减少事态扩大和人员财产损失。

若发生爆炸事故,在查处事故时,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从严查处直接责任者和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不放过。要通过对爆炸案件、事故的严厉查处,发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基础台账,促进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我县严格认真地进行了民爆安全监管工作,涉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多数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较好,安全周期延长,依靠安全促进了生产,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民爆物品有其特殊性,在对民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也有一些薄弱环节,为此要认真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对涉爆单位的严管态势,要按照国务院“三项行动”的要求,积极开展民爆行业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按照隐患排查“六落实”的要求,全面实施整治,要重点检查企业定员定量的核定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切实进行整改。

(二)加大对涉爆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依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实施民爆单位的安全生产。既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又要形成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工作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关闭或取消,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隐患严重的民爆企业,发证部门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违法违规生产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深化民爆行业的安全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民爆主管部门,制定民爆器材安全整治方案,重点是督促涉爆企业开展反违章、反事故活动,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包括民爆产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二次中转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相关资质,实行强制整顿。同时,经销、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国家已经淘汰的民爆产品。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切实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部门、班组、岗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严格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强化社会监督”的思路,加强和完善对涉爆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要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能否有效遏制事故,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是关键。安全基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五)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民爆器材行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事故风险概率高,尤其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工作,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来推动我县经济突破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交账,确保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按照“权责相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分口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二要开展检查,消除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企业的民爆物品安全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的乡镇民爆物品使用服务队和矿山企业又不限期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坚决杜绝安全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严明纪律,严格奖惩。要进一步严明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和管理、疏于监督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和企业,坚决停供民爆物品;对检查中发现有非法购买、使用、转借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七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宣传发动的触角延伸到各部门、各乡镇、各个企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私制、私藏、私贩等违法行为。通过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奖励办法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上缴私藏的爆炸物品,积极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使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无处藏身。

同志们,民爆器材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资,涉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要求,再添措施,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全力以赴防范各类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涉爆行业的安全生产,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精彩的演讲稿


风选择了雨,是想让人间风调雨顺;雨选择了风,是想让大地春风化雨;我选择了在食药监局工作,是想为食品药品监管献一分热忱,为他人的身心健康尽一份绵薄之力。当然我也深知选择了这一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低收入、高风险。然而,我决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明白人生在世不仅仅是为了索取,还在于奉献。

时光在不经意间溜走,悄然间已在邻水县食药监局工作了半年之久。耳边依然清晰传来在踏入食药监工作岗位之前亲朋好友的劝阻声,当时面临法院、党政办和食药局三个工作岗位的选择,一朋友说我应该选择法院,法院可以级别高些;一友人说我应该选择党政办,或许党政办升迁机会大些;一同学说我应该去做法律工作,这样赚钱多些。可我毅然听从了自己的内心,来到了食药监部门,是因为我想和所有食药监人一起努力来改变中国食品药品的现状,可以使大家的“舌尖”安全些。之所以不选择法院,是因为我不想有人从我这里失去自由,更不想有人从我这里结束生命,即使是无恶不赦的犯罪分子,是因为我坚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是不能轻易被剥夺的;之所以不选择党政办,是因为我不能苟同友人的说法,我想不论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只要兢兢业业的工作,踏踏实实地为他人服务,即使不用为官一任,也可造福一方;之所以不选择法律事务,是因为一方面自己性格不适合,另一方面我知道拥有金钱不一定就意味着拥有一切,对我来说精神“食粮”也很重要。

细细回想,半年来从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每日所做的都是繁琐的工作,甚至节假日也要值班,且无任何加班费,我并没有退缩过。记得正值中秋节那天,我被安排留下来值班,看着窗外车水马龙,行人都在走亲访友,享受着中秋团圆的幸福,而我只能一个人在办公室专心地守候着电话,心中难免产生一种孤独感。而我依然在默默地安慰自己,也许这种被他人看不到的付出应该是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吧。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不能有任何怨言,也许在工作中亏欠了自己和亲人,但并没有亏欠自己的良心和他人,再者这也符合我选择来食药局的初衷,我想这是值得的。

我深深地感知到国家和社会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块“田地”欠了笔不小的历史帐,以致于目前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加之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然而,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人们的生命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这意味着我们食药监人身上的担子也将会越来越重,我们不仅要快速弥补完历史欠下的帐,还要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喝得安心。这对我来说,对全体食药监人来说难道不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吗!

半年多过去了,工作中曾痛苦过,欢乐过;迷茫过,醒悟过,但从来没用对自己的选择后悔过!我坚信这也是每一位食药监同仁的心里话:我选择,我无悔!

药品监管诚信演讲稿


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药品监管诚信演讲稿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当今社会,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也都需要诚信.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那么,什么是诚信

诚信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就是真诚,诚实;信,就是守承诺,讲信用.通俗地讲,诚信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无不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

首先,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药品检验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和品格.诚信具体表现在保存客户资料完整,保守客户秘密,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公正.我们所完成的每一份报告都具有法律效力,马虎不得.如果我们缺失诚信,不仅个人的潜能难以发挥,工作难以继续,事业难以成功,而且我所甚至我省药监系统的形象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讲诚信,就是做本色人,说诚心话,干真实事.

其次,诚信是单位的立业之本.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规范.诚信不仅产生效益和物化的社会财富,而且产生和谐和精神化的社会财富.我所是依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虽然不愁检品量,但是我所依然倡导"构建服务型药检"的理念.我们以客户为中心,"真心每一刻,满意每一客"成为我们的座右铭.从所里派车抽样,到检品提速;从依公管理到通过实验室认可,无不体现着我所为增强自身建设,诚信服务企业所做的巨大努力.从检品的按时保质完成到客户满意度的不断提高,无不表明我们和谐药检的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社会,"顾客就是上帝",市场是铁面无私的审判官.如果背叛上帝,不诚实经营,一味走歪门斜道,其结果必然是被市场所淘汰.诚信是塑造药检形象和赢得我所信誉的基石,是竞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砝码.

第三,诚信是政府的立国之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属于人民.党和政府更要讲诚信.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诚信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诚信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助推器,是体现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加强诚信建设,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加强诚信建设,应当成为全方位,全局性的民心工程,社会工程,国家工程.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加强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日常生活抓起.加强诚信建设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我们*员必须在诚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干净干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使我们的药品检验更有效地为药品监管服务,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服务.

药品监管诚信演讲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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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当今社会,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也都需要诚信.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那么,什么是诚信

诚信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就是真诚,诚实;信,就是守承诺,讲信用.通俗地讲,诚信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无不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

首先,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药品检验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和品格.诚信具体表现在保存客户资料完整,保守客户秘密,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公正.我们所完成的每一份报告都具有法律效力,马虎不得.如果我们缺失诚信,不仅个人的潜能难以发挥,工作难以继续,事业难以成功,而且我所甚至我省药监系统的形象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讲诚信,就是做本色人,说诚心话,干真实事.

其次,诚信是单位的立业之本.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规范.诚信不仅产生效益和物化的社会财富,而且产生和谐和精神化的社会财富.我所是依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虽然不愁检品量,但是我所依然倡导"构建服务型药检"的理念.我们以客户为中心,"真心每一刻,满意每一客"成为我们的座右铭.从所里派车抽样,到检品提速;从依公管理到通过实验室认可,无不体现着我所为增强自身建设,诚信服务企业所做的巨大努力.从检品的按时保质完成到客户满意度的不断提高,无不表明我们和谐药检的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社会,"顾客就是上帝",市场是铁面无私的审判官.如果背叛上帝,不诚实经营,一味走歪门斜道,其结果必然是被市场所淘汰.诚信是塑造药检形象和赢得我所信誉的基石,是竞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砝码.

第三,诚信是政府的立国之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属于人民.党和政府更要讲诚信.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诚信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诚信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助推器,是体现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加强诚信建设,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加强诚信建设,应当成为全方位,全局性的民心工程,社会工程,国家工程.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加强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日常生活抓起.加强诚信建设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我们*员必须在诚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干净干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使我们的药品检验更有效地为药品监管服务,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服务.

在三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XX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XX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达州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通川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开江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万源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渠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大路监狱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广安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华蓥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邻水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广安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巴中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通江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巴中市南江县和达州市宣汉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开江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广安华蓥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宣汉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万源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大路监狱(坪硐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万源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达竹煤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达州、巴中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渠县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
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
)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
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华蓥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
,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邻水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XX〕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宣汉、邻水、华蓥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达州、巴中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
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华蓥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
、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XX〕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八)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促进煤矿整改隐患
近期受世界经济和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影响,煤炭出现过剩,不但销售困难而且煤价大幅度下降,部分煤矿可能出现减少投入、压缩安全管理人员、削减安全措施工程的倾向和做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出现新的特点。为此,我们要共同适时地加强监管监察工作及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煤矿进一步作好安全工作。一是国家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的规定,省上拟印数千册送各级政府发监管监察人员和煤矿,分局要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同时对监察室、监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在执法过程中达到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坚决罚、该关的坚决关;二是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处罚与责任追究的力度,增加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该移送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要坚决依法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总局有文件规定,煤矿事故(包括矸石山、工业广场等地面事故)均要依法由煤监机构按国务院493号令结案查处,只是是否计算百万吨死亡率的差别;三是分局与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共同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煤矿责令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凡是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煤监和监管部门都必须坚持到期复查,到矿检查首先要检查上次提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发复查意见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罚)或停产整顿、建议关闭,这既是履行职责、督促煤矿整改隐患的基本要求,也是冲破隐患、事故重复发生“怪圈”的唯一办法;四是要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的监管监察,凡对煤矿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罚和停止生产(作业);五是在抓好今年工作的同时,在征求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编制好明年的三项监察执法计划,根据国家局职能职责规定,分局要依法加大对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强化对煤矿的日常监管,促进煤矿整改隐患、防范事故;六是要按上级要求抓好节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七是继续抓好廉洁工作,分局要召开廉洁执法监督员会议,主动收集、听取各县、煤矿对分局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并针对性制订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净化社交圈,规范行为,慎重交友,看住红线,盯住底线、守住防线,确保实现公正、严格、廉洁执法。
通报分局班子调整和人员分工情况。
谢谢大家!

演讲稿具有宣传、鼓动、教育和欣赏等作用,它可以把演讲者的观点、主张与思想感情传达给听众以及读者,使他们信服并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希望《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上的讲话》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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