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公正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杜绝干部选任违规违纪、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和制度保障。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我深
感以“四项监督制度”为纲为鉴,选好人、用对人是职责所托、使命所在。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树好“风向标”,变“伯乐相马”为“跑场赛马”。群众评价干部工作,关注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因此,要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实行“跑场赛马”。这对干部个人而言,既是压力,也是积极进取的动力;对整个队伍建设而言,既能够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也是有效防止“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少数人选人”的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们注重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信访稳定等一些急、难、险、重的一线岗位上培养选拔一批有实绩、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了最关键的岗位上,让“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市委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后在教育系统、城建系统、国资系统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全市共有108名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科级领导岗位。特别是以来,连续3年拿出41个县级职位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同场竞技,使更多的“民生”书记、“项目”局长脱颖而出,在全市营造出“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干事创业氛围。
增强透明度,变“内部操作”为“阳光遴选”。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势必会走向滥用和腐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被监督的权力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选人用人工作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四项监督制度所强调的监督重点,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明确的5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行为,《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检查重心,都集中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用人权的监督。因此,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能把选人用人仅仅当作一种权力,更要当做一种责任。要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近年来,我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特别在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始终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和任职考察等各个环节。坚持公开运行、阳光操作,尤其是注意吸收“两代表一委员”的参与,使公开、民主要求贯穿于干部选用的全过程。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任前核查、任中审计和离任审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查出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坚决不予任用。以来,共对79个单位的116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对23个单位的23名负责人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在全市推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推荐”“三点一线”民主选任干部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权,从而使得全体干部普遍对民意怀有敬畏之心,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考察“全方位”,变“单项指标”为“德才兼备”。选用干部,不仅要看干部八小时之内怎样“做事”,更要看干部八小时之外如何“做人”。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往往更能体现出一个干部的操守品行和价值观念。为此,近年来我们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实行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副县级优秀干部和副县级后备干部推荐结果量化计分,在考核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让干部的生活作风、公众形象、家庭关系、经济状况等自然状态,全方位进入组织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一是在认真抓好本级“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同时,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工作,切实抓好下属单位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切实用好“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根据评议结果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较差的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提高要求。二是建立了市、县、科三级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大范围、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谈心活动。三是抓了干部监督员队伍建设,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中选聘了60名干部监督员,建立了组织部门牵头,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通过多渠道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情趣健康、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促使全市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培养“动态化”,变“固步自封”为“比学赶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越是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就越需要思想和能力与之相适应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市城
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这种变化正是源于我市按照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立足未来,注重源头,加大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工作过硬的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对副县级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本着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根据推荐资格、条件,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全市各单位共推荐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174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储备了一批充足的后备人才。二是坚持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分级办班、点名调训、专家授课、驻点调研等形式,认真抓好全市广大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以来,市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调研1200多人次,通过学习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按照中央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提高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采取党校培训、外出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25期,联合培训班73期,培训干部达1650余人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干部教育培训,全市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今年4月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在作出高度评价、为四项制度叫好的同时,关键还要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个人认为,学习宣传好四项制度。学习是贯彻的前提。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前不久,中组部召开了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随后还要会同中纪委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视频会议,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自治区党委也召开了干部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作出安排,把四项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主题班次、领导干部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对照四项制度认真查摆工作不足。以四项制度为“镜子”,对照选人用人工作自我反省、主动纠错。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纪律等要求;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落实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口碑良好。在查找问题中加深理解,在认真整改中加强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作为试行的办法,需要在具体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管用,更加符合实际。今年,自治区将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四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公平公正、科学管用的配套制度,切实促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对那些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筑起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月季花给予我的,决不仅仅是华丽的外表和诗情,如果只是那样的话,是不足以让我坐在这里来写这篇文字的。月季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激励和思想。而白莲不是那种娇贵的植物,她对所处的环境、条件,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有水份,有阳光,有一些温热的关怀,就行了。但是开放着,出淤泥而不染,默默的淀放着却不求回报。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参加省、州的视频学习,我感触良多,体会最深的就是觉得“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以下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及其在认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感悟。
一、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
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衔接配套,连为一体,环环相扣的,其涉及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并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其次,四项监督制度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范围不显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从而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项监督制度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明确了监督要求,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满意度,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从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中的《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那些行为不允许出现,那些行为将得到禁止,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亮出“红路灯”,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以明文规定促自觉遵守,以追究措施促作风正派。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中出现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众显而易见,“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好制度,是党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也是我们党员群众的好期待。
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认识
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改革实践的效果如何。我们要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实际、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
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以绩为要、以民为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坚持把“德”作为选人用人的先决条件,健全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标准,优化考察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市“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分层分类、简洁实用、科学有效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四考并用”、也就是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干部考察结果综合运用,使考人、考事、考绩有机统一,增强考核效果。坚持千人测评制度和“三级评议”制度,增强干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组织部长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时段的发展,也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政事。因此选好领导班子,配好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本人也自学了相关知识,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注重结合实际
制度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完整有效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我们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二、抓好四项监督制度重在贯彻落实
作为具体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要围绕机关干部的职责,一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二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不能对政策和干部负责,公心,就是要围绕工作大局,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选好人用好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待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组织人事部门是人事政策的执行者,应平易近人,不能高高在上,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确保自身清廉,才能选好干部,用好政策。
三、坚持四项监督制度舆论先行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我们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才有能更好地执行好政策,选好用好干部。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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