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提高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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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提高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一、构建优质的安全从业人员队伍
安全事关人命、经济、社会秩序及环境,各级官员的政绩等等。而抓好安全工作是难事、苦事、大事、实事。所以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自然也要求由素质过硬、敢抓敢管、有胆识、有魄力、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而同样关键的是各级领导能够切切实实地贯彻《安全生产法》,真正地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上,把追求经济效益摆在第二的位置上,明白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更遑论经济效益的道理。从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坚冰,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只有在这种环境下开展的安全检查才是真真正正的没有顾虑的安全检查。同时社会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让安检人员以独特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专门从事安全督促工作。机构还应设有相应的设施用以保障安检人员的安全,为他们敢于碰硬提供支持,使他们能够放心地对有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人和事动手,铲除隐患毒瘤,确保一方平安。
二、针对检查对象配置专业人员
这也是对前面阐述的一点的补充。在开展的每一次安全检查中配备足够专业对口的安检人员,使每一个安检人员都是该行业行家,这样隐患自然逃不过他们的眼光,尤其是现在的安全事故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跟高科技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安检人员有着很高的素质,超前的眼光,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工具的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的能力等等,才能在检查中一针见血,起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这样设置安检机构及安检人员,成本和投资是不是太大了。笔者认为一点也不。正如某一城市的消防部门花大钱添置了种种现代化的消防用具如天梯等,结果在发生高楼火灾时派上用场,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的经济损失,可谓“小投入大产出”。比起一起起事故所造成的天文数字般的经济损失来说,事前抽主一定数量的金钱来充实提高安检队伍的素质,实是一本万利的大好事。
三、不定时检查方法
本文 目前大多安全检查有如例行公事一样,发个文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组无非是按既定的时间、路线等,到事先通知好的几个生产经营单位走走,一年就是在“今冬明春”、“春季”、“夏季”、“夏秋”、“冬季安全防火”等系列化的安全检查中周而复始。在这些典型的季节中开展大型安全检查是很必要,但由于事前先通知被查单位,所以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生产经营单位在足够的时间里做好迎接检查的一切准备,其中不乏有弄虚作假现象。笔者认为应该在各类大型安全检查的过程当中,不时采取突击的安全检查,给生产经营者来个措手不及。当然,也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自己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打击日常“三违”现象卓有成效。那么,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如果也采取一些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对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做手脚来对待各类安全检查就有明显的威胁,这样就能有力地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隐藏事故隐患。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大家最熟悉的是交警上路抓车的反超载行动,没有一位司机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警察会从天而降,所以在行车过程中如果超载,司机一般都会诚惶诚恐,没有特别情况一般不敢冒风险超载。这两年,车辆超载、司机恶意违章的行为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就很说明道理。安全检查也是一样,如果能像警察抓车一样,不定时不间断地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那么一些造假、应付、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企业为了免受惩罚也才能真真正正地把安全摆在第一的位置上,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科学的安全检查
传统的检查方法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那就是传统的安全检查中缺乏系统、科学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项目不全面,检查方法不科学,检查标准不明确,所以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于一些安全检查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难免使一些检查变成“走一圈”,花大量的成本而又无功而返,对生产单位也是起一时的震慑作用。在安全管理理论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法不断科学化的今天,对安全检查这种老办法也应注入新的内容,使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从而使之发挥更好的作用。科学的安全检查要求遵从科学的、与国际接轨的方法,首先对生产系统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全部基本事件,制出表格,列出应查项目和内容,同时规定检查方法,明确责任人等,这种检查方法叫安全检查表法。把它嫁接到传统的安全检查中应该可行的。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也是把安全管理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对待,利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生产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体系。传统的安全检查如果能够揉合这些最新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就能使危险的因素在更大程度上难于遗漏,使检查不流于形式。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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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告中提到: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三件大事”,其中一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法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把综合监管工作做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管和监察队伍,为履行职责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可见党和国家抓好安全工作的决心。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加强,安全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最近媒体统计百姓对生活的十个希望中,头一个希望就是“事故能不能少些”。可见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心中最期盼的一件事。记得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凡是有安全事故发生地方,就有违章的行为存在。要消灭事故,首先得消灭违章。而大大小小的安全检查,就是安全管理人员消除违章、消灭隐患的过程。只有加大督查的力度,增强督察的效果,才能促进各企事业单位更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尽最大的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安全检查的确负载着重要的使命。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不安全因素一定会大大减少,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安全法律法规、各类规章制度就会真正落到实处,安全事故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加强提高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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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它有三项功能:一是监督功能,它是各级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提高。三是健全法制的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发现现行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地方,有利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人大的形象和权威。笔者肤浅认为,人大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要在五个环节上下功夫。一,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人大每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活动都要花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和精力,“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匆忙确定、草率进行,势必劳民伤财、没有效果。因此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是搞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
首先,内容的安排要精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对于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但要依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因此,确定检查内容时,应选择关系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完全到位并存在某些突出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大多数的执法检查都是采取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即县、区人大按照市人大的安排确定,市人大按照省人大的安排确定,各对口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安排也是参照上一级。这种检查虽然可以扩大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但是这种内容同一、没有特殊性的检查,忽视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降低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在安排执法检查内容时要把握适度、适地、适时,所谓适度就是次数要适度,如果安排的执法检查活动过多过滥,势必出现人大本身力量不支、检查过程草率、下面疲于应付,检查效果甚微;如果执法检查活动太少、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贻误工作、人大失职。
其次,方案的制定要科学。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配套性。一是在方案制定前,可以派执法调研组开展调查;还可以开展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形式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收集的群众意见中发现和梳理出一批执法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二是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如涉及该法律的部门、单位、对象名录、可供检查的现场名录、某些专业方面的知识、可能遇到的深层次问题等等。有了这两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再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就能心有成竹、有的放矢。对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的步骤与方法都要周密考虑、合理安排,对检查方案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推敲,切实做到周密组织,精心策划。
三,检查的组织要周密。在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安排上,要注意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业人士的合理搭配;在工作任务安排上,要围绕整体目标对各组的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对检查的各种专项、检查的重点和目标要有不同的要求。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有应对预案。
二、吃透法律、明确目标
现在的执法检查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检查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搞好执法查,检查者必须首先熟悉乃至精通相关的法律。由于代表的非专职化特点,加上我国法律的数量日益增多,因此,要求每一个检查人员包括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每一部法律都非常熟悉和精通是不现实的。而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去参与检查,势必造成执法检查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检查就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也难以对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状况作出正确的观察、判断和评价,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从而达不到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效果。
因此吃透法律是搞好执法检查的前提。不但要求参与检查的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学法,而且要求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不但要在执法检查前学法,而且要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宣传法律,让群众学习、掌握、运用法律。不但学习法律条文,而且要学习相关配套法规及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首先要通过学习班、辅导课、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安排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研究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把握其中基本的东西和关键性的条文。同时应该提供比较适宜的学习资料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只有认真地学习、研究法律,特别是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相关的法律,执法检查才能减少盲目性,增加针对性,才能避免流于形式。 
三、掌握方法、摸准实情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开座谈会被认为是行之有效而普遍采用的方式。但一般都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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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打招呼、检查时按被检查对象的安排进行,这样很容易出现所谓的“五多五少”式的执法检查(“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汇报多,深入调查少;听从执法部门安排多,随机抽查少;讲好话多,指出问题少;就事论事多,剖析原因少。”)这种执法检查不但群众反感甚至深恶痛绝,而且采取这些方式很难看到真相、听到真话、掌握实情;很难发现执法中的问题,找不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当然也就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因此创新检查方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已成为搞好执法检查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克服这种走过场、图形式的做法,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执法检查的方法上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一府两院”的领导多是执法的责任人,属于被检查的对象。听取他们的汇报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法律是由他们执行的,所以很难自己发现自己的问题,所以仅仅靠听取汇报是不够的,要重在走访座谈。走访座谈要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官员,启发群众打消顾虑,鼓励大家讲真话,道实情,为检查组提供更多的参考素材。也要用心地在听取座谈的发言中发现问题,搞清根源。
二是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重点抽查。执法检查时普遍存在平均用劲,重点不突出,好象走马观花,只看到普遍现象,抓不住其中突出的问题,这样的检查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的。我们要在普遍检查中发现突出的问题、在普遍现象和突出问题中寻找深层次的原因,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测、重点解剖,从多角度、多侧面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根源。
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明察到的是事先安排和选择好的现场,往往反映不出真实情况。暗访到的则可能是普通的群众,从他们那里了解的信息可能会更全面、更真实、更客观。在暗访时,执法检查组要增加随机性、主动性,避免总是被被检查的对象牵着鼻子走。
四、交办督办、解决问题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危害性的问题要在分析原因、找准根源的基础上向该级“一府两院”反馈、交办督办,促成问题的解决,这是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大的工作职责。现在重执法检查轻交办督办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交办不严肃,有的反馈了情况就算了事,有的甚至是开个碰头会各位口头发表了一下意见和建议就算完毕,有的将执法检查报告交给政府就不再过问。二是督办不到位。对已交办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不进行跟踪督查,不闻不问。有的整不整改一个样,有的问题交办后不了了之;有的问题交办后整改落实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这样的整改者,人大不敢动真碰硬,既不追究失职责任,又不行使法定制裁权。不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手段。这样就失去了执法检查的作用和权威,执法检查也就没有效果。笔者认为,搞好交办督办、促成问题解决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敢于交办督办,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多不得、少不得,急不得、慢不得,硬不得、软不得。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开展执法检查时,往往“大胆不足,谨慎有余”,不顶真,不较劲,影响执法检查的效力。这实际上是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工作失职。因此我们不但要善于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还要敢于将发现的问题向执法机关交办督办,既出点子,又监督落实,促成问题的解决,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执法检查引向改进执法。
二是要有高屋建瓴的水平善于交办督办。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得高看得远,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交办的形式上可以以审议的意见,也可以以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在交办的内容上既要有治标之举,也要提出治本之策,要求执法机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进执法,理顺监督体制,把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交办督办后常委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并审议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交办后不了了之、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整改者,人大要动真碰硬,依法追究失职责任,直至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法定制裁权手段,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总结成果、完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律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法律很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更多,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之间本身就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发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本身不完善的地方。也可以说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三者寓为一体。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完成后并不意味工作的结束,不能草草休兵,后续的工作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
因此检查过程结束后,要对整个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和思考。包括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状况;现行法律本身的条文及其配套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自身的经验和不足等等。通过总结、回顾、和思考而形成的报告和意见,可以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或提请审议,可以向“一府两院”反馈和交办,同时可以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今后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现实依据。

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学习心得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一些地方、企业及各行各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6月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由国务院安委会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作为矿业车队的司乘人员,我参加了此次由QHSE部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感触深受,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驾车方面的防范意识,加强了安全行驶方面的思想教育,我深深认识到,第一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工作中要勤奋务实认真负责,必须安全圆满的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第二要提高自身责任意识,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与防护;第三提高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每一次出车时,绝对禁止酒后驾车,开英雄车、赌气车等不安全行为的出现。
通过学习我还了解到,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涉及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道路交通方面主要检查内容有,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另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分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特别强调并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施工建设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松懈,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在建项目迅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的乱生产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对事故多发地段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切实抓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做好消防、防汛及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汛期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对企业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抓住重大事故、典型案件,对责任人从严重处,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相关管理部门执行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法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报告人:李丙珍
20xx/07/21

企业关于安全检查“五忌”的心得


进行安全检查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然而要真正搞好安全检查,就要做到五忌。

一忌敷衍了事,外行凑数。安全检查就是为了发现事故隐患,这就需要内行参与。如果随便拉几个外行人凑数,肯定达不到安全检查的根本目的。

二忌走马观花,马马虎虎。安全检查要深入细致、严肃认真,如果粗枝大叶,蜻蜓点水似的做表面文章,只摆花架子,那就很难达到检查的目的。

三忌有始无终,查而不纠。查隐患是为了促整改,如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那么安全检查就没有开展的必要。

四忌时紧时松,不能坚持。安全检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能只搞形式主义。上级来检查了就抓一下,领导走了就束之高阁,无声无息,再也没人管了,没人问了,这种做法对搞好单位的安全工作是十分有害的。

五忌放任自流,置之不理。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作为企业的职工,不能认为安全检查事不关己,从而置若罔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能采取放任不管、置之不理的态度。因为只有人人参与安全管理,才能杜绝事故,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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