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廉政准则征文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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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廉政准则征文学习体会


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明,廉生威。”《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人们常说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廉政准则》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严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好大喜功的恶习,把过去的“作风不实”上升为“法规不准”。以当前的现状来看,我们党的党纪党规、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问题的关键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出台后,能否自觉的遵守和严格的执行。有利于营造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从根本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后,我进行了认真的研读,觉得学习贯彻《准则》贵在做到知行合一。
首先是知。人们常说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新的准则是在1997年3月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我认真比较了两个版本的异同,总体感觉正式版本比试行版更严谨、更全面、更规范,变化很大,特别是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新增了很多条目,从六大方面“禁止”、3种“不准”扩展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韩非子云:“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惟此,才能不断遏制违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这次《廉政准则》转正版的颁布,就是顺应了新的形势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不断有新动态新问题新情况出现,需要及时打“补丁”。比如,新版第一条新增的“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就是针对股票、证券、期货等市场出现的内线交易行为;第二条新增的“不准在离职或在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行活动”就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一些企业大开绿灯,退休后去该企业拿回报,或干脆与不法企业勾结,安排好退路后辞职下海;另外整个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也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新增加的。二是原来有些说法太笼统、难以操作,需要细化、具体化。比如:试行版第五条原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在实际操作中太笼统,这次新版本就把这一规定细分为3条“不准”;对“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的说法也更改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内涵、外延都更加具体,便于操作了。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弄虚作假”恶习,需要有硬规定。这次把“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单独的一条首次在党内法规列出来,这是新版准则最具新意的地方,表明了工作作风不再是嘴上说说的“软要求”,而是上升为党内法规的“硬规定”。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朱振中作了题为“狠刹搞形式唱高调耍花架子的不正之风”的发言,在短短8分钟发言中竟然赢得了9次掌声。是什么引起如此大的共鸣?是真话。他直白的指出了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存在着搞形式、搞文字游戏,唱高调、耍花架子的歪风。而这些假、大、空的不正之风,最终影响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损害的是国家、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新版《廉政准则》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严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好大喜功的恶习,把过去的“作风不实”上升为“法规不准”。
其次要行。明代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以当前的现状来看,我们党的党纪党规、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问题的关键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出台后,能否自觉的遵守和严格的执行。所以,学习《准则》必须要有行动:一要有敬畏之心。《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必须全面领会、逐条吃透,力求把各项规定记于脑、铭于心、践于行。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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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这种“怕”,是要对组织、对群众有敬畏之感,是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后,将党纪条规抛之脑后,在用人上拉帮结派,在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肆干预,甚至纵容包庇亲属和身边人为所欲为等等,往往受到党政纪追究甚至被押上审判台才追悔莫及。因此,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始终以《廉政准则》规范手中权力的使用;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违纪违法分子无缝可钻、无处可逃。二要有刚正之气。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亲情,有友爱,也会有七情六欲,关键是如何在香风脂气和纸醉金迷的诱惑中保持航向,不违规,少犯错,勇于经常用《准则》这方镜子透视自己,矫正方向,始终保持自尊、自重、自警、自省,不能因为有了违纪违规的第一次,就一次又一次原谅自己;不要因为有了下不为例的借口,就一次又一次放纵自己;不要因为碍于亲情、友情,就一次又一次突破从政与做官的原则底线。党政“一把手”只有始终怀着为党、为人民、为事业的目的而从政,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剔除私心杂念,才能感受“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畏与清爽;只有始终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仁之事不为,增强秉公用权的观念,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把权力、责任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三要有民主之风。一个单位不管大小,其党政“一把手”总有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而权力一旦失去制衡或者没有约束,必然会出现滥用和腐败。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分工分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能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分工不分心、分权不分裂的民主决策氛围,又能避免凡事“一把手”说了算的“一言堂”,减少“一把手”犯错的概率,当然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营造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从根本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明,廉生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虽然岗位不同、权有大小,但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要求是一致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做到对事业负责,不碌碌无为;对组织负责,不辜负培养;对家庭负责,不自酿苦酒;对自己负责,不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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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渔业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渔业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颁布以后,本人仔细研读,感悟颇深,《廉政准则》从1997年试行到推行,历经十余载,实践证明了它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堪称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法规,它的正式颁行,是我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一次自我完善,再一次向党内外、国内外昭示:靠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既定方针。《廉政准则》从试行的“30个不准”到正式颁布的“52个不准”,条条不准都明确细致,针砭时弊,它涉及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我认为《廉政准则》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鲜明的标杆。通过比对标杆,对与错,是与非,答案得出清楚明确,真正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南。
众所周知,端正党风,首先要从党员干部做起,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纠正行风,首先从领导部门做起。领导部门也好,党员领导干部也罢,与众不同的就是拥有一定的权力,而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将如何按( )照《廉政准则》要求,促进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清清白白做事,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的为官之德,堂堂正正做人。作为“一把手”如何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认为,当务之急就是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狠抓落实,真正使《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打算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顺的氛围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加快沿海开发步伐,建设海洋经济大市、实施渔业双百亿产业规划的关键之年,这将是对我们组织领导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考验。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一要深入调查研究。要围绕促进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以创新的思维、超前的意识,深入研究和思考海洋与渔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的问题。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对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要尽量简便手续,明确申报内容,承诺办结时限,限时公布审批审核结果。完善权力运行监控,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对渔业行政和海监执法的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三要纠正存在问题。要以服务沿海开发为重点,加大对沿海县市工作指导力度,主动为沿海开发提供政治保障。加大对全局系统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效率不高、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继续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紧扣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防范,严格规范人财物管理行为、海域使用管理行为、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渔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和《海岛保护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海洋、渔业重大专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海洋与渔业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三、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势头,严厉惩处利用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海域使用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专项实施等腐败现象易发领域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海域使用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专项实施、项目评审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剖析和通报典型案例,以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市城管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市城管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市城管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后,我进行了认真的研读,觉得学习贯彻《准则》贵在做到知行合一。
首先是知。人们常说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新的准则是在1997年3月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我认真比较了两个版本的异同,总体感觉正式版本比试行版更严谨、更全面、更规范,变化很大,特别是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新增了很多条目,从六大方面“禁止”、31种“不准”扩展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韩非子云:“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惟此,才能不断遏制违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这次《廉政准则》转正版的颁布,就是顺应了新的形势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不断有新动态新问题新情况出现,需要及时打“补丁”。比如,新版第一条新增的“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就是针对股票、证券、期货等市场出现的内线交易行为;第二条新增的“不准在离职或在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行活动”就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一些企业大开绿灯,退休后去该企业拿回报,或干脆与不法企业勾结,安排好退路后辞职下海;另外整个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也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新增加的。二是原来有些说法太笼统、难以操作,需要细化、具体化。比如:试行版第五条原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在实际操作中太笼统,这次新版本就把这一规定细分为3条“不准”;对“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的说法也更改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内涵、外延都更加具体,便于操作了。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弄虚作假”恶习,需要有硬规定。这( )次把“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单独的一条首次在党内法规列出来,这是新版准则最具新意的地方,表明了工作作风不再是嘴上说说的“软要求”,而是上升为党内法规的“硬规定”。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朱振中作了题为“狠刹搞形式唱高调耍花架子的不正之风”的发言,在短短8分钟发言中竟然赢得了9次掌声。是什么引起如此大的共鸣?是真话。他直白的指出了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存在着搞形式、搞文字游戏,唱高调、耍花架子的歪风。而这些假、大、空的不正之风,最终影响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损害的是国家、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新版《廉政准则》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严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好大喜功的恶习,把过去的“作风不实”上升为“法规不准”。
其次要行。明代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以当前的现状来看,我们党的党纪党规、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问题的关键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出台后,能否自觉的遵守和严格的执行。所以,学习《准则》必须要有行动:一要有敬畏之心。《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必须全面领会、逐条吃透,力求把各项规定记于脑、铭于心、践于行。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要对组织、对群众有敬畏之感,是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后,将党纪条规抛之脑后,在用人上拉帮结派,在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肆干预,甚至纵容包庇亲属和身边人为所欲为等等,往往受到党政纪追究甚至被押上审判台才追悔莫及。因此,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始终以《廉政准则》规范手中权力的使用;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违纪违法分子无缝可钻、无处可逃。二要有刚正之气。领导干部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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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亲情,有友爱,也会有七情六欲,关键是如何在香风脂气和纸醉金迷的诱惑中保持航向,不违规,少犯错,勇于经常用《准则》这方镜子透视自己,矫正方向,始终保持自尊、自重、自警、自省,不能因为有了违纪违规的第一次,就一次又一次原谅自己;不要因为有了下不为例的借口,就一次又一次放纵自己;不要因为碍于亲情、友情,就一次又一次突破从政与做官的原则底线。党政“一把手”只有始终怀着为党、为人民、为事业的目的而从政,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剔除私心杂念,才能感受“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畏与清爽;只有始终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仁之事不为,增强秉公用权的观念,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把权力、责任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三要有民主之风。一个单位不管大小,其党政“一把手”总有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而权力一旦失去制衡或者没有约束,必然会出现滥用和腐败。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分工分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能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分工不分心、分权不分裂的民主决策氛围,又能避免凡事“一把手”说了算的“一言堂”,减少“一把手”犯错的概率,当然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营造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从根本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明,廉生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虽然岗位不同、权有大小,但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要求是一致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做到对事业负责,不碌碌无为;对组织负责,不辜负培养;对家庭负责,不自酿苦酒;对自己负责,不抱憾终身。

市规划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市规划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市规划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纵观《准则》,“8大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触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人处事的底线,并抓牢选拔任用干部这个源头,直指党风廉政的根本,切中要害。全国规划系统近年腐败案件频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坚持全局的眼光,从全面加强规划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1、开展经常学习教育,提高贯彻执行《准则》自觉性。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认真学习宣传、严格遵守执行、坚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带头遵守《准则》的有关规定,时时处处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其他干部。在全局性大会和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在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会议召开后,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5.10”警示日、“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定期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局作廉政专题报告,组织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真正做到逢会必讲廉政、逢事必谈廉政,着力构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挖掘、树立全局廉政模范,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正面引导作用,营造人心思廉、奋发有为的浓烈氛围。
2、加大监督约束力度,规范规划审批管理行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业务性和技术性较强,审批流程较多,时间跨度较长,程序比较复杂,容易出现廉政薄弱点,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对此,我们将全面总结近年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初步经验,进一步花大力气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抓好工作切入点,努力达到“四个强化”,切实加大监督约束力度。以规划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强化审批行为管理。深入开展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统一规划、分级审批的决策机制,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划变更管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工作事项,研究和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和办法。以严格执行规划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划技术审查要求,修订规划公示办法、要素审查法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办法,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督查、“每周一报”,提高规划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切入点,强化依法惩罚警戒。对照《准则》“8大禁止”、“52个不准”,在局系统逐条排查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排查个别人员存在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肃依法查处,运用身边反面( )典型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以“危险源”排查为切入点,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在全系统深入排查廉政“危险源”,在初步查找出16项主要风险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排查规划行政审批及内部管理中的“危险源”,根据这些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配套制度,着力规范规划权力运行,努力形成具有**规划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3、强化领导干部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职”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职责,带头重抓《准则》的落实,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领导干部要自觉严于律己。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办事,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创新干部任用方式,全面深化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采取“知识测试入围、自愿报名选岗、民主测评与专家评议积分、实绩考核加分、党组考察票决、任用公示”的程序进行公开竞岗,并书面征求纪检、检察部门和有关社区的意见,努力在全局营造以实绩用干部的氛围。创新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一系列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充

市规划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第2页

分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经常性的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了解规划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凡发现违纪违规苗头,党组、纪检组及时予以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使苗头一经发现就能得到及时处理,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优化和提升规划行政服务效能。按照《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对工作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求改进服务的方式方法,全方位改进各项工作,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主动超前介入技术服务。整合规划业务骨干人才,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了解规划审批需求,明确专门班子和人员帮助办理申报材料。推行“联系单位”和“服务回访”制度。重点选择一批单位作为联系对象,每月到各单位进行座谈走访,实行面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对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定期服务回访,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方法,在服务窗口实行一系列新机制、新措施,提高规划审批效能。在报建程序由9个压缩到6个,审批时限由94天提高到56天的基础上,对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流程再次进行逐个清理。建立重点项目服务“直通车”机制,简化工业项目审批手续。对重大招商项目、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开通个性化、无假日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工业园区、高速圈外和临时建设的项目,凡由局直接审批的,改两级会审为分局(处室)直接审批,报局备案,凡符合控规和技术条件的,随到随办,日办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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