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突破发展瓶颈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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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突破发展瓶颈工作心得体会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甫一结束,高检院党组随即召开会议予以贯彻落实,并就检察机关人才工作制定下发了《-2020年人才强检工作规划》。近三年来,高检院围绕检察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首先是颁布了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实施纲要,紧接着又在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的同时套开全国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其后又率先组织了全国基层检察长培训班,在两年时间内,把全国3000多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仅去年一年,就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高检院直接培训4541人。

回望检察事业发展的历程,人才短缺,法律监督能力薄弱依然是发展瓶颈,既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极不相称,也严重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缺乏应有的话语权。基层检察业务在法律适用的标准上一定程度存在着依赖其他部门的现象。一方面对执法部门的会议纪要、内部文件主导实践时有批评,另一方面又苦无良策。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具体的法律适用方面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形成不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能力不足自然声音不大。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中,也再次关注了检察机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乱监督”的现象。

缺乏一定数量的领军人物。检察业务主要是涉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但放眼全国,在“两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检察系统的领军人物相对稀缺,证据法、程序法、实体法拔尖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相对较少,导致检察工作发展缺乏充足的发力点和智力支持。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则更为薄弱。检察制度研究视野不够开阔,比较不够充分,论证不够扎实,对一些法学前沿的理论问题研究不够,创新不足。无论是检察理论还是实务研究,原地打转、“炒冷饭”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十多年前的工作经验往往会成为莫名其妙的创新成果。

缺乏善于监督的过硬本领。不敢监督,归根到底还是不善监督;不善监督,归根到底还是能力不足。因自身业务不精,重大问题缺乏一锤定音的功底,对问题和错误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致使诉讼监督机制不畅、效果不佳,仍停留在就事论事、为监督而监督的层面上。诚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言,“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在人才,突破也在人才。“检察官要精研法律,精通法律”,只有狠抓人才建设、促进人才成长,才是突破瓶颈的关键:

充分重视人才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才工作理念,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要努力在检察机关形成“尊重人才、知贤善任、任人唯贤”的良好氛围,对人才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关怀,多一份培养,多一份包容。

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强度,加快人才养成机制的培育。教育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系统,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既要像抓主题实践活动那样大规模开展,集中抓、全面推,又要持之以恒,坚决防止一阵风。抓好教育培训,一是靠“教”,必须立足本职,加大岗位培训力度,让人才在实践中得到培养;要善于发现人才特点、潜质、发展方向,稳其心态、用其所长。二要靠“学”,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等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积极动员全员参与,相互竞争,比学赶超。

深化“检校共建”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的互动和养成。充分发挥高校在培养检察人才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推行双向挂职,实现检校高层次人才的深入沟通,实现法学理论和检察实践的良性互动。高校教师进入检察机关,可以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研究的前瞻性、深入性、系统性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指导和提升检察实践,同时也厚实自身的实践积累;检察机关的高层次人才进入高校,可以充分汲取法学理论知识,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反映实务需要,促进理论指导实践。

法律监督的对象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相对于有几千年历史的侦查制度、审判制度和行政制度,检察制度历史短暂,先天不足。要缩小差距,唯有加快发展,紧赶快追。发展靠什么?归根到底靠的还是人才。靠人才突破瓶颈,靠人才缩小差距,靠人才发力,推进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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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


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既是检察改革的自觉选择,也是因为“监督者由谁监督”的质疑助推了改革的进程。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余年的历史,正是沿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路径一路走来。如今,强化自身监督不仅成为媒体的高频词,更已成为广大检察人内化于心的实际行动。

强化自身监督,一个永不轻忽的课题。三十多年来,检察机关围绕这一课题,从检察权的科学配置,从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四条清晰路径,不断改革,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围绕检察权科学配置:从恢复重建初期自侦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原二厅一个部门履行,发展为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两个职能机构;从肇始于广东的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局,拉开了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门化的先河,逐步发展为现在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同时,自侦权也曾经历了各职能部门分散行使到统一扎口的回归,实现了侦查权按照有限原则从过度膨胀到适度规范使用的理性回归;从原来一个部门行使刑事检察权,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部门;从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各省级院相应成立了公诉二处……这种职能和机构的不断调整、不断整合,才形成了今天相对成熟、完善的检察权配置体系。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自身监督制约:重点加强了自侦权的自身监督制约,实现了自侦案件的自侦、自捕、自诉到侦查和捕、诉的分离,再到捕和诉的分离;围绕自侦案件的线索管理,立案、撤案、不诉等,实行上报一级备案审查制度,及至近来大力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和批捕权上提一级;为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分离,很多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专司针对各职能部门办理案件的全程监督;继扣押冻结款物检查活动之后,最高检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了“一案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程管理和动态控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步子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外部监督:从1989年最高检推行了特约检察员制度至今,市(分)院以上检察机关早已普遍建立这一制度;从1999年推行检务公开改革举措开始,“阳光检务”已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的自觉选择,今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全国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加强了对自侦案件“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刚性监督;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专门制定了有关规定。当下,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了以网络舆情为代表的社会监督,并以此探索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渠道,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

围绕强化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设置纪检组、监察室以来,围绕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无论是让全体检察人记忆犹新的“九条卡死”规定、“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还是如今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目的都是促进队伍的公正廉洁。更为可喜的是,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从过去的“一事一抓”的专项治理,发展成了如检务督察制度、巡视制度、宣誓制度等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夯实了公正廉洁执法基础。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检察机关始终不忘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的天然使命,亦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

不久前,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一届检察理论研讨年会上指出,“要着眼于强化自身监督,认真研究如何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福建海南调研时又再次要求,要“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

新的历史起点预示着新的历史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问,面对屡查不禁的司法腐败个案,面对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如何有效地“制约法官权力,控制警察活动”,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迫切需要我们在强化自身监督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做得更加彻底。在强化自身监督的理念更新、路径选择、制度设计上,检察机关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还有更多的方面有待改进,还有更多的机制需要完善。

检察院暑期实践心得体会


检察院暑期实践(一)

肖宇恒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结束了。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来到检察院前,我就稍微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结构:包括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等部门。

进入控申科实习的两个星期,我主要从事的就是整理卷宗目录、帮忙协助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

"法"是一门艺术,可以很理论,但更重要的是一门工具,她很实用,能真正帮助需要的人,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好法律,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纠纷,那么我们所谓的法治社会也就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许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体会。

(一)在学校里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扎实打好基础。从我的实践和老师们的讲述中来看,基础理论知识对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也有帮助。

(四)在今后的学习中应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五)迈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颗沉静、理性、包容的心。原来的自己单纯地认为世界是纯净美好的,于是太容易被表象影响自己的判断力、辨别力,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有的,要学会给予丑恶、苦难与不幸一个正确的理念和态度。

(六)要树立法律权威,法律的公正对当事人是有影响的。和刑事也存在教育的功能,我想一个法治国家,需要从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人权的尊重,而这尊重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法律确认和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法律也将制裁侵害他人自由和权利的行为。

实习后我有了许多的思考,需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思考,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藉此,我还要感谢帮助我的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和各位检察干警。

检察院暑期实践心得体会(二)

袁梦

时光飞逝,转眼间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就要结束了。回首过去,我从最初感到十分新鲜到渐渐觉得无聊,从刚开始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逐渐成熟,这段时间我到的东西确实很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名法律人了。

2015年7月14日,开始走进鱼台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我跟随侦监科的王科长、薛涵哥和姜岩姐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我深深体会到检察官们工作的神圣性和艰巨性。神圣是因为检察官需要通过对证据的收集、整理判断案件事实,既不能放过一个犯罪人,使他们受到应有的刑罚处罚,又要尽可能保证每一个无辜的人免受刑罚处罚。真正实现刑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目的。而艰巨是由于审查逮捕的期限只有七天,他们必须在七天的期间内完成从接受案件到作出决定等一系列过程。但他们并没有因为工作的艰巨而自怨自艾,相反地,他们乐在其中。这大概是源于他们内心深处的责任感的驱使吧。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三、的写作。从这些工作中,我收获了很多,感触了很多。首先,就是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其次,要在工作中注意沟通、协调。同时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感,懂法的重要性,学习法律是必要的。通过实习,我感受到普通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犯罪案件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不懂法或者对法律的疏忽造成的。我还体会到,司法工作的前提之一是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和正义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我意识到扎实的法律功底的重要性,深知自己的法律知识的欠缺。实习给了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的机会,使我获得宝贵的经验财富,同时,我对法学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

实习马上就要结束了,我开始舍不得离开这个美丽的鱼米之乡,舍不得离开检察院这个温馨的大家庭了。在我们实习的一个月里,检察院尽可能多得给我们提供帮助,为我们准备舒适的休息场所,派车接送我们上下班等等。司机师傅无论刮风下雨,每天七点半准时出现在鱼台一中的东门口,耐心的等待我们人员到齐后将我们接到检察院,下午又会安全的把我们送回鱼台一中。餐厅的叔叔阿姨一日三餐不重样的给我们做饭,本无需做晚饭的他们却因为我们的到来增加了工作量。害怕我们吃不饱,总是尽可能多得给我们盛菜盛饭,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我们。侦监科的王科长、姜岩姐、薛涵哥耐心地解答我们的疑惑,细心地教我们处理各种事务的本领,包容我们所犯的过错并帮助我们改正错误。正是因为他们的悉心照顾和谆谆教诲使我们在短短的一个月里迅速成长,让我们的这一个月充实、美好。而鱼台作为微山湖畔的鱼米之乡,恬静安逸的环境亦使我流连。

在此,我深深感谢鱼台县人民检察院给我这个机会,感谢侦监科王科长、薛涵哥、姜岩姐及院里其他领导的悉心教导和帮助,也感谢餐厅叔叔阿姨和司机师傅的细心照顾。

袁梦

2015.08.12

检察院暑期实践心得体会(三)

戚宪通

今年暑假实习安排在了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来到检察院之后被分在了公诉科,这个科室是和犯罪嫌疑人联系最密切了,因为公诉人不仅在法庭上直接面对被告人或辩护律师,而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会与犯罪嫌疑人有直接接触。所以说被分到这个科室还是比较激动的。

到了检察院公诉科第一天时,我们几个实习生先看了一天的卷宗,大体上了解了一下公诉科的主要任务,虽然我们刑事诉讼法已经学了,但是感觉程序还是太抽象,不够那么具体。比如一些文书的制作,在什么时间走什么程序。来到检察院之后才有一个更加具体的理解,这确实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第二天开始,我们就接触到一些卷宗,主要是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检察院这边负责审查起诉的一些原始材料,而我们这次实习的主要任务就是整理这样的材料。不过还是比较有意思的,有点像侦探小说。在这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自己感觉收获很多,当然这还要感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指导,在实习中,我们会跟着办案人员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也会讯问犯罪嫌疑人,还会到看守所里去提审,这些都是我们在学校课本上学不到的。如果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那我感觉在检察院里工作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接触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那无疑是阅人无数的更高一个层次了。当然这也很有利于我们的发展,在学习教材时或许我们认为世界是美好的,犯罪是很少的。但是真的到现实生活中来,发现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一个月的时间马上就要结束了,虽然鱼台这个地方资源比较有限,但是我们还是得到了检察院的悉心照顾,无论是每天的专人带领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员的精心准备的饭菜,还是到办公人员的耐心指导,可以说我们经历了一次快乐而又充实的暑假实习。在离开之际,衷心的感谢鱼台检察院给予的这次实习机会,也感谢一个月以来的悉心教导。

戚宪通

2015.8.12

检察院实习心得体会范例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下面是关于检察院实习心得体会的内容,欢迎阅读!

检察院实习心得体会1

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的寒假也为之让路。这是一个只有半个假期的寒假,却让我铭心刻骨。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一年半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相信我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

2月1日,爸爸把我带到检察院,在一个简单的见面认识后,我便有幸被分配到公诉科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生活。本次实习是我个人要求的,由于正置过年期间,因此仅有两个星期的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无疑,这是一个书本上无法接触的方面,主要的工作在于刑法的执行监督、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可以接触到看守所的科室。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

仅仅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整理卷宗之类的工作;然而却系统了解了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检察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得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

转眼间,这个假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要有人问我一些具体的成绩,说实在我或许无一可列举出来,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心态的转变,初步尝试学校之外的生活,一切又重新开始,这样的开始在眷恋和探索中进行。

检察院实习心得体会2

不知不觉,还有10多天我的实习工作即将结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有幸来到嘉峪关市检察院侦监处实习。在此,首先感谢各位检察长及领导能提供这次机会和政治部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再次最重要的是感谢侦监处李处长、郭检察官、李检察官及各位前辈的教导,最后当然也离不开所有部门同志和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关心!

此次实习岗位是侦监处,第一天,李处长就对侦监处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向我做了详细的解释。我主要用到的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接触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审查批捕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检察官的整个办案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法律文书的写作。多次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收获很多。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一个月里,我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政策,巩固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纪律与办案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泄密,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参与协助批捕案件10余起,在复杂、重大的案件中,自愿跟随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沮丧。走出学校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感觉到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发展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实践来完成。

在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以下认识:

首先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嘉峪关是一个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众所周知,近年来在酒钢的发展及各个新兴产业的带动下,嘉峪关城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类型的犯罪行为却屡见不鲜,其中盗窃案件最为突出。随着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他们在对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有部分人已经成为犯罪的隐患。这些人往往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个别人由于自幼辍学,文化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其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心理突出,诱发了其偷窃的动机。在我实习期间接触的所有案件中,盗窃案占绝大多数,其中很大部分是在嘉打工人员、邻近地区少数民族人员及无业人员所为。盗窃大多以酒钢厂区财产和居民电动车为目标。在酒钢保卫更加严格、居民防盗意识和手段越发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这类案件屡见不鲜?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在嘉峪关生活的这几年中,我知道各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普法工作做的很好,但是他们仅限于让人们知道法律条文,但不对其进行解读,如何适用也不是很详细的说明,以至于大多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还是一知半解。普法的宣传要从小区、街道延伸到城市的死角,面向那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每个法学学生和法律工作者都应该知道,矛盾是犯罪的主要诱因,我们每个人虽然不可能消除矛盾,但是都有让矛盾尽量减小的能力,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大限度的解决社会就业,关注失业人群,深入小巷、棚户区开展法制工作和疏导,避免让有劳动力的人找不到工作而四处游散和应该在校读书的孩子因家庭辍学落入社会。

以上是我实习得出的几点总结,不免有许多认识上的浅显和看法的失误,望领导和检察官们提出宝贵的指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在办公楼里,培养的与人文明交往、谦虚谨慎的态度等做人处世的原则和好的习惯,今后也要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延续。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将踏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每一位领导和干警们都是我最好的老师,你们的教导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到无限的知识,我要衷心感谢嘉峪关市检察院所有检察干警以及千千万万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人。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会走上检查道路、投身检察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即便未来没能实现愿望,进入别的工作岗位,我也不忘嘉检的经历、嘉检的培养!不论何时何处,我都不枉费4年的法律熏陶,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了嘉峪关更美好的明天,我与所有和我一样即将回到家乡的大学毕业生共勉!

[检察院实习心得体会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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