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

做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见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时强调:“深入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形象”,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就要站对自己的位置。有的人把纪委与一般的部门同等对待,混为一谈,这种认识有很大的片面性,这也是纪委本身没有站对自己的位置造成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第四十四条对纪检工作规定得很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这个定义,纪委主要任务是“维护、检查、协助、协调”。在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上应站在维护的位置上;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上应站在检查的位置上;在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上应站在协助的位置上;在反腐败工作上应站在组织协调的位置上。只要位置站对了,形象自然就出来了。
树“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委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必须发挥好“四项职能”。一是教育的职能,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监督的职能,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惩处的职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保障的职能,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了,“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也就出来了。
树“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必须加强学习。反腐败不能就腐败反腐败,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还要集中力量提高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纪律观念和政治素质。要下大的工夫抓好学习教育。教育抓不好,肯定发案多,越是忙于查案,越是顾不上抓教育。衡量纪委的工作,是查的案子多成绩大,还是没有案子查成绩大呢?如果纪委天天轰轰烈烈的忙于查案件,那说明违纪的多,纪委工作并没有干好。如果纪委把注意力、基本点、第一位的工作放在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上,成天忙于轰轰烈烈的抓自身学习,抓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预防针打在前面,学习加强了,教育抓好了,素质提高了,违纪自然就会减少,这才说明纪委工作干好了。我们不愿意再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因查案件殉职,也不愿意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因查案件受贿被判刑,我们高兴看到的是纪检监察干部有一个可亲、可信、可敬的优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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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做好纪检监察

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机关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到乡镇和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开展“群众在我心中”调研走访等一系列活动,使我对群众路线的内涵、工作方法、历史发展及党的历届领导人对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我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好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是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央、省、市纪委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好党章和中央编印的三本学习读本,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自身在思想素质、党性意识、群众观念、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得到新提高,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要边学习、边对照、边思考、边整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抓好学习提高的同时,自觉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努力做到有问题就解决,有不足就弥补,有缺点就改正,不文过饰非,不回避矛盾,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思想境界有新提升,作风纪律有新加强,党性锻炼有新进步。

二、转变作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为民宗旨,紧紧立足本职职能,做到围绕促发展保民生的工作主线不偏离,坚持知民情解民忧的为民立场不动摇,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实践群众路线的具体成果。一是要促发展、保民生,做到工作主线不偏离。纪检监察工作不能仅仅就纪检而纪检,更重要的是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职责,视服务发展为己任,凝心聚力服务发展,集中精力助推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发展。二是要知民情、解民忧,坚持为民立场不动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议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因而,我们必须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顺应群众的新期待,回应社会的新关切,紧紧抓住全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整风肃纪,以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三是要扬正气、转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愿望提醒我们,当前,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就是要求我们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同时,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为标准,努力做人民满意和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心得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心得

铸就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卫士”

通过“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做标杆”已成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坚定信念。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除了坚定信念,忠于本职,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练就过硬的本领,提升忠诚的能力,从而锻造出宝贵的“忠诚魂”。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革命战争年代,对党忠诚就是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视死如归、永不叛党的坚贞信仰。和平建设时期,对党忠诚就是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为党和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诚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就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锤炼忠诚品格要慎独,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做“两面人”,不做“稻草人”,真正做到“诚于中”“形于外”。

“忠诚是一种觉悟”,他看似无形,关键时刻就会明心见性。纪检监察干部一旦忘记了忠诚,心理失衡,防线失守,就会一败涂地。不敢担当、怕事躲事,就会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背弃人民利益,忠诚无从谈起。要注重实践、注重实干、注重实效,决不能打着新常态的幌子,不谋事作为、不拍板决策、不踏实苦干。古人尚且懂得“禄厚恩深何以报,惟当努力罄忠诚”“为官者,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有更高的境界,在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在小事小节面前要头脑清醒,绝不含糊。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错误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经得起风浪的考验。

忠诚忠实、干净干事、担当担责,体现了做人做事做官的端正态度,体现了优秀的政治品格、党性修养、价值追求和职业素质,是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讲忠诚”是我们的天职,借助这次“讲守做”学习教育的东风,沐浴一场党性觉悟的春雨,让这场春雨滋养纪检监察干部心中的忠诚之魂。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体会

打铁还需自身硬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是否过硬是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近日,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六个严格”。 旨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个严格”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准有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和行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纪检监察干部更是不准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群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摆架子、逞威风、耍权势;不准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切身利益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要让群众觉得可亲可信可敬。
加强工作纪律是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准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行为,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准擅自使用办案措施;不准随意动用或处置涉案暂扣款物;不准私自借用涉案单位或个人财物;不准向涉案单位或个人提出与办案无关的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保密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准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及其内容;不准泄露案件调查方案和案情。
建设廉洁政治,是反腐倡廉建设在目标任务上的更高追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报销费用;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出入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复杂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必须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执纪监督机关,更要加强自身建设。《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的出台,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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