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学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警察学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警察学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


警察学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进入一个社会结构变动急剧、思想文化冲突增加、社会矛盾相对活跃的时期。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发展到激烈程度的一种极端表现。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社会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直接原因主要是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以及司法不公、干部腐败等。政策因素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个别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合理,导致特定群体利益受损。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影响,以违法形式表达诉求,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各种矛盾和冲突,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各种社会矛盾进行合理疏导、科学化解,抓住基本矛盾,达到纲举目张,这样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科学发展,注重源头预防。要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注重调解、综合调处,贴近基层、源头化解,还要及时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方面。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要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把“蛋糕”做大,为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把统筹兼顾作为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发展,平衡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利益差别。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发展的着力点,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全经济领域中各种法律、法规,建立起不同利益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的法律调节机制,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把各种矛盾和冲突控制在适度范围内。通过法制、法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道德的养成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要教育和引导人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依法律己,约束不道德行为,尤其要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的法规约束。
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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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学习六中全会关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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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六中全会关于化解矛盾,维护心得体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突出。如何创新社会稳定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建构型稳定模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全社会不断进行价值整合、制度整合和组织整合,把社会各个部分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社会多元融合,进而实现社会协调运行,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必要的基础。
通过价值整合,不断提升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价值共识是和谐社会稳定运行的精神支柱。一个社会如果缺乏价值观的基本共识,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凝聚。所谓价值整合,就是通过基本价值观的自觉塑造,使人们从内心里产生对这种价值观的认同和拥护。价值整合不是为了实现全社会价值观的完全一致,而是在尊重价值观念多样性的前提下形成价值共识,使人们认可共同的价值观念,接受基本的制度规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生活方式相互交织,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碰撞。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文关怀理念,善于把握利益汇合点,排查矛盾冲突点,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聚合社会认同资源,实现社会持续稳定。
通过制度整合,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制度整合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整合。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益有分化但不悬殊的社会。制度作为一种能够激励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它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提供基本规则,既满足社会个体合理的利益诉求,同时又约束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行为,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制度整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和妥协提供规范化的平台,其着力点在于协调不同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从我国的现实来看,社会矛盾越来越表现为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如土地征用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城市拆迁中的居民安置问题、用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等,其实都是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如何实现公平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在利益整合过程中,有一个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即如何维护好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确保利益受损群体能够从新制度、新机制的安排中获得新机会、享有新利益,使他们既各尽所能又各得其所。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及时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提供制度化、经常化的渠道,完善利益协调机制,防止社会矛盾不断积累。
通过组织整合,积极开发社会稳定资源。实现社会稳定,不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而且还必须开发社会稳定资源,培育社会的自我建设和自我管理能力,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组织整合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的“专防专治”力量和社会的“群防群治”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共同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稳定资源的开发离不开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培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日益成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组织具有向政府有序表达群众利益、及时传递社会信息的功能。一方面,它可以把群众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和建议及时转达给政府,实现利益表达的理性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它又可以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转达给群众,从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设置“缓冲区”、“消力带”,避免社会个体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应着力完善相关法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反映诉求、协调利益、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的功能

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化解农村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化解农村矛盾

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目标,重点难点在农村。不容讳言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里,“三农”问题仍然是困扰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很多又以涉农纠纷和案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如何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特别是涉农纠纷和案件,平抑农民之间的权利冲突,这对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平安农村,巩固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对服务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农村矛盾凸现

在国际上,人们普遍认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种种不和谐。原因在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利益调整的过程,往往由一部分人利益的改善引起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这就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

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美国耶鲁大学作了《中国司法:挑战与改革》的演讲,他坦陈:中国的传统社会是非讼、厌讼的,但那是封建专制年代的情形,公民缺乏权利意识,政府也压制诉讼。而今天的中国人则似乎与美国人一样的“好讼”了。20多年来,中国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每年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只有50多万件,而20多年后的今天则上升到了500多万件,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未的10倍。可见中国的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生活的活跃,民商事纠纷也相应增加。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民商事纠纷,很大部分就是涉农纠纷案件。

以我们南康市为例,20xx年南康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106件,与往年大致持平,说明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比较稳定。但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673件,比20xx年1291件,增加382件,上升29.59%,而这些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农纠纷达953件,占当年民商事案纠纷56.96%。

除传统的劳务纠纷、相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略有下降外,其他涉农纠纷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一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居首位。特别是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受理此类纠纷案件112件,占当年涉农案件的11.75%。

二是土地纠纷增多。农业向规模化、契约化发展,过去无人问津的荒山、荒岭、山坡、滩涂成了“寸土必争”的黄金之地。中央减免农业税后,农民开发性农业勃兴,土地、山林、果园、鱼塘、滩涂的占有、使用、收益、相邻纠纷增幅很大,20xx年,受理此类案件107件,占当年涉农案件的11.23%。

三是传统婚姻家庭纠纷有所下降,但近年来,“打工青年”离婚案件居高不下。众多的打工青年为社会、为家庭作出了贡献,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由于打工青年流动性大等原因,给婚姻家庭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20xx年,受理此类案件83件,占涉农案件8.70%。

四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增幅很大。而且呈现出案件多,标的大的特点。

此外,还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以及毒害耕畜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此类案件往往由于农民缺乏维权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有的农民则采取极端报复手段来实现权利。如高安农民胡某在福建老板林某的砖厂打工,被搅泥机扎伤,法院判决林某赔偿胡某10多万元。到期后,胡某不申请执行,而是邀集亲友数人,绑架林的2个女儿,结果构成犯罪被判刑,成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受害人》,教训极为深刻。

二、权利冲突是农村矛盾纠纷核心内容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当前集中表现为各种权利冲突,当前的农村矛盾尽管纷繁复杂,但其规律和特点:

第一、现阶段农村矛盾纠纷反映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些矛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农村,讲三者利益,说到底是国家、集体给农民什么,农民为国家、集体负担什么。人民公社时期,负担的载体是生产队,农民吃的是“大锅饭”,农民负担的矛盾潜伏着。现在,农民个人是独立的负担载体,负担的轻与重,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与不稳定。近年来,国家免除了农业税,广大农民衷心拥护党的农村政策。但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集体”,因为“集体”曾使农民大受“一平二调”之苦,现在加重农民负担,又往往出在花样百出的集资办“集体”的事上。因此,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

第二,领导干部是一系列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处于主导地位。农村社会的一系列矛盾,都在农民群众与农村干部这一对矛盾上交汇。有些乡村干部,本质上是农民,带领群众致富,自己也要致富,如何摆正“小家”与“大家”的关系,就不能不成为农村干群关系的“焦点”。如果乡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第2页

,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作风上贪污腐败,就有可能影响干群关系,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

第三、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分散,各种矛盾互相交织,呈现多元化状态。农村的矛盾很多,引发的各种纠纷异常繁杂。少到几元、几十元的小额诉讼,多到上百万的“官司”;小到家庭邻里间宅基地争执,大到区域间土地、山林、水面权属的纷争;分到个人打官司告状,合到聚众越级上访等等。另外,农民收入提高了,但与其它行业相比仍处于最低水平;农民素质提高了,但仍有很多文盲、法盲。加之,封建迷信、宗族势力与“黑黄毒赌”等丑恶现象的搅合,使得农村矛盾纵横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容易激化,形成连锁反应。因此,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花更大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农村矛盾,大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三、构建多元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设想

有社会就有纷争,有纷争就要有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当前农村社会中,建立一个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能够满足农民多种需求的多元化解机制是当前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发展方向。其合理性主要有:其一,多元化的农村矛盾纠纷决定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伴随利益的调整、重分,规则的修正、重建,表现在农村的矛盾纠纷在内容、性质和形式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纠纷成因、纠纷类型和纠纷层次呈现多元化,这就要求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手段、方式的多样化。其二,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功能差异决定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就纠纷解决方式而言,无非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诉讼代表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属于一种公共性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纠纷“法律”解决的典型形式。与诉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它更具正统性和权威性。但存在成本高、周期长、过于刚性化等制度上的功能障碍,诉讼并非纠纷解决的最佳方案。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尽管程序不如诉讼严谨、处理不如诉讼精确,但灵活、便捷的功能优势,更适合于特定社会关系、特定主体和特定纠纷的解决。其三,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决定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对纠纷解决方式也会作出不同的选择:侧重权利实现的,往往从法定权利义务角度出发,力求选择诉讼实现权利最大化;而侧重效益考量的,往往从纠纷解决和实现正义的成本、效益出发,力求通过便捷、经济、协商的诉讼外方式解决纷争。只有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从不同角度满足不同主体解决纠纷的需求,使当事人有可能充分行使选择权,获得便利、经济和符合情理的纠纷解决途径。在我国,社会矛盾争讼有五大解决途径:协商,民间调解,申诉(行政调解),仲裁与诉讼。总体来看,在司法实践中,近年来我国诉讼调解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符合社会主体对司法需求越来越高的趋势,这是好的一面。但人民调解和民间调解、仲裁则有弱化的趋势,因而产生农村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增加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诉讼成本的增加。因此,要大力加强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初步构想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骨干,以乡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为调解工作站、以村组调解员为工作联系点的“庭、站、点”调解工作网络,按照“小纠纷由村组调解员调处,即不出村;一般纠纷由乡镇调解工作站调处,即不出乡;大纠纷由人民法庭(人民法院)裁决调处”的原则,从而实现功能互补互动,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几点建议和对策。

当前农村矛盾凸现,除了要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外,笔者认为还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首先,坚持积极疏导的方针。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对农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要主动听取,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主动解决,对于农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主动办理。尊重和保护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热情。要在农民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做到荣之事多做,耻之事不为,不以荣小而不为,不以耻小而为之;同时倡导和谐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让文明新风吹遍千家万户。

(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依法化解农村矛盾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便民诉讼网络,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的作用,便利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他们的诉讼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最大限度保障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在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中,要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结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商事案件,要多做调解工作,防止“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应当肯定,几年来,我市的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普法形式过于单一,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审判工作优势,采取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农民群众以合法的形式实现自己的权益。

(四)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化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关口。要以村、街道和社区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构筑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维护稳定工作网络,切实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尽量不把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解决在盟芽状态中。

(五)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农村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是干群矛盾,干群矛盾说来说去主要有两条:一是与民争利,以权谋私引起的矛盾;二是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激化的矛盾。有些乡村干部常用“土政策”,“土办法”强制群众执行。“土办法”外在表现是“蛮”,“土政策”外在表现是“粗”。实行依法治“官”,就要落实《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对村委会干部,要由农民直接选举。人民法院对“民告官”案件要依法敢判,严格执行。同是,要牢记“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古训,依法赋予和规范各级官员行使公权利的范围、途径、方式和程序,衡量好“官”、“民”权利,只有把“官”治好了,管住了,“民”才能顺心,才能服气,才能把农村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


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心得体会)
当前,我党在全党范围内正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其目标是为了提高党员素质,主题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着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充分实践“三个代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造福于民。对于我们税务工作者来讲,如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值得深思和探讨。
我们税务工作者都知道,税收具有财政职能和调节经济的职能。财政职能即收入职能,其目的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维持国家机器政常运转;调节职能,具体地一是调节社会财富的职能;二是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税务工作者,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研究、探索税收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创新税收征管的新办法,特别是近几年,以科学发展观促进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使税收的财政职能、调节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税收工作在发挥其两个职能方面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其职能潜力的发挥还有待我们去探索、研究。
一是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一支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当前,税务干部队伍中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的情况还不时发生,一些人也应手中有权,以权谋私,成了暴发户,老伯姓忿忿不平,对社会和谐无疑有极大的消极作用,我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在当前,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取信于民。在此同时要注重税务干部业务水平的提高、服务态度的改善,从而提高办税效率,让广大纳税人满意,也以此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实现税负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当前在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偷骗税行为不断受到有效打出。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受利益驱使,偷骗税与反偷骗税将长期存在,一些地区、一定阶段、一定背景下还相当严重,近期的一些大要案的发生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必须化大力、下功夫研究解决加强征管质量的新办法。一要加强税源调查,充分掌握税源,杜绝漏征漏管,要掌握税源动态变化,防止税源流失,确保应征税源足额申报入库;二要实施责任区管理,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工作责任心,深入开展安全责任区竞赛;三要加强税源日常监控,定期开展税负分析,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以分析、评估为突破口,找准问题、深入解剖,防止偷骗税行为的发生;四要加强增值税链条控管。目前的认证报税范围扩大到四小票,是在不断研究探索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目前增值税各环节上脱节现象还比较严重,如农产品收购中的出售人、收购金额的真实、可信度由于链条的脱节而难于控制,是否可以以村级为单位,做成农户联合体,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以控制收购金额的真实度?对出售人回访制,只能治表,不能治本,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等等。五要采取建帐与核定结合的办法控制税源流失。在目前大量现金交易的情况下,纳税人,特别是一些个人独资企业建假帐的情况较为普遍。我们推广建帐、鼓励建帐,但必须是真帐。针对假帐普遍的实际情况,我们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有必要采取核定税收监控目标基数,双向控制的办法,以控制税源流失。六要加强日常检查、专业税务稽查,对零税负、低税负、负税负企业、对税收监控目标基数完成较差企业、纳税评估选案企业重点加强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分清蓄意与否而掌握打出力度。帐面上真实反映的,要轻,帐外经营或采取故意手段的要重,该移送司法处理的要移送,从而保护守法经营者,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税收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七要充分利用现代监控手段,控制税源流失。如税控收银机、税控加油机等等。目前要解决这些设备价格较高,难于推广、维修不便,影响使用等实际问题,税务机关也要经常了解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抄录数据,在申报环节进行核对,防止申报不实。八要银行联网,控制多头开户,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限定现金结算最高限额。目前多头开户情况较为普遍,有的在外地开户,税务机关无法查清纳税人帐户往来情况;现金结算既十分普遍又数额巨大,这些,对税务检查带来很大难度,应该加以改变。九要加强发票管理,贯彻以票控税。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几年来我们都十分重视,但也出了不少问题,需要更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要重视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运输发票的管理,严格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发票验旧审核,严查发票违章案件。对欠税户,限制或收缴发票使用,或先预储税款后予开票,从而控制欠税情况的发生。十要转变理念,以计划指导为辅,征管质量为主。现在有一个反差现象,许多地方以完成税款入库为主要考核目标,再加上地方财政的扩张需求,对税务机关的压力很大。一些经济底子好的地方,放松征管,“藏富于民”,一些经济实力不强的地方,搜肠刮肚、掘地三尺。财政富裕的地方,财政返还,引进税源,形成了税源由贫穷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的恶性循环。(当然这也涉及到财政体制问题)这些现象无疑对加强税收征管带来反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带来反作用。
三是调整税收政策,调节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对个人收入调节税应调高起征点,提高超额累进幅度。我们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致富,同时要以税收为杠杆,调节贫富差距。现在普遍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而起征点多年未变,一些群体收入巨大,而纳税不高,对社会和谐带来不利影响。二是逐步建立财产申报制,适时开征遗产税。西方国家征收遗产税多年,也有其丰富的经验,我们应取其所长,逐步为开征遗产税做好准备,适时开征遗产税,初期可将起征点定得高些,税基定得窄些,以后逐步扩大,不断完善,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三是适当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目前,一些行业的经营利润很低,如小型商业零售的经销差率在左右,的销售毛利才元,除去费用只能维持生活,是否可以进一步提高起征点或在征收增值税后免征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四是落实福利企业、再就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劳动就业,安置四残人员,从而充分利用税收政策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五是调整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目前内外资企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税收政策不一,国内企业怨言甚多。引进外资是必要的,也享受了较长时期的税收优惠,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利润水平很高,回国内也要交公司所得税,在我国缴纳的税收可享受税收抵免,他们看重的是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并不过多地在于税收优惠,应该适时调整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六是对破坏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投资项目利用税收政策加以限制,国家要根据产业政策,对一些应予限制的项目课予重税,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税收政策、税务干部队伍素质、征管深度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力,如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也有很深的、值得探讨的课题,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研究、探索,不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基本素质,不断完善现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使我们的经济建设速度更快、更持续,社会更安定、更和谐,真正实践“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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