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工作,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制度在预防腐败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它能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干部内在的正确思想、观念和抵御腐蚀的能力提供外在的支撑,巩固教育成果,夯实教育基础;它能为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必须的前提基础,确保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制度还能为民主提供支持,因为没有制度的民主是没有保障的民主,从哲学的角度看,制度既是外因也是内因。就干部个体而言,制度是产生腐败的外因,但就腐败作为严重现象的社会来说,制度缺陷又是内因,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决定着个人的行为取向。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能够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因此,当前反腐败工作,重点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框架。
(一)推进民主制度,实行三个转变
1.选人用人制度由领导化向群众化转变。在选举中,一是对选举候选人,遵循群众意见,不由领导圈定;二是对按比例设的差额,不指名谁是差额人选;三是候选人要发表施政演说,充分公开自己的情况和才干;四是遵循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2.权力制度由集约向制衡转变。要围绕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扩大在县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通过这些制度和途径拓宽党内民主渠道。要限制一把手的权力,重点是分解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制度,推行财务多支笔联签制度。要制定一把手责权明晰的法定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和责任要做出具体的界定。同时,制定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3.干部由只上不下向能上能下转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任命。二是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根据其政绩和品行决定升降去留。三是坚持届中考察制度,对届中考察不称职,及时调整让其下。四是健全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淘汰让其下。
(二)把握方针原则,坚持三个结合
1.政治与经济结合。反腐倡廉制度是党和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中的一部分,必须与党的总体部署相吻合,与党的中心相一致。当前,发展经济是我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虽属政治领域范畴,但是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这个中心。反腐倡廉制度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相适应。
2.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继承中发展就是要充分重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和发展多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同时借鉴当代世界防治腐败的有效做法,把成功的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把成熟的经验不断上升为法律制度,并把反腐的法治化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发展中创新,既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制度。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当前应着手3个方面的立法工作:(1)制定一部防范法律《财产申报法》。(2)制定一部惩戒性法律《反贪污贿赂法》。(3)制定一部监督性法律《公民举报法》。
3.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反腐败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制度建设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实际、实事求是地考虑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又要放眼长远,超前谋略,兼顾反腐倡廉未来需要,形成长远的战略图景。
(三)分清主次轻重,围绕三个重点
1.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重点推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当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扭转虚报浮夸、华而不实风气,减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2.围绕权力运行重点部位这个重点推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围绕人、财、物、事四权,建立一批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规范性制度。特别要针对当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钱权交易、医药采购、政府采购等商业贿赂问题,摸清其主要表现形式,找准问题发生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治理和防范。
3.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个重点推进完善反腐败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强化制度权威,讲究制度的时效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仅要抓好建章立制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好制度,确保制度的时效性。那么,必须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二是强化领导。就是强化领导带头作用。三是强化公开。要将制度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群众一经知晓制度,就能实施有效监督。四是强化教育。使各级干部深刻领悟制度的严肃性和威力,强化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行为模式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纪观念,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制度。五是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监查。既要开展专项性的检查,又要开展日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
xx在党的xx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xx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把它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新的重要思想。从工作到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在现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反腐败面临着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情况下,我们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五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动态、创新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要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多措并举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xx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xx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五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二是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五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一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要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惩处各种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增强惩治的威慑力。三是要强化治本功能,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和作用,扩大办案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坚持以查促管,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实施提醒、诫勉谈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剖析案情,查找根源,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以查促建,从查办案件中总结分析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发展的规律,及时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四是要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关于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活力所在。新的形势赋予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内涵,只有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破解工作难题,才能真正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实现量的积聚和质的提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需要正确把握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实用性与新颖性的关系。实用性是创新的基础。创新的目的是切实对工作发挥作用,而不是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绝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不论是理念、制度还是方法,必须在实际落实中容易操作、可行性强。因此,要通过对一些腐败现象进行深入具体的剖析,从现有的规章制度中找出漏洞,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使新出台的制度内容明确、对准目标,真正起到指导实践、规范行为的作用。当然,注重实用性,并不排斥新颖性。新颖性不仅包括制度、措施本身之“新”,而且意味着以新的工作方式、新的传播手段来增强宣传效果,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可、所接受。这要求我们在坚持实用性的前提下,增强创新举措的“新颖性”,做到实用性与新颖性的统一,让党员干部看到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创新。
二是抓原创与善借鉴的关系。创新的核心是讲究“原创”,做到在谋划上有新点子、推进上有新路子、成效上有新样子,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但是,“原创”并不是“闭门造车”。任何一项创新,都是在现有制度、措施基础上来谋划新的思路,推出新的举措。因此,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既要善于“人无我有”,又要勇于“人有我学”,积极借鉴先进地区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和成果。这样,既可以避免走弯路,实现抄近路,又能够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要与本地实践相结合,寻求进一步做好工作、创造创新的途径,既不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做法,又要吸收别人创新的精华为我所用。
三是抱“西瓜”与捡“芝麻”的关系。所谓“西瓜”,是指那些对多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创新成果。而“芝麻”,则是指那些仅涉及某个领域或环节、影响面较小的创新。从宏观上讲,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着眼工作全局,关键要通过出台重大的创新性制度来完善惩防体系,使反腐倡廉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从微观上讲,任何一个重大的管理机制,都需要有一系列小的制度做基础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所以说,制度创新中的“大”与“小”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抓大不顾小”,也不能“抓小不顾大”,必须把“大”与“小”结合起来,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一方面要立足于惩防体系建设,瞄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用以影响和促进整体工作;另一方面,又应针对各个领域的不同特点,以点点滴滴的微小创新,通过日积月累来编织惩防体系之网。
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工作作风与党的形象紧密相连,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精辟论断,是对中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后的一次重要把脉,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加快干部作风转变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古人为官推崇“清、慎、勤”,常言“公生明,廉生威”。清廉为官就要做到严以修身,谨慎为官就要讲究严以用权,勤勉为官更要追求严于律己。不管是为官还是做人都要实事求是,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实实在在,坦坦荡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正在进行一次剧烈而全面的自我革新,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这一时期是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改革的难度在逐步加大,许多摆在改革道路上的障碍随时可能让改革触礁。打破障碍要敢于涉险,敢于啃硬骨头,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和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诸多阻碍当中,作风问题是阻碍我党实现自我革新的最大阻碍,是腐败的最大温床,也是激发干群矛盾的最大隐患,转变作风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持久战、攻坚战。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都强调党员干部要有“严字当头”的主观意识,既要把握“严“字,更要用好”严“字。党员干部只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才能令干部群众信服。正所谓”正人须先正己,律己方能律人“。如果党员干部不能严加约束自己,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整天想着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拿什么取信于民、凝聚民心?“严”字为先,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做违背原则之事,要将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走群众路线。“严”字当头,要求党员干部在做事前要以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能忽视“严”,更不能扔弃“严”,既不能无视原则规定违法为人为己谋取利益,也不能一味的强调严格,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得解决。把握不住“严”字,工作就会出问题,群众就会闹情绪,直接影响我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过于强调“严”字,群众会觉得进门难、办事难,则会影响干群关系。为此,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同时,既要在强调“严格”,更要善用“严格”。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都强调党员干部要有“以实为本”的思想,既要真实,更要务实。党员干部只有为群众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求虚功,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不为群众办事的干部不是好干部,不为群众谋福利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党员干部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以个人为中心,脱离群众,甚至为了自己的仕途牺牲群众的利益,站在群众的对立面,将会受到群众的唾弃,不仅会身败名裂,而且会遗臭万年。谋事、创业、做人都要以实为本,告诉广大党员干部一个道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明白“摆一次花架子,就会把群众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追求务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弯得下腰、俯得下身、低得下头,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放下身段,才能接地气,长灵气。追求务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实际出发多为群众谋福利谋发展,只有真正为群众着想,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以实为本既要强调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过程,更要强调办善事、办好事、办真事的结果。
“三严”强调“严”字当头,“三实”强调以“实”为本。“严”是为了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更好的慎用权力;“实”是为了更好的联系群众,更好的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建设要始终牢记“三严”“三实”,要把“三严”与“三实”相结合。要始终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真正与群众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不管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就能赢得群众的拥护。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风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转变作风建设从“三严三实”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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