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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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3号文件,是中央和省委全面加强和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始终把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提高了人大议事水平。
一、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3号文件出台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会议文件,要求机关全体同志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自觉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以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努力把全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大家谈认识、谈体会,进一步从思想上、工作上找出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为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听取党政领导和人大同志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多次到周边地区了解人大机构设置、人员交流、机关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各乡镇和街道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人大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重视,争取政府支持,把文件中明确要求解决的各项具体问题一个一个的落实好。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整体议事水平
1、建章立制,深化完善,努力实现代表工作规范化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和制定了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约见代表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关于加强代表小组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此外,为建立和完善街道人大组织工作,区人大还出台了《区街道人大工作规则》,并帮助、指导街道人大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今年初,双桥街道人大工委投资2万多元建立健全了各项软硬件资料,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网络建设等方面对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在全区建立了首个人大代表之家,开辟了代表园地,把代表的学习心得、先进事迹公布上墙,为代表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和活动的平台。每年区人大常委会都由负责人带队,到有关乡镇街道和代表组召开代表座谈会,就如何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如何搞好代表活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征求代表意见,倾听代表呼声,现场指导代表小组工作,并将代表建议转交政府办理。区政府正、副区长每人还主动联系10名人大代表并形成制度,定期向代表报告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为落实省市人大提出的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要求,去年11月份,我们在西湖镇经圩选区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2名代表向所在选区的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了选民的评议,为推行这项制度积累了经验。去年下半年,我们召开了全区代表工作经验交流暨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有8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有14个单位和代表作了交流,就如何找准切入点、创新活动载体、探索代表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使与会者很受启发和触动。上述制度的施行,不仅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的渠道,使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而且调动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涌现了一批履职典型。双桥组代表叶春树退休不退志,时刻关注群众困难。时代超市门前由于车辆多,人员杂,常发生交通事故。叶春树代表写信向市交警支队反映了这一情况。市交警支队非常重视,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了该地段的交通安全。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时,由于大剧院污水直排地面,群众意见较大,叶代表了解情况后,写信向市政府领导反映了相关情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会办,及时解决了问题,并邀请叶代表现场察看,征求意见。市开发区韦正荣代表主动辞去施桥镇副镇长职务,接管了镇亏损企业,不仅将企业扭亏为盈,而且致富不忘百姓,先后吸纳200多名下岗职工就业,帮助群众过上了富裕生活,也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2、活跃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保障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依法执行职务,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帮助代表行使好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各项选举等职权,区人大在会前认真组织视察,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通报,帮助代表知情知政;会议期间,通过代表团审议、分组审议和专业小组审议等不同形式,组织代表进行充分审议,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
依法开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做好整个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区人大注意把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同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运用好代表列席常委会、参与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代表活动领域,深化代表活动内涵。每年组织十多名人大代表旁听区法院的庭审、参与执法听证和“两院”中层干部的述职评议,去年又遴选了十二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此举不仅促进了法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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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意识和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也丰富了代表的法律知识。今年初,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有关工委深入各代表组,与代表组和基层人大负责人一起研究制订代表活动计划,并在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力求有所创新。双桥代表组对代表提出“五个一”倡导,即:每位代表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一户群众;每位代表在闭会期间至少对政府工作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提供一条有价值的招商信息;每位代表每年至少帮助失地农民解决一件困难;每位代表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一次特困户家庭,为代表活动注入新时期的新内容。梅岭代表组组织代表到广陵曲江街道参观学习,并与广陵区代表座谈交流履职体会,收到较好效果;西湖代表组组织代表看润扬大桥看扬州新变化,使代表亲身体会、亲眼目睹扬州的发展,对扬州的未来更加充满信心。同时,我们还按市人大的要求,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每年组织代表活动4次,先后对区民营经济、三产发展和我市沿江经济开发等进行了调研视察。去年9月份,我们还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赴革命老区考察,使代表活动丰富多样,更有成效。今年,我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5月8日市人大代表与选民见面日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服务,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和网络,帮每位市人大代表分别与3位区、乡镇代表结成联系对子。我区4个乡镇1个街道和市开发区2个乡镇,共有3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集体见面活动,联系选民74人,收集建议和意见67条,另有10名市人大代表分别走访了21名联系对象,收集建议和意见39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突出重点,依法督办,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首先必须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区人大从源头上抓起,围绕议案建议质量的提高和解决的可行性开展调研,先后将免征农业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列入常委会议题,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书,引起很大反响。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坚持依法办理代表建议,抓好交办、催办、督办三个主要环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形成了登记交办、检查督办、调查走访、跟踪办理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见面率、解决率、满意率”逐步提高。同时市人大代表团还向市人大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区、乡镇街道人大每年有重点地筛选一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重点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人大的努力,一批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在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得到了解决,如通过代表议案的办理,使西湖镇需5级提水的丘陵山区3年时间通上了自来水。由于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代表在群众心中的地位也不断提高,群众都说人大代表是党的政策的宣传人,扶危济困的贴心人,领民致富的带头人。
4、密切联系,加强服务,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区人大十分重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广泛宣传代表法和代表的职责、地位和作用,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采用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寄送各类信息刊物和有关学习、工作资料,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对各类代表活动,常委会了解和掌握信息动态,及时提供帮助;重视代表来信来访,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做好交办督办工作,同时组织代表参加信访听证;积极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当代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开展调查,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所有这些,都为代表履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几点体会
回顾代表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一是不断提高对代表工作的认识,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前提。做好人大工作,强化人大职能,代表工作是重要的基础。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性的工作来抓,依据宪法的原则,拓宽代表工作的领域,积极组织和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才能使代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二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是开展代表工作的基本立足点。人大的视察、调研、评议活动,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展开。三是拓宽代表工作思路,开辟代表活动渠道,是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方面。只有不断开拓、创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工作热情,才能更好地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精心组织,搞好服务,是开展代表活动的必要保证。代表们来自不同的单位和部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担任着一定的职务,本职工作都十分繁忙。因此,组织代表活动时,要通盘考虑,超前安排,制定具体周密的实施计划,并在活动时间、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以中央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积极应对,努力实现继承传统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
1、坚持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人民群众意愿开展代表工作。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表达百姓意愿这个民心,结合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代表活动就能取得较好效果。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尤其是提高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质量,关键是选准活动的主题,而不在于活动次数的多少。只有紧贴党委工作重点,紧贴经济运行难点,紧贴群众关心热点,紧贴人代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政府工作进展情况选题,代表活动才会更有成效。此外,在活动形式上还要做到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专题活动与面上活动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2、坚持依靠代表组织网络、发挥代表组长作用开展代表工作。依靠代表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小组长的作用是做好代表工作的组织保证。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代表,而组长也都是兼职,因此我们在指导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时,要求代表组长能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热心、尽心地担负起代表活动的组织责任来,认真策划安排,加大组织力度,严格活动制度,切实提高代表参与率,高质量地开展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
3、坚持加强服务,积极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环境开展代表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服务,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宽广的平台,给予有力的支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代表意识和人大意识,营造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地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本领,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4、坚持实践中求创新,创新中求提高开展代表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有不少新的课题和规律亟待研究,我们将着眼新的实践,总结新的经验,探索新的路子。充分借鉴其他地区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提升我区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五、几点建议
1、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研究人大工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特别是对提请人大任命的干部,党委要进一步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问题,能及时讨论研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通过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的政治地位,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2、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人大的工作指导。重要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可以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同步实施,共同进行,以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3、党委要进一步重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使用和交流。县、乡两级人大将于明年同步进行换届,规模大,时间紧,党委对人大常委会以及乡镇、街道人大组成人员的配备要及早进行通盘考虑,使人大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同时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以及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双向交流,使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更加符合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
4、尽快出台街道人大工作实施细则。目前街道人大设置“无法可依”。地方组织法没有对人大设立街道办事机构作出明确规定,街道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权限等,法律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同时,有些乡镇、街道合一的人大工作机构,由于产生的体制不同,在人事和工作监督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监督缺位现象。因此,建议省人大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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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加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为我们今后一时期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从加强人民民主建设出发,自觉贯彻十八大精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坚持和发挥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竭力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健康持续和谐发展,为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是我们人大工作当前乃至今后的重点所在。

一、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只有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才能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实现。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把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明确把努力提高人代会的会议质量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全部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突出党对历届历次人代会的领导地位,坚持和健全党委对大会的各项领导制度,保证大会的每一项议程实施和决定形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在把代表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向大会提交的议案、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的前提下,及时地以大会的名义向党委、“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和交办。要保证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切实让代表的权力得到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区县一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地方实际,要研究切实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在会议议题的确定和安排、代表的培训和履职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有重点地加强指导。通过切实提高区、镇两级人代会会议质量,使地方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的程序成为政府和人民意志而付诸实施和实现,使人大的各项监督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得以有序展开,依法行使。

二、深化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是党为了增强和健全民主监督,规范和加强人大监督所提出的新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不仅仅是组织召开每次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例会,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例行审查“一府两院”向大会及其常委会提交的各项报告。关键是要在结合地方实际,对政府及其部门、法检两院按照人代会所指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务实的监督和审查上下功夫。重点是对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算运行情况、民生事业发展情况开展务实的审查和监督。要做到这些,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实施对政府全口径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至关重要。目前,要实施对政府全口径的预算决算监督,要有一个在制度层面上的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要对全口径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界定和明确,要在人大、政府和代表中普遍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要寻求和加强法律的保障和支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法律范围内,在认识和态度上,在范围和内容上,在制度和方法上,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要逐步创造条件和增加力量,在财政预算收支、政府基金管理、政府国资运行、社会保障资金和国债负担等领域开展和加强监督,不断加强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监督,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和监督,积极促进财政运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以期更加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

三、提升代表主体的素质和作用。十八大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明确提出要提高一线代表的比例,设立代表联络的机构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这是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新举措。提高基层代表比例,更加有利于疏通民意诉求渠道和扩大政府倾听民意的范围,更加有利于体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这一具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特点。强调设立代表联络机构,是为了更加有利于构建代表联系群众和政府了解民情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我们要十分注重代表的培训工作,要在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及集中培训、经常性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有机结合和形式、内容和对象的有机统一上下功夫。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实行代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探讨交流代表活动情况。继续实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代表民情接待和代表与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民主恳谈的制度。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代表小组跨区域定向调研活动,进一步增进代表的相互了解和拓宽代表的履职视野,有效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督办,坚持人大领导和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和办理人大代表重点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双领衔督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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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结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区政府相关领导面对面的交流座谈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努力提高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结率,有效推动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解决落实。

四、促进民生改善和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十八大十分强调从和谐社会建设、保障民生改善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三个方面加强社会建设。这是我党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的必由之路。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解决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这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人民群众的最终利益,也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一定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食有所安作为关注民生与改善民生最基本的工作着力点,不遗余力地积极予以推进。与此同时,要积极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与完善,以此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中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带有战略意义的基本任务。我们的工作视野要向下,我们的工作基点要下移,面对多样化的社会形态,要积极探索城乡基层自治机制,积极关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人大民主恳谈、双听互动等平台建设。扩大群众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有效促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要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为全面助推依法治国做出努力,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点关注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和有序开展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要抓好组织代表经常性旁听法院庭审制度的落实。常委会要在积极推动和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所作为,要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加大关注力度。要在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自治机理等多个方面开展人大调查研究,专题审议,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献计献策,推动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有序发展。(作者系南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大兴水利,必须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推动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为水利大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水利,为水利大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近年来,水利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有力推动了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同时必须看到,水利发展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改革总体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推动水利大发展,必须在改革上有大突破,在创新上有大作为。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要立足我国人多水少的基本国情,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要遵循水利建设的客观规律,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按照确立“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特别是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尤为薄弱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要满足水利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有效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农村用水管水的群众参与机制,通过农民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管水的积极性,实现农民的用水权益,推动农业节约用水。

要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改革与稳定、区分不同用途,逐步推进各类水价改革。对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要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对农业用水,要坚持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尽快扭转水利基础薄弱的被动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尽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严格实施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把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主要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把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适应协调情况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检验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配合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合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纳入创先争优活动中,带头学习提高水利建设管理知识、争创农田水利建设佳绩、服务群众增产增收,在大有可为的水利事业中彰显党的先进性。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水利改革与发展要办的事很多,必须统筹兼顾、抓住重点,要在水利建设与管理这两件大事上集中下功夫、花精力。在水利建设上关键要明确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要责任和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要在水利投入上舍得真金白银,既要抓紧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也要强化面向基层的农村水利建设。在水利管理上要切实推进依法治水,加强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强化水利综合执法和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的编制、社保、经费等问题,也要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的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发展问题,用好用足政策,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的实际困难。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国是世界上治水难度最大的国家,特殊的国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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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要开展水文知识普及,树立全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支持水利的新机制、新办法,采取有效的政策激励扶持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利,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各项部署安排,在乘势突破、加快发展上体现凝聚力,在用好政策、创新推动上彰显创造力,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上增强执行力,切实把水利摆在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群策群力地推动水利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方位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畜牧新城
——在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如何全方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畜牧新城,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造福黄土人民作如下发言。
一、充分依托中央企业,加快推动城乡一体。
2003年,全市吹响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号角。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城乡一体化总体战略部署的实施,是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尽快致富增收的一条新路。
200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XX实际,我们始终坚持以土地流转等方式为主导,创造性的探索推进“三个集中”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6月,中信集团董事长孔丹率中信集团公司高层深入龙泉驿区考察时表示,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中信集团将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优势,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参与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全力支持龙泉驿区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中信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投资百亿元,在XX等XX北部山区,建设以肉牛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化畜牧新城和发展现代肉牛产业。
据我们了解,该项目的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高水平实施“三个集中”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了现代生态畜牧业的布局需要,使其具备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科研、教学、商贸、会展、旅游等功能,涵盖了种养殖业、加工业、物流业、会议会展业及生态旅游业等综合产业。通过现代化畜牧新城的建设,让龙泉驿区北部极旱极贫山区的老百姓进城安居兴业;肉牛产业的建设做到“五个结合”即:一是与XXX全国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按照抓工业的思路和办法抓农业,高起点建设现代农业集中发展区;二是与土地整理、生态移民项目相结合,进行以城带乡、推进城乡一体化探索,高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是与物流、商贸、产品研发相结合,高质量建设贸工农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带;四是与会展旅游、休闲康体相结合,高规格打造生态旅游主题公园。
中央企业积极参与XX的城乡一体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和鼓舞了我们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XXXX将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对接央企、服务央企并充分依托央企,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畜牧新城,全方位推动城乡一体。
二、紧紧扭住重大项目,加快农民增收致富。
针对农民增收难的问题,我们将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紧紧扭住蜀山菌业、黑金果业等重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民增收致富。
(一)落实富民惠民工程,夯实增收基础。一是加强镇村道路建设。投资800余万元,共新(改)建以“洛石”路北路为主的水泥路(草油路)10余公里,以大同村为主的碎石路12公里;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等配套工程,改良土壤1000亩,新建和改造主支渠10公里,标渠12公里,改造提灌站4处,改善灌溉面积4500余亩,新建沼气池300口;三是完善公共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人和、洪安、洪福三个村(社区)活动中心新、改(扩)建工程和黄土公立卫生院、司法站、畜牧站标准化建设。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挖掘增收潜力。我们将始终坚持以抓工业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以发展“六化合一”(产业规模化、组织集体化、投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作为构建农业生态园的切入点,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保底数,巩固农民增收的基本点。进一步巩固农民增收的基本点,稳定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数。一是加快1000亩低效果园改造,提高6000亩优质梨和4000亩优质枇杷的产量和效益。全年水果种植面积XX万亩,总产量实现XXX万吨。二是紧紧盯住城市“菜蓝子”,大力推广发展以新品种糯玉米为主的高效益高品质蔬菜。全镇蔬菜种植XXX万亩,产量实现XXX万吨。三是继续扶持生猪、蛋鸡、獭兔等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科学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全镇生猪出栏XXX万头,产值实现XXXX万元。小家禽兔商品量出栏XXX万只,产值实现XXX万元,禽蛋产量实现XXX万斤,产值实现XXXX万元。
2、突特色,找准农民增收的侧重点。抓住增收重点,破解增收难题。一是高标准建设食用菌生产示范园区。全面完成以长伍村为中心的千亩食用菌生产园区规划,吸引蜀山菌业、盖世集团、黑金果业等龙头企业在园区内入驻。目前,投资XX万元、占地XXX亩的高标准菌业生产核心区建成并投入生产。二是高标准建成1000亩优质草莓生产基地。该基地以营销企业为龙头,规模流转土地200亩,农户自主经营300亩,集中连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片发展500亩,目前,基地建设正常,第一批芳香牌草莓已销往北京、上海,价格高达每市斤14元,增收形势大好。三是高质量推进集中养殖园区建设。以凯丰养殖基地为龙头,以友联畜禽合作社为载体,加强生猪、蛋鸡、獭兔水禽、水产品集约化、规模化养殖。目前,新增50头养猪大户31家,存栏1万只以上养鸡大户51家。四是抓好黑金果业绿色葡萄生产基地前期准备工作。预计投入3000万元,在洪安、洪福两个村、20个组实施的一期占地3000亩、二期占地2000亩的黑金果业绿色葡萄生产基地已完成方案制作、宣传动员、青苗赔偿公示等准备工作,近期即将启动实施,这不仅能够大大加快农民增收,而且还将进一步加快黄土推进“三个集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着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就业创业。
XXX镇共有农村劳动力1.6万人。减少农民就是富裕农民,我们抓住这一关键问题,积极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1、开发劳务产业,加快向外转移。一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以现有企业为平台,大力发展订单培训,重点打造以制衣、制鞋、家政、微机等劳务品牌。二是提高劳务输出渠道。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健全信息网络,拓宽输出渠道。如在北京建立就业服务管理站,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强化维权援助。通过开通就业110等渠道,全方位为民工提供各类维权服务。
2、发展优势产业,促进本地就业。一是扩大企业用工规模。通过与服装、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性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等形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二是培养农业产业工人。通过引进蜀山菌业、黑金果业等龙头企业规模流转土地,招用本地农民务工。如光大食用菌基地长期提供就业岗位100余个;即将进场的5000亩绿色葡萄生产基地可实现本地农民就业300余人。三是劳务回引带动就业。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有资金、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三、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全力造福城乡群众。
积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是巩固基层党组织政权,提高执政能力建设,造福城乡群众的现实途径。对此,我们将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中,充分考虑好老百姓的利益,采取多种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在洪安村占地5500亩的绿色葡萄生产基地采取农民以自有土地入股的形式,获得租金、股金和分红。
2、采取联合经营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相结合起来,通过建基地和实施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分享收益。如长伍村通过新建光大食用菌基地。

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主体。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精神,加深对人大代表政治和法律地位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就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肤浅的探讨。
一、当前人大代表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进步。但是,在县一级和基层镇(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质低下,未能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舌喉和纽带的作用。有的代表是“听长”代表,一年只参加一次大会,平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二)相当部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视野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够多的问题,因而,导致其发言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组织代表活动少,且活动形式单调。
二、代表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有历史的、文化的、体制上诸方面的因素。
(一)从人大代表结构上分析,基层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会人大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超过70%。其中,局级以上干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人大与地方政府几乎是同体结构。在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设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基层的声音和黎民百姓的呼声,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都难以听到。
(二)一些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他们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或因所在企业、单位事务忙,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即使参加了,又往往半途请假,影响了民意的转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大经费不足,( )人大代表活动范围较窄,有些仅囿于会议,未能做到拓宽视野,组织代表跨区、跨镇、跨市学习、考察等。同级人大代表工作的经验交流较少,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跟不上新形势。
(四)个别地方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不够融洽,未能妥善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响。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是突出“四个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着力加强县(县级市)一级常委会班子及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人大常委会班子是决策首脑,必须具备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人大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响整个人大工作。鉴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综合协调。第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加强团结,健全高效和谐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一级人大要多沟通联系,争取其工作指导;对下一级即镇(街)人大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帮助或协助基层解决难题。第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联系制度,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例如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组成人员开恳谈会的形式,打造沟通交流的平台,并形成制度,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实基础。
二是着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
人大代表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特殊身份和工作环境,要求人大代表要有“我为人民鼓与呼”的责任感和热心肠,又要有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准确地将选区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意愿表达出来的能力。为此,从化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每逢换届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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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调整,人大代表变动,该市及时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集中培训,除邀请上级人大或教授讲课外,常委会负责同志亲自备课和讲课,将人大制度的基本常识和代表权利和义务编成小册子,使培训收到实效。市、镇两级还为代表们订阅报刊资料,从而使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大大提高。例如从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广雄同志,工作虽忙,但他能做到“大事小事路边事事事留心,笑声哭声骂声声声入耳”。每年都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在今年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针对广州地区安全生产的实际,领衔提出了《关于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的议案》,得到代表的热烈响应,被立为广州市重点议案,代表履行职务得到体现。
三是着力改善代表履行职务的条件。
(一)编织代表工作网络和建立与代表联系的绿色通道。各镇(街)要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机构,配备好人大副主席和工作人员,街道成立人大工作室,人大副主席和工作室主任享受同级党政领导的待遇。以此为架构,沟通各代表小组的联系,结合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和组织的重要活动,因地制宜地做出本镇(街)人大代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途径。要不定期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两院”的情况通报会,每次通报会可由各个代表小组派出若干人,会后传达到每个代表,让代表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本地区“一府两院”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与此同时,积极吸纳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和强制执行执法行动等,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打好基础。
(三)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各级政府要及时、足额地下拨人大工作经费。除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外,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做法。该市保障落实代表活动经费,灵活多样地组织代表活动,特别是组织全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跨区考察和视察活动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他们的体会是,通过学习兄弟区县的经验,拓宽工作思路,看问题提建议不能仅把眼光放在某个部门、单位,而要站在全市大局的角度,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谋献策,人大代表才不会辜负人民的重托。
四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代表工作机制。
首先是健全各代表小组的组织机构,由市一级人大机关或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牵头,指导镇(街)人大拟订每个季度的代表活动安排计划,在全市形成一个完整的代表活动网络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其次是抓制度建设,规范代表活动机制。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多年的实践中,已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制度、常委会联系代表小组制度、镇(街)人大主席(主任)例会制度、联系选民制度、代表活动日制度,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代表公示监督制度、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人大换届前的座谈总结制度等,使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在具体工作中,从化市人大常委会还围绕会议审议议题,吸收部分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做到会内会外相结合。围绕执法检查,组织安排好各代表小组参与,上下结合,并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归纳汇总,作为审议报告的第一手资料,从而,不断创新代表工作。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各级人大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贯彻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注重提高代表素质,抓好代表的培训,落实和健全代表活动制度,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方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断赋予人大工作新的内容,人大代表工作才有强大的生命力。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了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全国人大早在1992年4月就颁布了代表法。然而,目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与依法治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离人民群众的企盼和要求相差甚远。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代表入口形式不够民主。我国宪法、选举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当选条件没作具体规定,都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法律规定政党、团体与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处于同等地位,但在间接选举中,一般都是上一级人大分配代表指标、下一级人大确定候选人,能公示一下候选人名单就算民主的了;在直接选举中,县、乡两级人大基本上也是效仿上级人大的做法,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几乎被政党、团体包揽了,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很少。在基层选举工作中,代表、选民的提名推荐权利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也难以获得与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同等对待的法律保障。因而在有些地方选民对选举工作冷漠,对谁当选代表并不关心。由于代表入口形式单一、不够民主,给人的感觉是“当代表是组织安排的”,结果出现想当代表的人难以当选,当选代表的却不主动履职的现状。
——代表工作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从有关资料获悉,我国现有各级人大代表320万人,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据测算,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以上人大代表不足10%,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90%以上。从各级人大代表的分布层次看明显呈现宝塔形状,而从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设置看明显呈现倒宝塔形状。占代表总数不足10%的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均设有人大代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拨有专项经费;而占代表总数90%以上的县、乡两级人大从事代表工作的人员少,经费紧缺,这种现状不仅与法定的代表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不相称,而且与县乡代表工作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目前不少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仅设主任一人,且很少有连任两届的,致使代表工作缺少连续性。从乡镇一级人大看,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大多数乡、镇人大目前仅配有主席一人,加之乡镇人大主席处于最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他们难以把主要精力用来抓代表工作,长期以来乡镇人大的代表工作基本上处于松散型状态,缺少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法制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讲,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得如何,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完全取决于乡镇人大主席个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代表参政渠道不够通畅。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通过人民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众所周知,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主要是靠代表在会议期间行使职权、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来体现和完成的。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除当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都是兼职的,代表履行职责完全是义务性的。人大代表虽是一种法定职务,但不是一种职业,他们都不脱离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生产岗位;加之代表分布广泛、居住分散,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代表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县、乡人大代表都有本职工作,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充沛的精力投入代表工作。从代表的结构、素质看,县、乡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一般占50%以上,他们不仅平时没时间考虑代表工作、参与代表活动,而且会议期间也不可能无所顾忌地言民声、表民意,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一些无官职代表由于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等局限,在会议期间不敢发言,偶尔发言也讲不到点子上,甘愿当“听”长,当“会议代表”、“举手代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开展得不够正常,有的代表面对当地官员顾虑重重,生怕直言遭不测,往往是述职评议讲好话,执法检查不说话,上级调研讲假话。从县级的“一府两院”看,长期以来缺少将本地的重大决策、( )重大事项主动向本级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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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通报、征求代表意见的环节,缺少主动为代表服务和接受代表监督的理念,相当一部分县、乡代表比一般公民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参政权、知情权,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求他们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利,实在有些为难他们。
——代表培训工作不够落实。随着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我国广大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进一步认识,对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进而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为了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有的地方对代表的培训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从全国看,这项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效果也不够理想,不少地方仅讲在嘴上,写在文上,挂在墙上。有的地方甚至没给人大代表买过一本法律方面的书籍,没给代表订过一份人大的报刊,没给代表上过一堂培训课。由于长期以来对代表培训不够,使基层的一些代表对自己有哪些职权并不了解,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有些职权也不会用、不愿用、不敢用,相当一部分代表只能靠参加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认识人大工作,履行人大代表部分职责,闭会期间偶尔参加一些代表活动,也是被动参与,仅起陪衬、凑数作用。
——代表履职不认真缺乏约束机制。从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践看,人大代表能否获连任,与履职如何关系不大。其实在基层真正敢于为民代言的人,即使当选了县、乡一级人大代表,也难以获得连任的机会,因为你直言,有的领导就担心你会给地方捅娄子,一般人也认为你政治上不成熟。再从惩处角度看,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仅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终止代表资格的规定,但对代表在任期内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从人大工作实践看,也很少见到对代表不履行职责作出某种惩处的报道。由于长期以来,县、乡两级人大对代表履职好坏缺乏评价,这样给人一种当人大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错觉,从而使县、乡两级代表工作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怎样才能进一步做好县、乡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宽松履职环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为了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职权,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法的宣传力度。首先,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县、乡人大应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把代表法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为人大代表营造宽松的履职环境,确保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能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定地位和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其次,党委宣传部门和县、乡人大应对当选的人大代表及时进行培训、辅导,让每位代表认识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了解法律赋予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职的法律保障等,使每位代表熟悉代表法,热爱代表工作,义不容辞地履行代表职务。第三,县、乡人大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断拓宽代表参政知情渠道。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乡(镇)人大应当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落实到位。第四,地方宣传媒体和人大工作者应对基层人大开展的代表活动、代表典型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人大代表是怎样履行职责的,为民办了哪些实事。
引入竞争机制,提升代表整体素质。县、乡人大在换届选举中应引入竞争机制,严把代表入口关,既要对代表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考查,也要对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突出的先进性、坚定的人民性和必备的参政能力进行全面考查。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应注意以下环节:一是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应由以政党、团体包揽向以选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优先转变。在直接选举中,尊重选民的联名推荐权利,对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平等对待,鼓励、引导广大选民自荐参与代表竞选,逐步把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更多地交给选民,相信广大选民会把那些敢于为群众代言、乐于为群众办事的人选为人大代表的。二是代表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的差额比例应由法定下限向法定上限扩大。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但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为了简化程序,确保组织意图实现和选举工作一次性完成,在直接选举中往往只按照“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这一法定下限来办。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应依法增大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逐步扩大到“多一倍”这一法定上限,这样有利于激发选民的政治热情,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选举、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有利于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三是应减少人大代表中的干部比例。人代会不同于党代会,人大代表中党员干部过多,其他群体代表所占比例就低,不仅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不利于更广泛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而且会给代表活动的开展和代表作用的发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县、乡人大应抓好试点,最大限度地扩大非干部代表的比例,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宪法、法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县、乡人大,一要把代表培训纳入日常工作。对每一届人大代表培训作出五年规划和分期培训计划,抓住“普法”工作机遇,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和道德素质,要求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二要把基层代表纳入地方党校培训对象。县人大常委会应利用党校这一阵地的优势,有计划地对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传授政治、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拓宽代表的知识面,提升代表的参政水平。三要为代表提供基本的学习保障。县、乡人大应从代表经费中挤出一部分,为代表、代表小组订有关人大报刊,让每位代表放眼全国看人大,尽职尽责当代表。四要定期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最好每年召开一次、至少每届任期内召开两次以上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让那些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大代表传真经、授方法、谈收获,从而起到带动作用。
建立履职档案,激活基层代表工作。如何把每位代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发挥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摆在县、乡人大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一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载代表履职情况。这是有效解决代表工作一直处于松散状态的有效途径,县、乡人大应科学设计代表履职的具体科目,详细记录每位代表任期内出席每年人代会和会议期间的履职情况,真实反映每位代表会前走访调研、会中审议发言和会后宣传、落实的具体情况;记录每位代表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参加代表活动,参与视察、检查和调研,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县、乡人大应定期通报代表履职情况,以利于有关方面在换届之年,择优提名推荐连任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二要强化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机制。县、乡人大要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人大代表活动,不断加大评议力度,扩大评议范围,完善评议程序,增强评议效果,力求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每年向选民述职一次,面对面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让每位代表时时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时刻不忘自己的神圣职责,让人大代表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原选举单位或选民对那些不珍惜代表政治荣誉、不出席人代会会议、不参与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的挂名代表,适时进行罢免。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人大机关服务水平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人大机关服务水平》的详细文章,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


××区办公室

作风是机关干部素质的外在表现,干部素质是机关作风的内在根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放到突出位置。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机关干部的质量高低、水平如何,直接关系着整个人大工作的成效。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熟悉到,要做好人大机关工作,必须注重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提高辅助能力,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科学决策和依法履行职责的“参谋部”,不断提高辅助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是首要职责。要更好地发挥这一重要职能,就必须增强“两个意识”。一个是大局意识。机关干部要全面把握本地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上,放在牵动全局的大事上,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及时为领导决策出主意,当参谋,不断提高服务决策的水平。另一个是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善于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为常委会决策提供相关依据和具有前瞻性的建议意见。必须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要在积极配合人大工作的开展,协助常委会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同时,各办事机构都应当紧紧围绕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组织一些调研活动。调研工作要求真、求实、求深,通过调查研究,把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要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率,不仅要使调研成果成为本级领导机关决策的依据,还要善于把调查研究与理论研究工作结合起来,运用理论研究成果解决实际问题。

(二)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智囊作用。推进工作创新,要害是在总坚固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研究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使我们的工作更富创造性,更具实效性。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要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把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领导考虑的中心问题作为我们思考、研究问题的重点,力求多出新点子、出好点子,当好领导决策和工作创新的“智囊团”。二是工作方式的创新。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机关工作必须围绕常委会的决策而展开,不能各行其是,这虽然是被动的,但我们要善于变被动为主动,勤于动脑,善于在决策中争取主动,在执行中把握主动,在落实中寻求主动,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超前性。要注重做好结合的文章,善于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三是工作手段的创新。现代化的“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已成为机关工作的必然趋势。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机关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机关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助手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决定的工作和事项成效如何,要害是要抓好督促落实。人大机关工作室要树立“大落实”、“大督查”的观念,加强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形成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要加强跟踪检查,注重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决策的建议,使人大的决策落到实处。二是要做好人大监督事项的督办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所涉及的事项以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相关事宜,要认真负责地督促办理,协助常委会抓好监督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要改进办理方法,切实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四是要做好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对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受理,并搞好转办督办落实工作。对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较大、领导有明确批示的信访案件,必要时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督查,为常委会履行职责、联系代表和群众当好助手。

(四)加强综合协调,充分发挥枢纽作用。人大机关是常委会联系“上下左右”的枢纽,承担着重要的综合协调职能。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本职工作做好。要协调机关各科室及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从人大工作的全局出发,加强团结,搞好协作,步调一致,健全完善和谐流畅的机关服务工作运行机制。二要搞好上下级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级人大机关要多沟通联系,寻求工作指导;对下级人大要加强工作指导,注重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对他们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健全和完善工作联系制度,遇事勤联系、多沟通、常交流,努力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

(五)改进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保障作用。要按照“治理有序、保障有力”的要求,在服务中加强治理,在治理中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对“三会”服务和人大执法检查、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要超前谋划、提前协调,精心筹备、细致周到,保证不出纰漏。文稿起草要正确理解把握党的方针政策,领会领导意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行文规范,保证不出现政治术语和文字技术性方面的错误。对代表的服务工作,要做到与人代会服务相互衔接,注重会议期间和闭会以后各有侧重,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要加强为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十七号文件的体会


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十七号文件的体会
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村务公开
——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十七号文件的体会
一、深刻领会中办十七号文件的精神实质
村务公开,就是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或村民普遍关注的村中事务,告知村民,使村民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再去参与村中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村务公开,看似简单,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一直在封建帝王统治下挣扎数千年的国家的广大农民来说,村务公开就像拨云见日的阳光一样,照亮农村的每一个角落,让腐败难以藏身,让民主降临大地。同时,又像阳光一样,照亮了广大农民的心灵,带来了温暖,化解了干群矛盾,团结和凝聚了力量,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的稳定。不仅如此,村务公开还体现了一个至高至上的理念,那就是宪法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村务公开已成为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门话题。1987年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程序和形式做了规定。1990年以来,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村务公开工作。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并对公开的内容作了具体要求。江泽民总书记分别在1994年、1997年和1998年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和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村务公开的要求。199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从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内容和方法、基本要求、建章立制、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等多个方面,对村务公开做了全面规定。同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同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并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将村务公开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对公开的内容、真实性,对不公开及假公开的查处都作了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保证了村务公开的实施。200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再一次将村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全国村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和领导。从2003年9月开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多次征求了中央许多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对《意见》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地方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2004年5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意见》,5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亿万农民民主权利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中央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善纳群言的优良作风。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新任务新形势,进一步阐明了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一系列措施,是继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出台的又一部关于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献。
由此可见,村务公开虽然简单而又简单,却作为安邦定国之大计,正越来越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学习贯彻17号文件,首先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
第一,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核心、最关键的是代表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民群众是我国人口数量最大的一个群体,代表和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实践能力,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因此,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既是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农民群众物质利益的保障措施。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完善、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但任何国家发展民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民占了大多数,又缺乏民主传统,因此,我们发展民主绝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模式,而必须走自己的发展道路。经过多年探索,我们找到了这条道路:这就是把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结合起来,在国家层面实行间接民主,通过代表制管理国家,在基层实行直接民主,推行村(居)民自治,由农民群众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大厦之构,起于基石”,只有把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我国的民主大厦才能牢固,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积极稳妥地向前发展。
第三,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五个统筹”;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行各业都要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今年年初,党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研究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并加大了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步向农村倾斜。据统计,今年仅中央财政直接投入农村的支农资金就有1500多个亿,其中需要直接发放给农民的就有几百个亿。这些战略部署能不能落实,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能不能到位,到了村一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因此,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状况,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关系到农村小康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四,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当前,总体上说,农村社会风气是好的,人心思稳定,人人求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定因素: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搞半公开、假公开;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农村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一些地方干部独断专行,挥霍侵占集体资产,以权谋私,导致群众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安定。实践充分证明,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才能建立起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好、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加强,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农村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二、切实把握村务公开的问题和难点
目前,村务公开已在全国各地农村普遍推行,其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令人瞩目。但是,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增强农村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群众民主议事的主人翁意识,融洽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村务公开要有效地坚持下去,的确还需要我们作一番冷静的分析思考和深入的实践研究。认真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打着对政策保密的幌子,不愿公开。近年来,随着中央对农村各项政策。尤其是对西部投入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力度加大,一些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媒体上公开,小农意识逐渐觉醒,当家作主的观念不断增强,势必要求文件公开、政策公开、精神落实。但是,一些干部错误认为,国家政策有一定密级,干部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我不能把上级政策公知于众;即使公开也是一些实在不能再隐瞒的政策,有“犹抱琵琶半遮面”之嫌。
(二)明知与上级政策有抵触,不能公开。一些干部错误地认为,群众知道上级的政策越多,“刁民”越多,基层工作越难开展,对自己及小集团利益越不利,于是千方百计截留封锁政策,自己出台“土政策”、“土办法”,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事。另外,在贫困地区,财政非常困难,上级尤其是有便想尽办法克扣。挪用各项专款,同时要求下级承担责任,否则将严追责任,如以往农税减免是县级用钱,乡级盖章,真有“那娃儿不要去偷,看你回来吃啥”之感,不得不昧着良心去办,岂能公开?
(三)做贼心虚,心怀鬼胎,不敢公开。一些干部自身不廉洁,贪污腐化,违法行政,违法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把上级政策变为自己谋利的权力,不惜牺牲人民的利益,鱼肉百姓,巧到豪夺,胡乱开支,甚至个别所谓掌握政策的人借机虚张声势,欺上瞒下,一旦账目公开,等于“引火烧身”,自己曝自己的光,岂敢公开。
(四)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压制民主,不让公开。个别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自恃为“土皇帝”,习惯搞“家长制”、“一言堂”;在我这个地盘上,我说了算;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导致缺乏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机制而为所欲为。
(五)不按要求公开。一些地方群众要求和希望公开的内容却不公开或公开一些群众众所周知的政策,法规。湖弄蒙骗群众;毫不诚实的假公开。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公开,个人说了算的公开,可信度低,这些公开往往是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报喜不报忧,报大不报小,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群众戏称这种公开为“村雾公开”,心理上不愿接受。
(六)不按时公开。虽然上级对公开有时间要求,但是个别干部对村务公开缺乏正确认识,应付了事;或平时不公开,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以致成了“空开栏”、“不变栏”、“广告栏”。
(七)个别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差,明明知道公开的内容有问题却不闻不问,认为“自己无权过问,问也白问”;“大家都没管,我为啥去得罪”:“想去问个明白,却又拉不下脸面;怕监督遭报复等,致使公开出现“真空”。
凡此种种,导致现阶段许多地方,村务工作透明度低、管理欠民主,通常是“决策靠干部,执行靠生硬”,群众意见大,工作阻力大,上访告状不断,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不仅使干群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而且还委屈了清廉干部,放过了贪婪干部,甚至滋生了“赖账户”,影响了农村稳定与发展。如某村由于村干部不民主,政策不公开,财务不透明,管理靠独断,造成该村部分农户五年不交税费,该收的收不上来,只好靠借贷维持税费上解,结果村内负债40万元,同时部分村在干部以为村委资金无数,于是出现村在干部抓那税费近5万元,村级班子人心涣散,缺乏战斗力,该村工作几近瘫痪。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村务公开势在必行,把知事权,议事权,监督权还给群众。把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督,把依靠少数人的监督变成村民多数人的监督,做到村里的事由村民作主,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让村民从村务公开中理解村干部,支持村干部,在党群之间,干群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更要树立信心来解决。当前,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机遇,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二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三是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我们要抓住机遇,树立信心,满腔热情地投身工作,积极支持、帮助、引导农民群众行使好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要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摸准实际情况。要通过调查研究,对本地区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现状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对问题也不能看得过重。只有把情况摸准,才能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措施。对问题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要用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来看待,要区分主流与支流、普遍与个别,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前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据了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同一地区差别也很大。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区分不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尤为珍贵,好的要再接再厉,差的要迎头赶上。要把机遇变动力,工作没有开展起来的要赶快开展起来,机构没有成立起来的要赶快成立起来,存在问题的地方要赶快寻找解决的办法。
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源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同样也需要创新。村民自治之所以有今天的局面,一刻也没有离开创新。要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立农民群众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创新的最高标准。
三、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在学习中我体会到,17号文件的内容很丰富,任务也很具体,不仅是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政策性纲领性文献,更重要的在于它集若干个村务管理制度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全面规范的、操作性强的、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管理“大全”。它紧紧围绕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在主体、资格、内容、形式、时限、程序、救济渠道、处罚等诸多方面作出了详实的规定,真可谓是传授方式方法的“教科书”,是解决疑难问题的“金钥匙”。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杜绝畏难、跑粗、降低标准等不良倾向;在贯彻落实十七号文件过程中,坚持不走样、不走调、不跑偏,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贯彻下去,才能在行动上与十七号文件保持高度的一致。同时,我们还要善于梳理,突出重点。重点有哪些?我认为,重点主要有三个:一是领导,二是宣传,三是制度,四是机制,五是创新。只要我们抓住这五个方面,我们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争取领导支持,解决村务公开的关健问题。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只有建立起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实践证明,建立协调小组是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解决村务公开的思想认识问题。推行村务公开,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用风,是加强村务管理、保证干部洁自律及增强村民民主意识、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措施。为此,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及具体要求和标准。教育乡村干部要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勤政廉政,摆正自己与农民群众的关系,以群众切身利益为最大利益,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根本标志,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不推诿、不敷衍,确保村务公开切实有效地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农村稳定服务。二是要突出宣传农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加强法制教育,树立公开意识,是公开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村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依法办事则安,违法行政则乱,这是现实农村工作难以开展,群众工作难做,任务难完的真实写照。因此必须加大普法力度,尤其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加强村民权利和义务的教育,积极引导村民学法、知法、懂法,了解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觉守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执行村民会议决定,遵守村民自治章程等义务。要大力培养和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主义翁思想,彻底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陈旧落后观念,用发展的眼光,主人翁的态度,直面矛盾的理念,主动参与到村务公开中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共建关好明天而努力。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村务公开的行为规范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干部是如此,对群众也是如此。从国内外经验和现实情况看,实体必须有程序作保障,否则,再好的民主制度也是一句空话。光有制度,没有程序,制度也是靠不住的。过去,我们在许多工作中,不太注意程序,不注意细节,结果往往流于形式,走了过场。17号文件在程序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几乎每项制度措施都规定了基本程序,对一些容易引发分歧、产生矛盾的重要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把握这些程序要求,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乡、村两级组织一定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各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始终注意抓好村务公开每个环节的规范操作。要在认真总结以往村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村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开、财务监督、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在内的各项制度。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工作等等,都应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并不断给予改进和完善,使村务公开真正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按制办事,以克服村务公开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与此同时,还要把村务公开列入经常性工作,使之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和村务公开后农民群众的反馈意见,应及时认真处理,始终做到事事有交等,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从而真正实现村务公开的预期目标。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解决村务公开的约束机制问题。“机制”一词是从物理学、生物学移植而来,其原意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我们所说的机制,是泛指一个工作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果说“制度”和“程序”是相对固定的东西,那么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就是活的东西,灵魂性的东西。现在很多地方都引入了“机制”一词,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17号文件也在多处使用了“机制”一词,说明了健全机制的重要性。当前,村务公开工作要深入持久地执行下去,还要建立严格的督察、考核机制:一是要实行村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村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村级工作“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且同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二是要建立乡村干部领导责任制。在执行村务公开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各个层次公开的主体,对公开人及其公开的内容、时间、对象、程序和范围,都要有硬性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特别要注意从村务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从乡(镇)到乡(镇)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再到各个村;从乡(镇)领导干部到乡(镇)直职能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再到驻(联)村干部以及各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都检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范围,并以此作为考核其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把村务公开的效果同有关责任人员的待遇直接挂钩,对村务公开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反之,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有关责任人要严惩重罚,以充分调动务个层次的村务公开组织者、领导者和执行者的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制度。由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民政、农经、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成督查验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行政村村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尤其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的还要严肃查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刑事处分的刑事处分,从而使村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研究探索,解决村务公开的开拓创新问题。村务公开是“三个代表”在农村的具体实践,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现实需求。为彻底改变“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村务公开应坚持“三个转变”,即由过去村干部作主公开向群众点题公开转变,由不愿不让公开向依法自觉公开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转变,做到“公道不公道,一看便知道”,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治本之策,长效之方。从而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其次,解决“谁”来公开的问题是关键。村务公开发展到今天,一直是靠上级党和政府强力推行的结果,主要是党和政府顺应民意,要求甚至强制村干部公开村务。这种公开,显然是被动的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不真公开、不按时公开、不全面公开等问题就无法避免和真正有效地解决。随着人们民主意识逐步培养形成,村务公开认识逐步提高,广大村民“我要公开”的呼声和愿望逐步产生,而且越来越强烈。在目前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已经逐步规范,基本上再无多大改进可能和必要的情况下,只有在公开的程序上做文章,让村民在公开的过程中唱主角,才能实现村务公开新的突破。因此,顺应时势发展要求,尊重群众选择,让村民来公开村务,是新形势下村务公开能否创新和发展的关键。只有做到村民来公开村务,才能实现对村务最到位的监督,才能实现村民真正参与村务的管理,才能实现村务的主动公开,探索出实现村务公开内容真实性、公开形式灵活性、公开程序严密性等更有效办法,解决村务不真公开、不按时公开、不全面公开等问题。莱西市在实践过程中,各种形式的村务公开活动“谁来公开”的角色里已经越来越多,不同程度地有了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直接参与。这种以人为本的公开精神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也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是保证。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的作用,既要对村务公开制度本身不断进行完善,更需要把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开促进自治,依靠自治保障公开,在二者的良性互动中,使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共同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之路。莱西市一系列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上世纪80年代末,“两公开一监督”的村务公开制度与《村民自治章程》构成了莱西市村民自治制度的雏形,创出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村民自治新路;90年代中期,研究制定了包括“村务公开制度”在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莱西市村级管理十项制度规范》,形成了一整套较系统的村民自治制度,首创并推广了村民“民主日”活动这一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于一体有机统一”的村务公开新形式;90年代末期,重新修订的《莱西市村级管理十项制度规范》更加完善,催生出“为民服务代理制”这一新的将公开与服务紧密结合的村务公开形式,保证了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互相协调发展。实践中,莱西市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注重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与制约,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决策的民主化、操作的透明度,使村务公开有效性和持久性得到进一步增强。正是这种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使莱西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
实践告诉我们,在世界多级化、经济全球化、社会制度多元化的当今社会,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和挑战,建设一个以人为本、高效灵活、廉政务实、政策稳定、程序公开、监督完备的新型政府,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适应时代发展,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必然选择。因此,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便应运而生,并被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为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从村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看,村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政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拓展和升华,并为村务公开提供良好的、广阔的外部环境,两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在我们这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度,没有农民参与的政务公开是不完整的,是没有生命力的。广大农民只有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践中,掌握民主方法,学习民主规范,培养民主习惯,树立民主意识,积淀民主文化,才能在更高更广的领域里参与政务公开。同样,只有在乡级以上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国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才能更好地支持、引导村务公开,为村务公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历史的发展进程看,村务公开最终是要融入到政务公开这一更高级、更全面、更广阔的公开形式中去,从而最终形成全民参与的、覆盖全社会各层面的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公开制度。因此,我们认为,全省各级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要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待时机成熟时,有关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可以合并,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公共事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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