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十届四中全会心得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原创十届四中全会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创十届四中全会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继xxx年前党的xxx大开启依法治国航程以来,再一次嘹亮地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冲锋号。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明确了法治建设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史上、在我们党执政兴国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面,我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简要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与认识。

认识之一: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措施

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不公、公信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司法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包括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等。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一脉相承,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战略思想,在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又深化、细化了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措施。

1、从目的上看,公正是司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价值追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党中央提出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公正、高效、权威三者的关系中,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价值,高效是公正的基本要求,权威是公正的有力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行,包括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都是为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就是要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不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问题。

2、从方向和重点看,确保公正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完善司法管理体制,主要路径是“去地方化”和减少对司法活动的干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就是要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前者从纵向和顶层设计的高度,后者从内外结合主要从内部运行的角度,确保司法公正。检察机关从司法程序、标准、言行、责任等方面完善司法制度规范,抓住重点环节规范检察权的行使,加强案件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打造过硬队伍,都是要坚持严格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

3、从动力看,追求公正是改革的源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决定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性、紧迫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注,最主要的是对公正的关注。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司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复杂。一方面,解决司法工作发展不足的问题,需要向高素质、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另一方面,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从健全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司法的公正、公开、公信。

4、从衡量标准看,是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是衡量各项改革措施的重要标尺。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从管理体制、职权配置、权力运行等方面,构成严密的体系,这个体系的运转状况和成效,决定着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评价进而决定着改革的成败,最终还要看是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是否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否有利于促进形成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认识之二: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是切实保障人权的迫切需要和重要途径

人权是法治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是司法改革的价值依据与评判标准。人权司法制度的完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尽管在学理上对人权的解说不尽一致,但在权利本位范式结构中,人权被作为权利的一般形式,大凡与人的尊严、生存、社会活动有关的权利,均可纳入人权的范畴,人权概念也因而被广泛使用(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x年版,第399页)。对人权的种类,可从不同角度予以分类。《世界人权宣言》首创了两大类人权划分法,第一类是公民和政治权利,第二类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有西方学者和人权组织将人权分为六类: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公民个人地位的各种权利(如国籍权和各项民主权利)、涉及政府行为的权利(如不受任意逮捕的权利、公平审判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樊崇义主编:《检察制度原理》,法律出版社xxx年版第xxx页)。我国有人权法学专家认为,当下的人权司法改革在人权谱系中的全景图可分为三个面向:一是实体性人权,涵盖了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三项基本人权;二是程序性权利,包括公正审判权、人道待遇权和回归社会权;三是综合性权利,即赋予特殊主体的来自于国家或社会的在物质或智力上帮助的权利,包括司法救助权、法律援助权和律师帮助权。人权救济有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三种方式。立法救济具有抽象性、普遍性,往往不针对个案和个体,行政救济具有高效性,但其程序的规范性和效力的最大化远远不如司法救济,司法的逻辑严谨性、程序规范性以及效力终极性决定了人权司法保护的优越性。(汪习根:《论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xxx年第1期)。

我国在人权法律(司法)保护上的成就举世瞩目,从人权入宪到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从刑事实体法到人权的诉讼程序保障,从法律援助到司法救助,从超期羁押问题的专项清理到劳教制度的废除,从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到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等等,无不显示我国人权司法保护的进步和成就。但不容讳言,我国人权司法保护与社会主体对权利日益增长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在司法程序的某些环节和少数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有效根治的顽疾。十八届四中全会再一次明确要“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对发挥司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来讲,要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重点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发挥职能严肃查办各类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要自觉落实好加强人权保障的各项规定,主要是要“做到四个并重,守好一条底线”。

1、做到观念先行与行动落实并重。要牢固树立人权司法保障意识,摈弃重案件办理忽视或漠视人权保障的观念。没有观念的引领和指导,保障人权便会成为一句空话。同时,行动上的落实更为关键和重要。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切实把加强人权保障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活动和环节之中,使之成为执法办案中的自觉行动。

2、做到保障实体权利与保障程序权利并重。既要重事实重证据,做到实体处理依法、正确,又要坚持程序正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性权利。当前,要注意防止重实体权利保障轻程序性权利保障的倾向,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办案,防止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的滥用,防止非法取证,排除非法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权、申请权,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3、做到保障人身权利与保障财产权利并重。既重视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保障,杜绝侵害其人身权利的各种行为,尤其要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体罚虐待,防止疲劳战、车轮战,坚持依法立案、规范羁押。又要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财产权利的保障,克服扣押、冻结款物的随意性,避免违法违规处理涉案财物,防止随意认定违法所得,杜绝违规收取保证金。

4、做到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和其他关联人员权利保障并重。既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又要切实保障证人、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其他关联人员的权利。

5、守好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冤假错案是对人权最为严重的一种侵犯。在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过程中,既要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的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老虎苍蝇一起打”,又要重事实重证据,讲法律讲程序,严防冤假错案。

认识之三:我省检察机关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对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予坚持,并根据新的形势不断地予以深化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从工作机制层面,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两个适当分离”、法律监督调查、基层院内部整合、组织体系和基本办案组织建设、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诉讼监督“四化”、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等改革措施,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方面取得可喜成果,得到了高检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特别是我们持续抓规范执法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在严格遵循执法程序,细化办案规程,完善办案流程,完善执法管理,规范办案环节,防止执法的随意性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规范执法的制度机制。一是及时明确思路。提出“两长一本”工作思路,构筑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建立规范执法“倒逼”机制。二是采取项目化的方法抓规范执法。明确提出并严格落实规范执法24项具体任务,看守所职务犯罪专用讯问室建设、办案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办案区和看守所讯问室“强制物理隔离”设施建设,对规范执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解决影响规范文明执法的各类“顽症”,特别是2011年“巴东事件”后,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和规范执法机制建设,效果非常明显。四是加强制度规范。根据执法办案的实际,及时完善规范执法的各项规定。近年来,省院制定了20多个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制度,对执法办案的重要流程、关键环节以及执法办案纪律等形成严密的体系化规定。五是严格执法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促公正。六是加强监督制约,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执法检查、检务督察、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总的看,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抓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完善,通过持续抓规范执法,走出一条“既敢办案、能办案、办大案,又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良性循环新路子”。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是与我们持续抓侦查权运行机制建设、抓规范文明执法分不开的。

通过认真对照,我省检察机关抓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建设、抓规范执法的做法,符合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法治要求,符合司法、检察工作规律,应当理直气壮、毫不动摇地予以坚持。同时,要根据党中央、高检院的部署,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实践,在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公正司法的各项改革任务中,有更坚定的态度,更积极的作为。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来讲,在落实完善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各项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运行机制。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积极主动地落实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各项制度,在继续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整体优势、继续推进侦查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确保侦查权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完善线索管理机制,加强线索管理、分析和研判,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二是完善与纪检监察办案程序衔接机制。三是建立抵制干预干扰机制。四是探索犯罪嫌疑人羁押机制,推广孝感经验,探索实行职务犯罪嫌疑人定点羁押,解决羁押不规范、跑风漏气等问题。五是完善侦查资源的科学配置机制,尤其要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六是实行侦防一体化,做到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一起抓、一体抓。七是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八是完善接受监督制约机制,立案、讯问、羁押、扣押冻结财物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全方位接受各方监督,特别是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2、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增强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保证规范文明执法的各项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是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用认识的真提高促进规范执法制度规定落实。二是正确处理积极办案与依法规范办案、办成案件与规范办案、规范执法与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等重大关系,以观念的真转变促进规范执法制度落实。三是自觉防止和克服抵触、变通、钻空子、打“擦边球”、选择性执行等错误做法,以行动上的真执行促进规范执法制度规定落实。四是努力提升素能,用破解工作难题的实绩促进规范执法制度规定落实。五是切实落实责任,用过硬的责任担当促进规范执法的制度规定落实。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主办检察官,要对规范执法负直接、具体责任,包括直接落实责任、带头落实的责任、宣传教育责任、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责任等等。

3、认真研究问题,积极总结规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各项措施,虽然没有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作出重大变动,但许多措施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密切相关,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新的考验和挑战,对查明事实、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等提出新的要求,使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任务更加艰巨;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款物、起诉的适时监督,“阳光司法”机制的构建等,必然对如何在全程、适时监督下履行好侦查职能提出更高要求,使侦查提高素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检察官员额化、逐级遴选、办案责任制等制度构建,既给侦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带来机遇,在一定时期内也会加剧办案资格、侦查人才短缺等方面的矛盾,如此等等。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认真面对,认真研究管用的办法和措施,及时向决策机关、决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检察工作规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律的研究和把握。在推行司法体制和机制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要充分研究和考虑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规律,充分研究和考虑检察权体系中侦查权特有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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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十八届四中全会会心得


原创十八届四中全会会心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xxx月20日至xxx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的目标以及需要建塑的“五大体系”。xxx月28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全文学习了公报精神。随后,县政府党组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就公报精神再次进行了学习。11月4日,县政府党组又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作为县政府,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依法履行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面推进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一个最中心的环节就是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一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落脚点也在政府。四中全会《决定》给建设法治政府予以24个字的具体描述,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24字的定语不仅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也揭示了法治政府的内在品质。这六个词同时也恰恰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决定》还结合当前中国实际,从彰显法律权威、重在推进实施的角度,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步骤。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第一,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5000多字的公报中,‘依法治国’出现了20多次,‘法治’出现50余次,这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种行为准则。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公报和《决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要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我县作为欠发达地区,如何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弯道超车,又不失时机的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权放手,控项目、降门槛、简程序,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保留的88项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公示,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推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 “无会日、无会旬”制度、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等措施,推进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同频共振,协调和谐。

第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这次《决定》强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和顺县人民政府工作规范》的要求,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重要决策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重大课题决策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参与研究,力求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重要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决策定期通报制度,对重大事项实行网络公开,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用权,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第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和免疫药。《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政府成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践行者,也为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供现实的样板。要进一步加快透明政府建设,对县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职能、规范文件、决策信息、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公开。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第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报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主体责任,切实负起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下基层检查轻车简从,严格约束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源头上、机制上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切实抓好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信访接待制度,每月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六,要加强监督问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问责体系,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用权。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政府部门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社会风清气正。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行政执法有据、行政裁量公正、执法环节文明,以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形势,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项目筹备等前期工作,努力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以更大的力度、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作风和更高的标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共识,全面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科学总结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对党的建设进行部署.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新旧矛盾相互交织,长期性矛盾和阶段性矛盾相互交织,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矛盾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使党面临着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如何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和团结统一,如何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如何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如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重大问题,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加以解决。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课题,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就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些基本经验,凝聚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的智慧和心血,具有深厚的历史依据和实践基础,具有丰富的思想理论内涵,必须倍加重视、倍加珍惜,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本文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等六个方面任务,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治党兴党强党,党员责无旁贷。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关注党的前途命运、塑造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到治国理政的执政实践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十六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六届四中全会心得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中心议题,使各地干部群众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作为当代护理医学生,我们不但应该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不断充实思想理论知识,更应该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扎实掌握医学技术。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权,用好权,这既顺应了党心民意,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又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远见卓识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了全国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信心和决心。十六届四中全会着眼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党对新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的科学认识,体现了党对自身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从而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有总体目标。这个目标就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要明确任务,作出部署。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于我们党,所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要体现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廉洁,建立一支善于治国安邦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是党能够长期执政的有效保障。建立完善监督体制,解决党内监督问题,从严治党,让一系列工作有章可循。
江泽民同志革命六十年来,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为党和人民建立了卓越功勋,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年,我们党和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江泽民同志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雄才大略,关键作用和高超的政治领导艺术是分不开的。在这年的发展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特别是他集中全党智慧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现在,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大局出发,江泽民同志又主动提出辞去他担任的党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充分体现了他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谋远虑,也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真正共产党员的宽广胸怀。
我们又要谨记:让肇源人骄傲的田凤山,一个从政私图仕途上的典范,被“双规”,这不是个别现象,“官员选拔机制问题解决,卖官买官链条就不能彻底斩断”,之前的马德事件,追求权欲的王怀忠,谋取私利的刘克田……党风廉政建设刻不容缓,党内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执政党更加体现其执政能力,这就给我们的执政组织提出了更加艰巨的要求。
我们是执政的主力军,我们在努力为明天的护理事业准备知识,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心得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心得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与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重要会议,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会议。全会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个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党的执政历程和执政经验,全面准确地分析了当前党的执政形势和执政环境,高屋建瓴地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召开以后,我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尤其是公司党支部的集中学习等途径的认真学习,理解,我深刻体会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系统地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局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高屋建瓴、深刻精辟,内容丰富、实事求是,对今后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坚决拥护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和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江泽民同志作为我们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杰出贡献,稳定了中国,发展了中国,武装了中国。江泽民同志主动提出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是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体现了他的宽广胸怀,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党和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我们由衷地敬佩和拥护。胡锦涛同志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担任中央军委主席顺理成章,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有利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胡锦涛同志有资格、有能力胜任中央军委主席,我们完全拥护。通过学习,我进一步了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背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思考、研究和部署不断深化,执政能力在党的建设中从“战略任务”到“重点”,再到目前的“重中之重”。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的历史定位和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和科学判断,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准确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世界上其他政党经验教训的深刻反思。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完成这个目标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无论从我们党所肩负的艰巨任务和历史使命,还是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党的自身建设来看,都迫切需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指导思想上,就是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总体目标上,要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坚定只有共产党才能在中国执好政、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建设好中国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把党的自身建设搞好。要按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对党的认识。树立奋发有为、艰苦奋斗,尽职尽责、敢抓敢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善于总结、勇于探索的良好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我将以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工作,使企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心得
黄金九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首都北京胜利召开并闭幕了,全体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成立88周年,执政60周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几代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也是对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的深刻认识和高度总结,并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
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使我深深的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我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是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的大问题,作为一个普通党员,首先应提高对党的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的学习放在首位,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保持和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改革创新,清正廉洁,不断的完善自我,争当一名合格党员和优秀党员,踏实工作,团结同志,完成好上级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
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反腐败问题提出更新要求,这是我们的党面临的一大难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有很多高官落马,层出不穷,上致国家领导人,下到普通官员,无一不是在权力金钱和女色面前经不起考验和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给我们的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危害到我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我们的党和人民对此深恶痛绝,群情激愤。对这些贪官恨不得千刀万剐也不解其恨。这次四中全会决定中更新的提出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要求,自此使我看到了我们的党大有希望,国家大有希望,人民更加有希望,生活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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