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远县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切实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大幅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教学质量现状分析
1.现状分析:
我校现有18个班级,1082名学生,70名教职员工,学历合格率100%。近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与关下,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果明显提升。
2. 优势分析:
我校有一支锐意进取努力创新的领导团队,有一群无私奉献乐于钻研的教师群体,有一个个文明阳光的学生。近年来,学生的整体素质与学习成绩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校风学风明显好转,受到社会与家长的好评。
3.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校地处城郊结合处,随着新城区的建成与发展,部分学生到城区小学就读,生源萎缩较快。我校教师虽然肯于奉献与钻研,但与毗邻的城区学校教师相比,专业素养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课堂效率需要提高。硬件设施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与城区学校相比,落后很多,如教学设备缺乏,活动室缺少。
二、基本理念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遵循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质量指标要求,优化学校管理内涵,落实各项工作环节,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质量指标
1. 总体目标:创建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工作的各项要求,在突出教学质量中心地位的同时,全面实施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完成计划中的各项目标。
2. 具体指标(2012年8月—2015年7月)
(一)2012-2013年度
入学率、巩固率指标:小学入学率保持在100%,年巩固率达99.5%以上。
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质量抽测合格率和优秀率指标:所有文化知识学科抽测平均合格率、优秀率XX-XX学年度六年级分别为80%、30%以上,3-5年级分别为85%、45%以上,一—二年级分别为90%、50%以上;
(二)2013-2014年度
入学率、巩固率指标:入学率保持在100%,年巩固率达99.5%以上。
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质量抽测合格率和优秀率指标:XX-2014学年度六年级分别为85%、35%以上,3-5年级分别为90%、50%以上,一—二年级分别为95%、55%以上;
(三)2014-2015年度
入学率、巩固率指标:入学率保持在100%,年巩固率达99.5%以上。
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质量抽测合格率和优秀率指标:2014-2015学年度六年级分别为90%、40%以上,3-5年级分别为95%、55%以上,一—二年级分别为98%、60%以上。
四、行动方案
1. 学习《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切实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结合新课改要求,遵循教学规律,贯彻落实《宁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重视和加强对每一位教师在计划、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活动、成绩考查与评价、教学研究等八个教学基本环节的规范要求、检查监督和反馈矫正。所有教师的工作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执行,促使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设置在教学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 完善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制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管理。
(1)建立课表、任课公示和巡课检查制度。每学年开学前学校设置的课程、课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同时将学校课表在教导处公示,班级课表在教室外公示,接受学校巡查和教育局督查。学校每节课都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巡课,逐课检查按公示课表上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状况,及时处理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
(2)加强备课组建设,落实随堂听课制度。各年级各学科成立备课组,形成集体备课。教师集体备课情况必须及时如实记录,学校资料室定期对教师集体备课的资料、活动、成果等搜集整理归档。落实听课制度,要求行政人员每周听随堂课不少于3节,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3)建立学校教学质量抽测反馈制度。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各年级学科质量抽测。由校长室牵头,教导处具体负责,提高出卷质量,组织监考阅卷,及时登分汇总,要求抽测学科的老师结合抽测成绩深刻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的措施,成绩偏低的科任老师,学校将个别交流,特别差的要调换岗位。
(4)建立期中期末检测和质量分析制度。学校要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充分利用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分析资料,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帮助教师找差距,研对策,为今后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5)建立月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学校依据《宁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按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记载。每次常规检查后要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向教师反馈常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月度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校长要亲自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改进;并组织力量跟踪指导,促其提高。对月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做法。教师月度常规检查的结果要纳入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过程性依据。
(6)建立基于质量的绩效考核制度。学校要根据新的教学和管理要求,重新修订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和完善基于教学质量的绩效考核方案。要进一步细化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将过程性的工作检查与质量考核挂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在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3. 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1)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学校要将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效率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来抓。要深入学习洋思、杜郎口等先进学校的课堂教学改革经验,积极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教学,推行探究式学习, 培育推广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课堂教学模式,力求课堂教学效率有实质性的提高。
(2)加强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多媒体教学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堂上要充分发挥电子白板在改革课堂模式、提高课堂效率中的作用。鼓励教师加强教学理论研究,撰写教学论文,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
五、组织保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在出台计划前,召开行政会,讨论修改行动计划(草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讨论通过行动计划(方案),形成定稿;学习新修订的《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并尽快统一思想,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每一位教师的工作行为和每个学校的教学管理行为都能落实到行动计划上来,循规范,讲细节,求质量,以不断优化我我校教学管理的质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计划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各行政干部为组员,统筹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工作。学校还要建立行动计划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目标开展情况,定期召开民主咨询会,向学校师生征询建设性意见。我校要将制订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到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中,作为今后三年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的重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4.营造氛围,环境育人。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在打造书香校园花功夫,为全校师生营造一种温馨向上的读书学习环境。
XX年八月二xx日
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教办〔20**〕42号)等文件精神,将扫盲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通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年)》。
一、明确目标
开展扫盲教育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守法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是消除贫困和落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扫盲对象为区域常住人口中的文盲人口。1997年,**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获得全国“两基”先进区称号。20**年,**区制订了《**区进一步加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20**〕99号)。经过三年努力,全区共扫除文盲人口5475人,文盲率从2.68%下降为1.995%。新一轮全区扫盲工作目标是:20**年~20**年计划扫除文盲2**0人。其中,20**年扫盲1200人,20xx年扫盲520人,20**年扫盲440人。至20**年,全区文盲人口率控制在1.6%以下。“**”末,全区文盲率降到1%以下。
二、创新举措
(一)遏制新文盲人口产生。继续做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控制辍学率。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通过合理规划,积极部署,努力增加公办中小学、外来工子弟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文盲产生。
(二)健全扫盲教育工作机制。积极筹措扫盲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对承担扫盲工作任务的学校进行奖补,每年投入20万元作为扫盲教育工作经费,各街道(镇)按不少于50元/人标准予以配套;要将扫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街道(镇)、学校考核内容,确保扫盲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对开展扫盲教育任务完成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牢牢把握“以学技术为切入口,通过学技术带动学文化”这一扫盲教学改革方向,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文盲人员参加学习,在省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文盲人员实际需求,不断改进扫盲的手段和方法;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子女教父母识字、以测代扫等方式灵活施教,充分发挥学校、农村中小学远程现代化教育设备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肢体语言等方法,增加扫盲学员学习兴趣;根据扫盲对象对生产、生活的基本学习需求,积极探索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途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脱盲标准和测试方法。
(三)加强扫盲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安排、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档和归档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将在职在编教师承担扫盲教学任务计入工作量,对超课时的给与一定补助;重点建设好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通过组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我区扫盲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实施文盲人口动态管理。各中小学校和成校要积极联系社区、村居,组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按照“一名学生一个家庭、一名教师一个自然村(社区)、一所学校一个街道(镇)”的分工要求,走村入户,进企入厂,及时登记造册,不断健全与完善文盲人口档案资料。同时,做好动态监控,重点关注流动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文盲人口变动情况。
(五)提升扫盲教育工作实效。要立足于文盲群体,努力为文盲人口提供通俗易学、有助于生产生活且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的扫盲教育。要将扫盲教育与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和残障人员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脱盲对象掌握1~2门生活或生产技能,努力增强扫盲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对考试合格的脱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通过“以考代扫”提高扫盲工作效率,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考试合格视为脱盲;对已经通过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的,经扫盲教学点学校考核认定合格,可视为脱盲。
三、落实责任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是扫除文盲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扫盲规划、扫盲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扫盲管理队伍、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和校长责任制,全区各中小学、成校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扫盲工作。各成校要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根据上报计划数120%以上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进度、落实保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各中小学要根据具体实施办法及教师需求计划,做好教师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将授课任务折算成工作量(超课时的给与相应补助),并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要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以团支部、学生社团、班级小组、中队、小队活动等形式,以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为主体,结合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家庭、社区、村居开展扫盲活动。
(二)规范实施流程。组织开展扫盲试卷的编制工作;依规、如实填报《**区扫盲测试申请表》、《扫盲教育培训花名册》、《丧失学习能力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死亡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新增文盲人口登记表》等各类表格,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继续实施好扫盲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的报告制度(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抓好扫盲培训、测试、批卷等各项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将测试时间、人数、地点、监考人员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并接受抽检;进一步加强脱盲证书管理,各校测试完成后须凭《测试申请单》、《花名册》等材料参加验印。
(三)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区社区教育学院、各成校要将扫盲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的建设;要将扫盲教育与社区教育“千百万”工程、“新**人学习之家”和谐工程建设等品牌打造工程结合起来,与新市民教育、农民教育、老年教育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学习型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学识字与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生活教育、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要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惠民的高度出发,结合区域实际,认真制定符合片区文盲人群特点的教学计划、教学形式和具体实施办法,有计划组织扫盲对象参加学习。
(四)做好脱盲人员信息更改。各成校要与所在街道(镇)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将脱盲人员文化程度变更为“小学”。在进行人口普查或其他统计时,学员出示脱盲证书等有关证明的,不再视为文盲。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在农村每8000居民、城镇社区每4000-5000居民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县幼儿园。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举办适量的责任区、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全县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桐木漯、荒塘、棉花坪等3所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新建仁和镇李家铺责任区、水市镇梅岗责任区、湾井镇下灌责任区、九疑山乡鲁观责任区、鲤溪镇柏万城责任区等5所责任区幼儿园。
2.20xx年度目标:完成1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舜陵街道公办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保安镇、天堂镇等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和镇新开责任区、禾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源责任区、冷水镇上宜责任区、湾井镇湾井责任区、保安镇中心铺责任区等6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3.**年度目标: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在桐山、文庙街道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九疑山乡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东城责任区、云潭责任区,太平镇下坠责任区,九疑山乡麦地责任区等4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创建成省示范性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启动城区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县城社区公办幼儿园按照6班至12班的规模建设,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2.实施乡镇责任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规划独立新建公办责任区幼儿园。乡镇责任区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管理方式参照乡镇中小学校办法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当地责任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利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便利、环境适宜办学的责任区内的原供销社、粮站、畜牧站等闲置资源,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设施、教育器材及教师等资源。
3.实施农村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举办适量的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村、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村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建设规划,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公办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公办村级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为主,由县、乡、村共同承担,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本责任区的公办幼儿园管理。
4.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从20xx年起,县城、乡镇在新城开发、新建住宅区时,凡住宅小区人口5000人以上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县国土部门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明确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将开发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市县主流媒体通报,不予办理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县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根据全县幼儿园建设总体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建、扩建项目。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由各督学兼任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要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提升办园水平。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县教育局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每年要定期对全县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县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县公安、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3.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县交通、运管、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用车要纳入全县中小学校校车管理范围,规范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依据幼儿园等级确定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县编制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xx〕1号)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工编制。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方式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对四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要采取倾斜政策,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教师;适当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学校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县教育局要做好乡镇中心校和责任区中学富余教师的分流工作,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后勤工作,其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2.依法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要完善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等政策。完善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政策享受边远教师特殊津贴。公办幼儿教师在评优评先、进修培训、职称评聘、福利待遇方面与公办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
(四)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坚持以财政性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每年安排20万元财政性资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10%。财政部门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年达到6%以上。确定公办幼儿园每期按生均200元的公用经费或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标准拨付。县财政要把公办幼儿园购买幼教玩具资金列入预算,保证幼儿游戏够用。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凡投入100万以上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县政府按5-10%予以税费减免。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出台并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公办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公办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公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公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县编委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住建局、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3.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制定相应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政府设立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奖、幼儿园建设成就奖,奖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个人。对不承担责任,将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和本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树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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