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指导、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加强指导、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浅谈几点想法,与大家共勉。

一、实践体会

(一)加强指导,着力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是通过大会或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进行的。这些建议质量的高低,既影响着办理效果,也影响着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因此,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前提,应该是着力提高建议的质量。而人大常委会做好指导工作,是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重要保证。

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一是定期向代表寄发学习资料、举办、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根据,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实地视察检查、进行专题调研,开展行风评议以及接访群众等活动,并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组织区人大代表二百多人次旁听区法院庭审和区检察院的听证会,并进行庭审评议,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更具有准确性和可行性。二是在每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就专门印发《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到每一位代表手中,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内容、格式规范等作出说明。同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代表围绕大会议题,回到选区,倾听选民的呼声,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活动,搜集素材,做好撰写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并把常委会印发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专用纸寄送到代表手中,提前做好议案、建议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三是在人代会期间,常委会组织力量在做好议案、建议的登记、分类、整理和确定承办单位等工作的同时,对征集的议案、建议认真把关,对不符合一事一议的建议与代表讨论协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拆分成两个或几个建议;对个别有悖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建议,则及时指出,耐心劝导代表修改或撤回,从而保证了代表议案、建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办理工作扫清前期障碍。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和工作要求高的经常性工作,要提高办理质量,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区人大常委会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规范办理程序,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促进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即接办、登记、分解、回执、督办、把关、答复等,环环紧扣,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和科学的循环,促使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规范答复格式。答复时遵循“三把关”(即:办理答复材料须经承办单位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审核把关、签名),方可按规范行文;三是严格规定办复期限。要求承办单位在法定3个月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不满意件坚决执行重新办理制度,办理期限为一个月;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要求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把关,亲自抓落实,特别是一些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如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指定专人跟踪办”的办理机制,形成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局面;五是严把督查关。从抓好“二率”(解决率、满意率)入手,采取电话催办、组织检查等措施,了解办理进度,狠抓办理质量,提高办理效率。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根本在于能否及时采纳代表的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强化“精品意识”,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准绳,注重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力求坚持“三个原则”:1、凡是有条件办到的,抓紧组织实施。如针对陈开通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的户籍落户和为子女入学提供保证的建议,我区进一步放宽了科技人才户口迁入江南新区的条件,即在江南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有学历证明(大学或中级职称以上),均可办理户口迁入,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又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美食街,重塑专业一条街的窗口形象的建议,区城监大队及时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对美食街的市容市貌进行整治,共强制拆除违章搭盖33户,面积143平方米,拆除不规范广告牌8块,纠正、制止占道经营行为158起,经过整治的美食街环境得到较大的改观;2、对因条件限制,近期不能办理的,先予以采纳,争取纳入今后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如:针对吴乃明代表提出的《对*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学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的几点修改建议,区政府组织人员调研,对江南、浮桥片区学校重新进行规划,制定《江南新区教育发展规划》,拟在江南新区新建达标中学、达标小学及达标幼儿园各一所,并将现有26所小学按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合并成16所,通过整合使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布局调整合并方案将作进一步论证后实施;3、对因涉及人事、机构、财政体制等问题或超越本级政府职权范围,确实难以实施的建议,要实事求是地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予以耐心解释,明确答复。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严格按规定退回重办,力求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谅解。如杜翠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后街(附属二院后门路段)车辆管理的建议,因该路段的交通堵塞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要求区政府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通过调查、视察、检查、听取区政府一年一度代表建议办理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如针对黄国强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区政府分期分批建设镇、街道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村、居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议案的人大代表先后三次深入镇、街道视察检查议案的办理情况,并安排了两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区政府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终于使这件历时三年的议案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每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检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的承办单位职能有限。对代表提出的一些用地、规划问题,都涉及到市相关职能部门(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等),如多数代表反映的笋浯溪两侧架设路灯的问题,职能部门为市政公用事业

局;镇抚巷排水排污系统的改造问题,究其原因该辖区地势低,要等中山路步行街改造后才可进行;二是有的承办单位片面追求答复率,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联系、走访征询代表的意见不够主动,“两见面、三结合”活动开展不够,出现敷衍应付、相互推逶现象等。如:对办理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工作不习惯、不主动,年度征求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回收率不高,有时仅占30,但它从某一侧面也反映了,代表对办理工作有不满意的一面,认为“年年提、年年无解决问题、提也无用”,因此拒不填写反馈意见表。可是,我们每年在发给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须知》中又可看到这样一条规定:“建议领衔人15日内未反馈的,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视同满意”,似乎有助承办单位不积极回收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之嫌;三是办理工作“前松后紧”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接受办理任务后迟迟不行动、不抓紧落实,办理期限快到时才仓促拟文应付答复代表,如去年在三个月的办理期限中,最后一个月答复的占了75,因此出现答复文稿不规范、措辞生硬、内容过于简单化等问题。

三、思考与对策

针对以上影响办理工作的几个问题,我们认为,要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从实践“”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使办理工作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起来。要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落实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一是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从布置任务、落实措施,督促检查和审核答复实行层层把关,努力做到领导责任落实,承办任务落实,办理期限落实,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质量落实。二是要突出重点求落实。要在保证所答复的代表意见全面落实的基础上,选择一两件代表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作为每年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落实,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如2002年针对封国荣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背街小巷照明路灯电费支出的建议,区政府安排了16.872万元用于路灯的管养,同时将小街巷路灯改造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同时要注重抓好四个环节,即抓好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强化督促落实、保证答复满意率,做到办理一件,落实一件,代表满意一件。

第二、密切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提高办理质量。一是继续完善“两见面、三结合”制度。办理前,各承办单位应事先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实况,征询代表意见,共商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的答复意见。可以把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作为考核建议办理质量的一个硬指标。同时,针对以往出现的办理答复、征求意见反馈表回收率不高,难以客观衡量承办单位办理实绩的问题,将“反馈表”回收率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办理实绩的另一项硬指标,注意督促承办单位上门收取或预约返回等措施,力争回收率达到95以上,并且对《办理工作须知》中的有关条文作出修改;二是认真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对一些超越办理权限、政策性强和涉及面广,或因政策、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更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解惑释疑,采取多种形式,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第三、加强跟踪检查监督,力促提高办理实效。一是“一府两院”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互相沟通情况,深入各承办单位了解和检查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帮助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检查评比制度,有针对性地查找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督促纠正,防止办理后期的仓促应付,促进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对已经办结、落实的建议要抓紧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出现反弹,切实巩固办复成果。二是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通过视察检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办理进度,必要时可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责成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新办理,真正把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可把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作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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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任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我是被xxx第xxx届人大选举为常委会主任的,经过连续两届的不懈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人大工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现在,我县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积极主动履行职权的良好氛围。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感受颇深: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依法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具体讲,一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摆正人大工作位置。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全局,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确定人大工作的重点,做到部署同步,工作合拍。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其次,要自觉实现党委的意图,人大要及时了解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和意图,工作中贯彻好党委的主张。第三要做到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要以重要思想统领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人大的决定、监督、人事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都能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真正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依法行使职权,力求监督实效。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作为人大一班人,必须在思想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人大工作不是一线二线的问题,而是有职、有权、有责,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大权力。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一要把握好监督内容,二要掌握好方法。所谓监督内容,要以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几年来,在法律监督中,对法院、检察院不仅听取,而且就其案件执行、办案实效等问题,深化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事关全县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义务教育法、社会保障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定期进行视察、检查和审议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工作监督中,我们多渠道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急、所盼,并以此为重点实施监督。如抗灾自救、疫病防治、计划生育、税费改革等问题,无一不体现着人大的监督。所谓监督方法,就是在实践中为力求监督工作实效而探索的有效办法。对于监督权的行使,一般普遍采取视察、检查、听取汇报等方法,这些措施具有一定的软性,效果并不明显,要增强监督实效,就必须采取硬性措施。近几年,我们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制定了关于监督、个案监督、视察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等细则,工作中认真落实,使监督效果明显增强。同时我们还采取参与中直接监督的办法。根据全县的工作,将主任进行分工,直接参与全县的重点工作,在参与中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与此同时,我们注意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代表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广大代表分布在全县各条战线,身处工作的最前沿,他们最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最能发现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将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重点,专门制定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办法,另一方面设立了代表议政室,实行主任轮流值班,并安排专人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以更高的目标,更扎实的工作,不骄不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力争为全县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人大代表就本地区社会经济、民主法制建设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向政府、两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履行代表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提议案、建议、意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不断提高,"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现就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探索汇报如下:

一、督促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办理工作

为促进承办机关领导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着重抓住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召开交办会。每次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机构或大会议案组人员,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并在半个月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要求"一府两院"所有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讲明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意义,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使承办单位领导深该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引起重视。二是提升交办承接规格。对人大代表在会期提出的建议、意见的交办,从以往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向承办机关的办事机构直接交办改为由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直接交办,然后由"一府两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交办。三是对承办单位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代表建议,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要坚持具体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四是组织进行检查。承办单位将建议答复件寄送代表后,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承办机关进行检查,查代表建议承办单上是否有主要领导阅批签字;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是否有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查答复件原稿是否有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五是把办理工作列入领导述职评议内容。政府部门及"两院"被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作为必要报告的内容。通过加强上面几个环节的监督,对"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的领导起到了积极的促动作用。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对办理代表的建议、意见十分重视。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如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湖上乡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湖上村高边桥岭尾角落群众用水的建议》,尤猛军县长亲自带领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人饮工程建设资金60多万元,组织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03年12月底完成;龙门镇林火枝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病虫害防治指导的建议》,县农业与茶果局领导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龙门镇桂林、桂瑶等村进行调查和指导,帮助四个村解决茭白笋防治病虫害问题;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龙涓、白濑等乡镇代表提出"要求对龙涓乡大坪村、白濑乡上格村继续扶贫"的建议,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县扶贫办等单位人员深入调查,根据两个村的实际情况,把它们列入全县27个重点扶贫村范围内,继续扶持。

二、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

组织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参与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可以起到直接推进承办机关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作用。我县办理工作注重改以往单纯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这有利于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多数承办机关坚持做到了在办理前邀请代表到单位共商办理方案;在办理工作调研活动中,邀请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在办理答复件形成后,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承办机关对代表在参与办理建议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该改进的,认真作改进,该解决的,下力气尽力解决,该补充办理的进行补充办理,该重新办理的重新办理。如县卫生局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办理人员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并专门召开提议案、建议、意见的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代表们对此十分满意。

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一是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征求意见。以县人大办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通知,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就办理建议情况征求意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认真组织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会,专题听取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反馈有关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二是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县人大向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就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征求意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个别办理件,及时通报给县政府,由县政府协调各有关承办单位,认真进行再次办理,并重新答复代表。三是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于利用各种渠道,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03年,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共94件,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92件,占97.9,不满意的2件,只占2.1。对不满意的两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办理。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督办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实践中建立健全了多层次的督办机制。一是运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专题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监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人大常委会每年1次以上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工作,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每年1-2次听取县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会上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提高办理质量的建设性意见,督促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二是常委会各工作委将督办对口联系单位承办代表建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于代表所提建议逐件进行督办落实;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有侧重地对承办机关的办理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办理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答复不规范,不认真的,要求重新办理和答复。四是通过宣传媒体人大工作简报等各种形式对办理情况给予宣传、通报,宣传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先进典型,对个别办理不认真,采取应付态度的单位予通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跟踪督办重要建议、意见

对于代表提出的一些重要议案、建议,坚持重点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尤其是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涉及本地区发展全局,关乎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事,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跟踪督办。如: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龙门、剑斗、官桥等代表团提交的"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议案,此事关系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是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常委会连续五年组织代表就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整治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议多次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水土保持法》,落实县人代会议案的情况汇报。督促政府成立环境治理领导机构,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开展"年"活动,落实整治措施,对水泥、石材行业的污染限期整改和治理,关闭取缔了一批小选矿企业和小电镀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关系到我县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就此

提出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茶叶主产区调查茶叶农残控制和降解情况,多次听取了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关于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的情况汇报。针对宣传不够深入、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加强科技知识和宣传等意见,促使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成立"茶叶农残督查队",加强对农药市场和茶农用药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提高茶叶的品质。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祥华乡、湖头镇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农村电网整顿改造的建议》,县政府依据省、市关于农电改造工作的具体部署,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多方的调查分析,编制农村电网改造规划,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电网进行大规范改造,历时二年多,为确保农电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常委会通过每年组织视察,主任会议、常委会听取汇报等,进行跟踪督办。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剑斗镇代表提出《关于剑斗汤尾电厂水渠建设防护栏的建议》,该建议事关周围群众学生的人身安全,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到现场视察,督促县政府及关部门认真办理。县政府组织农办、水利局、电力公司、剑斗电厂、剑斗镇政府人员对水圳进行实地勘测,针对水圳不同地段,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共投入资金103万元,分别建成钢筋水泥防护墙、铁栏杆防护栏,共,使多年没有解决的汤尾电厂水圳安全防护设施得以解决。

五、督办代表建议的一点体会

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应具有"三心"、"四意识"。

"三心":一要有诚心。代表建议意见中所反映的问题,既有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又有各部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实际工作。因此,一定要以""重要思想和恪尽职守的态度,诚心诚意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决不能存在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的心态。

二要有热心。代表建议意见所提问题,大多是反映当地国计民生的一些"热点"或"难点"问题,如修路、建水利设施等,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投入满腔的热情。

三要有耐心。许多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起来确实不那么容易,有时要花好长时间,费好大气力也未必办成,稍有松懈就会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有耐心。

"四意识":一要有责任意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既是法律规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承办部门要怀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二要有超前意识。政府部门在安排全年时,应提前考虑到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事,统筹安排工作和资金。

三要有优先意识。代表建议意见要求办理的,一般是部门或单位计划没有顾及到的事情。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优先办理。

四要有时效意识。代表的建议意见大多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因此,承办单位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在时限内办结。

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中,做了一些摸索和探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质量参差不齐;对有些建议意见的督办还不够到位;有些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存在应付思想;有部分代表建议、意见,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等。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兄弟县(市、区)在督办和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督办力度,努力把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好,以维护代表的权利。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文章标题: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各级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思路,增进人大代表理解与支持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颁布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对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提出了总体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方法、要求。新的形势下,如何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和创新代表联络工作,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笔者通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代表联络工作谈以下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要是指通过与人大代表建立日常的、多渠道的工作联系,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工作,进而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因此,代表联络工作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应定位在:它是一项政务性很强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即为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提供服务和保障。代表联络工作就其属性而言,它虽然不是审判工作,却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相关,与审判业务工作密切相关,与法院的建设与改革密切相关;同时,它也不仅仅是法院内部一般性的事务性工作,而是事关全局的、具有其他工作所不能替代的工作,是特定条件下的特殊政务性工作。代表联络工作不是“中心”但涉及“中心”;不是大局,但关系大局。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工作包括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都必须贯彻始终,落实在行动上。人大代表直接来自于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他们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代表和体现。因此,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切实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执法的根本宗旨和目的所要求的。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政体的框架结构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建议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视察权、罢免权等一系列权力。这都是宪法和《代表法》等有关重要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切实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认真回答代表的询问和质询,认真接待安排好代表的视察、评议活动,使人大代表的各项法定职权在法院系统真正落到实处。要做好这一系列工作,就必须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我们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对法院建设大有裨益。其一,人大代表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对法院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从多层面、多角度为人民法院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其二,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评议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法院工作的具体情况,为人民法院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向党委,政府及社会进行呼吁,充分支持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其三,人大代表通过其广泛接触群众,接触社会的优势,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人和事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督促我们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改进各项工作。从近几年的情况看,确有人大代表所提案件是作了改判的,也确有人大代表所提出的个别法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而被追究的。可以说,代表联络工作做好了,体现的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尊重人民意愿,尊重人大代表的务实作风;联络工作越实,法院与代表之间的距离就越近,越有利于代表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同时也使代表看到了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诚意。由此可见,要做好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就必须广开渠道,广纳良言,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二、当前代表联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法院系统的代表联络工作,在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以及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就整体而言,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深化。具体表现为:
一是认识不到位,开展代表联络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有的同志也曾在思想认识上陷入误区,认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法院系统的一种边缘性工作,是附属的职能,甚至是一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项游离于审判工作之外的、与审判无关的“份外活”,把代表联络工作当成额外负担;具体工作措施不力,处于一种被动或应付状态,有的表面上重视,但实际上存在形式主义现象,使联络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是办理代表建议和代表来信不及时。从近年来两级法院办理工作的情况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尽管多数单位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但仍有少数单位和承办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持消极态度,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或者回复不及时,在一些中间环节上表现拖拉,造成上级督办函件和代表信件积压。三是代表联络工作制度不够完备。有的单位由于受“重审判轻联络”观念的影响,导致代表联络工作还没有形成具体的工作制度。有的单位是说的多、做的少,务虚的多,抓实的少。另一方面,代表联络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一直还是一个空白点,虽然有单项的如办理代表建议考核评比,但就整体而言还没有形成一个融于法院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的联络工作考核办法,这也许是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代表联络工作渠道狭窄,活动单一,缺少生气,在创新和发展联络工作方面还比较薄弱。比如在联络的方式方法上,如何使“请进来、走出去”更好地有机结合?在征求代表意见、认真落实并加以反馈上,如何体现出法院的诚意和信用度?在多方位、多渠道深化代表联络工作方面,如何达到在“双向中沟通、互动中共赢”的最佳效果?在这些方面,我们还缺少认真的研究。
三、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在思想认识上,要确实把联络工作摆上位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强化三个观念:一是增强法律观念。二是增强服务观念。三是增强整体观念。
(二)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专门机构,是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有效形式和基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议各基层法院设立相应机构,但对于有的基层法院人数有限、不具备成立专门机构条件的,应配备专人负责。由于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政务性较强的工作,所以,联络机构应统一放在督查室,以便与市法院形成对口相接。同时,一定要选调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高、有综合协调能力、有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人员从事代表联络工作。在此基础上,两级法院应就代表联络工作的内容、工作程序等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而且要便于操作可行,使联络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就目前我市的情况而言,应在今后一、二年内建立起全市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的网络工作平台。可以借鉴外地法院的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开发研制代表联络工作管理软件,使全系统的联络工作形成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以便更充分地发挥联络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建议和代表来信。代表联络工作的内容比较宽泛,其中要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很多,如果不抓住重点,就可能影响全局。所以根据以重点带全面的原则,应把联络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上,并使一般性的联络工作都要紧扣这个重点,为这个重点的突破开辟“绿色通道”。对所有代表的建议或来信,都要逐件登记、规范办理程序、列入督办事项,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个人。在办理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和坚持最高法院确定的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办理原则,既依法办事,做到对法律负责,又注重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让人大机关和代表满意。要加强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办结、按时回复,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力争使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不断开拓新思路,拓展新途径,使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笔者认为,代表联络工作要始终以尊重代表、服务代表为价值取向,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因此,在所采取的联络工作载体上,应尽可能达到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因此,今后在开展代表联络工作中,要深入进行探索,使其思路清晰,符合实际;要尽量多组织一些必要的活动,以加强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联系、沟通与理解,不断扩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层面和效果。而无论采取何种联系方式,都要做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丰富与代表联系的内容,更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五)切实加强对代表联络工作的领导。代表联络工作是沟通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连接点。作为法院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要对代表联络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这种重视不仅仅体现在每年的“两会”召开前后和会议期间开展好联络工作,更要注重贯穿于平时的、经常化的法院中心工作之中。一是应做到统揽全局,统筹安排,既有总体设计,又有短线衔接;既有任务下达,又有具体指导;既有工作框架,又要注意细节的操作;既要求专门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又要促使全体人员树立人大代表主体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共同参与联络工作的开展,使联络工作紧贴并保障法院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对联络机构的工作要敢于撑腰,为他们创造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联络工作人员的聪明才干,使他们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联络工作。三是应建立科学的联络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应的措施,对开展联络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宣传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推动代表联络工作向新的目标迈进,为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进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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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之我见

确立三提高思路 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对扩大人民代表大制度的影响、推进人大工作,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这些年人大宣传工作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无可否认,她与新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认为,人大宣传工作要适应形势、让人们耳目一新,就必须确立“三提高”思路。
一、宣传地位的定位,要从以办公室(办公厅)负责为主提高到以常委会负责为主。
虽然,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上,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也会提到宣传工作,可在具体操作时,一般都把她定位为常委会下属部门的工作,如办公室(办公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厅)工作,甚至是办公室综合科工作。重视的,落实一、二人负责;不重视的,甚至没有人专管……在这种状况下,宣传工作怎么可能出成绩,搞得有声有色?所以,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首先就必须提高地位,要把她列入常委会的计划,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领导重视、名正言顺有地位、并有制度作保证,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基础。
二、宣传媒体的定位,要从以内刊为主提高到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主。
人大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工作,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应该让群众看到、听到。可现在,由于人大公开发行的报刊不多,(象公开发行的报纸,全国只有《人民代表报》一份),加上向公开刊物投稿也不积极,人大的绝大部分信息是刊登在人大的内部刊物上,只有很少的信息通过公共媒体“漏”出来。因此,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就必须调整宣传方向,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
跳出内部小圈子、纳入公共宣传的范畴、与大众媒体接轨,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关键。
三、宣传内容的定位,要从以动态性报道为主提高到以探讨、研究为主。
人大宣传为什么缺乏她应该有的那种强有力的吸引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深度不足,缺少新意。现在报刊上登的多是某某地方召开了第几届人代会、某某人大对新代表进行等动态性的报道等,让人有一种老生常谈的感觉,而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也有一段距离。为此,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就必须改革宣传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尽量贴近群众,关注、研究和解决“焦点”、“热点”问题。
努力反映人大工作贯彻、落实“”的重要思想的新举措、新进展、探讨人大工作新途径,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保证。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民营经济是以民间投入和经营为主体的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前几年,由于国营巴中罐头厂的破产、倒闭,国营丝绸、机械、纺织企业相继陷入极度困境之中,全区国营工业滑入历史最低谷,直接影响了财政经济的快速增长。近三年来,该区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构建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区域经济框架的重大决策,痛下决心改变了硬环境,优化了软环境,坚定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狠抓了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截止去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4.1万户,私营企业238户。民营经济实现产值11.5亿元,占全区GDp总量的53%;民营经济覆盖全区各个领域,已初步构成了该区经济结构的主骨架。在实际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三紧扣”(紧扣区委工作中心,紧扣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紧扣社会生活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工作思路,较好的发挥了决策把关、推动促进和规范保障作用,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决策和把关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主题。近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正确行使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五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85次,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议题达62次,占71%,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书面审议意见36个,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如:1998年6月,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培育、壮大民营工商企业等4条决定,督促了企业14项自主权的落实,促进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理顺,支持政府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和转换机制。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等文件。2000年7月,常委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决定了工业开发区和10个专业市场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的规划,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空间和有利条件。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常委会围绕区委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常委会正副主任分别挂包、联系了1-2户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与班子领导和职工座谈,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积极为企业出谋献策,主动为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并拿出领导的包干经费,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常委会主要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撰写了《人大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在《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委《调研与研究》等报刊上发表。同时,常委会十分注重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坚持每审议一个议题,就实实在在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的原则,不说空话,不发妄议,不提难以操作的意见,不作不切合实际的决议,尽可能摒弃流于形式的监督。为提高监督实效,他们一抓会前调研,二抓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会前深入最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调研的方式视议题的特点而定,对经常接触、情况较熟悉的议题采取各工作委室自组调研方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和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要求调查者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供会议审议参阅。对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他们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对重大问题形成的决议、决定用常委会文件发出;二是常委会会议形成的重要意见用《审议意见》发出;三是主任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发出;四是形成的一般性意见用《工作通讯》发出。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在年底,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认真清理,逐条汇总,用办公室文件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做好专题汇报准备,并列入下年度首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如:2000年6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镇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后,将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印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区政府年终汇报办理工作结果时,由于区政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领导力度,加快了国营、集体企业的改制力度,出台了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赢得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导重视措施力,工作扎实效果好”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他们积极发挥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1998、1999年他们把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人大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先后两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建议和督促区政府召开了两次全区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现场会;督促区法制局牵头组织政府各部门清理了已出台的法律91部,法规176部,地方性规章87部,明确执法主体38个。对行动不力、效果差的一些单位进行了督查,推进了全区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强有力的监督和推动下,区政府规范了部门执法行政行为,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六统一、一监督”制度,制定了《总额控制,统收统支的收费管理办法》,出台了鼓励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了区级领导责任挂包制度。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督促司法部门建立和落实了错案责任追究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沈昌福)

确立三提高思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确立三提高思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对扩大人民代表大制度的影响、推进人大工作,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这些年人大宣传工作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无可否认,她与新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认为,人大宣传工作要适应形势、让人们耳目一新,就必须确立“三提高”思路。一、宣传地位的定位,要从以办公室(办公厅)负责为主提高到以常委会负责为主。
虽然,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上,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也会提到宣传工作,可在具体操作时,一般都把她定位为常委会下属部门的工作,如办公室(办公此文来源于网:厅)工作,甚至是办公室综合科工作。重视的,落实一、二人负责;不重视的,甚至没有人专管……在这种状况下,宣传工作怎么可能出成绩,搞得有声有色?所以,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首先就必须提高地位,要把她列入常委会的计划,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领导重视、名正言顺有地位、并有制度作保证,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基础。
二、宣传媒体的定位,要从以内刊为主提高到以公开发行的刊物为主。
人大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工作,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应该让群众看到、听到。可现在,由于人大公开发行的报刊不多,(象公开发行的报纸,全国只有《人民代表报》一份),加上向公开刊物投稿也不积极,人大的绝大部分信息是刊登在人大的内部刊物上,只有很少的信息通过公共媒体“漏”出来。因此,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就必须调整宣传方向,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
跳出内部小圈子、纳入公共宣传的范畴、与大众媒体接轨,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关键。
三、宣传内容的定位,要从以动态性报道为主提高到以探讨、研究为主。
人大宣传为什么缺乏她应该有的那种强有力的吸引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深度不足,缺少新意。现在报刊上登的多是某某地方召开了第几届人代会、某某人大对新代表进行培训等动态性的报道等,让人有一种老生常谈的感觉,而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也有一段距离。为此,人大宣传工作要上去,就必须改革宣传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尽量贴近群众,关注、研究和解决“焦点”、“热点”问题。
努力反映人大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新举措、新进展、探讨人大工作新途径,这是人大宣传工作成功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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