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翻读了四中全会《决定》后,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令人爱不释手,因为,她不仅仅是一篇政治性、政策性的纲领性文件,还是一篇情情诚、行真、理哲真善美的美文。
《决定》的美,美在情诚。情诚主要表现为为民。如果说法治是《决定》中围绕主题的明线,那么为民之情则暗线,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终极目的之所在。《决定》中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句,就很好地概括了情诚之美。体现为民的词句在几乎点缀在《决定》中字里行间,《决定》中仅人民一词就出现76次,与人民意义相近或相通的群众一词出现15次,两者累计91次。类似的句子也随处可见,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在直接从正面体现为民的同时,还从约束公权以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从侧面体现为民。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会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等等,这些话语表面是对公权的约束,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规劝,本质是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让权力为民。
《决定》的美,美在行真。行真,就是一切目标措施动真格,不做虚功,这也透露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决定》一个总目标、六大任务、18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项项都目标明确、责任明确,甚至可以直接操作、遵照执行即可。比如在加强宪法实施方面,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将每年十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等具体措施;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等具体改革措施;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提出推到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具体改革措施;在增强全面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明确提出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具体改革措施;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等具体改革措施一次一股脑推出18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体现了党中央的魄力、胆识,因为,这180多项改革措施群众都看在眼里。
《决定》的美,美在理哲。全文中许多看似朴实无华的话语却充满哲理,给人以启迪。比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一句简洁的话,却气势澎湃、铿锵有力、令人折服。其实,不仅司法需要公正,人生在世待人处事也需要公正公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人对我们的态度,往往取决于我们对他人的态度。自己待人公平公正,做事一碗水端平,投入一桃,他人才甘心报己以李。再比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是什么?法律是规范,是一种宣言,一种承诺,实施就是行动。其实不仅法律的权威在与实施,人的威信、形象也是靠言出必行,信守承诺来建立的。诚信,是人在法治社会的通行证,不诚信,是人在法治社会的黄牌甚至是红牌,在法治社会中将寸步难行!
所有,《决定》不仅是一份政治性文件,还是一篇真善美的美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心得2篇》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
篇一:
我通过认认真真地学习了《》,现将自己的初步体会和心得作一汇报:
一、研学《决定》,吃透。《决定》包括三大部分和两个附件,共15页,
1.1万字,重点项目涉及4大类140个,重大政策涉及10大类44条。篇幅较长,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定性的,也有定量的,有原则性的,也有明确数字化的等。要真正理解了才知道怎样去争取去落实,一问三不知是不可能去争取政策,落实《决定》的。所以,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学习《决定》,原原本本地学,一字一句地学习,反复地学,达到牢记《决定》内容,理解透《决定》精神,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用活、用足、用够、用好相关政策,争取到更大更多的实惠。
二、广泛宣传,凝聚力量。在深入学习《决定》的基础上,要广泛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和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进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做新贡献的蓬勃正气,人心思干,人人想干,人人能干,让干事创业的激情迸发,让干事创业的智慧闪烁。要有一股干事创业的精神,弘扬"宁愿少活20年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精神,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苦干精神,抱着"宁可掉三层皮,也要建成二城市"想法,实干苦干加巧干,干字当头,做字当先,不达目标誓不罢休。
三、用《决定》定位。我们的工作在原来十二五的规划基础上,要对照《决定》的要求,重新进行调整,以适应和促进《决定》的更高要求,都需要我们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加以分析和研究,重新明确我们的任务和工作的重点。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从当前做起,从小事做起,众人拾柴火焰高,万众一心可填海。我们要按《决定》的要求,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加强对接,使各项内容和项目落地生根。最终能够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熟练,服务意识强,廉洁高效,开拓创新,真抓紧实干,把一个个项目,一件件事情办好,办出成效。
四、珍惜机遇,贡献力量。人的一生,遇上大的好的机遇并不会很多,我们遇上了,就应该百倍珍惜,并在其中努力工作,建功立业,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大好时机。若干年之后,我们不要因为我们的碌碌无为而悔恨,要为我们的辉煌成
就而骄傲。《决定》描绘的蓝图是美好的,但要把它变成现实,需要全体齐心协力、奋力拼搏、扎实工作才能实现,.我们要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遇,把机遇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成果,更需要不懈的努力和创造,需要汗水和心血,需要一点一滴地去积累。
总之,做到能够当天办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能够办好的事决不办差,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让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篇二: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日子,值得我们每一个信仰法律的人士永远铭记。《决定》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强调依法治国的基础上,首次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对全党、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作了清晰、明确的回答,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认识,正式拉开我国依法治国的大幕。《决定》强调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决定》内容深刻,措施具体有力,目标鼓舞人心。本人作为一名信仰法律的职业法官,在《决定》出台的第一时间内即通读全文,后在《决定》出台的次日院中心组学习中,陈严法院长交流了学习心得,为本人学习《决定》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决定》内容全面、丰富、博大、精深,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殊属不易,本人重点谈谈对《决定》中"保证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部分的学习心得。
《决定》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司法公信力"的概念。司法公信力,内涵丰富,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对司法主体、司法程序、司法运作过程以及司法裁判结果的尊重与认同,是司法活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建立起来的一种信服状态,体现的是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公信力之于司法犹如诚信之于人,人无信不立,同样缺少公信力的司法也将毫无威权可言,更谈不上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司法公信力对一个国家的法治秩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司法公信力对于市场经济而言,犹如水和空气同样的重要。近期才发生的我国高铁在墨西哥中标,后又被墨西哥政府单方无故毁约的事件,这就是一个国家缺乏司法公信力的极好例子,试想,以后还有谁会到这样一个不讲诚信、没有司法公信力的地区投资创业,这也势必会给该地区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样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xx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针对发布的公报内容,中国网与中国外文局时政评论组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沙龙。沙龙邀请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北京市立法学会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翟国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刘小妹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深度解读。沙龙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起草者之一常纪文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曾经参与了《决定》的最初起草,他认为本次《公报》对于依法治国的基本表述,确实令人欢欣鼓舞,有很多表述跟一个月之前看到的《决定》初稿有很大变化,在很多提法上更加清晰准确,关于依法治国重大理论问题认识上有了质的飞跃,非常全面的提升。从公报的会议精神来看,公报明确地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两项总的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公报对依法治国提出了两项重大任务,一个是方式途径方面的目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另一个是状态方面的目标:建设法治国家的状态。
莫纪宏还指出,本次公报中关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表述是比较科学的,虽然没有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但是却是一个系统性的描述,第一,抓住了核心,法治是一个过程,包括了静态的法律规范制度,同时也包括了法律的实施监督等等。第二,为了描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国特色,公报特别提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践中还需要理论指导,公报抓住核心要素,同时又把核心要素体系化的前提理论体系化要求也提出来了。第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是一个过程也覆盖了全领域。
本次《公报》的最大亮点之一是依宪治国首进中央决议。作为依宪治国理念的提出者,莫纪宏教授还认为,依宪治国进入《决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这是建国65年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有规范效用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这个概念。即将发布的决定也是执政党的一个执政纲领,在纲领中把依宪治国提到这样一个显著地位。
常纪文教授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评价为我国治国理念和模式的第二次飞跃。他认为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方向,改革了立法的起草模式,明确了人民的法治主体地位;突出宪法的地位,强化对依法行政的参与和监督;强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促进法治人才的正规化、专门化和职业化,重视法治的保障措施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北京市立法学会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翟国强也参与了《决定》的起草,他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明显特征是依法治国的决定及体现出的法治精神,以法律来规范政治,以法律规范国家权利,公报原文表述依法治国,就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这是以法律规范国家治理的精神。从公报里还可以解读出若干新的动向:第一个动向就是立法权和司法权得到了强化,特别强调了依法行政。第二个动向是宪法实施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从宪法制定以来,很多领导人的论述里面都谈到了实施,都提到加强宪法实施,特别是要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
他同时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内容非常好,但是关键在落实,怎么实施《决定》内容才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最重要的环节。
依法反腐也是《公报》的一大亮点,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刘小妹从反腐角度分析,腐败要标本兼治,前期的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她认为《公报》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这样一个法治建设总目标上,反腐应该迎来从治标向治本升华的契机。《公报》权力法治化的思路、框架都非常清晰,也就是说四中全会后我们要思考怎么样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反腐,来建立一种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这个关键之举就是要约束权力,使权力依法行使,实现权力的法治化,在这样一个框架之下,法治反腐应该从四个方面推进:法治防腐、法治反腐、在公务员系统培育和建立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健全和完善反腐法律救济机制。
刘小妹预测,四中全会后会继续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方向和原则,一方面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一方面注重制度建设,使权力依法行使、依法运行,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走向法治防腐反腐。四中全会公报中权力法治化的理念和表述,刘小妹的解读是会直接对法治反腐特别是法治防腐产生重大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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