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三年,是边学习边认识边体会的三年,也是自身不断发展和提高的三年。三年里,我亲眼目睹了我市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土地市场的日益活跃,亲眼目睹了我局各项事业的蒸蒸日上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日益凸显,并亲身经历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不断发展、壮大和完善,成为全市规范和维护土地、矿产市场不可替代的力量。发展和规范土地、矿产市场,是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就没有土地、矿产的有形市场和良序竞争。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不断把握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努力探索解决国土资源违法面广和处理难的治本之策是我们当前和今后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支队从源头抓起,防范土地、矿产违法,做到上下联动,推进执法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为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时不我待
1、XX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以来,辖区内(指执法一科分管区域即石门、澧县、津市、安乡)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02起,查处补办用地手续280起,查处补交出让金127起。其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数量、批少占多、未批先建各占发现总宗数、总面积的45%、 20% 、 35%.
2、党的十七大十分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在报告中多次提出要求,温家宝总理在三月二十七日全国农业、粮食电视电话会议第九个问题,专门对国土资源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任务。今年国务院下发了15号令,明确了对土地违法人员的处分处罚标准,执法监察的依据,手段不断充实和强化,向全国人民表明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勇气和决心,给了我们土地执法人员一把尚方宝剑,为我们严格执法撑了腰壮了胆,更使我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紧迫感。
二、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仍然很大,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因为部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政策和法律意识较淡薄,有法不依,只看重任期政绩,往往把建设项目列入政府要办的大事,要求限期完工,忽视了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批先用,或少批多用。有的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出现违法占地搞开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二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用地量比较大。原因是:随着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存量土地资产的价值日趋显现,市、县两级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尽管全球金融危机有一定的影响),一些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企事业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非法转让矿产资源;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非法转让、买卖、抵押集体土地;同时,部分老板受金钱催动,大量购买别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建商品房出售从中获利。
三是个人违法占地现象突出。原因是:由于乡镇撤并(中心所),区域变化,加之乡镇国土所人员少、交通工具和管理力度跟不上,二是市本级经济活跃,人多地少,政府控规,再加上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过于繁杂,要先通过规划审批后,再找国土所审批,造成村民土地报批时间较长,一些群众等不及,就干脆未批先建。
四是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超深越界乱采滥挖矿产,已成为各类违法类型的焦点,其主要原因是执法难度越来越大,执法软弱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客观造成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国土资源管理的特点决定了执法难。在我国国土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是使用权掌握在使用者手中,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在集体手中,使用者特别是乡、村干部的素质决定了对国家资源使用的随意性增加,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执法监察机构处于防不胜防的境地。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欺骗性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就我市目前看,从违法的手段和方式上看,集中表现为弄虚作假,无资金,无项目就巧立名目,钻工程、钻项目的空子,造成土地闲置或改变土地性质搞开发。以个人违法隐蔽性较大,私下买卖,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一夜就盖成水泥砖瓦房。由于无专门技术人员对井下滥采滥挖进行监督,执法人员无法准确掌握超深越界情况;更有甚者有的矿老板与矿产审批部门串通一气,瞒上欺下,出现矿难以后执法人员才知道违法开采,导致追责时将板子打在执法者头上。
(3)国土资源执法权限十分有限,手段软弱,仅有调查权、处罚权,而无强制制止权和强制执行权,发现了违法行为,制止不听,特别是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受利益驱动,一夜成房,执法人员只能眼看着建筑物盖起来,下达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申请强制执行也难,拆之可惜,留之不妥,强拆也难。
(4)国土资源执法机构队伍不够健全,交通工具现场取证等办公设施不能保障。由于有的领导对执法工作不重视或存在偏见或待遇低,致使执法人员对工作缺乏热情,力求安稳轻闲,加之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造成违法行为的负面作用。办公设施不够健全,没有专门的摄像和摄影设备,对现象调查取证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特别是对大型的住宅小区,没有专业的设备,很难测量出楼房总的占地面积。
三、加大土地执法监察的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首先,坚持送法到机关、厂矿、学校、乡镇、村组,引导群众树立对土地的忧患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自觉保护土地的意识,努力实现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这是坚持和强化长效机制的根本。其次,把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市、县两级土地管理动态信息,及时呈送给相关领导阅览了解把握,下发基层宣传学习。
二是改革执法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在大队长领导下的中队长负责制度(支队只负责对大队的监督、管理和督办),完善职责,分片直接联系各国土所,对辖区的违法案件负全责。明确在执法工作中各基层所长服从于分管中队长的领导。把基层所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工作,切实把执法力量向基层充实,延伸、扩大执法工作覆盖面。
三是完善执法监察网络。监察网络的建设是做到早发现的基础。各县局要把真正热心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乡(镇)、村组有关同志吸收为执法监察信息员,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后,由乡(镇)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职责后开展工作。各监察队定期和信息人员交流沟通,听取他们对土地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四是强化保障,坚持动态巡查。首先,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要求,逐步为执法大队和基层所改善执法软硬件设施,保障办案工作经费。其次,坚持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把违法用地制止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执法成本。
五是建立多元执法制度,减轻执法人员的责任和风险。建立以辖区国土资源所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另外,还要与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处理的了.同时,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真正赋于我们土地执法人员强制拆除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土地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区别对待,酌情处理。
六是落实岗位津贴,大胆提拔优秀的执法人员,努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既辛苦又清贫、既有风险又得罪人的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各级执法监察人员足额发放岗位津贴,使他们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大胆提拔品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监察人员,使其解除后顾之忧。
七是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支队和各县局要在明确职责的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规定在辖区内每半年没有因错案漏案引起上访、案件查处到位的科室和县中队,支队和各县局将给予表彰奖励;相反,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追究相关责任后坚决予以调离执法队伍。 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忌。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学习并充分运用好15号令,切实用好这把尚方宝剑;在工作中要敢于亮剑,敢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讲究工作方法,要善于杀鸡给猴看.同时,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明确责任,主动服务,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充分认识执法监察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地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拓进取、争先进位,创造一流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在信访工作中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坚持为构建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土地信访工作,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2002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土地征用、土地纠纷而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信访总量明显减少。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信访是一“窗口”,通过这个“窗口”,可以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群众呼声,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参考。我们从贯彻“”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凝聚民心,自觉做好信访工作,建立规范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把信访工作列入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岗位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同时建立了信访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处理信访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二是在实行首问负责制、领导接待日制等普遍信访制度外,率先实现“点名接访”制度,设立专门接待室,公开局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主管工作范围、电话、家庭住址等,上访者可选择接访者。县公安局干部高某、肖某间的土地纠纷由来已久,实行点名接访制后,高某和肖某共同选择局纪检组长接访。该同志接案后,由于双方的共同信任,纠纷得到很快的处理,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三是建立接待群众来访礼仪制度。信访接待做到“四个一”,即一句话看文明,一杯茶看态度,一接访看素质,一名成员看队伍。同时开展“四心”活动,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看材料细心、工作让群众称心。四是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并安排二名专职的信访员,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到5日内有答复,15日内有处理结果,20日内结案。2004年3月的一个周末,***村村民文某电话向县国土局反应,其与邻居罗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冲突,拔弩相见。我们接案后,当即赶赴现场,通过做工作双方很快就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事后双方还共同送锦旗国土局表示感谢。五是建立机构,健全网络。县、乡、村三级都配备土地信访信息员,进一步发挥了基层的协调作用、耳目作用、参谋作用,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配合默契的土地信访信息网络。
二、深入排查,把准国土信访工作脉搏
国土信访工作虽说是复杂、疑难、多变,但也有一定的规律性。为进一步减少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我局在对群众上访不躲不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采取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局领导下乡走访了解情况。以乡镇为单位,每月组织国土员、信息员汇报工作,交流情况,排查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土信访的基本规律,征地时,注意排查土地补偿问题信访;登记发证时,注意排查权属纠纷信访;节假日期间,注意排查违法占地建房等突发案件。局领导每年都要分片、分组、分责任区深入基层,与广大群众一起谈心,了解群众对国土工作的意见、要求,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信访这根弦,做到“人人关心信访,个个都是信访员”,注意了解有关国土信访的事。深入细致的排查,使我们充分掌握了国土信访的发展态势,赢得处理问题的主动权,从而及早采取措施,及早解决问题。2003年3月一天,地籍站长去县政府开会,在县政府门口看到一群农民模样的人聚在一起议论,无意听到他们说“土地合法权利”几字,便向他们了解具体情况。一打听,方知道他们是为一件土地纠纷准备去县政府集体上访的,便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做工作引导他们去局里。后来这件纠纷在局里就得到了解决,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案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夯实信访工作的群众基础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国土信访工作就要想方设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群众对信访问题有正确认识,从而避免群众因对法律、政策的误解越级上访、重复上访。近年来,我局除了利用每年的“6·25”全国土地日进行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外,还针对信访工作策划了一些宣传活动。2002年,针对群众反应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收费的呼声,组织编写了《土地管理实用手册》2000册,送给农民朋友阅读。2003年,为搞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编写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2000册,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赠阅。2004年元旦,印制了两万本国土资源宣传挂历,赠送给全县干部群众。通过宣传教本文来自6636.bak.cn育,广大人民群众对举报违法用地的积极性明显提高,2004年以来,全局共受理群众举报120余起,立案查处68起,结案68起,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执法,快速查办信访案件
国土信访工作,既要按照政策法规说服群众,又要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信访案件,只要问题属实,就及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决不拖延。如2004年12月份,夏造镇夏造村村民反应广东外商未经批准擅自在夏造村开采稀土矿,我们接举报后,迅速联合县政府办公室、夏造镇政府组成调查组,到实地调查处理,毫不留情的对外商郑某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处罚。当地群众为此叫好说,对外商也敢处罚,这样执法我们服了。
五、加强联系,营造国土信访工作良好外部环境
土地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光有国土部门的积极性还不够,还必须采取措施,疏通办信渠道,为信访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变部门工作为齐抓共管。首先,加强了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做到经常走访,互相交流信息,研究分析案情,从而形成合力,提高信访的办结率。其次是加强与县信访部门的联系,实行每季一次的联合会审,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多方突击,联合作战,使土地信访的处理及时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此外,还加强了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便得心应手。2004年,群众举报某镇在墟镇开发中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我们受理后,立即与县纪委联系,进行联合查处,对当事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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